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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0篇

时间:2022-11-06 18:25:07 浏览量:

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0篇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0篇,供大家参考。

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0篇

篇一: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第二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支部职责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六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七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组织重要活动,协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学校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世界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职权。第四章党支部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第十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党支部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一般由3人以上构成,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第十二条党建德育办主持学校党支部经常工作,主要对以下重要事项作出决定:(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自治区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决定提交党支部审议。(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五)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推荐、提名。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六)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及计划。(七)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八)讨论决定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等重要事项。(九)讨论决定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重要事项。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以下重要事项:(一)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三)讨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四)讨论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工作。(六)讨论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八)研究提出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调整方案,研究决定对教职员工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九)讨论决定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学生事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十)通报交流行政工作。(十一)研究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定期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支部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第十四条、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第十九条加强学校

  党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第二十一条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增强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多鲁二中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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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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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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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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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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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

  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

  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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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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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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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新出台的加强和改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的10项工作职责从抓教学抓科研抓管理等方面确定了校长的10项工作任务让领导的担当责任负责的参与领导理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解决职责上错位工作上串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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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俗话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必然是既要有管方向、定决策的,也要有抓执行、抓具体的,这样才能决策有效率、干事有方向、部署能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这样一个好制度、好机制。

  评判一项制度的好与坏、优与劣,关键一点看其是否符合实际、适应实践。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性质的大学,其学校管理体制尽管不尽相同,但不论何种管理体制,其共同点就是不仅要符合学校的组织特点,更要能适应办学实践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高校领导体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巩固不能动摇。

  一说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党委领导”就是书记统揽一切;“校长负责”就是学校行政事务都应校长说了算。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把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割裂开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党委领导,是党委在高校处于领导核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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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是党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不是某一个人包揽一切;校长负责,是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完善学校的管理等工作。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比较典型的说法,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不领导”,这种说法虽不无偏激之处,但也反映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职责不清的问题。职责清晰,方能各司其职。新出台的《加强和改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的10项工作职责,从抓教学、抓科研、抓管理等方面,确定了校长的10项工作任务,让领导的担当责任、负责的参与领导,理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解决职责上错位、工作上串位的现象。

  好的制度,还要靠好的执行。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党政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党委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统揽不包揽、领导不干预、决断不独断,集中力量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保证学校各项任务完成。校长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到位不越位、揽事不揽权、依靠不依赖,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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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涿鹿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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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作者:景芝玉来源:《教育·校长参考》2021年第01期

  所谓校长负责制,即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义务教育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实施30多年来,推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了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校长,也创建了一批文化内涵深厚、办学质量优秀的名校。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基于此,开展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成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

  当前,燕山教委党委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吹响了中小幼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集结号。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作为燕山地区第一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校,在燕山教委党委领导指导下养正、育正并轨,积极探索实践。作为学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和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在小学开展试点的主要参与者,我在经历了文件精神的学习、实施细则的制定、运行流程的梳理等一系列工作后,通过本文谈谈个人体会与收获,以及试点工作对学校带来的变化与影响。

  明确一件事

  最初听到“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时产生过疑问:首先,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通行校长负责制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其次,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什么关系?对此,我通过学习文件精神,以及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领悟,不仅解答了疑问,还提升了自己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新的认识与理解。

  定位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探索建立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一种领导体制,是对中小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一次重要变革,其核心要义是落实党组织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同时,还要健全党组织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用制度来保障在党的领导下、校长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执行党组织关于学校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

  职责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承担着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就决定了党组织不仅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要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党组织集体领导、集體决策,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而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保障学校重大问题要通过党组织集体决策,校长组织执行。因此,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书记、校长各自重任在肩,党组织作为学校改革发

  展稳定的领导核心是学校组织系统的决策中心;校长是学校管理系统的指挥中心和管理中心,是学校教育系统的执行中心。这两者是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关系。

