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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16篇)

时间:2022-11-20 17:00:07 浏览量: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16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省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蔡志良  6月11日-17日是我国第四个食品安全宣传周,全省省、市、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16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16篇)

篇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省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蔡志良

  6月11日-17日是我国第四个食品安全宣传周,全省省、市、县三级也同步举行了启动仪式。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在北京的启动仪式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表示,只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能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目前,浙江省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239家,获证食品添加剂企业182家,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99家,全省地产食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近几年基本保持在93%以上,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作为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的行业之一,全省食品工业基础薄弱的局面没有改变,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余杭蜜饯等问题暴露了我省蜜饯行业和监管工作中还存在漏洞,工业明胶、黄酒氨基甲酸乙酯等问题也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说明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的:“从总体上看,食品安全风险具有社会性、广泛性和不确定性,应对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综合防治”。

  近年来,为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在食品安全方面设立了“五道防线”,具体包括:一是实施全程监管。从“田头”到“餐桌”,实施分环节的分段监管体制,并成立了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减少监管空隙;二是开展风险监测。转变只注重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处罚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统一安全标准。通过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杜绝各个执法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有专家指出,标准就好像是食品安全的“防火墙”,这面墙不但要完整统一,而且要不断地加固加宽加厚,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四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同时,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五是强化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与此相应,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索证索票、不安全食品召回等一系列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在这五道防线中,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非常关键,无论是监管体制的调整,还是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风险监测,最终都必须要由企业真正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去,才能发挥作用。今年3月份全省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集体约谈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根据安排,下面我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就进一步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未雨绸缪,始终把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放在首位。

  食品生产加工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并非搞一次隐患排查、落实几项整改措施就万事大吉的,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操作工人都必须始终把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放在首位。从近几年我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情况看,除一些行业性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外,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质量安全意识淡漠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白酒中违法添加甜蜜素、蜂蜜中违法添加高果糖淀粉糖浆、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超标等问题,无论是主动的、已知的,还是被动的、未知的,企业的主体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不强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为此,必须要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法制观念。据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规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首先开展自查,查找自己企业的不足。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综观近几年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多数是由于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疏于管理,最终酿成食品安全事故。因此,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

  二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是企业各项质量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强弱、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因此,作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协助企业负责人履行好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这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保证。

  三是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意识。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作者,能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并能在第一时间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培养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风险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提高其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能力,及时在第一时间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态的扩大,这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

  二、因地制宜,结合企业实际系统研究分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点环节。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是食品生产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食物链”食物供应的重要源头,食品生产过程对食品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生产企业责无旁贷要承

  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生产过程、安全保障等三个方面15项内容。

  (一)主体资格方面:食品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十一项、第二十九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八条第二款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持资质的一致性:一是实际生产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和附页内容一致;二是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等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或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三是保证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四是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有产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取得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比如乳制品生产,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之前,要先取得省经信部门的产业政策审核。

  (二)生产过程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出厂销售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出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包括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管理、标准管理、标签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9个方面。

  1、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二是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三是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四是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五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六是设立食品添加剂专柜,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记录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二是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三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四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

  净度控制等;五是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3、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二是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三是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四是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五是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并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六是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是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建立销售台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三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单位(者)及承运方式等内容。

  5、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二是企业应及时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三是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四是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五是依法获得相关认证的企业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6、食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二条,以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饮料酒包装通则》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是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三是乳制品企业除符合以上规定外,标识内容还应符合《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监联[2007]520号)、《关于严格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86号公告)等要求。

  7、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二是企业对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发现的风险因素、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应主动向当地食品安全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三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8、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以及《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五十四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通知召回情况;实际召回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9、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预案);二是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三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置,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扩大;四是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应当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三)安全保障方面:企业除应当建立与食品生产过程安全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投入必要的资源,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包括人员管理、培训教育、投诉处理、内部责任、诚信管理等5个方面。

  1、从业人员管理。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和健康卫生方面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在专业、经历等方面的资格条件,以及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其资格条件符合省局审查机构制订的有关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人员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二是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四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二是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主

  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的规定(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三是配备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件的检验人员。乳制品企业应当至少配备两名有三聚氰胺独立检验能力的检验人员。

  3、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保存有关投诉处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规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措施,做好相关记录。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应当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5、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三条,《实施办法》第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管理制度,包括诚信教育、诚信管理检查、危机处理预警等。

  三、一丝不苟,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既是对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全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守住一条底线、把好三道关、健全五本帐。

  (一)守住底线。

  这条底线就是企业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保证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和执行:一是必须远离的红线。就是企业绝对不允许生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11类、《实施办法》规定的6类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卫生部公告的47种易被滥用和53种可能添加的非法物质的食品。企业触碰这条“高压线”,无论什么原因,将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二是必须达到的基线。就是企业所生产食品的各项安全指标都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规定。有条件的企业要制订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在安全保障上提高一个层次。对中小企业来说,也要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在食品的特征性指标上严格要求,满足消费者在营养等方面的需求。

  (二)把好三道关。

  这三道关就是原料进厂验证关、关键工艺控制关、食品出厂检验关,这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从近几年的监管实践来看,如果企业能够认真把好原料质量控制、加强关键工艺管理和落实出厂检验要求,就能够提供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显著降低出厂食品的质量安全风险。

  1、原料进厂验证关。把好原辅料进厂验证关,全面掌握原辅料质量安全状况,是企业保证所生产食品安全的基础。具体要落实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建立原辅料验收管理制度,切实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使用登记等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实施合格供方评价制度,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评价检查,逐步建立相对稳定、可靠的供方体系;三是要按照规定索取相应批次原辅料的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进货批次原辅料检验报告的,应当及时进行检验验证;四是食品添加剂应当实行专柜保管,建立专用台帐登记使用情况。

  2、关键工艺控制关。把好关键工艺控制关,加强对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管理,是企业保证所生产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具体要落实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明确关键控制点的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二是建立关键控制点记录台帐,定期组织开展对关键控制点的技术分析、研讨,及时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关键控制点岗位的教育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

  3、食品出厂检验关。把好食品出厂检验关,切实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是企业保证所生产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具体要落实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实施出厂检验,并做好记录;二是要加强对食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稳定;三是企业应按照规定保存出厂检验食品的样品,保存期限要符合规定要求。

