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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10篇

时间:2022-11-19 12:55:07 浏览量:

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10篇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当前征管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提纲  征管部分  一、征管基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办理开业登记、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10篇,供大家参考。

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10篇

篇一: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当前征管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提纲

  征管部分

  一、征管基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大厅受理时是否随时办理,既然纳税人属于临时经营或未取得营业执照,是否需要纳税人出具房租合同或产权证明。

  2、登记信息采集、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上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开业登记信息采集不完整、不准确。一是纳税人联系电话不完整,应把联系电话由非必录项改为必录项,同样问题的有总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的录入和投资方信息的录入;二是国标行业的录入不准确,例如纳税人主行业为营业税征管范围的,在录入国标行业时,“国标行业(主行业)"为本身所属行业还是国税所管行业;

  3、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软件)的备案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纳税人使用的财务软件不便于备案,由于纳税人使用的软件大体都是同样几类如用友、光碟等,建议财务软件不用备案,纳税人报备财务软件名称即可.4、停复业登记办理、非正常户认定、重新税务登记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纳税人月末最后一天办理停业时,由于省局提前提取了应申报数据,会发生重复扣款现象;二是纳税人复业解封存发票时,应点击[解封存]按钮,如果前台操作人员误点击“发放”按钮,需要省局修改。非正常户解除时,对已作流失的发票领购簿,未先行缴销处理,误点击“发放"按钮,同样需要省局修改处理,建议下放此权限;三是未达点户,由于平常不产生应申报信息只有年度汇总申报产生应申报信息,如果发现纳税人失踪后作非正常户认定,一旦纳税人重新恢复经营,由于无未申报信息相关违规处理信息,容易导致执法系统出现过错;DL四是小微企业为了享受国家补贴,长期零申报或不申报,也无法找到该企业法人,只有转为非正常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GP五是重新税务登记办理后,系统自动恢复了纳税人的机内信息,包括主管税务官员信息,管理局并不知道是否办理重新登记,建议完善软件,需要补录的信息跟新办户一样空着。

  5、企业及其他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在注销程序、缴销发票、清算税款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工作流程未明确规定企业注销清算的范围、具体要求、方法等,对于经营期较长的企业,比如三年以上,是否需要从开始经营之日到终止日把账全部查一遍,建议明确清算期间;二是注销报告是否要求必须列明所有发票使用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三是大部份企业在注销时均需要向税务机关就财产处置等事项进行清算申报,到目前为止仍无清算申报表,造成管理环节不能及时进行注销处理;四是由于需要纳税人重新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报,影响纳税服务质量,部份纳税人不来申报造成其信息长期挂在机内无法处理,影响管理质量。DL五是对清算注销是否必须由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请予明确。SH

  六是纳税人注销时存货较大,存在风险。部份纳税人生产经营期间进项留抵大,不纳税或纳税少,待进项留抵抵完后,立即注销,再成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之前注销时留下的存货,规避纳税;七是目前注销流程不经过区县局领导审批存在风险,为规避风险,建议大型企业或重点税源在注销前必须经过纳税评估。

  6、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存在什么问题,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和比对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源管理单位)一是我局个体工商登记信息从综合治税办获取,其中信息据包含地税信息数据等,由于数据量较大,加之岗位人员同时兼有其他工作,无力对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清分和比对,导致此项工作操作粗放,效果不明显;二是工商登记数据信息不准确,无法查找到纳税人,如部份企业委托办证代理办理营业执照,其预留的地址、电话等与实际不符;DL三是部份纳税人变动频繁尤其城郊结合部,增长较快,以现有管理力量很难消除漏征漏管;DL四是个体环评不过关的,无法办到工商营业执照,导致工商登记信息交换和比对存在问题。GP7、在税务登记违法处罚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营改增初期,对营改增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录入开业时间时,大部分纳税人都超期办理,但又不符合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受处罚的纳税人,于是不得不登记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产生大量的无效工作。

  8、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开具与管理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一是报验缴销证件均不按时,绝大多数的外出施工企业是到了需要发票

  报账时才匆忙申请开具《外管证》,或才持早已申请到手的《外管证》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一旦发票开具到手,对《外管证》的缴销就不再放在心上,往往是管理员多次催促或企业需要再次开具发票时,才又匆忙地到经营地办理注销回开手续,然后持逾期的《外管证》回机构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二是超期限仍续开与法不符.工期比较长的,一个重大项目往往需花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建成。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连续的12个月内外出经营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一个项目工期超过180天,外出经营纳税人应在经营地全额纳税。

  9、其他税务登记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登记信息中地址、电话、财务人员等信息不准确,极大地加大了管理难度,使非正常户快速增长。DL10、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二)申报征收存在的问题

  1、一般纳税人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2、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征收期最后一天申报成功,但催报清册中仍然存在;二是办理了延期申报,仍然存在于催报清册中;

  3、个体双定户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帐户有足额存款,但扣款不成功,导致逾期未申报;GP二是征收期

  最后一天申报成功,但催报清册中仍然存在;三是个体双定户汇总申报中对代开专票部分是否需要进行补税.4、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等申报资料的填制、类型选择、报送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建议完善征管软件系统,纳税申报时主表和财务报表必须同时申报,系统才认可申报成功;XG二是申报时软件自动提示纳税人哪些报表资料还未报送;三是既有按月申报增值税又有按季申报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财务报表时,纳税人报了月报还用报季报吗,如纳税人已报所得税月报而未报季报,财务报表完整率考核提取数据时仍会提出此户。

  5、纳税评估是否均通过补充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按属期进行补充申报。

  6、滞纳金加收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7、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汇缴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

  8、“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

  一是纳税人存文化事业建设费未申报,是否纳入考核;二是建议完善系统,广告服务的纳税人只有同时申报主表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时,才提示申报成功;

  9、税票开具、税款上解、入库销号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收核科)

  “一税一票”设置不合理。代开一张发票最少需要开具4张税票(包括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还不包括地税征收的税收),这样即增加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又增加了纳税人等候的时间、也增加了征税成本,建议实行“一票多税”。

  10、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调基金、废旧电子基金、文化事业费征收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11、催报催缴方面、逾期申报、逾期纳税处罚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仍存在催报清册中;二是征收期最后一天申报成功,但催报清册中仍然存在;

  12、延期申报办理、预缴税款核定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13、延期缴纳税款办理、审批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4、欠税管理、公告存在什么问题?(税源管理单位)

  15、其他申报征收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16、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三)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1、税务机关内部发票计划、调拨、领用、保管、监督盘点存在什么问题?

  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2、发票资格认定、具体票种核定以及领、用、存有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发票票种评定时,经办人员可以选择其他人员,而不是登录的实际操作人员,一是评定错误,无法追究到具体操作人员。

  3、发票验旧供新、发票交旧领新、发票缴销存在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发票领购是采取验旧供新还是发票交旧领新方式?具体说明理由。(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部分纳税人用票量不大,半年验旧发票,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也造成空白发票的浪费,增加了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建议百元版、千元版发票由现在的半年验旧延长到一年一次;GP、XG二是建议实行发票交旧领新,大厅应当场收缴并保管验旧过的发票XG;

  4、发票开具金额录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1)定额发票不能按月录入,无法比对开票金额和申报收入.5、发票开具金额与纳税人申报收入比对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1)“发票交旧验旧管理"模块中‘开票金额和申报收入比对’功能中开票金额的数据来源?部份与发票验旧日报表中‘每月发票开票额’不一致。

  6、代开发票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代开发票时,特别是对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的业务,征管系统无法实现对预缴税款所代开的发票内容所属税种进行监控比对。根据代开发票内容来看,纳税人应申报缴纳的税种的预算级次有可能

  和预缴的时的税种预算级次不一致,造成混级混库;实例:如纳税人在预缴税款时,税种为增值税,征收品目为商业,征收率为3%;然后代开发票时实际业务为广告费或鉴证费。对此种情况系统无法监控。

  7、企业自印发票管理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8、发票的日常检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9、发票违章行为处罚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丢失发票10份以上按规定处罚1万以上的罚款,个体户一但丢失发票就是一本,由于罚款数额大造成征纳双方矛盾大,特别是验旧过的发票;XG10、其他发票管理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1、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四)税款核定征收存在的问题

  1、个体定额核定以及个体定税软件使用中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务分局)

  问题:定额项目未及时增加,导致在定额核定时无定额项目。建议:定额项目应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增加。GP2、个体定额调整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务分局)

  (1)问题:现在的定额调整只能调高不能调低,调低定额需要调查报告,建议:应该实事求是,按照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具体定额.举例:四面山时代电

  器店(GP)N(2)建议对季节性强的行业定额调整应有变化.如卖皮衣和羽绒服装的个体户。另营该增的个体户定额调整机内无法采集,只能手工录入.(XG)N3、个体定额核定(调整)流程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务分局)

  (1)实际操作中并未执行“定额公示"程序。

  4、个体发票金额超定额补税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务分局)

  (1)问题:发票验旧开票金额和申报定税额进行比对时,系统不能自动弹出发票超定额需要补税的提示。建议:一是升级征管软件系统,发票验旧时能自动弹出提示信息,并自动生成《催缴税款通知书》,方便税收管理员催报催缴;二是如果纳税人不补缴税款,发票发售模块会自动锁死,停止对其发售发票。待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并追征了税款后,发票发售模块才自动解锁,发售发票。

  5、个体发票金额连续三个月超定额50%以上,是否进行定额调整,进行定额调整时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务分局)问题:个体发票金额连续三个月超定额50%以上的,系统缺乏自动监控提示功能.建议完善软件功能,自动计算,便于管理分局及时调整定额,提高工作效率。GP6、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什么问题?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

  7、其他税款核定征收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

  8、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

  (五)征管文书资料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征管文书的种类、使用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2、纸质资料收集、传递、时限、接收、整理、归档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3、其他征管档案管理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4、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问题及建议

  1、专业化改革实践中上下衔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2、系列间划分、协调配合存在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存在纳税人管理信息断裂的情况.如由于档案集中管理,各类资料的传递减少,导致一些纳税人管理信息链条断裂,一定程度导致后续管理的脱节现象。二是存在各系列协调配合不到位的情况。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不再只是简单的办理,更多的是各类疑难杂症问题的解决。而由于税源专业化改革将事项进行专业化分工,导致纳税人的问题不容易在一个岗位就能解决,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三是为适应市局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分工情况,区局的班子分工依然采取职能部门的分工方式,未按照税源专业化改革的五大系列进行分工,导致各系列领导职权的交叉,从而影响到系列间的衔接脱节情况的发生。

  3、后台支持前台,前后台之间衔接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4、税源分类管理,行业税源管理机构设置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源管理单位)

  建议由一个分局专司个体的管理,两个以上税源管理专司纳税评估,其他的专司事项管理,可以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XG)

  5、其他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分工怎样比较合理?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6、专业化岗责体系在岗位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衔接、工作量匹配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7、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县市区局风险监控部门是成立专门的机构还是岗位?具体说明理由。(税源管理单位)

  8、纳税评估是由专门机构负责,还是分散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说明理由。(税源管理单位)我局5名专职评估人员,其余43名为兼职,主要是管理分局的人员。但运行情况相反,专职评估人员的纳税评估成效从税款入库上来看远远大于兼职人员。区局将税源管理一科职责调整为专司纳税评估工作,配备了五名区局的业务精英和评估能手,专业化评估成效显著。

  9、专业化改革后,如何继承和扬弃税收管理员制度?具体说明理由。(税源管理单位)

  10、即办事项与非即办事项划分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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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征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有何建议?具体说明理由。(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12、其他专业化改革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13、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三、行业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各地在探索行业税源管理,提炼、总结税收管理的方法、模型、经验以及编写指南中存在什么问题?具体举例说明。(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对编写税源管理方法、模型以及指南,没有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导致税务人员既无动力也无压力;