  原则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集体领导、集体决策。

  开好三个会

  学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依靠和通过民主集中制,集中大家的智慧力量管理学校。贯彻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承载学校管理功能的三驾马车,分别是支委会、校务会、教代会。其中,支委会是学校的决策中心,对学校重大事项做决策;校务会是学校组织的执行中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策进行具体的落实;教代会是学校审议中心,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途径,对学校工作具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流程是学校发现问题,由校务会或教代会向支委会提交议案,支委会研讨方案决策后由校务会进行具体落实,若涉及群众利益必须通过教代会审议后,再由校务会落实。同时,支委会、教代会、校务会对工作的落实都具备监督功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集体管理体制,对现行管理体制的一种优化,防止个人决策的失误和武断,减少管理成本,强化程序监督,优化内部督导。

  处理好三个关系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会涉及党组织与行政、集体与个人、书记与校长三对关键的关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正确认识与处理三对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有关党政协调、集体决策与班子沟通的体制机制。

  处理好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完善协调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校长既要作为党组织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又要在党组织领导之下行使管理职权,成为重大决策的执行者。可见,处理党组织与行政的关系,实质是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关系,既要保证校长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又要保证校长管理职权的行使处于党组织领导之下。这就需要党组织与行政协调配合,分工合作。在学校重大事项上,党组织决策权与行政执行权相对分离有利于权力制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产生危害。但从提高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角度看,党组织与行政需要协调配合。作为行政最高领导,校长要尊重党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校长既是学校党组织决策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也是主要决策者,校长的地位、作用的体现与发挥是党政能否协调运行的关键。党组织作为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是支持与帮助校长开展工作的;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充分听取校长的意见;党组织要为校长对决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创造条件;对于校长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组织要履行监督职责。

  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完善决策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涉及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党组织领导是指党组织集体领导,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经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职责。同样,在校长负责方面,要将校长及分管校长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区别开来。一方面,校长是学校唯一法定代表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各分管校长要负责分管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分管责任。因此,校长负责既包括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个人的负责,也包括副校长在内的校长集体负责。就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的“党组织”与“校长”而言,其关系的实质也体现为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关键是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书记是党组织集体的一员,不能将党组织领导等同于党组织书记领导;校长是党组织的一员,不能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不经党组织决定而个人说了算;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都要服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方面,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学校基本制度的确定和修订、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的决定和干部奖惩、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项目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与大额预算外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方面的决策,必须集体讨论与决定。为此,应完善决策相关体制机制,明确以下几点: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上,先通过调研提出方案,经过支委会进行沟通、讨论、决策,讨论过程中实行末位发言制,决议后再提交校务会落实执行;在干部任免提交讨论决定前,支委成员之间需要先进行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专家评估;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决定,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处理好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之间关系,完善沟通机制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在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书记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党组织与行政的协调运行。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班长”,书记要切实肩负起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為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要切实承担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同时还要肩负起副书记职责;党组织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后,属于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由党组织直接组织实施,属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因此,要完善沟通与协商机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会前书记校长沟通机制,党组织会涉及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党组织书记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有关重要议题,校长应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支委成员要进行充分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要做到日常工作经常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全面辐射,完善内部监督保障机制

  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了学校的内部监督机制。具体体现在:一是突出了党组织监督,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保障了教代会监督,对于学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组织

  决议后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从而依法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全员监督,加强和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通过领导班子作风评议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决策执行中的监督和纠正制度,接受全员的监督;四是向全体家长公开学校监督电话、教委监督电话,实行周五下午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书记校长信箱反馈制度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做到有诉即办,提升了学校办学的满意度。

  多措并举,推进民主管理

  在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我校尊重民主管理,积极开展了全体党员提案制、在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我校尊重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全体党员提案、年级组背对背意见征询、教代会面对面意见征询等活动,引导全体教师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学校发展和管理中来。面对大家的提案,学校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受理、审查和立案;教代会及党员提案及做出的决定,校长都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有不同意见时,通过支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及时召开意见征询反馈会,通过开放的管理方式,师生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建议得到采纳,优秀合理的提案写进了规划、纳入了学校发展项目库,师生真正体会到自己就是学校的主人,增加了对学校管理团队的信任,增添了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了学校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了学校德育工作的特色发展,让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风清气正;为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规范了学校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让决策、执行、监督权责清晰,形成闭环管理,规避管理风险,促进了依法治校;提升了学校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增加了教师对学校管理团队信服力;凸显了集体领导的优势,提升了整体发展的核心动力;推进了办学理念的分层落地,养正课程体系的健全,教师培训机制的完善,保障了教学质量的提升。