  (三)健全五本帐。就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追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记录,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既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操作,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控制和防范,通过系统分析及时发现和追踪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概率。具体要做好以下五本台帐:

  1、原辅料验收记录台帐。所有原辅料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验收入库、领用出库记录,详细记录各类原辅料的商品名、供应商信息、数量、价格、验证情况、质量等级、检验记录,以及领用记录等,原辅料记录台帐要做到统一登记、统一验证、统一保管。

  2、投料及生产记录台帐。对产品配方及投料等生产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记录,有关食品的配方清单、实际投料情况、关键控制点技术数据、半成品和成品数量等均应当详细记录,生产记录台帐要做到与原辅料、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形成对应关系。

  3、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按照规定,食品添加剂要建立专门的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做到规范、及时、清晰,与采购记录、库存记录相一致。

  4、出厂检验记录台帐。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每批次食品组织出厂检验,并详细记录各批次食品的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品批次、数量,做到食品未经检验不出厂销售,与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形成对应关系。

  5、不合格品及召回食品处理台帐。对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以及召回的食品,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建立专门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食品的数量、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具体执行人等情况,做到问题食品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同志们!食品生产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经济组织,也是整个社会食物保障链条的重要一环,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广大企业家要责无旁贷地挑起重担,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树立长远发展眼光,本着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选择好产品定位,为社会提供安全、可信赖的食品,共同为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而努力!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篇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范文

  为确保学生校外托餐食品安全,本人愿意遵守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持开办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配备与供应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冻冷藏、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二、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索取购物凭证留存备查。不采购和使用任何感官性状异常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食品均当餐制作,不提供凉拌菜、生食海产品、豆浆、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七、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八、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个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2、按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增强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3、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

  日卫生检查制度。

  4、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保证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6、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保证承担全责。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含量的,应有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六、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七、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九、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十、保证把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

  十一、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辖工商所各一份。

  承诺人:

  年月日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范文】

篇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员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5篇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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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5篇

  责任书是一份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下面本店铺给大家整理员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希望大家喜欢!

  员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1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就餐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加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县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

  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______

  部门(签字盖章):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4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明确各村安全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列入本辖区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本辖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建设。健全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具体工作职责、有办公场所。

  三、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年度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负责本村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学校及托儿所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立本地资料档案,全面掌握本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

  五、负责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负责本辖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的入场审查工作,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督指导,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七、加强对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指导,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做好辖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八、做好信息反馈和文件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本辖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情况,认真完成镇政府交办的任务。

  九、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事故报告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尽力减小事故影响。

  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

  十一、年终,镇政府组织对本责任书签订的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则让你考评。

  苍游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员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5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____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全我乡实际,与你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你单位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的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

  三、积极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四、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五、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委会、乡镇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食品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食品安全责任书1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健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学

  校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现与各班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一)切实加强学校建设安全防范工作

  、班主任要有计划地定期检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学生用厕所,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回报。

  (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妥当安排好学生上学上班及放学下课时间的学生进出活动,防止挤压、挤伤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活动。

  (三)切实消防安全工作

  5、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6、班主任要及时消除责任区内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师生扑救,及时向向校长报告。

  7、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自救与逃生知识。

  (四)高度重视校外集体活动和校内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解决好一般安全事故。

  9、加强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自救和救护工作。

  0、加强对学生防盗防骗知识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重视汛期安全工作,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2、认真做好寒暑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二、主要措施

  3、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不出问题。

  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直接责任。

  5、实行事故追究制度。

  6、各班主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工作。

  三、责任期限一年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食品安全责任书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23号),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职责书。

  (一)村(居)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职责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团体食堂、餐馆为职责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职责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贴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贴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居)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供给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构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本职责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___人民政府

  职责单位:村(居)委会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食品安全责任书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_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_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__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

  时间:

  食品安全责任书5中考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师生和工作人员饮食安全,保障中考顺利进行,并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重大活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驻点监督员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整改。

  二、严格落实餐饮安全制度。制定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将方案及时报送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严把进货关。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定合格供应商,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严把储存关。确保原料做到分类、分库、分架和隔墙离地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制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加强对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定期清洗、校验。

  五、严把加工关。制定餐饮食谱,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定;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洗、加工、配制、烹饪,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六、严把清洗消毒关。接触食品的所有工具、容器应清洗干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消毒方法首选热力消毒。

  七、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餐饮岗位工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前手部要清洗消毒。

  八、做好留样工作。食品留样应当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专人负责,上锁保管,并做好记录,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

  九、做好信息上报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应立即报告驻点食品安全监督员和医疗卫生人员,封存可疑食品及其加工场所,并协助调查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餐饮服务提供者法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6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镇政府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__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甲方:______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县有关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要求,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供应商责任: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供应商不得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等。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5、供货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食品,不得延迟或以任何理由不供货、少供货,延误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初次予以警告,再次解除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6、学校享有选择供货商的权力,供货商无权干涉学校的选择权。

  二、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之规定者,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三、责任书起止时间:20___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到期自然终止。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食堂管理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学校负责人签字:

  食堂负责人签字:

  __X

  ____年__月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桑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全我乡实际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

  1、成立机构,统一领导,确定专(兼)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员,搞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两网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2、年初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会议,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

  工作方案,部署落实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和措施,年终向报送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监督员和信息员及时发现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并组织查处。

  3、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并对检查的时间、内容、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及时报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

  4、加强《药品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本辖区内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5、认真搞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强制性标准采标率达到100%;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率达到80%以上;食品市场准入获证率达到80%以上。确保本辖区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普查、登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二、责任追究

  对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本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除对本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外,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按有关规

  定追究村(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__x

  20__年__月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餐饮单位负责人(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义务组织全体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条款。

  一、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食品和调味剂

  及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予以销毁,不得使用。

  五、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________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六、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按期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九、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上墙公示;“五专”实施率达100%。

  十、随时维护维修食品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及符合卫生标准。

  十一、强化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职能监督部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四、餐饮服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提够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

  十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符合餐饮服务规定及要求的,应立即自行按期整改,执意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勒令停止其经营活动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照。

  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1为明确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镇政府与村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目标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委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食