  2、贯彻省、市局行业税源管理指南,在实践中存在什么问题?具体举例说明。(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存在行业税源管理混乱的现象,专门管理军工企业的税源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行业;二是存在管理人员既管理个体又管企业的现象;三是存在重点税源的管理人员缺乏对重点税源的管理能力。建议:一是依据行业内在规律和行业规模,分别确定各类行业标准,并确定重点管理行业;二是对分类管理中确定的重点行业,分行业设立不同的管理组,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门管理;三是分行业培训税收管理员,建立专业型税源管理人才;四是建议个体工商户专门由一个税务分局进行管理;3、对行业税源管理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建立有何建议?(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平台,通过软件平台实现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二是实施分行业的税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分行业确定税源管理的考核指标,既要确立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标准,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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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对税源管理部门的考核标准,而且要可量化;三是可以先行试用市局征管十率考核指标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流程,制定考核办法,实施经济惩戒,实现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4、其他行业税源管理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税源管理单位)

  5、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税源管理单位)

  四、征管状况分析考核

  1、征管状况指标设置存在什么问题?具体举例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普通发票验旧缴销半年不科学;二是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准确率,未达点评定百元版无任何意义;三是发票开具金额录入,定额发票不能按月录入;四是准期申报率不应考核税务机关,应还责于纳税人;

  2、征管状况指标取数口径、计算方法、考核时间段存在什么问题?具体举例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3、其他征管状况分析考核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4、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建议取消“准期申报率",考核“逾期申报责令限改率"、“逾期申报处罚率”,以全面衡量纳税申报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准期申报率”作为考核结果的参考指标。

  五、综合征管系统存在问题

  1、综合征管软件操作和运维存在的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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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对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验旧情况与申报情况系统没有提供批量的查询比对功能,需从不同模块在不同地方单户查询人工比对,不利于税务人员进行常态化的比对管控;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必须取消相关资格,建议CTAIS操作此类注销时可在机内登记受理;三是建议修改综合征管软件流程,对未达起征点个体户,经调查后,可认定为非正常户。

  2、网上申报操作和运维存在的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电子申报软件修改和补丁升级过于频繁,导致税务人员和纳税人适应起来有一定的困难,基层一线人员和纳税人在使用时不知道该软件到底做了哪些修改,无法查找原因,引起纳税人反复往返税务机关寻求解决办法,纳税人登录电子申报软件时,如遇软件升级,建议在登录界面作提示,让纳税先阅读再做申报;二是纳税人在电子申报软件录入报表保存时,即使报表逻辑有误,仍然能强制保通过,给报表数据带来混乱,建议完善软件,控制运算逻辑,正确保存。三是常有网上申报纳税人省局后台提取数据不成功的情况;四是网上申报存问题,纳税人不进行抄报税也可以进行纳税申报,建议设置控制;

  3、税库银系统存在的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收核科)

  一是批量扣税存在重复扣税的情况.建议完善软件功能,每月每户纳税人只能执行一次批量扣税;二是存在扣款不成功的现象,纳税人必须到大厅缴纳,增加了纳税人负担和基层的工作量;三是上级要求征收期最后一天不允许发起扣款指令,而纳税人在征收期最后一天存款又是正当权利,建议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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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

  4、其他综合征管系统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信息中心)一是生产机的“数据查询组”一直未赋其相应查询权限,导致负责催报催缴的人员无法第一时间掌握纳税人申报信息(特别是申报期最后一天),建议CTAIS系统生产机“数据查询”增加“申报查询”功能,方便税源管理单位使用;二是纳税人发生电话号码变化时,纳税人必须进厅进行变更,建议赋予更多岗位变更其非关键登记信息的权限;三是建议在查询新增欠税模块中加入所属分局字段。方便及时了解和查询各税源管理单位的欠税情况。

  5、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信息中心、收核科)

  风控部分

  一、职责划分方面

  1、风险识别、任务推送、风险应对、审核反馈、绩效评价等各环节职责是否清晰?(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一是任务推送环节推送的任务信息未集中统一下达,导致本级承接任务信息时不够流畅;二是审核反馈环节反馈成果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原因是未严格执行考核评价制度;

  2、各环节岗位是否固定,职责是否能具体落实到相应岗位?该岗位同时兼有的职责还有哪些?(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一是由于风险应对岗位兼有基础管理岗,事项管理岗,各部门在应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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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束后,不能及时将应对结果反馈风控管理岗,实现的税收风险管理成果无法及时得到共享;二是风控管理岗也同时兼有其他工作且人员少,对风险的排查、识别往往力不从心,不能做到深入细致的分析;

  3、对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岗责划分和有何意见和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存在风险监控岗位不下达推送任务,风险应对岗就无事可干的现象,根源在于未切实组建风险监控团队,未及时有效分析识别下达风控任务。

  二、运行机制方面

  1、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是否顺畅?各环节流程是否清晰便捷,如何体现流转痕迹,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有哪些?(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一是由于没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团队作支撑,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二是风险管理各环节其中审核反馈、绩效评价环节没有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风险应对的内容、方式、进程、结果,虽已逐级反馈,由于未严格执行制度的考核和约束,反馈的情况不细致不准确,如风险应对结束后,应对效果即税款的入库情况掌握不准确;三是承接上级局推送的任务信息未集中下发,不时存在本级部门间任务推送不统一;

  2、对完善运行机制有何意见和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从根源上由于未建立专门的风控职能部门,即便制定了相关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基层局在实践中也很难形成流畅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建议组建专业的税收风险监控部门或团队,再配套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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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各地自行选取纳税评估案件工作有何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由于本级更能有效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自行选取纳税评估案件更有针对性,层次性。区县存在数据信息来源单一、零散、不集中,要从大量的数据中提取有针对性的数据确实不易,加之区县级信息技术人才匮乏,不能有效的从系统中提取想要的数据。建议市局集中信息技术力量,提取各区县财务报表数据、申报数据,建立各区县数据仓库.4、对纳税评估如何体现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方面有何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一是风险监控岗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筛选工作,确保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不被漏选,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不被列入;二是纳税评估人员能力要适应纳税评估工作的需求,与被评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三是真实、完整的做好约谈记录和收集举证材料,并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资料保密;四是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实地调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约谈举证需要说明的问题展开,禁止接受企业宴请和参与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的娱乐活动;五是评估结果处理必须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符合移送稽查条件的必须移送。

  三、绩效评价方面

  1、现行的评价体系是否健全,客观,需要从哪些方面修改完善?(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一是完善风险特征库。应在每个风险任务完成后,对该次任务的风险特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对指标有效性和指向性来判断其科学性、合理性,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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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是否保留该指标,并及时修正完善特征库;二是评价体系应以提高征管质效及税法遵从度为目标.风险管理不能以收入论成败,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是否提高,看征管漏洞是否得以发现与弥补,看税收流失率是否降低,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是否提升;三是各部门和人员纳入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不再是风控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例如信息中心应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税政部门应提供政策服务,收核部门应提供税收统计分析.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共同纳入绩效评价的对象;四是现行评价体系总体上是好的,但对风控结果的量化和评价仍需进一步完善。现行的风控结果评价指标多从税款入库、进项及亏损额的调整予以反映和评价,对经核实排除风险疑点这一风险应对结果未包含在内.DL

  2、对近期市局按照总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的考核内容有何意见和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涉及风险管理部分总局绩效考核内容:(1)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创建;(2)完成上级下达风险管理任务情况(市局分解为五个指标:应对及时率、应对处理率、应对成果率、应对完整率、风险排除率);(3)风险管理工作专题报告;(4)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5)纳税评估贡献率.建议:一是应对成果率

  该指标主要针对有税款入库或纳税调整(包括进项税额调整和亏损额调整)的情况.但我们认为,应对成果还应该包括对风险点的有效排除.既然是风险管理,其工作成果就应该包括对风险问题的纠正和排除两大方面。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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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行业纳税评估及案例:可作为加分指标,最多只能考核到区县一级。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行业管理模型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也不可能凭一个分局、一个科的一已之力就能做到。DL三是评价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指标,包括财务数据完整指标、申报数据完整指标、缴纳税款及时指标。

  四、任务管理方面

  1、对风险管理任务工作量和工作统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存在风险重复推送和反复推送的情况?按事项和时间逐一举例说明。对解决该问题的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建议:区局、市局、省局除常规调查以外的核查等工作任务由风控统一安排、统一推送,各级核查情况统一报送风控,由风控向所需各部门反馈。DL2、如何建立风险管理任务台帐?对实现台帐管理的信息化有何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一是建议电子台帐功能可以在原风控平台系统上加以完善,没有必要各级都建;DL二是建立的风险管理任务台帐一定要反应应对成果的落实情况、评估税款的入库情况,建议任务台帐的设置增加一栏评估税款入库的“税票号码",以便绩效评价有据可查。

  3、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情况?对两者职责划分和工作衔接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征管法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职责划分和工作衔接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税源管理单位在日常纳税评估中发现有偷税嫌疑的纳税人,是否所有移交稽查局查处,或者涉嫌多大金额的案

  19

  件才移交稽查查处,并没有相关规定进行介定;二是税源管理单位确定需要移交稽查的案件,稽查局未必接收,稽查环节对证据有较高的要求,证据不充分的不接受,使部份案件无法移交而以管理环节的手段又无法进行深入的检查;三是稽查局即使接收也未必能及时的查处;四是稽查局查处的案件部份未按规定反馈查处情况并提出征管建议;

  建议健全案件移送制度,一是规定区县局每年至少移送多少案件;二是规定达到什么标准才移送稽查查处;三是制定稽查查处案件反馈机制,反馈管理局并提出征管理建议;四是纳入考核。

  4、是否已建立纳税评估复核机制?对开展此项工作的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建议:一是可以建立以区县局为主体的纳税评估复核机制,安排专岗负责,对经过相关指标分析与评估结果比较有疑点的户进行复核或移交稽查检查复核。DL二是市局风控中心对评估案件复核结果考核时,应直接考核到评估人员,包括经济惩戒。

  五、作用发挥方面

  1、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发挥,如风险管理怎样促进税收征管基础管理、促进收入质量管理、促进纳税服务管理等方面,有何具体意见及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建议: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提高纳税遵从度,一是通过查找和发现风险点,对税收征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预测;二是通过风险应对排除或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提高管理及收入质量;三是风险管理和应对,发现问题存在原因,及时进行政策的宣传或工作流程

  20

  的调整,以达到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目标。DL2、税收风险管理主要流程与征管流程的衔接与融合方面有何意见与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风控部门在风险识别、数据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很可能与税源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是同类问题,会造成重复劳动。建议市局风控中心完善风控平台指标,区县局及时获取风险预警提示.3、对搭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运用第三方信息开展风险管理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1)汇川区已成立了综合治税办公室,但由于风控管理岗位人员少,琐事繁多,不能有效的对第三方数据加以利用。建议组建税收风险监控团队,配备至少3名专职人员,承接上级局推送的税收风险应对指令及承办本局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排序并推送应对任务。

  六、其他意见和建议(税源管理单位、政策法规科、收核科)

  21

篇二: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

  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

  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在很多涉税事项的审批过程中,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因此,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对那些自我约束力较差的税收管理员存在着以权谋私和谋求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

  (四)税务管理人员少与纳税人日趋增多的矛盾。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纳税人的数量逐渐增多,造成税收管理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一是从纵向来看,各层级之间存在“多头管理、多头下任务”的状况。现行的管理体制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的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

  二是从横向来看,税务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不够。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虽然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减少了纳税人多头跑的情况,但是内部流转的有序性值得商榷,业务流程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各部门间相互推脱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深入落实税收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抓好认识、人才、环境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才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应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进行涉税风险分析评估,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我审核、自我约束、自我修正。