  其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我们通过对试点工作的引领与指导,做得更规范、更系统,从而使学校的管理更科学、更有效、更和谐。同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推进也一样,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能急于求成,要做到与时俱进。让我们一道,共同实践,一起探索,不断积累燕山经验,携手为打造小而全、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的燕山教育而努力。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

  

  

篇五: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06〕46号

  为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

  在自治区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自治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工作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小学校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新疆地处多民族聚居的边疆,中小学校始终处于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鼓吹“圣战”,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青少年,对中小学校的侵蚀和渗透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维护中小学校稳定和自治区社会的稳定,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把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是维护新疆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不够好,有的学校党组织对自身职能的定位不准,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因此,各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中小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一)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族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中小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是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坚持校长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

  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一次工作报告。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会议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要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积极推行“考学”、“评学”、“述学”制度,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新人发[2005]67号)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把握全局、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注重形象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具有“教好一门,博通他科”能力和“开拓创新,实干兴校”精神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的校长。特别是要按照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切实解决政治上强的问题,把那些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的干部选拔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中来。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由一人担任。坚持实行书记、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民、汉学校联谊、干部交叉任职和对口支援制度,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培养优秀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采取招聘、竞争上岗、考录聘用等方式,扩大选人范围,注重从党员中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紧紧抓住理论培训、实践锻炼、严格管理三个基本环节,注重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到贫困地区“支教”,鼓励他们攻读硕士、博士

  学位,选派他们到内地和国外学习、进修,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加强对青年教师特别是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吸收入党。

  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党组织书记、校长的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抓好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在组织理论培训和管理培训的同时,开通外出学习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内地沿海城市和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民主办学、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篇六: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大学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委常委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委统领导学校工作1.XX大学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XX大学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特色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校级领干和后备干

  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4)坚持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

  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特色理论体系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员和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纪律检查工作,落实风廉建主体责任,推进风廉建和反腐败工作。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

  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委书记主持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委重要活动,协调

  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委领导下,贯彻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9)向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组织、民主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学校每五年召开一次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会对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干外,还应有院(部)、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学校委员会设立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常委会”)。委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6.学校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委常委会工作报告、X委工作报告、校长工作报告等。会议由委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委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委常委会主持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委常委会会议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委常委会委员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常委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委常委会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8.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委书记、副书记、X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见附件3。

  

篇七: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xxx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xxxxx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一、党支部的领导职责校党支部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八,校党支部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支部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支部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支部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

  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支部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支部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支部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支部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篇八: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___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理

  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___报告工作。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

  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10.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11.行使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___、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第六章工作制度与要求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___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___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___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第八条实行___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___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___负责。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___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___会每年至少举行___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___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第十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___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院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院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院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___专家评审;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

  

篇九: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大学关于贯彻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和改善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完善领导体制,规范决策程序,促进我校的改和发展,根据《章》、《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第二条学校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三条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委要支持校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第四条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三)管人才的原则;(四)管干部的原则;(五)依法治校的原则;(六)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原则;

  (七)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第五条学校政领干必须按照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树立政治观念、大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第二章委的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委员会。委会由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对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七条学校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办学方向,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二)加强学校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学校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四)讨论决定学校改、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干部任免事

  项。按照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老干部工作。

  (六)做好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国”、“人才强豫”和“人才强校”战略,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培养、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的机制和环境。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九)加强风廉建,落实风廉建责任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三章校长的职责第八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保护工作;(三)拟订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根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校产,筹措办学经费,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定期向上级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公开;

  (七)代表学校与各级、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和境外机构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