  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委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村两委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承办人;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场所设施配套到位;进一步完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和工作制度,配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搞好培训,落实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委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村主任为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协管员负具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各村村委与食品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卖部和集体聚餐(包括办红白喜事、搬家、做满月等一切大灶饭)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评价。

  (三)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掌握本村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数量及状况,配合镇食品监督管理站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村集体聚餐(包括办红白喜事、搬家、做满月等一切大灶饭)、食品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卖部登记备案等的管理,让村民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确保本村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采取讲座、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开通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本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搞好应急处置培训,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向镇政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报告,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七)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镇食品监督管理站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年底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与签状村各执一份。

  食品安全责任书12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乡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摸清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落实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合职能部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继续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六)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七)继续推进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

  (八)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和学校、企业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及时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九)完成乡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责任考核

  (一)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人若有人事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本责任书期限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3为进一步规范职工食堂粮油蔬菜集中配送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明确供需双方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监管好职工食堂食品配送进货渠道,保障广大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配送供货手续。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有正当经营销售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制作许可证。配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明。

  二、甲方要完善进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做好登记。进货明细每十五日提供给乙方一次。配送食品入库,双方要针对食品的质量、品种(绿色农产品直供基地)、安全(农药残留、装卸污染)、标准(食品添加剂)、重量、数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三、乙方配送的食品,必须提供食品卫生证、化验(检疫)证、合格证及相应的手续,配送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甲方)应保存一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配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甲方需要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配送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产品的加工、制作、价格变动情况,并及时告知就餐职工,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配送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配送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含有食品添加剂、色素、农药残留的食品。

  八、甲方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取当餐加工制作、销售的菜品,每份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品名称,在规定位置冷藏存放24小时,以备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查找原因。

  九、乙方不得配送________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配送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配送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照供需协议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配送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止配送,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配送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就餐职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X年四月二十六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按照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镇政府明确各村、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转正常,分级建立责任制度。

  二、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住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认真做好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保障。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民间厨师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登记备案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

  网;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共防共治格局。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单位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每半年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对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生较大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立状双方各执一份。

  马陵山镇人民政府××村××部门××单位

  食品安全责任书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物流配送部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和乙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供应商要求:

  (一)凡是给公司供货的供应商必须由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的商家供货,向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二)供应商每次供货须根据由我公司物流配送部下发的文件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除此之外供应商不能听从任何部门或个人的要求提供非我公司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货的同时必须付随所供食品原辅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不得向我公司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因制、售假冒伪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防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供货商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企业需做到由供货商对食品安全负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宝代表人层层对食品安全负责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

  (一)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的约定究责供货商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二)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且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

  经甲方主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的公章,乙方经法定代表春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x

  乙方(签字盖章):__x

  物流部第一责任人:__x

  第一责任人:__x

篇五: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三篇

  第一篇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

  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二、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认真强化和落实本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四、保证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索取发票,有效证件与记录相一致;保证禽畜肉类等原料从食品加工厂、集贸市场或商场定点采购;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单位。

  五、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

  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保证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七、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熟食间严格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加工、操作、储存等过程卫生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饮)具、用具。

  八、保证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卫生责任,认真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卫生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餐饮业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卫生要求,争创餐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

  九、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承诺一次承办5桌以上宴席,书面报告石河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时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石河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十、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做一个诚实信用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九、不销售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十、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工商所监督电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篇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2022年食品安全责任书通用15篇

  食品安全责任书1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2中考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师生和工作人员饮食安全,保障中考顺利进行,并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重大活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驻点监督员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整改。

  二、严格落实餐饮安全制度。制定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将方案及时报送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严把进货关。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定合格供应商,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严把储存关。确保原料做到分类、分库、分架和隔墙离地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制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加强对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定期清洗、校验。

  五、严把加工关。制定餐饮食谱,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定;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洗、加工、配制、烹饪,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六、严把清洗消毒关。接触食品的所有工具、容器应清洗干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消毒方法首选热力消毒。

  七、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餐饮岗位工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前手部要清洗消毒。

  八、做好留样工作。食品留样应当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专人负责,上锁保管,并做好记录,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

  九、做好信息上报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应立即报告驻点食品安全监督员和医疗卫生人员,封存可疑食品及其加工场所,并协助调查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餐饮服务提供者法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3为顺利完成展览活动,切实做好展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参展人员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参展人特签定本承诺书,并按承诺执行。

  一、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贴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贴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景。如产品受到涉嫌侵权的投诉,科普庙会的主办方有权先予暂停销售,经查确属侵权的,参展人对侵权产品立即下架撤展。由此产生的侵权职责由参展人承担。

  三、参展人参展的产品随时理解主办单位和庙会组织管理方的检查,经营活动全程理解庙会管理单位的监督。四、参展人在参展过程中做到礼貌经营、合法经营、安全经营。五、参展人利用科普庙会的场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参展人与消费者(庙会游客)独立建立交易关系,由参展人独立享有承担权利义务,庙会主办方和组织管理方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参展人在经营中发生的纠纷,与科普庙会的主办方、组织管理方无关。

  四、参展人承诺:在参展过程中,服从科普庙会主办方、管理组织方的管理,配合主办方创办一场和谐的盛会。

  承诺人:__X

  __年__月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4为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与商店经营者签订此责任状

  以明确责任,履行义务,负责后果。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一、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指导与要求定期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业。

  二、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⑸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三、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及时做好台账。

  商店经营者对所有采购的货物必须留存名称、数量、价格和销售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和票据,以供必要时备查。

  四、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五、坚持食品试尝及留样制度,严禁不安全食品流入商店销售。

  六、不定期检查售剩食品,对不洁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严禁再出售,应该立即予以销毁。

  七、食品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师生的合法权益。

  八、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九、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和营业范围,服从学校管理。

  十、加强商店环境卫生的整治。

  商店内要始终保持地面、柜台、货物的洁净,切实落实好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毒等措施,商店周围的卫生由商店自行认真负责打扫。

  十一、商店经营者要经常做好场所卫生,注意门前三包,做好环境安全,消除触电及火灾等安全隐患。

  十二、学生课间购物时要严格防范因哄抢、拥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如遇学生哄抢,应立即停止购物,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疏散。