  (一)积极稳妥推行税收风险管理。

  将税收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督察,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执法风险,降低征收成本,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

  一是加强事前预警。就是通过强化税收分析来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依托税收征管软件平台,有效采集内外部数据,梳理各项税收风险点,设置与实际税收征管工作相适应的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

  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就是通过税收分析确认税收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结合企业性质、行业类型等因素,将各项风险指标予以组合,建立风险管理模型,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控,并根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疑点数据,采取应对管理措施。

  三是加强事后督察。就是因事前、事中税收风险管理中无法识别、控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中存在漏洞、不当或者过错的基础上,通过事后督察的方式,对税收管理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补救,同时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建立管理平台。探索和建立“融预警、监控、督察于一体,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管理为目的”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动态化和信息化。

  (二)强化税收风险监控分析。

  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风险监控分析是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一是建立多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制度,风险分析应按照“分工负责、多次分析、人机结合”的原则,明确分析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深入开展各层次的税收风险分析。

  二是建立“上下结合”风险识别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一方面要自上而下通过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发现发布风险信息和应对任务;另一方面就是要有效调动中小微企业财务人员主动发现、采集风险信息,自下而上地汇总、上报风险信息,增强系统发现发布风险的能力和准确性,形成风险信息上下畅通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要突出基层局风险管理办的再分析作用,在区局初次分析,地州局二次分析的基础上,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应对人员要重视实施应对前的案头分析工作,充分运用纳税人征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纳税人具体情况和历史处理信息实现涉税信息的横向、纵向分析,判定问题的具体所在和应对工作的重点及方法。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控制。

  通过税收风险识别与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结合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办法。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实行“点、线、面”结合管理的方法,确定重点管理的企业、重点监控的行业,对高风险企业有计划地实施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强化动态监控。与此同时,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

  (四)突出税收风险分类管理。

  依据不同的税收遵从度,确立分类、动态、个性化的管理服务机制。对待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应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税收管理中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介入程度应有所区别。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规管理措施,如案头分析、辅导、巡查等服务性措施;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可使用约谈、实地核查和税收检查等措施,已达到实行税收风险管理后,使基层税务机关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有重点地强化对高风险级别企业的监控和管理,从而使有限的税务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深化纳税评估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评价和估算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并为其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涉税事务,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目的。

  综上所述,构建科学的税收风险是一个全方位和系统的过程,它应在高效风险考核机制的制约下努力提高风险人员的综合素质,共同促进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篇三: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二是对税收机关执法监督。可以详细为税务系统外部监督和税务系统内部监督。在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上,主要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状况进行检查、调查或评议,督促税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深入税收征管一线,对各级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状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监察。保障政令畅通,防止行政执法权及税收管理权的滥用,杜绝职务违法行为;同时应进行立法掌握。这不仅是要求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而且要求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以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对税务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应遵守的程序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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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

  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合同签订

  第二章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第一节收集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第二节收集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第三节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第三章法律风险评估

  第一节法律风险识别

  第二节法律风险分析

  第三节法律风险评价

  第四章法律风险应对

  附则

  总则

  第1条宗旨

  为指导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规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

  z.

  -

  称"公司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以下简称"指南〞〕、"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以下简称"评估技术〞〕、"企业部控制根本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关于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2条定义及业务围

  2.1本指引所称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承受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效劳,为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提供支持与协助。

  2.2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的工作围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企业法律风险外部环境信息;

  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对法律风险进展识别并出具"企业法律风险清单";

  对法律风险进展分析评价;

  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案;

  出具"企业法律风险应对方案";

  出具"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总体报告"。

  2.3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过程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调整工作围:

  委托人的委托围;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程目标及期望到达的效果;

  .

  z.

  -

  2.3.3委托人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程的预期;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程预算。

  第3条特别事项

  3.1本指引旨在向律师提供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面的经历,而非强制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实践中参考。

  3.2本指引仅供律师在办理法律风险管理业务中的操作性层面参考,其中涉及到的专有名词、理论体系、计量法等均不对其做阐述,请律师自行了解。

  3.3律师从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政策文件,在委托人授权围独立进展工作。

  3.4律师从事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有关的法律效劳时,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一章合同签订

  第4条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4.1律师应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委托人订立书面的"法律效劳合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4.2律师应与委托人就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的目标、工作容、工作成果进展充分沟通。在工程目标确定的前提下,依据委托人开展本工程期望到达的结果,确定详细的工作围。

  第5条"法律效劳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

  5.1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程开展的目标;

  .

  z.

  -

  5.2律师的工作围及工作容;

  5.3律师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其中需明确企业有配合的义务,在工程进展中需提供必要的人员、资料、场地等配合;

  5.4工程的持续时间;

  5.5工程的法律效劳费用;

  5.6承办该工程的人员;

  5.7工程的工作成果。

  第二章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第6条本指引所称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指应用适当的法,对企业外部环境中与法律风险相关的信息进展收集、分析、整理、归纳的一系列过程。

  第7条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一个动态过程,律师在取得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可协助企业保持法律风险环境信息的持续更新。

  第8条律师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应遵循以下原则:

  8.1全面性原则。律师应当全面收集与企业法律风险相关的外部环境信息,并多角度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8.2专业性原则。在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过程中,律师应从专业角度对信息素材进展筛选判断。

  8.3性原则。律师在收集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时所获得的企业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义务,不将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第三。

  .

  z.

  -

  第9条律师收集法律风险环境信息,可以使用以下法:

  9.1对企业现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进展调查,例如合同、以往诉讼、人力资源、企业控制度等。

  9.2对企业实地考察及对部人员进展调查,可采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单独访谈、集体研讨、交流等式。律师需根据工程目标,选择适宜调查对象,通常可选择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开展此类工作。

  9.3对企业涉及第三主体进展调查,可采用交流、实地拜访等式。律师可选择处于企业上游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主体、企业竞争对手、利益相关等进展调查。

  9.4对企业监管部门进展调查,可采用交流、实地拜访等式。律师可选择工商部门、税务机关、当地法院、检察院及其他第三行政机关进展调查。

  9.5对企业所在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重点案例等进展检索,通过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所处法律环境。

  第一节收集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第10条本指引所称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指企业外部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技术、法律等各种相关信息。

  第11条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宏观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该企业所在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比重;

  .

  z.

  -

  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宏观经济环境分析,例如经济开展趋势、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进出口开展趋势、CPI及PPI等;

  该企业所在行业的社会环境分析及技术环境分析;

  该企业所在区域的开展状况、政府支持、资金情况等。

  11.2企业所在行业自有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该企业所在行业的业务模式及特点;

  该企业所在行业与其他相关行业的关系;

  该企业所在行业的总体供需状况分析;

  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分析.11.3法律环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该企业所在行业的法律及政策情况、变化及热点事件等;

  国外与该企业相关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情况极其变化;

  与该企业相关的监管体制、机构、政策以及执行等情况;

  该企业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对法律、合同、道德操守等的遵从情况。

  11.4企业自有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与该企业相关的市场竞争情况;

  该企业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定位;

  该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开展情况。

  .

  z.

  -

  第12条当企业为跨区经营时,律师在进展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收集时,需关注不同区域中企业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收集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第13条本指引所称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指企业部与企业法律风险及其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

  第14条律师收集企业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需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的,应要求企业在合理或约定时间向律师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原件或与原件审核一致的复印件。

  第15条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5.1企业的根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的战略目标;

  企业的治理构造;

  企业盈利模式和业务模式;

  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流程/活动、部门职能分工等相关信息;

  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管理情况;

  企业相关抵押、质押、留置权等担保权益及与担保权益有关的情况;

  企业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企业重大债权债务的情况: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

  z.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15.2企业与法律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现状及工作机构设置;

  与企业有关的重大合同;

  企业曾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处分或可能发生该类事件的情况;

  利益相关者的法律遵从情况和鼓励约束式。

  15.3企业法律风险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面的使命、愿景、价值理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职责、相关制度和资源配置情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

  企业曾发生的法律风险事件的情况;

  企业相关的法律规库和法律风险库;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企业的主要出资人法律风险工作开展状况。

  第三节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

  z.

  -

  第16条法律风险准则是衡量法律风险重要程度所依据的标准,律师通过对该准则的了解,进而了解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价值观、资源、偏好和承受度等信息,并将其在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及应对等后续工作中进展应用。

  第17条律师应当在后续工作中,持续深入并改良对企业法律风险准则的了解。

  第18条律师可通过考虑以下因素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18.1企业现行法律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所涉部门、人员等;

  18.2企业现行控制度;

  18.3企业现行法律风险管理实施程度;

  18.4企业管理层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态度;

  18.5企业法律部门及风险控制部门在企业中的战略定位;

  18.6企业现行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中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应对的工作流程;

  18.7企业现行重大法律风险确定原则。

  第三章法律风险评估

  第一节法律风险识别

  第19条本指引所称法律风险识别,是指发现、列举和描述风险要素的过程。具体是指律师对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重要业务流程中的法律风险进展查找,并对其描述、分类,分析归纳其原因、影响围与潜在后果的活动。

  第20条法律风险识别最终以企业的法律风险清单的式表现。

  .

  z.

  -

  第21条律师进展法律风险识别的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信息中可能引起风险的具体事件及其背景信息;

  21.2与该风险事件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信息;

  21.3企业对引起风险事件的控制力,包括控制事件的制度、人员、流程等;

  21.4可能引发该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

  21.5该风险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与涉及围;

  21.6与该风险事件相关的各主体。

  第22条律师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双约定的工作围,选择适宜的角度构建法律风险识别框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企业主要的经营管理活动识别;根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识别;根据利益相关者识别;根据引发法律风险原因的识别;根据法律风险事件发生后承当的责任梳理;根据法律领域识别;根据法律法规识别;根据以往发生的案例识别等。

  第23条律师在选择法律风险识别框架角度时,应当考虑如下面:

  23.1委托人的委托围;

  23.2法律风险管理工程的目标;

  23.3选择不同构建角度所覆盖的围;

  23.4选择不同构建角度所侧重的重点;

  23.5选择不同构建角度的实际操作难易程度;

  23.6选择不同构建角度的支撑材料数量及质量。

  .

  z.

  -

  第24条律师在构建法律风险识别框架时,应当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24.1风险识别的完整性,即要尽可能没有遗漏地识别企业可能会涉及的全部法律风险及风险行为;

  24.2风险识别的系统性,即应保证识别出来的法律风险及风险行为在逻辑上是相互独立、完全穷尽的,而不应该存在穿插或遗漏的现象;

  24.3风险识别的有效性,即对法律风险及风险行为的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该风险的涵、外延,并且通俗易懂。

  第25条编制"企业法律风险清单""企业法律清单"一般包括以下容:

  25.1根底信息区。对法律风险事件及相应风险进展描述。

  25.2法律信息区。对法律风险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相关代表性案例集法律处理意见进展描述。

  25.3管理信息区。对法律风险涉及到的企业部门、人员、业务流程、其他主体等进展描述。

  第26条编制"企业法律风险清单"的流程如下:

  26.1收集整理查找出的法律风险事件,并对其按照选定的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的角度进展分类整理;

  26.2明确描述每一法律风险事件所对应的法律风险;

  .

  z.

