欢迎来到专业的博彦文库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疫情防控 教案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税务方案】株洲县2014年度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5-17 20:36:01 浏览量:

株洲县2014年度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株洲县2014年度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株洲县2014年度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株洲县2014年度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县税收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章文才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刘辉、县国税局局长彭学里、县地税局局长孙晓廷任副组长,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房产局、规划局、审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砂石办等单位及县内融资平台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刘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1.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稽查工作组(具体人员见附件)。稽查工作中,以国税为主的税种项目由县国税局牵头检查,县地税局配合;以县地税局为主的税种项目由县地税局牵头检查,县国税局配合。

2. 各稽查组要全面清查,重点治理,各司其职,加强配合,认真做好清查基础工作。

3. 各稽查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目标任务

1. 建安房地产稽查工作组要完成国税300万元、地税600万元税收任务。

2. 河砂卵石、煤矿、非煤矿山及其他矿产资源稽查工作组要完成国税220万元、地税400万元税收任务。

3. 驻我县重点税源企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金融、保险、电信、上市公司)稽查工作组要完成国税200万元、地税600万元税收任务。

4. 土地转让等资本交易稽查工作组要完成国税50万元、地税200万元税收任务。

5. 其他重点税源稽查工作组要完成国税1000万元税收任务。

三、职责分工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各稽查工作组清理检查工作具体方案的实施,重点清理检查纳税户偷税漏税情况,整理归档纳税户偷税漏税原始资料,提出清理检查工作清缴入库处理意见,催缴纳税户相关税收及时入库,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县检察院: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对重大偷税漏税案件企业、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诉讼,加快推进涉税案件的办结。

县法院: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以强制手段确保对重大偷税漏税案件的税收及时入库。

县公安局: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对相关漏税情况进行侦查及证据收集等,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土地征收(转让)及土地使用证发放信息,资源开采及采矿许可证发放信息,矿山开设、合并、分立及股权转让信息,国有土地成交契税信息。

县住建局: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外来建筑企业备案信息,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竣工备案信息。

县房产局: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二手房交易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交易和产权证发放信息,房产租赁信息,房产交易契税信息。

县规划局: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各类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规划信息。

县审计局: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涉税问题审计情况信息。

县安监局:结合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提供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涉税信息。

县环保局:结合本单位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关停企业资本交易过程中的涉税信息。

砂石办: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相关采砂企业涉税信息。

融资平台公司:配合各稽查工作组行动,提供相关项目建设涉税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多种宣传媒体,以税收法规政策和本次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范围、方法为主要内容,宣传此次行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理检查阶段(5月1日-6月25日)

各稽查组按照本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清理检查工作,各组成员之间,各部门之间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稽查组应采取调账查账与实地核查相结合,依据纳税户涉及税种征收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详细检查。各稽查组要做好基础工作,认真收集证据,将检查工作底稿、处理建议、检查统计表格以及相关原始材料、凭证等整理归档,每检查完一纳税户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再由领导小组审定处理意见。相关税收征管部门根据审定意见对纳税户下达《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

(三)重点整顿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对已下达《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的纳税户,进行重点集中催缴行动。对偷税漏税额度较大,问题突出,且不配合工作的纳税户将采取相关的法律措施,并对其采取张榜公布、媒体公布等方式进行曝光。

五、保障与奖励措施

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分别给予奖励。

 

推荐访问:株洲县 税收 专项 【税务方案】株洲县2014年度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