  十三、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学校安全会议。

  十四、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马上通知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并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商店经营人员须

  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听从学校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整改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六、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德育处、工会、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如违反本规定中的任何一款,校内检查责成整改,一周内不整改,罚款00-300元警示费,并取消新一轮承包资格;如违反以上规定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处罚200-500元警示费;如被媒体曝光或文件通报,学校将处罚经营者警示费500-000元;如引起师生食物中毒,当

  事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医疗、调解、社会影响等),如因此致伤、致残还须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以学校处理意见为准。

  商店经营者

  (签章):

  后勤主任

  (签章):

  侨联环城学校

  (公章):

  食品安全责任书5为顺利完成__展览活动,切实做好展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参展人员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参展人特签定本承诺书,并按承诺执行。

  一、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贴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贴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景。如产品受到涉嫌侵权的投诉,科普庙

  会的主办方有权先予暂停销售,经查确属侵权的,参展人对侵权产品立即下架撤展。由此产生的侵权职责由参展人承担。

  三、参展人参展的产品随时理解主办单位和庙会组织管理方的检查,经营活动全程理解庙会管理单位的监督。四、参展人在参展过程中做到礼貌经营、合法经营、安全经营。五、参展人利用科普庙会的场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参展人与消费者(庙会游客)独立建立交易关系,由参展人独立享有承担权利义务,庙会主办方和组织管理方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参展人在经营中发生的纠纷,与科普庙会的主办方、组织管理方无关。

  六、参展人承诺:在参展过程中,服从科普庙会主办方、管理组织方的管理,配合主办方创办一场和谐的盛会。

  承诺人:

  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6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春湾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二、乙方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

  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春湾镇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__年月日

  二○__年月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就餐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加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采购、储存、加工、保管、索证、登记。

  四、严禁售卖“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严禁采购、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含有食品非法添加剂的原材料及其制品。

  五、严禁采购未经食品检疫、检验、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严禁食堂出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发生。

  七、建立健全食堂台账和饭菜留样制度,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材料。

  八、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

  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整洁。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工作人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签章):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广丰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与你村(居、社区)委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村委会主要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三、积极维护本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助打击游医药贩行为,发现可疑食品药品信息、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四、积极完成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六、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街道)政府村(居、社区)委会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__年x月x日

  二〇__年x月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的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十一)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责任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餐饮服务责任单位:

  监督责任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________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食品安全责任书11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明确各村安全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列入本辖区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本辖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建设。健全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具体工作职责、有办公场所。

  三、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年度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负责本村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学校及托儿所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立本地资料档案,全面掌握本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

  五、负责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负责本辖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的入场审查工作,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督指导,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七、加强对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指导,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做好辖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八、做好信息反馈和文件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本辖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情况,认真完成镇政府交办的任务。

  九、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事故报告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尽力减小事故影响。

  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

  十一、年终,镇政府组织对本责任书签订的.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则让你考评。

  苍游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签字:__x

  签字:__x食品安全责任书12为使工地正常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的发生,确保工地员工生命的安全。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工地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采购食品人员,应有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采购。保证食品质量和新鲜度,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

  2、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每日做饭前必须将所有食材清洗干净,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剩饭剩菜。

  3、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5、炊事用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6、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消毒,进行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虫苍蝇。

  7、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9、食堂人员在拌凉菜时,必须带一次性手套,决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菜品。

  10、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本人、办公室及主管副总各一份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_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_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__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

  时间:

  食品安全责任书14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之需要,为了保障酒店的食品安全,现依据《食品卫生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并签署以下保证书:

  一、甲方聘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其工作内容,职责,依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聘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的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具体参照酒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杜绝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传染病,必须及时通报行政总厨,并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五、对违反操作规章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火灾的发生,视其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相关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

  的,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酒店可以立即辞退,<处罚方式详见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对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国际大酒店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5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由甲方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乙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开单、报帐、保管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责任到人,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济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料加入食品。保证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2、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腌腊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半成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每天必须定时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严格遵守公司对食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验收保证食品原料新鲜,蔬菜类菜品原材料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实,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管理,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4、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报账复核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

  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善后6个月。

  5、店经理、厨师长、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报账、保管的流程科学、合理,完善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辅材料建档建册工作,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购进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保证食品的安全,杜绝食品原辅材料交叉污染。

  6、吧台酒水员、收银人员每天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对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收银现金做好进销存登记建册工作,针对茅台、五粮液、香烟要单独登记每一瓶的编号,登记每一条香烟的条码。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并签订供货协议的供货商供货,严禁吧台酒水员和收银人员私自购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香烟、食品。

  7、店经理、厨师长必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对餐厅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

  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员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各部门的环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新菜原辅材料使用流程

  如各分公司须使用新菜品原辅材料(时令蔬菜除外),都必须由公司物流部下发经签字加盖物流部鲜章的定价表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司推荐供应商及食品原辅材料,但是所有推荐人要由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推荐人首先需准备好相应的资质材料及产品报公司物流部登记,当日由物流部报餐饮公司处确定,再由物流部核价经张总签字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四、责任追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五、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食品安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手印)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法定负责人:

  店经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日期:

篇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三大责任主体保障食品安全

  解伟

  【期刊名称】《枣庄卫生》

  【年(卷),期】2009(000)004【摘

  要】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一届令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6月1同起正式施行。透过具体的条文表述,笔者梳理出保障食品安全的三大责任主体,希望能够提供一个全面把握这部食品安全“母法”的新视角。

  【总页数】2页(P27-28)

  【作

  者】解伟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155.5【相关文献】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J],庞金;刘文娟

  2.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山东省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在济南召开[J],马玉彪;刘乃超

  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进口食品安全[J],庞金;刘文娟;4.射阳县: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J],陈浩;布连军;戴卫华

  5.江苏70家食企签署"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J],方方

篇八: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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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项目

  序号

  1.11.2一.主体资格

  1.31.4主体责任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信息,并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妥善维护,确保在第二次检查前不发生撕毁、涂改。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建立并执行以下食品安全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进货查验制度;3.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7.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9.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0.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11.废弃物处置制度;12.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3.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15.安全保卫制度。