  -

  26.3对每个法律风险设置相应的类别、编号及名称,并填入"企业法律风险清单"的根底信息区模块;

  26.4梳理每一风险点对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后果;

  26.5将收集到的企业部环境信息中的案例信息分类对应至不同风险点;

  26.6将法律法规、相关案例、法律后果等容填入"企业法律风险清单"的法律信息区模块;

  26.7将风险点会影响的企业部门、人员、业务流程等容填入"企业法律风险清单"的管理信息区模块。

  第27条律师将编制完成的"企业法律风险清单"向企业各部门下发,设计部门法律风险调查问卷及访谈提纲,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相关法律风险清单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法律风险清单进展调整,可采用座谈会、一对一访谈、拜访等多种式征求意见。

  第二节法律风险分析

  第28条本指引所称法律风险分析,是指对识别出的法律风险进展定性、定量的分析,包括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及法律风险影响程度的分析,为法律风险的评价和应对提供支持。

  第29条律师需考虑以下因素后,选择定性、定量、半定性半定量的分析法开展法律风险分析工作:

  29.1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

  29.2法律风险发生的影响围;

  .

  z.

  -

  29.3影响围中的所有因素的可度量程度,包括现有数据资料的完整性,评价模型的合理程度等;

  29.4企业现有风险控制水平;

  29.5不同分析法的工作开展难易程度及开展本钱;

  29.6选择不同分析法得出结果的可操作性与可参考性。

  第30条律师开展法律风险分析工作,应当考虑的容包括但不限于:

  30.1引起风险事件的原因及该原因事件发生的频率:

  律师可从外部监管、外部利益主体、部流程及部门、人员配合等角度考察;

  律师应独立考虑不同角度原因对风险事件的影响;

  律师应考虑不同角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对风险事件的影响。

  30.2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律师应参考历史中该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及相关案例;

  律师应参考该风险事件的外部主体监管及部控制监管程度;

  律师应参考该风险事件的相关主体的法律素质、法律风险偏好程度。

  30.3风险事件发生的后果、后果的影响程度、影响围:

  律师可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角度衡量;

  律师应考虑三种法律责任本身的影响程度及影响围;

  律师应考虑三种法律责任在企业部、利益主体及社会中的影响程度及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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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

  律师应考虑三种法律责任可能带来的财产损失金额。

  第31条律师开展法律风险分析工作,应当注意:

  31.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工程的目标开展工作;

  31.2定期与委托人沟通,及时调整法律风险分析法;

  31.3需考虑所选择的分析法的自身局限性;

  31.4需优先选择企业熟悉或现行使用的风险分析法。

  第三节法律风险评价

  第32条本指引所称法律风险评价,是指将法律风险分析的结果与企业的法律风险准则相比拟,或在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之间进展比拟,确立法律风险等级,以帮助企业做出法律风险应对的决策。

  第33条律师开展法律风险评价工作的流程如下:

  33.1调整并完善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33.2将法律风险按照法律风险分析的结果排序;

  33.3将每一法律风险分析结果与企业法律风险准则比拟,依据结果〔高于、一样、低于〕进展分级;

  33.4律师根据上述分级结果,结合委托人要求,确定重大法律风险原则,并明确重大法律风险。

  第34条重大法律风险确定原则为:

  34.1风险分析结果高于企业法律风险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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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2风险造成的后果重或损失度很高。如果*项法律风险的风险水平较低,但其属于损失度很高,发生可能性较小的风险,仍应认定为重点法律风险;

  34.3法律风险中所含*一项或*几项的风险行为的风险水平很高。如果*项法律风险的风险水平较低,风险损失度也并非很高,但其所包含的风险行为中有一项或几项的风险水平很高,该风险也应认定为重大法律风险。

  第35条律师在确定重大法律风险时,应当注意:

  35.1依据上述原则确定重大法律风险时,具体的筛选标准不是绝对确定的,应当依据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进展调整;

  35.2对重大法律风险的数量限定应当作为考核是否属于重大法律风险的条件之一;

  35.3重大法律风险确实定应当从企业总体层面角度考虑,对于涉及*项重大法律风险的部门来说,该风险在其部门部的重要程度不一定高于其他非重大法律风险。

  第四章法律风险应对

  第36条本指引所称法律风险应对,是指企业针对法律风险或法律风险事件采取相应措施,将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围。

  第37条律师在开展本章工作时,应当与委托人共同进展,由双共同协商选择法律风险应对策略、评估法律风险应对现状,以及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应对方案。

  第38条律师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应对方案的目标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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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

  38.1一是有效性,即应对方案确实能够满足风险应对的需求、发挥风险应对的作用;

  38.2二是操作性,即在企业现有资源条件下,应对方案确实是可操作、可执行的;

  38.3三是统筹性,即从全局角度对各项应对措施进展统筹、整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38.4四是规划性,即从长期规划的角度设置应对措施实施的先后主次,循序渐进地实现风险控制。

  第39条律师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方案的原则为:根据风险应对现状评估结果确定应该采用的控制措施类型。

  39.1对于评估结果为机构、人员或经费配置缺乏的风险,应采用资源配置类的措施;

  39.2对于评估结果为无管理要求或要求不明确的风险,应采用制度、流程类或标准、规类的措施;

  39.3对于评估结果为有明确要求但未得到格执行的风险,应采用技术手段类或活动类的措施;

  39.4对于评估结果为风险意识有待提高的风险,应采用培训类的措施。

  第40条律师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方案,可以参考如下步骤进展操作:

  40.1律师在法律风险应对现状评估表根底上,根据风险应对方案制订法制作法律风险应对方案表,并拆分至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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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2各相关部门填写法律风险应对方案表,提出本部门负责的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并明确各项措施的完成标志、完成时间等容。

  40.3工程组汇总整理各部门填写完成的法律风险应对方案表,并对相关容进展调整、完善,调整重点为风险应对措施。

  40.4工程组将调整后的法律风险应对方案表再次发给各相关部门确认后,形成最终法律风险应对方案。

  第41条编制"企业法律风险应对方案""企业法律风险应对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容:

  41.1明确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及工作开展围;

  41.2在"企业法律风险清单"根底上,增加应对信息区模块,其中包括:

  风险点对应的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律师与委托人在确定每项法律风险的应对态度时,应首先根据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度,分析判断其在不同应对态度下的风险控制本钱和风险控制收益,然后将两者进展衡量比拟,并选择其中收益本钱比最大的一种态度,有躲避、降低、转移、承受或其他策略。

  风险点对应的法律风险应对现状。评估应对现状时,可通过制作法律风险应对现状评估表格,发放至企业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填写,作为收集信息的主要式。

  风险点对应的法律风险应对方案。

  第42条本指引中有关风险评估技术的运用法,参见"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第六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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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篇五: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2014年03月18日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在很多涉税事项的审

  批过程中,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因此,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对那些自我约束力较差的税收管理员存在着以权谋私和谋求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

  (四)税务管理人员少与纳税人日趋增多的矛盾。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纳税人的数量逐渐增多,造成税收管理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一是从纵向来看,各层级之间存在“多头管理、多头下任务”的状况。现行的管理体制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的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二是从横向来看,税务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不够。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虽然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减少了纳税人多头跑的情况,但是内部流转的有序性值得商榷,业务流程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各部门间相互推脱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深入落实税收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抓好认识、人才、环境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才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应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进行涉税风险分析评估,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我审核、自我约束、自我修正。

  (一)积极稳妥推行税收风险管理.

  将税收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督察,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执法风险,降低征收成本,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一是加强事前预警.就是通过强化税收分析来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依托税收征管软件平台,有效采集内外部数据,梳理各项税收风险点,设置与实际税收征管工作相适应的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

  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就是通过税收分析确认税收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结合企业性质、行业类型等因素,将各项风险指标予以组合,建立风险管理模型,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控,并根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疑点数据,采取应对管理措施。

  三是加强事后督察。就是因事前、事中税收风险管理中无法识别、控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中存在漏洞、不当或者过错的基础上,通过事后督察的方式,对税收管理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补救,同时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建立管理平台。探索和建立“融预警、监控、督察于一体,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管理为目的”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动态化和信息化.(二)强化税收风险监控分析.

  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风险监控分析是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多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制度,风险分析应按照“分工负责、多次分析、人机结合"的原则,明确分析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深入开展各层次的税收风险分析.二是建立“上下结合”风险识别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一方面要自上而下通过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发现发布风险信息和应对任务;另一方面就是要有效调动中小微企业财务人员主动发现、采集风险信息,自下而上地汇总、上报风险信息,增强系统发现发布风险的能力和准确性,形成风险信息上下畅通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要突出基层局风险管理办的再分析作用,在区局初次分析,地州局二次分析的基础上,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应对人员要重视实施应对前的案头分析工作,充分运用纳税人征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纳税人具体情况和历史处理信息实现涉税信息的横向、纵向分析,判定问题的具体所在和应对工作的重点及方法。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控制。

  通过税收风险识别与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结合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办法。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实行“点、线、面”结合管理的方法,确定重点管理的企业、重点监控的行业,对高风险企业有计划地实施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强化动态监控。与此同

  时,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四)突出税收风险分类管理。

  依据不同的税收遵从度,确立分类、动态、个性化的管理服务机制.对待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应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税收管理中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介入程度应有所区别。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规管理措施,如案头分析、辅导、巡查等服务性措施;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可使用约谈、实地核查和税收检查等措施,已达到实行税收风险管理后,使基层税务机关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有重点地强化对高风险级别企业的监控和管理,从而使有限的税务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深化纳税评估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评价和估算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并为其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涉税事务,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目的。

  综上所述,构建科学的税收风险是一个全方位和系统的过程,它应在高效风险考核机制的制约下努力提高风险人员的综合素质,共同促进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篇六: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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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风险管理问题与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要注意,针对这些问题,有很多解决的方法,下面我就为大家带来了税收风险管理问题与建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税收风险是指税收收入在能否准期足额入库上所呈现的不确定性,或是税收收入有发生流失的可能性。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是让各个涉税主体遵从税法,保证税收收入准期足额入库。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就是按风险程度高低来划分企业,管理风险较高的企业,服务风险低的企业,对正常的企业进行引导。正确适当的税收风险管理可以引导一部分原先纳税不遵从的企业成为主动遵从的企业,尽量减少税收缺口。

  一、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设计

  目前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设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识别风险目标,应对风险准备不充分。在风险目标识别环节,基本依靠设定好的风险指标在系统内自动判断,对纳税人的申报、征收、发票开具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查找出疑似存在风险的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被税收风险管理系统识别出的这部分纳税人会掌握其中的规律,并采取相应的反识别行动来躲避系统的筛选,这就产生了税收风险。在总局出台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了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稽查等五种风险应对方式。明确各级税局应根据风险的复杂程度,从低到高选择不同的应对方法。然而在实际工作只能单一简化地选择风险应对方式,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稽查三种应对方式应用起来相对复杂,仅依靠市、县一级风险管理部门难以单独实施。从目前运行情况看,由于征管资源和专业人才的限制,大部分地州都只会选择纳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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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手段进行应对,这样并没有实现总局分级分类选择不同应对方式的设计思路。

  2.缺乏与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相应的统一组织机制

  税收风险管理的推行,需要积极整合税务系统各级征管资源,明确各层级风险管理的职能,在各个环节形成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目前,只有少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大部分地区仍依靠传统的征管部门处理大量的日常工作,缺乏专业化组织机构支撑,难以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衔接存在阻碍。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和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其中牵涉到多个上下级部门和不同的分管领导。然而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专业素质有高低之分,对风险等级、具体风险事项的理解也可能各有差异,导致各环节之间工作流转不畅,因而会影响税收风险管理效用的发挥。

  3.纳税人相关的涉税数据获取难、利用难

  税务局传统的征管逻辑即通过纳税人自己申报资料来证明没有逃税需要及时转变。目前税务部门在数据获取利用方面仍面临不少困难:一是部分关键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难。第三方信息的获取,目前没有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或更高一级法律法规予以保障。信息所在的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行政级别与国税局对等,不存在管辖或上下级关系,故经常以保密、不方便为由,拒不提供或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二是数据整合利用不充分。目前税务系统有诸多数据资源系统,如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各地税务局的数据资源和数据系统及电子办税服务厅等,但海量数据散落在不同的平台,加上各个系统在编写口径上存在偏差,要综合利用起来还要加以整合。因此要获取高质量的数据,不仅要系统内部的整理,还要系统外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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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转变征纳关系理念,重视并研究推进涉税风险提醒工作