  (八)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领导制度与工作原则第九条民主集中制是委领导学校最根本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遵循重大问题由委集体讨论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学校委集体讨论决定。(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在坚持集体领导前提下,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具体工作的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三)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十条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一般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一)组织调查研究。需要提交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领导组织调查研究后,提出工作思路,形成计划或方案后交委会决定。(二)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前要充分进行准备,有关领导之间要相互沟通并视内容分别听取学校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基层组织、民主派、群众团体或专家、教授等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三)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委会讨论,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表决时,实行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委会不予讨论。(四)分工负责实施。委集体决定的方案,分别由委或行政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必须由责任人提出意见,并报委会讨论同意。(五)思想组织保证。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委应充分发挥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六)加强检查督办。委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责成有关领导和委办公室进行检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凡立项检查督办的事项,必须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办结后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建立信息反馈和书面报告制度。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委会及其议事规则:(一)委会是员(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委集体讨论决定。委会一般两周左右召开一次,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委会议人员为委委员。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二)委会讨论决定的学校重大问题包括:1、贯彻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方案。2、办学指导思想、整体发展规划以及教育教学改、科技改、内部管理体制改等重大问题,制定基本规章制度。

  3、学校建设、风廉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听取和审议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委工作报告、X委会工作报告和校长工作报告。

  5、招生就业、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方案。6、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以及其他主要人事调整。7、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人才计划,制定优秀人才培养政策和奖惩措施。8、学校经费、资产的管理办法,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产业发展计划,确定与国内外的重要合作与交流项目。9、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0、需要提交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三)委会的议题一般由委书记或根据委成员的意见或建议责成委办公室汇总审批后提出,议题审定后,由委办公室在会前一天将议题或有关材料预告与会的有关人员。(四)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做好充分准备,由有关部门提供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和若干方案或建议。会前委书记要与校长和其他班子主要成员充分协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五)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表决。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请示。

  (六)参加会议人员除有传达任务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及保密的内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七)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委、行政按其分工,进行落实。如个人对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要按照集体决定执行。

  (八)委会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委办公室起草,可先送有关的委委员审阅,最后由委书记审定签发。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必要时应将情况向委汇报。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制度及其议事规则:(一)校长办公会是研究处理行政日常工作事务的会议。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落实委会决议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酝酿需要提交委会讨论决定的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的方案。(二)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校长、副校长及校

  长助理参加。委、X委领导同志可视工作需要,由校长邀请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也可以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三)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包括:1、贯彻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学校委决议的实施办法。2、学校委关于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重大改方案的实施办法。3、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有关行政问题。4、学校教学改、科技改实施办法,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订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5、学校德育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6、年度财务预算实施办法,落实委会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产业发展计划,加强财务管理。7、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8、确定召开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系、部(处)的重

  要工作汇报。9、讨论处理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

  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10、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的其他事项。(四)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由校长或副校长提出,重大问

  题须与委书记沟通后确定。提交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提供有关资料、政策依据和若干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及建议。重大问题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拿出初步方案后,提请委会讨论决定。

  (五)校长办公会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起草后可先送有关校领导审阅,最后由校长审定签发。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必要时应将情况向校长办公会汇报。

  第十三条政联席会及其议事规则:(一)政联席会是学校政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磋商学校重要问题的会议。(二)政联席会议一般由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由校长召集或主持。(三)政联席会会议议题由委书记与校长商定提出,其他政领导班子成员也可向书记、校长提出需要沟通的重要问题的建议。委书记、校长、委副书记、副校长、X委书记参加,

  列席人员由书记与校长商定。(四)政联席会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

  由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共同负责;会议纪要由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起草后先送有关校领导审阅,最后由书记审定签发。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并将情况向委汇报。

  第十四条凡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向学校委会、校长办公会提交的议题,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形成成熟的方案;涉及其他部门的议题,主办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准备不足或方案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学校讨论。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一律由职能部门根据职权处理,不允许将矛盾或问题上交。

  第十六条委会、校长办公会和政联席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全校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情况出现可向学校反映,必要时由校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规范由XX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实施规范不一致的,按本实施规范执行。

  

  

篇十:如何落实好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市委《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XX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

  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

  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

  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

  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

  如下会议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

  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

  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

  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

  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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