  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不得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中应记录从业人员姓名、岗位、年龄、身份证号、健康证明号、体检时间、晨检情况、因病请假情况等,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每日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完整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和能力考核记录。

  每年都应当按规定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对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二.制度管理

  2.13.13.23.33.4三.人员管理

  3.53.63.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3.8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手镯、戒指、耳环等外露饰物。专间和专用操作场所内的操作人员还应当穿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操作前或手部受到污染后应洗手并消毒。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定位整齐摆放,防蝇防虫等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地面平整,积水能及时排除。排水沟无杂物堆积,排水顺畅。墙壁、顶棚平整光洁,定期清理积垢、无霉斑。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等有专门存放设施和场所,经营场所垃圾能够及时进行清理。

  烹饪场所配置安装抽排油烟机等相应的排风设备,排风设备排风口应当设置网罩,防范病媒生物侵入。定期进行维护、清洁。

  使用非城市管网供水的经营者,应当确保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设置卫生间的经营者应当有卫生间定期清理的制度,检查时卫生间地面、墙壁应当清洁,便池等设施无污物积存。

  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禁止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采购猪肉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种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验报告。

  禁止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禁止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1四.环境卫生

  4.24.34.4五.原料采购

  5.16.16.26.3六.禁止使用此类产品进行食品制售

  6.46.56.6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6.76.86.96.10禁止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禁止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禁止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禁止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116.126.13禁止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禁止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禁止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7.1禁止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7.2七.标签与说明书

  7.37.4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8.1八.贮存、运输、装卸和检验

  8.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食品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场所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剂、虫药、燃料等)及个人用品;标签上标注贮存条件的,应当按照标注条件贮存;散装食品应当使用专门容器贮存,并在贮存位置标明品名、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植物性、动物性、水产品原料和半成品分类存放,冷藏冷冻设施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放置,应有明显区分标识,不得混放,防止交叉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库存食品无过期或腐败变质现象。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学校订餐应选择量化评级为优秀的供餐单位,并对供餐能力、供餐资质等进行实地考核。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使用记录。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应保持上下水畅通,并能正常使用。专间、专用操作场所的洗手消毒设施应当专用。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食品处理区应当有专门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容器应当加盖。

  对每餐食品成品留样。留样冰箱应当专用,盛装样品的容器应当专用,并经清洗消毒;每一品种所留样品应在200g以上;样品应在0度至8度间冷藏,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留样容器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注明品名、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留样记录应真实完整。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留样。

  采购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32/003—2014《集体用餐配送膳食》附录A《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加工操作规范》要求加贴膳食标签、储存、运输等。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9.19.29.3九.食品加工过程控制

  9.49.59.6十.设施设备维护

  10.1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十一.餐饮具清洗消毒

  11.1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12.1十二.专间

  12.2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要求每天开展一次常规自查,每月开展一次全项目自查。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制定与其经营业态、类别、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在处置方案中明确事故处置的组织架构、人员、职责,并有具体的处置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阻挠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依法联合开展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

  任何学校不得有下列拒绝、阻挠、干涉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或经主管部门确认的监督检查情形:(一)拒绝、拖延、限制监督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二)拒绝或者限制抽取样品、录像、拍照和复印等调查取证工作的;(三)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相关的合同、记录、票据、账簿、电子数据等材料的;(四)声称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或者相关工作人员不在岗,或者故意以停止生产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五)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的;(七)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的;(八)其他妨碍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

  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法律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十三.食品安全自查

  13.114.1十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4.215.1十五.接受监督检查

  15.215.3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十六.质量提升要求

  16采用透明厨房、视频监控等形式实现“明厨亮灶”建设;鼓励实施五常法等优质现场管理模式。

  注:本清单未表述的,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篇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

  序号

  项完

  成

  标

  准

  目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主2.应当亮《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

  体低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高风险

  风险等级

  一

  资格

  3.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4。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通过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和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应当列为健康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经二

  营场所、设6。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的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至少25米距离。

  7.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与个人生活空间相分离;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较高风险

  或者设施应当洁净、卫生.

  8。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备或者设施、条件及环境要求

  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9。贮存食品应当距离地面10cm以上。

  10.经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11.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较高风险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12.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13.经营的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高风险

  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

  14。贮存、运输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等特殊需要,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一同运输、一同贮存;食品与非食品应当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分设柜台经营。

  食品安全

  三

  管理制度

  四

  食品15.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较高风险

  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6.食品经营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高风险

  40小时。

  17.禁止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高风险

  质量

  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18。禁止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19。禁止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0.禁止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高风险

  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1。禁止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较高风险

  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2。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高风险

  物肉类及其制品.

  高风险

  高风险

  23。禁止经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高风险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24。禁止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25.禁止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6。禁止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27.禁止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食品.

  28。禁止经营伪造产地、厂名、厂址,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高风险

  址的食品.

  29.禁止经营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食品。

  30。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高风险

  高风险

  高风险

  高风险

  高风险

  高风险

  31.禁止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32。禁止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33。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预包五

  装食品

  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5。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36。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特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37.预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较高风险

  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8.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39.预包装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应当相符。

  40.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较高风险

  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散装六

  食品

  42.销售散装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高风险

  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1.贮存散装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较低风险

  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较高风险

  较高风险

  进货查七

  验制度

  进货八

  查验记44.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相关凭证(按时间顺序每月或者每季装订成册,每册最多不超过40页)。记录或者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较低风险

  证明文件。

  43.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较高风险

  录和销货记录制度(销货记录45.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者保存相关凭证较低风险

  (按时间顺序每月或者每季装订成册,每册最多不超过40页)。记录或者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制度仅限于从事食品批发的经

  营者)

  食品自九

  46.设立并使用食品下架箱或者退市区,并标有“食品下架低风险

  箱”或者“食品退市区”字样。

  47.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较高风险

  查、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退市、召回48.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主动退市、召回,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同时将上述食品存高风险

  制度

  放到食品下架箱或者下架区内.