  税务局可以借鉴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模式,为大企业配备客户服务经理和一个由税务会计、审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团队。为企业提供税务风险管理专业化支持,不仅注重在“客户”出错后进行纠正,更要注重在事前及时而准确的提醒。采取一对多或者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大多数“客户经理”服务于多家企业,但对于规模庞大的企业,税务局专门指派专员负责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对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这些“客户经理”与企业财务或税务主管直接进行交流并传递相关信息,审核和评估企业的税务风险。税务局普遍提醒在申报缴纳过程中纳税人容易出错的共性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针对个别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予以特别的事前提醒。这样全方面的优质服务,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

  大数据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要培养大数据思维,建立健全信息获取机制,从根本上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把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融入到管理当中。加强各个系统之间的联通,整合散落于不同系统中的信息,积极与当地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联系,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要依托金税三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基础,建立标准统一,数据集中的税收信息库和自然人税收信息库,完善金税三期决策支持风险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运用质效。注重从多方面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信息,然后把收集来的数据分类加工、整理总结,得出相应的税收风险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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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经验,再把这些经验应用于具体的税收征管中,这样环环紧扣,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质量。

  3.实行分级分类的风险管理模式,发挥最大的税收管理效用

  纳税人承担两件事:一是提供基本信息,二是承担取证责任。纳税人对自己报送的信息和保存的资料要承担责任,在未来发生税收争议的时候,纳税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则税务机关不需要大量的资料,这样可以提高管理效率。税务局把纳税人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划分,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对高税收风险企业采取调查、特别纳税调整,强制手段等方式;对较高税收风险的企业主要实行自查、重点检查的方法;对中等税收风险的企业,可以采用约谈,纳税评估,税务局辅导其进行自查的模式;对于低税收风险的企业,税务局主要采用一对一服务,高层解决其诉求。这样通过分类,把征管资源集中在难点重点工作上,可以减轻不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其中的分类标准还有待发展完善,不能划分界限不清,造成税收风险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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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律师事务所风险管理

  浅论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

  摘要:律师事务所是服务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甚至是不正当竞争。法律服务机构受优胜劣汰机制的制约。律师事务所要在法律服务市场占一席之地,经得起风浪,进行风险管理是完全必要的。

  关键词:市场风险防范合理定位风险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

  律师事务所面临着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具体而言,律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风险

  1、法律服务市场不成熟。律师服务的领域相对狭小,本来应当由律师承担的工作,很多情况下却由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专门机构等承担。比如2022年6月9日

  同时,法律服务市场还存在分割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法律服务所甚至各种性质的单位搞法律咨询,利用行业优势甚至行政权力,来包揽应当由律师承办的该行业的法律服务业务。

  (二)行业风险

  1、本地以外律师的准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给本地律师不仅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和风险。首先是本地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必然被分割掉一块;其次根据“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法则,本地相对弱小的律师组织机构很难与大律师事务所抗衡。“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句话也

  还是比较深入人心的,在山东当地的很多重大的刑事案件,企业上市等业务,当事人还是更多的愿意选择北京的几个大所。

  2、法律服务产品专业化程度低。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仅仅20余年,中国律师业处于少年期,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从总体上说是低的。这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和整体优势。

  3、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与法律服务“产品”专业化程度低的情况不同的是,少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结构单一,在国家经济调控或者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该单一业务的法律服务市场大幅下降甚至没有的情况下,其生存和发展形势就变的非常严峻。

  4、规模小,团队精神缺乏。当然不能说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就风险大,但规模小又缺乏团队精神毕竟很难抵住大风浪。团队精神缺乏是比较普遍的问题,影响了人的潜力发挥和事务所的整体实力。

  (三)执业责任风险

  律师费颁布实施以后,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已为律师同行所重视。律师执业责任的产生从现有事例来看,主要有:一是少数律师办案的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缺失;二是律师执业不规范,在程序上出现差错;在当事人相互关系上处理不当,尤其对利益冲突的委托人“回避”不坚决;三是个别律师业务水准低下,如将法律关系搞错,应当告知当事人的未告知,使当事人丧失追索时效等等。

  (四)意外及其他风险

  1、被错误追究责任。如在刑事诉讼中,因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而怪罪辩护律师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极大地挫伤了律师承办

  刑事案件、担任辩护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律师使命的积极性,也给律师执业保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2、意外伤亡及恶性疾病。律师执业的特点是为不特定的委托人服务,出差机会多、流动性大。防止意外伤亡,也在律师事务所风险防范之列。执业律师辛苦、操劳,每天工作时间特别长。一个律师生大病,困扰了整个事务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律师无序流动。从一个青年大学生到一个小有名气的青年律师,需要5到10年时间的培养、磨练。事务所把一个个人引进来,加以培养,等花费巨大的投入将人才培养起来的时候却面临着人才的流失。律师无序流动,不能不说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风险。

  二、律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

  目前有些律师事务所不仅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更谈不上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制度。据介绍,在国外一些律师事务所不仅设有专管律师风险防范业务的执行合伙人,还制定有律师风险管理规则及组织条例。这对我们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定位

  律师事务所要根据自身的人力资源和业务状况,制定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规划,确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发展目标,为自身正确定位,使自己的工作计划、发展目标、执业行为符合客观,避免与减少风险。

  1、法律服务产品结构恰当。律师事务所根据现有人员及其法律服务产品,是擅长非诉讼还是诉讼。如果擅长非诉讼,那么是主攻金融业务、证券业务、还是公司法律业务。

  2、业务结构合理。业务结构单一,对事务所肯定是有较大风险的。律师个人可以成为“专科”,在某一领域成为学科带头人,但一个事务所不仅仅是一个“专科”,而是专业化服务与综合服务并举,应当有几样特色产品,不仅有专科还有综合科,以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

  3、人员规模,知识结构合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有诉讼为主与非诉讼为主的,凡以非诉讼为主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其规模应当大一点。尤其要担当大客户的法律顾问,要做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业务,必须要有涉及不同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变单个律师为几个律师共同服务。

  4、以团队协同执业来发挥整体优势。无论是何种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只有把有限的律师组成一个团队,协同服务,才能体现整体优势。这一步迈不开,律师事务所人数上规模了,几十人、上百人,仍然各自为战,这不是上规模的初衷,只有抱成一团、拧成一个个团队,才能是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大大提高。

  (二)健全制度

  律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现在的情况比较多的是事务所个别律师影响、决定事务所发展方向的情况比较普遍,这种机制对事务所风险很大。只有用制度来管理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避免事务所大起大落。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说,事务所应当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1、利益冲突的处理制度。当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某一法律服务时,首先应当审查和评估代理该客户时,是否与以前代理的客户有利益冲突,是否与现代代理或受聘的其他客户有利害冲突?如果即将代理的客户与过去代理过的前客户是有利害冲突的,不论该代理是否结束,均不应接受委托;同样如果你将要代理的客户在该诉讼中的对方却又是你已担

  任法律顾问的企业或者有利害冲突的单位和个人,事务所也不应当接受其委托,从而避免因双方代理引起的某些风险的产生。这类利益冲突客户还可以举出一些,如,某律师是仲裁员和曾担任过仲裁员,裁决过某客户的案子,现在该律师被该客户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又如,某律师过去担任过审判员,审理过某一案件,现在该律师成为该案的代理人。凡此种种,对涉及利害冲突当事人的委托,应当加以规范。

  2、疑难案件讨论制度。事务所是接受当事人委托的主体,是委托合同一方当事人,也是律师执业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律师事务所应当发扬团队精神,发挥整体智慧。律师承办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汇报,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律师集体讨论,必要时应当聘请法学教授、法律专家进行讨论,涉及其他行业的专门问题时,应当委托该行业的有关专家就该专业问题做出必要的结论,这应当成为一种制度,避免因律师个人业务能力不足以解决此类疑难、重大、新类型案件。

  3、质量监控制度。律师承办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单个行动;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事务所亦不甚了解。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如何?当事人对律师服务的满意程度怎样?律师事务所应当有控制律师办案质量的方法与制度:一是重大、新颖法律事务文书预审制度。事务所出具重要的法律文书,应建立复核制度以保证文件的质量。二是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案件质量抽查制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全体律师承办的案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组织律师办案质量评估小组,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找出问题,提出应注意的方面,探讨律师办案质量提高的措施。三是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顾问单位,对长期客户,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回访,征求和听取意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4、投诉调查反馈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有专人负责听取委托人的访问、投诉。对投诉信件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调查的结果要反馈给投诉人和被投诉的律师,消除误会,化解纠纷,改进律师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5、律师有序流动制度。律师流动是正常的,必要的。但是律师流动应订立相应制度,应当有序进行。对花了力气培养青年律师的事务所,被培养的律师应当保证一定的服务年限。在某些情况下,流动时采取合理的适当补偿办法。

  (三)完善保险体系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意外风险的化解,要与国家的保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同步进行,要建立自身的保险保障体系。

  1、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业,是一个具有一定风险的行业,尤其是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较多的律师所,应当按照常规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之外,还应针对承担某些项目的法律服务,投保单项的项目法律服务保险,使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责任风险得以化解。

  2、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已开办司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基本的保障,但理赔数额太低。医疗保险也开始办理。这方面不少事务所已有较深的体会,当然有待改进和完善。律师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养老、待业保险。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强制性保险,这是必须办的。待业保险也要办,这不仅是律师事务所的一项社会义务及责任,在十分剧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律师事务所停业、律师“下岗”待业,也不是不可能的。

  (四)提高人才素质

  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员素质的管理。它是一项事务所文化建设事业,是由办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决定的。

  1、律师的能力。律师应当向委托人提供称职的代理。要做到称职的代理,律师就必须具备进行代理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并为代理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准备。如果一个律师不具备这种能力,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具备这种能力的律师共同承办或指导该律师承办。委托人是律师事务所的客户,这与目前实际上当成律师个人客户的情况相差甚远。这种状况不改变,不管是什么样的法律事务,律师有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有没有承办该类案子的实践与经验,事先又没有对该法律事务的准备和研究,又不同在该法律领域中有相当经验的律师讨论或请教或合作,很难做到称职的代理。事务所有责任从能力和技能上要求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称职的代理。

  2、职业道德的恪守。律师的事业心,责任心,律师的执业操守,是律师最起码的条件,也是律师办好法律事务所必备的前提。律师事务所从防范风险的意识出发,对律师进行持续的,不间断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使律师在办理律师业务时,尽心尽责。

  3、严格执业纪律。没有纪律不成其为军队。没有严格的执业纪律,就不可能有一只社会公认和群众欢迎的执业律师队伍。律师事务所纪律不严格,就可能投诉不断。律师事务所在执业纪律的遵守上来不得半点马虎。

  (五)改善执业环境

  律师执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单单靠律师事务所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这涉及到立法、执法部门,涉及到司法行政机关,涉及到行业协会。但律师事务所处在第一线,要与

  各方面加强沟通,要主动反映,据理力争,逐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这对防范律师执业风险,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环节。

  三、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排名前十、总部位于伦敦、在世界各地有27个办事处(其中亚洲7个、美国2个、欧洲17个、中东1个)的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迄今,路伟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风险管理的模式也十分完善。

  (一)路伟的风险管理体系

  1、路伟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路伟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来自英国、欧洲其他地区和亚洲的5位合伙人、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及事务所秘书组成。其中,这5位合伙人负责在本地区事务所内部各项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控制以及其他风险管理实践。首席运营官负责制定和实施符合整个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办法,监测事务所可能发生的风险;首席财务官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关于财务方面的风险管理方法;总法律顾问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其负责对事务所主要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以及对改进事务所内部程序与控制的过程进行评估;路伟的风险管理经理则由事务所秘书担任,负责审查并批准风险管理的范围、制定风险对策程序。

