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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浙江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全省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23 19:18:01 浏览量:

在全省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继去年4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危旧房屋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又一次召开全省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浙江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全省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浙江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全省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在全省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

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继去年4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危旧房屋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又一次召开全省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要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本次会议特别是熊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一、攻坚克难,2015年全省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迈出艰难的一步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6月份,按照建设部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有关要求,各地在去年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排查。8月份富阳倒房事件发生后,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各地又重点排查了办公、商业、生产等非住宅房屋使用安全情况。目前,全省2012年底前建成的住宅房屋底数已基本摸清,并建立了“一楼一档”。

二是厘清任务,明确要求6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综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对组织安全鉴定、制定规划计划、确定改造项目、落实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监管、探索长效机制等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随后,宁波、台州、湖州、绍兴、金华市召开了城镇危旧房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杭州、金华、湖州市分别下发了开展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明确提出到2017年改造成片危旧住宅区300万平方米。

三是组织鉴定,规范管理。为推动和规范丙类危旧房屋安全鉴定,温州、湖州、台州等地出台房屋鉴定费用补助政策,杭州、温州、丽水等市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鉴定机构。截至11月底,全省已经完成丙类危旧房屋鉴定5181幢、351万平方米。同时,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目前,各市、县建设部门已核准备案505家(次)。

四是编制规划,实施改造。根据排查和鉴定结果,湖州、嘉兴、舟山、丽水市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危旧房治理改造专项规划。东阳、三门、仙居、永嘉、临海、玉环、越城、温岭等8个县(市、区)专项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备案。与此同时,各地启动实施了一批危旧房屋改造,累计完成住宅房屋解危577幢、23.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改造79幢、2.6万平方米;维修加固102幢、5.6万平方米;回购处置99幢。

下半年以来,我厅多次召开座谈会、督查会,并以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通报。进入四季度,各市县工作进度有所加快。但是,对照省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要求,全省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进展还明显滞后。

二、振奋精神,2016年全力推进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

按照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总体目标任务,2016年全省要完成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总任务的60%以上。围绕完成这一任务,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危险房屋鉴定监测。对丙类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和动态监测是防范倒房事故发生和实施治理改造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一是尽快完成安全鉴定。目前,尚有部分县市没有完成丙类房屋安全鉴定。在这里明确,这项工作必须在20163月底前全部完成。对于已经列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或者人员已经撤离的丙类房屋,无需进行安全鉴定,但要将其解危信息录入上报。二是及时录入鉴定结果。房屋安全鉴定结果要在出具鉴定报告的15个工作日内,由市县建设(房管)部门录入“全省城镇住宅房屋登记系统”。三是全面实施跟踪监测。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市县建设(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实行定人、定期跟踪观测。四是做好相关督查检查。各设区市建设(房管)部门要组织专家队伍对县(市、区)丙类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跟踪监测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治理改造建设。一是要抓紧上报专项规划。省政府文件要求,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规划由市县政府编制。据了解,部分市县的专项规划还停留在建设部门的层面。要尽快报送市县政府审查审批。20163月底前,各市县专项规划必须报省政府备案。二是要明确年度计划和工作要求。各地要在确定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基础上,以项目为单位确定具体时点的工作进度要求,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三是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危旧房成因、状况各不相同,各市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治理改造模式。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市县要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将具备条件的危旧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加快解危进度。

(三)大力推行两项管理制度。危旧房治理改造情况复杂,必须统筹推进,解决起来确实有一个过程。因此,对暂时无法列入改造计划的危旧房屋,要全面建立起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在实行日常巡查制度方面,各市县要学习借鉴成功地区的做法,建立全区域、常态化、网格化的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实施这项机制,关键是落实各方责任,要明确业主和相关使用人承担房屋日常管理、维护和修缮责任;物业服务机构承担房屋共有部分的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职责;所在街道、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定期或者专门排查;建设部门会同抗震、气象等部门提供技术力量支持。在建立应急处置制度方面,各市县要突出风险评估、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三个环节,特别是要明确险情出现时由谁做出腾空决定、怎样作出腾空决定、由谁组织实施腾空以及强制腾空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倒塌的突发事故应对机制和处置方案。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随着房屋使用时间推延,危旧房将不断产生,危旧房治理改造将成为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必须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为此,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源头,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全面实施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等“三项制度”。同时,鼓励现房销售,鼓励建设全装修住宅。二是抓使用,加大房屋装修执法力度。从目前来看,因装修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现象比较突出。各地建设(房管)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房屋装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拆改住宅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动砖混结构住宅房屋主体结构、擅自破墙开店的违法行为,不仅要给予处罚,还要记录到房屋档案信息,对业主暂缓办理房屋转移或抵押登记手续。要加强政策宣传,发挥物业公司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装修行为。三是抓立法,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法制保障。目前,《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后备计划。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相关调研起草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各地也要争取地方人大把房屋使用安全列入当地立法计划,因地制宜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不留制度空白。

住房安全责任重大。各级建设(房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辜负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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