  49。建立问题食品书式登记台账、退货(回收)台账和回收食较高风险

  品处置台账。

  进口十

  食品

  50.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较高风险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婴十幼一

  儿配51。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专区,并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的销售贮存条件.并在显著位置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者专柜”字样。

  较高风险

  方乳粉52.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53.指定专人采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并符合储存条件要求的高风险

  高风险

  运输工具运输。

  (仅限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54。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或者专业销售人员,配备的食品安全管较高风险

  理人员应具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资质在销售场所公示。

  食品经营者)

  食品送货车十二

  登记(仅限于利用55。食品送货车应当实行编号登记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应当随较高风险

  车携带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

  食品送货车运营的食品经营

  者)

  食品安全十事三

  故处置制度

  十社60.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1。销售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高风险

  高风险

  5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处置方案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组织及职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调查与控制,总结及预防等。

  58。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低风险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59。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高风险

  毁灭有关证据。

  高风险

  四

  会责任

  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62.及时受理、处理消费投诉,并做好记录。

  63。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4.公开投诉举报电话12331和本地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低风险

  较低风险

  高风险

  监十五

  督检查

  65.不得拒绝、阻挠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高风险

  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

篇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餐饮效劳提供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清单

  工程

  序号

  主体责任

  责任依据

  法律责任

  风险等级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没

  收违《食品平安法》第三

  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从事餐饮效劳经营活动应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十五条第一款:《食

  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经营许可治理方

  法》第等物品:违法生产

  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条;《食品

  经营许可货值金额缺

  乏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治理方法》

  第四条

  万元

  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故

  高风险

  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

  供虚2《食品经营许可治理方法》第四十六

  条:《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方法》第十三条

  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

  再次申请食较高风险

  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治理方法》第四十七

  条:伪材料申请食品经营

  许可

  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

  元以下罚方法》第十三条

  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

  再次中请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治理方法》第四十八条

  第较高风险

  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

  《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许可

  治理

  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1万元

  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治理方法》第四十八

  条: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

  许方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可证》。

  应当在经营园地的显著位

  置悬款

  《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高风险

  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

  许可证正方法》第二十六

  条第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

  告

  本

  食品经营许"证载明的许

  可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

  变化后10《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食品经营许可治理方法》第四十九

  条第款

  低风险

  个工作日内向

  原发证的市场监方法》第二十七

  条第一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

  不改正的,较高风险

  督治理部

  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款

  处2022元以h1万元以下

  罚款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

  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

  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

  监督治理部门汇报

  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

  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

  品经营许《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方法》第二十七

  条第二款

  《食品经营许可治理方法》第四十九

  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食品经营许可治

  理并处2022元以下罚款

  方法》第三十六

  条第一款

  低风险

  低风险

  可证被撤消,应

  当按规定在30个工作日

  内向原发i正的市场监督治

  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

  按规定建立健全保证食品

  平安的规章制度

  《食品平安法》第三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

  元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

  较高风险

  进货时应当查验许可证和

  相关证明文件。按规定建

  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记录和凭1《食品平安法》第

  五较高风险

  证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产品保质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期满后

  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款;《食品平

  安法》第期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

  五十条第

  二款

  年。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

  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

  洗净、消11《食品平安法》第

  较高风险

  毒合格,餐饮效

  劳设施、设备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应按规定定

  期维护、清洗、校验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

  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

  单位应当按规定履行食品

  平安治理责(五)项

  制度

  建设

  及落

  实

  12任。学校、托幼

  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

  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

  当严格遵守法律、法《食品平安法》第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

  高风险

  五十七条

  规和

  食品平安标准;从供餐单

  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

  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

  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13应按规定制定、实施经营

  过程操纵要求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

  售无包装《食品平安法》第

  较高风险

  五十五条

  《食品平安法》第

  三较高风险

  14直接入口食品应

  用无毒、清洁十三条第一款第

  容器、工具

  和设备。

  〔八)项

  《食品平安法》第

  三应定期对食品平安状况进

  行检15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至(四)

  项、第四十七条

  查评价,经营条件发

  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处理

  较高风险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责

  令改应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16《食品平安法》第

  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六)项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许可证

  较高风险

  运输和装卸

  有专职或者X的食品平安

  治理人员,强化对其培训

  和考核。1《食品平安法》第三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

  改较高风险

  经考核不具备食

  品平安治理能力的,不得

  上岗。

  1?-?条第一款第三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

  元以上项:《食品平安法》

  第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产停四十四条第三款

  《食品平安法》第一

  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

  款:撤消许可证。

  高风险

  业,直至撤消许可证。

  人员

  治理

  不得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

  1品平安治理工作。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

  治理制度。患有X卫生行政

  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平安

  疾病的人人员

  治理

  1员,不得从事接触

  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

  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证明前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

  《食品平安法》第四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干元以

  上十五条

  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

  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

  高风险

  禁止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

  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

  剂以外2《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没收违

  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

  没收《食品平安法》第三

  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

  额缺乏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

  款:情节严峻的,撤消高风险

  的化学物质和其他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同十四条第一项

  收的食品作

  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

  因21许可证,并可以由

  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食品平安法》第三十

  四条第七项

  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

  高风险

  不明的禽、畜、兽、水产

  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经营

  治理

  22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

  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食品平安法》第三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没收违

  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

  额缺乏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

  万元以下罚款:高风险

  经检验或者检验不

  合格的肉类十四条第八项

  制品。

  23禁止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

  别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

  品。

  《食品平安法》第三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十四条第十二项

  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

  款:情节严峻的,撤消许可证,并可以山

  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2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

  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

  《食品平安法》第三

  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十八条

  五日以下

  拘留。

  传统既是食品乂是中药材

  的物质。

  禁止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

  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25《食品平安法》第三

  十四条第二项

  物毒素、污染物质以及其

  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

  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X的食品。

  禁止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6《食品平安法》第三

  十四条第三项

  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

  的食品。

  禁止经营超范围、超X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尚不构成X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

  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

  用2《食品平安法》第三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十四条第四项

  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货值金额缺乏一万兀的,并处五万兀以

  上十高风险

  禁止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

  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上的,《食品平安法》第三

  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

  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许可证。

  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

  官性十四条第六项

  状异常的食品。

  禁止经营标注虚伪生产H期、《食品平安法》第三

  十四条第十项

  2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

  在市场监督治理部门责令

  召或3者停止经营食品后,应当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平安法》第六

  十三条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

  款:除《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三

  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

  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经营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平安标准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的,禁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31没收违法所得和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食品平安法》第