  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设有风险管理员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这些风险管理员也要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提供风险管理的机制,以确保事务所的风险管理能够做好。他们提供的支持包括制定事务所的手册、架构风险管理的内部局域网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6次会议,负责审查所有实质性的或重大的风险;审查事务所审查员或风险管理经理的发现一起他们针对管理层提出的建议。

  3、路伟的风险管理培训

  路伟平时会对新合伙人、新获得执业资格的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人员召开风险管理会议,一培养他们的风险意识,指导他们如何来识别风险并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二)路伟风险管理的具体活动

  1、路伟的具体业务风险管理

  在路伟,风险的确定一般由国际执行官、国际管理委员会、专业支持律师、风险管理人员、事务所运营官、项目负责人、部门合伙人等人员在风险研讨会上以头脑风暴的方式讨论确定。

  路伟的可能性风险评测如图:

  几乎确定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几乎确定(大于75%)

  很可能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极高(大于25%)

  可能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介于10%到25%之间

  不大可能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介于2%到10%之间

  可能性不大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不大(小于2%)

  重要性风险评测示意图:

  业务

  名誉

  货币风险

  健康与安全

  灾难性的摧毁业务

  不可恢复的名誉损害

  大于基准数额

  恶性的;停止办公一周以上

  严重

  对业务有重大损害,如严重的客户投诉等

  在主要客户中名誉受损

  基准数额的20%至100%

  严重损害;停止办公一天以上

  中等程度

  业务质量受损,导致交付时间更改,以保证质量

  名誉部分受损

  基准数额的2%至20%

  较小损害;停止办公小于一天

  较小

  业务受到边缘性损害

  名誉轻微受损

  基准数额的0.2%至2%

  微小损害;业务小规模中断

  几乎没有

  对业务的影响可以忽略

  对名誉没有影响

  低于基准数额的0.2%

  没有损害;办公不受影响

  2、路伟的个办公室风险审查

  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选定不同的办公室进行风险审查,一年大约6次,每次4至5天,通过风险研讨会、讨论及文件审查的形式、对下列领域进行风险审查:客户事项,如核实聘用函、重要日期和利益冲突;律师费率、合伙人的文档;财政风险,包括客户资金、员工工资、采购和职责分工;现金流动,银行业务、客户公司账户转账

  为了进一步控制事务所的风险、保障事务所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路伟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决定在今后的风险管理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各类员工关于风险管理的培训,加强对各部门、各领域风险的监管和报告,坚持定期审查风险与制定风险对策,并根据最新情况对风险对策进行更新,在事务所的各项管理活动中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价值。

  结语

  律师事务所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与社会环境对律师执业保护的提高和改善,与律师行业全体同仁执业素养和执业能力的提高都是密不可分的。但归根结底在于,作为律师行业每个参与主体的律师事务所像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那样将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制度认真扎实的建立和落实。如此,在社会法律服务领域中,律师行业才真正能够发展、壮大,为社会法制和民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八: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2014年03月18日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在很多涉税事项的审

  批过程中,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因此,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对那些自我约束力较差的税收管理员存在着以权谋私和谋求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

  (四)税务管理人员少与纳税人日趋增多的矛盾.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纳税人的数量逐渐增多,造成税收管理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一是从纵向来看,各层级之间存在“多头管理、多头下任务"的状况。现行的管理体制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的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

  二是从横向来看,税务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不够。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虽然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减少了纳税人多头跑的情况,但是内部流转的有序性值得商榷,业务流程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各部门间相互推脱的情况仍然存在.三、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深入落实税收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抓好认识、人才、环境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才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应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进行涉税风险分析评估,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我审核、自我约束、自我修正.(一)积极稳妥推行税收风险管理.

  将税收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督察,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执法风险,降低征收成本,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一是加强事前预警.就是通过强化税收分析来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依托税收征管软件平台,有效采集内外部数据,梳理各项税收风险点,设置与实际税收征管工作相适应的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

  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就是通过税收分析确认税收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结合企业性质、行业类型等因素,将各项风险指标予以组合,建立风险管理模型,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控,并根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疑点数据,采取应对管理措施。

  三是加强事后督察。就是因事前、事中税收风险管理中无法识别、控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中存在漏洞、不当或者过错的基础上,通过事后督察的方式,对税收管理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补救,同时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建立管理平台。探索和建立“融预警、监控、督察于一体,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管理为目的"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动态化和信息化。

  (二)强化税收风险监控分析。

  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风险监控分析是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一是建立多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制度,风险分析应按照“分工负责、多次分析、人机结合"的原则,明确分析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深入开展各层次的税收风险分析。

  二是建立“上下结合”风险识别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一方面要自上而下通过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发现发布风险信息和应对任务;另一方面就是要有效调动中小微企业财务人员主动发现、采集风险信息,自下而上地汇总、上报风险信息,增强系统发现发布风险的能力和准确性,形成风险信息上下畅通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要突出基层局风险管理办的再分析作用,在区局初次分析,地州局二次分析的基础上,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应对人员要重视实施应对前的案头分析工作,充分运用纳税人征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纳税人具体情况和历史处理信息实现涉税信息的横向、纵向分析,判定问题的具体所在和应对工作的重点及方法.(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控制.

  通过税收风险识别与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结合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办法。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实行“点、线、面"结合管理的方法,确定重点管理的企业、重点监控的行业,对高风险企业有计划地实施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强化动态监控。与此同

  时,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

  (四)突出税收风险分类管理。

  依据不同的税收遵从度,确立分类、动态、个性化的管理服务机制。对待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应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税收管理中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介入程度应有所区别。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规管理措施,如案头分析、辅导、巡查等服务性措施;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可使用约谈、实地核查和税收检查等措施,已达到实行税收风险管理后,使基层税务机关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有重点地强化对高风险级别企业的监控和管理,从而使有限的税务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深化纳税评估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评价和估算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并为其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涉税事务,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目的.综上所述,构建科学的税收风险是一个全方位和系统的过程,它应在高效风险考核机制的制约下努力提高风险人员的综合素质,共同促进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篇九: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

  篇一:吉安县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控制实施方案

  吉安县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控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避税收风险,对税收管理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进行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估测、评价,并对确定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结合我县税收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国税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为支撑,树立和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控制原则

  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及保证风险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来尽量消除、规避和化解税收执法的各种风险,从广度上广泛采集各种风险信息,从深度上准确衡量风险信息,在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程序,正确控制和处置各种已经确定的风险信息。

  三、总体目标

  以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手段,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建立一个具有稳健的保障机制、高效的决策机制、快速的反应机制、灵敏的预警机制、科学的评估机制、严密的奖惩机制、快捷的纠偏机制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三、措施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三月十日前,县局成立税收风险控制领导小组,杨爱红副局长任组长,彭家松任副组长,成员为刘仁吉、彭明玲、阮亦旭、周健法、刘崇澜、张远明、刘永平、刘坚、郭明华、王才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家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宣传动员,统一认识。风险管理简单的说就是对事情发生的确定性作出决定,包括某件事是否发生,如果发生怎么办。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是落1

  实省、市局有关推行税收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干部,规避风险,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件大事,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三月十五日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教育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统一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培养干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意识、危机意识。

  (三)、组织培训,熟悉业务。四月份,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风险管理理论和岗位职责,对税收风险管理开展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及质量风险控制要点,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让大家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及要承担的责任风险。

  (四)、制定制度,抓好落实。五月份,由税收风险管

  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一个科学规范的、合乎国税工作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税收风险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个是决策层面,一个是执行层面,还有一个是评价(考核)层面,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风险的识别,第二步是风险的衡量,第三步是风险的确认,第四步是风险的控制和处置。办公室、人教股负责制定决策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征管股、计征股负责制定执行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税政、监察室负责制定评价(考核)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

  (五)、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六月份,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完善三个管理办法,七月份,全面组织实施,并由领导小组主抓全局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务必工作要落到实处,要在具体的税收工作中见成效,要使税收工作在县局现有基础上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中落实,在落实中创新,不断完善和实践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吉安县国家局

  二00六年三月七日

  篇二:工程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附件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本次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公司的工作部署上来,指导各级单位切实做好税收自查工作和其他后续工作,2

  充分实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预期目标,集团总部制定了本工作方案,作为工作指引,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夯实前期税务管理体系建设成果,落实《股份公司XX-XX年税务工作计划》各项工作要求,逐步推进中国建筑一流税务工作体系的建设进程。

  2.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客观评价各单位税务管理水平、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税法遵从度。

  3.创新风险应对方式,引导各单位加强税务风险事前及事中防控,重点关注重大交易事项,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4.同税务管理机关建立扁平高效的沟通机制,创建税企合作的便捷沟通交流渠道。

  二、建立总公司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本次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由总公司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在总部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核实并督促各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级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将名单报总公司备案,责任落实到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总公司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为公司领导,成员为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组

  长:官

  庆

  副组长:曾肇河

  成

  员: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职

  责:领导小组是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本次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讨论研究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和重要政策;统筹推进总部及各单位工作;研究解决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公司工作小组设在总部财务部

  组

  长:薛克庆

  副组长:刘宇彤

  成

  员:总部相关部门业务分管负责人、各二级机构财务负责人

  职

  责:工作小组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协调税务机关与成员企业的关系承办日常工作;牵头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研究分析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税务总局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安排

  XX年度风险管理工作采取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统筹、各级税务机关联动、税企合作的方式开展,历时一年,分为五个阶段:

  1.信息收集阶段(3月31日前)。税务机关多渠道采集企业涉税信息,充分了解行业特点。

  2.风险识别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综合运用各种风险识别工具,对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

  3.风险自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由企业总部及成员企业按总局统一要求,利用总局的税务检查软件,进行全面自我排查纠错。

  4.税务审计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分案头审计和现场检查两个环节,通过案头审计确定开展现场审计的企业名单,然后对相关涉税疑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

  5.反馈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对风险管理工作系统梳理、总结和反馈,补缴税款,并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

  上述时间安排为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安排,具体时间以各地税务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四、总公司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安排

  本次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五大特点:单位全,全面覆盖集团公司上市、未上市各层各级成员企业(含控股),不留任何盲点和死角;税种全,涵盖所有税种及涉税事项,全面检查所有税费缴纳情况;跨度大,检查XX年—XX年五

  个年度的税费情况,对于重大涉税事项向前追溯;时间紧,要求5月31日前完成税收风险管理的自查阶段,期间部分地区还将开展案头审计工作,6月5日后即开展现场审计及其他后续工作。

  针对上述特点,总公司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开展风险自查工作

  1.自查期间

  各单位按照税务总局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自查提纲对本单位XX年至XX年的五个年度的税款申报和缴纳情况开展自查,对于重大问题应按照自查提纲自行向前追溯。

  2.自查范围

  中建总公司所属全部的各级法人单位(含控股公司)全部纳入本次自查范围。

  3.细化税收自查内容,制定工作手册

  根据行业分类,总公司所属企业应执行建筑企业、地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三类自查提纲,总公司已根据总局制定提纲作了进一步细化,并以制定工作手册,在四月初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下发。

  4.税收自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部署启动阶段

  XX年3月31日前为部署启动阶段,公司向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提供电子账目数据。4月1日上午税务总局召开动员会,总局领导将就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各级企业按照属地税务部门通知参加会议和培训,总部将视情况决定

  是否开展集团自查工作专项培训。

  (2)组织实施阶段

  自查实施阶段为XX年4月1日至5月25日。

  各单位应按照税务总局大企业司的工作要求,在总公司工作小组的辅导下,部署本单位所有纳税主体开展税收自查,各纳税主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和总公司工作小组报告;对自查出的应缴未缴税款,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和总公司工作小组说明税款所属期间,并经确认后,就地入库;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关账务。

  自查期间,对法规、政策不明确或执行中税企双方有异议的问题,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并向总公司工作小组报告,由总公司工作小组统一与总局大企业司沟通。

  (3)总结分析阶段

  总结分析阶段时间为XX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各二级企业总部负责汇总统计本单位各纳税主体和以股份公司名义承接项目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告模板稍后下发。

  各二级单位于XX年5月31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至总公司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汇总整理后向总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报至总局大企业司。

  (二)后续工作安排

  自查工作结束后,总局大企业司和总公司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自查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开展抽查和税务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从严处理。各单位

  篇三:高效地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高效地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现就深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在要求。税收风险管理一般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在对纳税人涉税活动中存在的引发、增加税收风险的各种风险信息进行识别的基础上,科学评定纳税人涉税风险度,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形成的情形,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以实现税收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为后续税源管理加工、传递税收风险信息,为其进行税收风险的识别、评定、应对以及监督评价等税收风险管理活动提供一系列支撑。

  税收风险管理事项主要包括风险任务管理和风险应对管理。风险任务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诊断书出具、风险应对任务下达、风险任务评价监督等。风险应对管理主要包括税收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

  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二、上下联动,明确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一)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管理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法,就是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6

  全过程,形成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应对任务下达、应对处理和评价监督的闭环管理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统一分析”,就是由风险分析监控部门通过对涉税信息分析比对,识别可能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后推送至任务应对环节。“分类应对”就是由相关部门按照风险分析监控部门下达的应对任务进行分别应对,即:对一般风险纳税人,采取风险提示等服务手段督促其修正申报,消除风险;对较高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评估和反避税调查等手段进行处理;对高风险和纳税评估中发现涉嫌偷逃骗税的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

  (二)实行分级联动管理

  1.省州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

  (1)税务稽查应对任务由县局稽查局负责接收并组织实施。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及处罚情况等。税务稽查应对任务一般应在6个月内完成。

  (2)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由县局征收管理科负责接收,并推送至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一科组织实施纳税评估,进行集中管理,采用团队化应对。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情况、是否需要移送稽查或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等。纳税评估应对任务一般应在4个月内完成,其中特别纳税调整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

  (3)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由县局纳税服务科负责接收,并组织实施。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风险提示方式及内容、企业反馈情况等。

  风险提示应对任务一般应在2个月内完成。

  应对任务办结后,各实施单位将应对任务实施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对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办结任务的,需作出说明。

  2.县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

  县局重点税源税收风险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上下联动”管理。

  (1)征收管理科

  负责开发、完善、应用县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县局重点税源企7

  业进行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出具风险诊断书,并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提示应对任务,分别推送至县局稽查局、税源管理一科和纳税服务科组织实施。负责督促风险任务应对和评价反馈结果工作。

  (2)稽查局

  负责税务稽查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及处罚情况等。税务稽查应对任务一般应在2个月内完成。

  (3)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纳税评估应对任务实行团队化管理。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情况、是否需要移送稽查或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等。纳税评估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其中特别纳税调整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

  (4)纳税服务科

  负责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风险提示方式及内容、企业反馈情况等。风险提示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

  应对任务办结后,各实施单位将应对任务实施情况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对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办结任务的,需作出说明。

  3.一般税源风险管理

  一般税源税收风险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上下联动”管理,主要包括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

  (1)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监控岗位

  对基础管理类岗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采集,注重引入第三方信息;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建立、运用并持续改进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风险评估模型;通过风险分析监控平台,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税种等对其申报纳税情况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申报表和相应纳8

  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低风险的,实行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管理,报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推送至本部门风险应对岗位实施风险提示应对,并对风险实施情况进行复核与评价;对中、高风险的,经本部门领导合议后制定风险应对任务建议方案,并将风险分析依据、结果和建议方案报县局征收管理科审理。

  (2)征收管理科

  对税源管理部门上报的一般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建议方案进行评价。对具有全局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各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的统一分析和风险排查。结合税源“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整合各税源管理部门的风险分析结果和建议方案,制定一般税源风险应对任务方案,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在统一推送风险应对任务中,将中、高风险的任务推送给税源管理一科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将高风险任务中涉嫌偷逃骗税的推送给稽查局进行税务稽查,将涉及税务机关内部风险的推送给县局督查内审部门或监察室进行执法监察、监督。对风险实施情况进行督促与评价。

  (3)税源管理科

  负责一般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工作。一般税源纳税评估应打破区域和税收户籍信息管理限制,根据评估实施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团队化评估、联合评估、异地评估、日常评估等形式组织实施。实行团队化评估和联合评估的,由税源管理一科在重点税源风险应对团队中抽调合适人员组建专门的团队实施。实行异地评估的,根据交叉应对方案推送给相应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实行日常评估的,推送给所属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推送的风险实施情况进行督促与评价。

  (4)税源管理部门——风险应对岗位

  负责县局下达的风险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和风险提示,进行纳税评估。对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情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评定,综合判断其纳税遵从风险程度,并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对任务实施结果进行反馈,需反馈的信息包括:任务实施过程、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发现的主要税收问题描述、税收查补情况、是否需要移送稽查或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等。纳税评估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其中特别纳税调整应对任务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三、规范流程,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风险任务管理

  县局负责县局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风险任务管理,并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分析”,即:县局重点税源和根据需要带有全局普遍性的问题由征收管理科统一分析,一般税源由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监控岗位统一分析。

  1.税源基础信息采集

  税源管理部门户籍管理岗位负责采集纳税人纳税申报、生产经营、税务管理和第三方信息,建立并维护好纳税人“一户式”征管基础档案。要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把好数据入口关。在日常税收户籍信息管理过程中做好申报信息的合理性、有效性的基础管理。对新入库数据,注重疑点数据清理力度,对新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初步分析和完善,做好日常一般性疑点数据的核实和修正工作。

  2.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和建库

  依托现有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口径标准,合理采集纳税人信息,拓展第三方涉税信息来源,形成风险管理数据仓库。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是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是信息管税的根基所在,是进行税收分析的

  生命线。数据库应涵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出口退(免)税、国税征管的基金(费)的申报基础数据、网络发票使用信息和财务申报数据以及相关联的第三方拓展信息数据。

  注重风险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做好入库数据的筛选、量化、归集以及加工、分析、共享、传递、交换等工作,落实数据分析责任制。建立县局和税源管理部门两级风险管理数据仓库,县局由征收管理科负责,税源管理部门由风险监控岗位负责。

  3.风险信息管理

  逐步开发、完善、应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以专业化团队实施数据应用管理。

  (1)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科学设置风险特征指标体系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和关键。逐步建立和完善以通用指标为主体、个性化指标为补充、以风险特征事项和风险特征指标为主要内容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根据税源管理的变10

  化和申报等信息的延伸,不断完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能较为全面准确地防范和查找税收风险。

  (2)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库。以税种、纳税人类型、征收方式等为分类依据,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具有明显分类特征的风险特征库。以专项性风险特征指标体系为基础,实行分类管理,研究、开发风险分析数据模型、工具。积极探索税收风险防控管理、行业专业化管理、个体税收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分析模型。对中小税源,可以行业模型管理为主要抓手,按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和应对,推进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可实行自行申报缴税或委托代征的社会化管理。

  (3)建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建立以县局全局性、税源管理部门区域性、出口退税部门专业性的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以专业化数据风险分析为手段,结合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体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范体系。通过对风险特征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指标选取、指标参数、指标计分、指标权重、模型计分、风险等级和风险诊断书,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选择科学、合适的分析方法是税收风险分析的关键。建立专门的风险分析团队,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风险分析管理和结果反馈提炼。

  4.风险识别管理

  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综合分析探索纳税人不同规模、行业(产品)、税种等风险发生规律,应用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依托风险特征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根据县局税源管理工作重点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分期分批分指标特征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产生税收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原则上,上半年对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扫描,下半年对以所得税为主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扫描。通过分析、总结、提炼,对风险特征指标体系进行完善,以增强风险识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风险排序管理

  根据风险分析识别成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估值计算,综合考虑征管资源,评定纳税人风险等级,并出具风险诊断书。建立税收风险应对机制,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拟定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应对任务方案。

  6.风险应对任务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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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任务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税务稽查应对任务推送给县局稽查局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应对任务推送给税源科组织实施(其中:税源管理部门产生的一般税源纳税评估任务视不同情况,部分直接组织实施,部分推送给所属税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风险提示应对任务推送给纳税服务科组织实施;税源管理部门产生的低风险提示应对任务,推送至本部门风险应对岗位实施风险提示应对。

  (二)风险应对实施管理

  各应对任务实施单位须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总局、省市局规范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应对任务。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办结任务的,需作出说明。

  1.稽查应对任务实施

  稽查局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稽查程序,实施税务稽查应对工作。

  2.纳税评估应对任务实施

  对于纳税评估应对任务,实施单位应规范纳税评估中止程序,在企业出现全面停产、进入破产程序以及正在稽查等不适宜继续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情况时,可以中止纳税评估,由实施单位在辅助征管系统中填报《中止纳税评估申请审批表》。

  3.风险提示应对任务实施

  对于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由有关实施单位按照总局有关要求,以及省局《重点税源风险提示应对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县局有关要求,向企业发出风险提示。

  (三)风险管理绩效评价

  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过程督促和评价工作。

  1.结果反馈

  风险应对任务规定办结时间截止后,各实施部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客观反映风险应对情况,逐级上报给上一级部门。省市局重点税源应对任务,由归口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将结果反馈给上级相应单位;县局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风险应对任务结果逐级反馈结果至风险任务发起部门;风险任务发起部门将汇总结果反馈给征收管理科。

  2.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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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实施部门在结果反馈中应注重对风险管理情况的总体评估分析,以促进风险管理的不断完善。对风险管理情况的评定标准包括:

  选案准确情况,考量实施的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准确性等。

  风险应对情况,包括风险诊断书疑点排除情况、风险应对任务实施及时性、案卷信息完整性、风险应对任务执法规范性、风险管理对象投诉情况、风险应对成果等。

  3.风险特征指标体系修正

  根据风险管理情况,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监控岗位完善指标体系和参数设置,提高风险识别针对性。

  4.成果转化

  促进税源管理的完善是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之一。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分类别汇总分析,提炼共性涉税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完善管理措施,指导征管实践,强化后续征管。对发现的较为重要的特殊问题,提请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一)注重统筹协调

  要充分发挥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的作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事项,避免多头、重复下达工作任务。要注重事权的相互制约,风险监控分析与风险应对管理实行有效分离。

  (二)注重回避责任

  风险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法律规定应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实行“一人多岗”的,原则上户籍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户籍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

  (三)注重保密责任

  风险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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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律师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及征管建议

  律师事务所风险管理

  浅论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

  摘要:律师事务所是服务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甚至是不正当竞争。法律服务机构受优胜劣汰机制的制约。律师事务所要在法律服务市场占一席之地,经得起风浪,进行风险管理是完全必要的。

  关键词:市场风险防范合理定位风险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

  律师事务所面临着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具体而言,律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风险

  1、法律服务市场不成熟。律师服务的领域相对狭小,本来应当由律师承担的工作,很多情况下却由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专门机构等承担。比如2022年6月9日

  同时,法律服务市场还存在分割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法律服务所甚至各种性质的单位搞法律咨询,利用行业优势甚至行政权力,来包揽应当由律师承办的该行业的法律服务业务。

  (二)行业风险

  1、本地以外律师的准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给本地律师不仅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和风险。首先是本地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必然被分割掉一块;其次根据“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法则,本地相对弱小的律师组织机构很难与大律师事务所抗衡。“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句话也