  三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丁?违法生产经营十四条第〔十

  三)项

  的工

  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

  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缺乏

  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货值金额i万元以上的,并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

  款;情节严峻的,撤消许可证

  高风险

  者食品平安标准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

  经营

  治理

  禁止经营被包装材料、容

  器、32《食品平安法》第

  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

  款、第一百三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和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

  高风险

  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

  (七)项、第三十

  四条第(九)项

  禁止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

  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

  签、说33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

  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缺乏一万元的,井

  处五千元以明书不符合食品平

  安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

  加剂

  《食品平安法》第

  三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

  额一万元以上十四条第(十

  一)项

  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

  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

  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34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规

  定进行标示

  《食品平安法》第

  六十九条

  证。

  已履行了食品平安法规定的进货查验

  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r解所采

  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并能如

  实说明其进货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

  食品35《食品平安法》第

  五十五条

  X的,可以免予处分,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平安标准的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

  符合食品平安标

  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

  害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

  但不影响36食品平安且不会

  对消费者造成《食品平安法》第

  三《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

  低风险

  误导的,应

  按照市场监督治理十四条第〔十

  一)项

  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部门要

  求改正

  建立食品平安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平安状况进行

  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

  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平安

  要求的,食品经自查

  3《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

  改《食品平安法》第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

  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

  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

  证。

  较高风险

  营者应当

  马上采取整改措施:四十七条

  有发

  生食品平安事故潜在风险

  的,应当马上停止食品经

  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

  人民政府市场监督治理部

  门汇报。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五千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

  3《食品平安法》第

  一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峻的,责令百零二条第四款

  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

  证

  定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方案

  高风险

  应急

  处置

  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单位

  应当马上采取措施,预防

  事故扩3《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由

  有《食品平安法》第

  -百零三条第

  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消灭

  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高风险

  大。事故单位应当

  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

  民政府市场监督款、第四款

  治理部门

  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对食品平安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

  造、消灭有关证据。

  食品平安事故调查部门有

  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

  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

  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4下罚款;造成严峻后果的,撤消许诃

  证。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

  《食品平安法》第一

  百零八条第一款、第

  二款

  款: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许可证:

  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

  依法给予治安治理处分。

  高风险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

  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

  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干预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

  处理。

  《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

  不得拒绝、阻止、干预有关

  部41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依法开展食品平安监督检

  查、事故调《食品平安法》第

  一百零八条、第一

  白一十款: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

  工贵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许

  可证: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由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治理处分。

  高风险

  条

  查处理、风险监

  测和风险评估

  接受

  监督

  检查

  42不得撕毁、涂改一股监督

  检查结果记录表,要保持

  一般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至下次一般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一

  般《食品生产经营一般监督检杳治理方

  较高风险

  监督检查治理方

  法》第法》第二十九条: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二十九条

  并处2022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

  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

  本法43《食品平安法》第

  -百三十四条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许可证。

  高风险

  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

  业、撤消许可.证以外处分

  的。

  注:餐饮效劳提供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标准共7个方面,43项。其中,高风险16项,较高风险13项,低风险4项。本清单未表述的,依照《食品平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篇十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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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主体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省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蔡志良

  6月11日-17日是我国第四个食品安全宣传周,全省省、市、县三级也同步举行了启动仪式。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共建真诚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在北京的启动仪式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表示,只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能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真诚,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目前,浙江省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239家,获证食品添加剂企业182家,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99家,全省地产食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近几年基本保持在93%以上,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作为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的行业之一,全省食品工业基础薄弱的局面没有改变,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余杭蜜饯等问题暴露了我省蜜饯行业和监管工作中还存在漏洞,工业明胶、黄酒氨基甲酸乙酯等问题也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说明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的:“从总体上看,食品安全风险具有社会性、广泛性和不确定性,应对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综合防治”。

  近年来,为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在食品安全方面设立了“五道防线”,具体包括:一是实施全程监管。从“田头”到“餐桌”,实施分环节的分段监管体制,并成立了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减少监管空隙;二是开展风险监测。转变只注重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处罚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统一安全标准。通过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杜绝各个执法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有专家指出,标准就好像是食品安全的“防火墙”,这面墙不但要完整统一,而且要不断地加固加宽加厚,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四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同时,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五是强化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与此相应,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索证索票、不安全食品召回等一系列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在这五道防线中,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非常关键,无论是监管体制的调整,还是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风险监测,最终都必须要由企业真正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去,才能发挥作用。今年3月份全省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集体约谈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根据安排,下面我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就进一步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未雨绸缪,始终把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放在首位。

  食品生产加工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并非搞一次隐患排查、落实几项整改措施就万事大吉的,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操作工人都必须始终把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放在首位。从近几年我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情况看,除一些行业性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外,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质量安全意识淡漠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白酒中违法添加甜蜜素、蜂蜜中违法添加高果糖淀粉糖浆、食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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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植物油中苯并芘超标等问题,无论是主动的、已知的,还是被动的、未知的,企业的主体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不强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为此,必须要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法制观念。据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规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首先开展自查,查找自己企业的不足。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综观近几年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多数是由于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疏于管理,最终酿成食品安全事故。因此,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

  二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是企业各项质量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强弱、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因此,作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协助企业负责人履行好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这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保证。

  三是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意识。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作者,能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并能在第一时间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培养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风险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提高其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能力,及时在第一时间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态的扩大,这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

  二、因地制宜,结合企业实际系统研究分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点环节。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是食品生产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食物链”食物供应的重要源头,食品生产过程对食品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生产企业责无旁贷要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生产过程、安全保障等三个方面15项内容。

  (一)主体资格方面:食品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十一项、第二十九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八条第二款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持资质的一致性:一是实际生产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和附页内容一致;二是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等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或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三是保证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四是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有产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取得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比如乳制品生产,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之前,要先取得省经信部门的产业政策审核。

  (二)生产过程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出厂销售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出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包括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管理、标准管理、标签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9个方面。

  1、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二是对供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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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三是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四是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五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六是设立食品添加剂专柜,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记录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二是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三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四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五是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3、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二是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三是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四是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五是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并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六是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是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建立销售台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三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单位(者)及承运方式等内容。