  还是比较深入人心的,在山东当地的很多重大的刑事案件,企业上市等业务,当事人还是更多的愿意选择北京的几个大所。

  2、法律服务产品专业化程度低。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仅仅20余年,中国律师业处于少年期,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从总体上说是低的。这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和整体优势。

  3、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与法律服务“产品”专业化程度低的情况不同的是,少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结构单一,在国家经济调控或者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该单一业务的法律服务市场大幅下降甚至没有的情况下,其生存和发展形势就变的非常严峻。

  4、规模小,团队精神缺乏。当然不能说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就风险大,但规模小又缺乏团队精神毕竟很难抵住大风浪。团队精神缺乏是比较普遍的问题,影响了人的潜力发挥和事务所的整体实力。

  (三)执业责任风险

  律师费颁布实施以后,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已为律师同行所重视。律师执业责任的产生从现有事例来看,主要有:一是少数律师办案的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缺失;二是律师执业不规范,在程序上出现差错;在当事人相互关系上处理不当,尤其对利益冲突的委托人“回避”不坚决;三是个别律师业务水准低下,如将法律关系搞错,应当告知当事人的未告知,使当事人丧失追索时效等等。

  (四)意外及其他风险

  1、被错误追究责任。如在刑事诉讼中,因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而怪罪辩护律师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极大地挫伤了律师承办

  刑事案件、担任辩护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律师使命的积极性,也给律师执业保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2、意外伤亡及恶性疾病。律师执业的特点是为不特定的委托人服务,出差机会多、流动性大。防止意外伤亡,也在律师事务所风险防范之列。执业律师辛苦、操劳,每天工作时间特别长。一个律师生大病,困扰了整个事务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律师无序流动。从一个青年大学生到一个小有名气的青年律师,需要5到10年时间的培养、磨练。事务所把一个个人引进来,加以培养,等花费巨大的投入将人才培养起来的时候却面临着人才的流失。律师无序流动,不能不说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风险。

  二、律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

  目前有些律师事务所不仅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更谈不上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制度。据介绍,在国外一些律师事务所不仅设有专管律师风险防范业务的执行合伙人,还制定有律师风险管理规则及组织条例。这对我们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定位

  律师事务所要根据自身的人力资源和业务状况,制定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规划,确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发展目标,为自身正确定位,使自己的工作计划、发展目标、执业行为符合客观,避免与减少风险。

  1、法律服务产品结构恰当。律师事务所根据现有人员及其法律服务产品,是擅长非诉讼还是诉讼。如果擅长非诉讼,那么是主攻金融业务、证券业务、还是公司法律业务。

  2、业务结构合理。业务结构单一,对事务所肯定是有较大风险的。律师个人可以成为“专科”,在某一领域成为学科带头人,但一个事务所不仅仅是一个“专科”,而是专业化服务与综合服务并举,应当有几样特色产品,不仅有专科还有综合科,以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

  3、人员规模,知识结构合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有诉讼为主与非诉讼为主的,凡以非诉讼为主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其规模应当大一点。尤其要担当大客户的法律顾问,要做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业务,必须要有涉及不同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变单个律师为几个律师共同服务。

  4、以团队协同执业来发挥整体优势。无论是何种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只有把有限的律师组成一个团队,协同服务,才能体现整体优势。这一步迈不开,律师事务所人数上规模了,几十人、上百人,仍然各自为战,这不是上规模的初衷,只有抱成一团、拧成一个个团队,才能是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大大提高。

  (二)健全制度

  律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现在的情况比较多的是事务所个别律师影响、决定事务所发展方向的情况比较普遍,这种机制对事务所风险很大。只有用制度来管理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避免事务所大起大落。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说,事务所应当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1、利益冲突的处理制度。当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某一法律服务时,首先应当审查和评估代理该客户时,是否与以前代理的客户有利益冲突,是否与现代代理或受聘的其他客户有利害冲突?如果即将代理的客户与过去代理过的前客户是有利害冲突的,不论该代理是否结束,均不应接受委托;同样如果你将要代理的客户在该诉讼中的对方却又是你已担

  任法律顾问的企业或者有利害冲突的单位和个人,事务所也不应当接受其委托,从而避免因双方代理引起的某些风险的产生。这类利益冲突客户还可以举出一些,如,某律师是仲裁员和曾担任过仲裁员,裁决过某客户的案子,现在该律师被该客户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又如,某律师过去担任过审判员,审理过某一案件,现在该律师成为该案的代理人。凡此种种,对涉及利害冲突当事人的委托,应当加以规范。

  2、疑难案件讨论制度。事务所是接受当事人委托的主体,是委托合同一方当事人,也是律师执业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律师事务所应当发扬团队精神,发挥整体智慧。律师承办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汇报,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律师集体讨论,必要时应当聘请法学教授、法律专家进行讨论,涉及其他行业的专门问题时,应当委托该行业的有关专家就该专业问题做出必要的结论,这应当成为一种制度,避免因律师个人业务能力不足以解决此类疑难、重大、新类型案件。

  3、质量监控制度。律师承办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单个行动;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事务所亦不甚了解。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如何?当事人对律师服务的满意程度怎样?律师事务所应当有控制律师办案质量的方法与制度:一是重大、新颖法律事务文书预审制度。事务所出具重要的法律文书,应建立复核制度以保证文件的质量。二是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案件质量抽查制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全体律师承办的案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组织律师办案质量评估小组,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找出问题,提出应注意的方面,探讨律师办案质量提高的措施。三是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顾问单位,对长期客户,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回访,征求和听取意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4、投诉调查反馈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有专人负责听取委托人的访问、投诉。对投诉信件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调查的结果要反馈给投诉人和被投诉的律师,消除误会,化解纠纷,改进律师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5、律师有序流动制度。律师流动是正常的,必要的。但是律师流动应订立相应制度,应当有序进行。对花了力气培养青年律师的事务所,被培养的律师应当保证一定的服务年限。在某些情况下,流动时采取合理的适当补偿办法。

  (三)完善保险体系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意外风险的化解,要与国家的保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同步进行,要建立自身的保险保障体系。

  1、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业,是一个具有一定风险的行业,尤其是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较多的律师所,应当按照常规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之外,还应针对承担某些项目的法律服务,投保单项的项目法律服务保险,使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责任风险得以化解。

  2、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已开办司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基本的保障,但理赔数额太低。医疗保险也开始办理。这方面不少事务所已有较深的体会,当然有待改进和完善。律师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养老、待业保险。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强制性保险,这是必须办的。待业保险也要办,这不仅是律师事务所的一项社会义务及责任,在十分剧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律师事务所停业、律师“下岗”待业,也不是不可能的。

  (四)提高人才素质

  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员素质的管理。它是一项事务所文化建设事业,是由办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决定的。

  1、律师的能力。律师应当向委托人提供称职的代理。要做到称职的代理,律师就必须具备进行代理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并为代理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准备。如果一个律师不具备这种能力,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具备这种能力的律师共同承办或指导该律师承办。委托人是律师事务所的客户,这与目前实际上当成律师个人客户的情况相差甚远。这种状况不改变,不管是什么样的法律事务,律师有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有没有承办该类案子的实践与经验,事先又没有对该法律事务的准备和研究,又不同在该法律领域中有相当经验的律师讨论或请教或合作,很难做到称职的代理。事务所有责任从能力和技能上要求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称职的代理。

  2、职业道德的恪守。律师的事业心,责任心,律师的执业操守,是律师最起码的条件,也是律师办好法律事务所必备的前提。律师事务所从防范风险的意识出发,对律师进行持续的,不间断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使律师在办理律师业务时,尽心尽责。

  3、严格执业纪律。没有纪律不成其为军队。没有严格的执业纪律,就不可能有一只社会公认和群众欢迎的执业律师队伍。律师事务所纪律不严格,就可能投诉不断。律师事务所在执业纪律的遵守上来不得半点马虎。

  (五)改善执业环境

  律师执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单单靠律师事务所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这涉及到立法、执法部门,涉及到司法行政机关,涉及到行业协会。但律师事务所处在第一线,要与

  各方面加强沟通,要主动反映,据理力争,逐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这对防范律师执业风险,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环节。

  三、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排名前十、总部位于伦敦、在世界各地有27个办事处(其中亚洲7个、美国2个、欧洲17个、中东1个)的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迄今,路伟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风险管理的模式也十分完善。

  (一)路伟的风险管理体系

  1、路伟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路伟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来自英国、欧洲其他地区和亚洲的5位合伙人、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及事务所秘书组成。其中,这5位合伙人负责在本地区事务所内部各项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控制以及其他风险管理实践。首席运营官负责制定和实施符合整个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办法,监测事务所可能发生的风险;首席财务官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关于财务方面的风险管理方法;总法律顾问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其负责对事务所主要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以及对改进事务所内部程序与控制的过程进行评估;路伟的风险管理经理则由事务所秘书担任,负责审查并批准风险管理的范围、制定风险对策程序。

  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设有风险管理员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这些风险管理员也要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提供风险管理的机制,以确保事务所的风险管理能够做好。他们提供的支持包括制定事务所的手册、架构风险管理的内部局域网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6次会议,负责审查所有实质性的或重大的风险;审查事务所审查员或风险管理经理的发现一起他们针对管理层提出的建议。

  3、路伟的风险管理培训

  路伟平时会对新合伙人、新获得执业资格的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人员召开风险管理会议,一培养他们的风险意识,指导他们如何来识别风险并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二)路伟风险管理的具体活动

  1、路伟的具体业务风险管理

  在路伟,风险的确定一般由国际执行官、国际管理委员会、专业支持律师、风险管理人员、事务所运营官、项目负责人、部门合伙人等人员在风险研讨会上以头脑风暴的方式讨论确定。

  路伟的可能性风险评测如图:

  几乎确定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几乎确定(大于75%)

  很可能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极高(大于25%)

  可能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介于10%到25%之间

  不大可能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介于2%到10%之间

  可能性不大

  以后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不大(小于2%)

  重要性风险评测示意图:

  业务

  名誉

  货币风险

  健康与安全

  灾难性的摧毁业务

  不可恢复的名誉损害

  大于基准数额

  恶性的;停止办公一周以上

  严重

  对业务有重大损害,如严重的客户投诉等

  在主要客户中名誉受损

  基准数额的20%至100%

  严重损害;停止办公一天以上

  中等程度

  业务质量受损,导致交付时间更改,以保证质量

  名誉部分受损

  基准数额的2%至20%

  较小损害;停止办公小于一天

  较小

  业务受到边缘性损害

  名誉轻微受损

  基准数额的0.2%至2%

  微小损害;业务小规模中断

  几乎没有

  对业务的影响可以忽略

  对名誉没有影响

  低于基准数额的0.2%

  没有损害;办公不受影响

  2、路伟的个办公室风险审查

  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选定不同的办公室进行风险审查,一年大约6次,每次4至5天,通过风险研讨会、讨论及文件审查的形式、对下列领域进行风险审查:客户事项,如核实聘用函、重要日期和利益冲突;律师费率、合伙人的文档;财政风险,包括客户资金、员工工资、采购和职责分工;现金流动,银行业务、客户公司账户转账

  为了进一步控制事务所的风险、保障事务所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路伟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决定在今后的风险管理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各类员工关于风险管理的培训,加强对各部门、各领域风险的监管和报告,坚持定期审查风险与制定风险对策,并根据最新情况对风险对策进行更新,在事务所的各项管理活动中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价值。

  结语

  律师事务所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与社会环境对律师执业保护的提高和改善,与律师行业全体同仁执业素养和执业能力的提高都是密不可分的。但归根结底在于,作为律师行业每个参与主体的律师事务所像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那样将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制度认真扎实的建立和落实。如此,在社会法律服务领域中,律师行业才真正能够发展、壮大,为社会法制和民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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