  5、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二是企业应及时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三是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四是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五是依法获得相关认证的企业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6、食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二条,以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饮料酒包装通则》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是食品标签、3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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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三是乳制品企业除符合以上规定外,标识内容还应符合《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监联[2007]520号)、《关于严格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86号公告)等要求。

  7、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二是企业对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发现的风险因素、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应主动向当地食品安全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三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8、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以及《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五十四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通知召回情况;实际召回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9、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预案);二是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三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置,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扩大;四是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应当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三)安全保障方面:企业除应当建立与食品生产过程安全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投入必要的资源,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包括人员管理、培训教育、投诉处理、内部责任、真诚管理等5个方面。

  1、从业人员管理。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和健康卫生方面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在专业、经历等方面的资格条件,以及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其资格条件符合省局审查机构制订的有关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人员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二是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四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二是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的规定(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三是配备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件的检验人员。乳制品企业应当至少配备两名有三聚氰胺独立检验能力的检验人员。

  3、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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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保存有关投诉处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规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措施,做好相关记录。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应当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5、建立企业真诚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三条,《实施办法》第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内部真诚管理制度,包括真诚教育、真诚管理检查、危机处理预警等。

  三、一丝不苟,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既是对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全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守住一条底线、把好三道关、健全五本帐。

  (一)守住底线。

  这条底线就是企业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保证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和执行:一是必须远离的红线。就是企业绝对不允许生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11类、《实施办法》规定的6类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卫生部公告的47种易被滥用和53种可能添加的非法物质的食品。企业触碰这条“高压线”,无论什么原因,将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二是必须达到的基线。就是企业所生产食品的各项安全指标都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规定。有条件的企业要制订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在安全保障上提高一个层次。对中小企业来说,也要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在食品的特征性指标上严格要求,满足消费者在营养等方面的需求。

  (二)把好三道关。

  这三道关就是原料进厂验证关、关键工艺控制关、食品出厂检验关,这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从近几年的监管实践来看,如果企业能够认真把好原料质量控制、加强关键工艺管理和落实出厂检验要求,就能够提供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显著降低出厂食品的质量安全风险。

  1、原料进厂验证关。把好原辅料进厂验证关,全面掌握原辅料质量安全状况,是企业保证所生产食品安全的基础。具体要落实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建立原辅料验收管理制度,切实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使用登记等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实施合格供方评价制度,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评价检查,逐步建立相对稳定、可靠的供方体系;三是要按照规定索取相应批次原辅料的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进货批次原辅料检验报告的,应当及时进行检验验证;四是食品添加剂应当实行专柜保管,建立专用台帐登记使用情况。

  2、关键工艺控制关。把好关键工艺控制关,加强对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管理,是企业保证所生产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具体要落实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明确关键控制点的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二是建立关键控制点记录台帐,定期组织开展对关键控制点的技术分析、研讨,及时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关键控制点岗位的教育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

  3、食品出厂检验关。把好食品出厂检验关,切实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是企业保证所生产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具体要落实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实施出厂检验,并做好记录;二是要加强对食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稳定;三是企业应按照规定保存出厂检验食品的样品,5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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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存期限要符合规定要求。

  (三)健全五本帐。就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追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记录,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既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操作,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控制和防范,通过系统分析及时发现和追踪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概率。具体要做好以下五本台帐:

  1、原辅料验收记录台帐。所有原辅料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验收入库、领用出库记录,详细记录各类原辅料的商品名、供应商信息、数量、价格、验证情况、质量等级、检验记录,以及领用记录等,原辅料记录台帐要做到统一登记、统一验证、统一保管。

  2、投料及生产记录台帐。对产品配方及投料等生产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记录,有关食品的配方清单、实际投料情况、关键控制点技术数据、半成品和成品数量等均应当详细记录,生产记录台帐要做到与原辅料、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形成对应关系。

  3、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按照规定,食品添加剂要建立专门的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做到规范、及时、清晰,与采购记录、库存记录相一致。

  4、出厂检验记录台帐。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每批次食品组织出厂检验,并详细记录各批次食品的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品批次、数量,做到食品未经检验不出厂销售,与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形成对应关系。

  5、不合格品及召回食品处理台帐。对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以及召回的食品,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建立专门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食品的数量、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具体执行人等情况,做到问题食品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同志们!食品生产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经济组织,也是整个社会食物保障链条的重要一环,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广大企业家要责无旁贷地挑起重担,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树立长远发展眼光,本着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选择好产品定位,为社会提供安全、可信赖的食品,共同为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而努力!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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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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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企业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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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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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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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第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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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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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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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采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提出的否决建议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经依法履职尽责的,不予处罚。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违法行为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包括食品安全总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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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具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食品安全员等。

  第二十一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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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本文档包涵以下内容: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建设项目内容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四、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五、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规定》),全面推动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科学监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主线,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严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将各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政府统一领导,企业责任落实,部门科学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建设。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具体要求,推行“123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即突出一个重点,探索两大举措,抓好三类人员,健全四项制度),督促企业“把好两头、管好过程”,加强从生产经营原辅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到成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

  管理,进一步抓好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一个重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督促企业抓好主体责任中重点制度的落实。要以食品生产企业“严把四关”(即严把原料进厂验证关、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把食品添加剂使用关和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为重点,严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通则落到实处;要以问题处置的依法到位为关键点,严肃纠正或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寓警于查,寓教于处,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平台,创新载体方法,主动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切实把增强意识、提高能力、督促落实贯彻到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全过程。

  (二)探索两大举措,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实行企业内部网格化管理。建立从企业法人到具体操作人员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企业责任结构图(企业建立的责任结构图的要求不得少于基准结构图的要求,见附件5),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责任(见附件2),责任结构图和岗位责任要悬挂上墙公示。在企业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即落实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具体操作人员责任和生产工艺的每个重要节点管理人员的行为责任的同时,督促企业

  制定关键岗位责任制,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企业的责任结构图、责任书要在局的企业的监管档案中存档。

  二是持续开展企业检验能力比对工作。要督促企业全面提升产品检验能力,强化食品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创造条件制定比对检验计划,每年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能力的比对,不断提升检验人员的操作技能。

  (三)抓好三类人员,保障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检验人员的配备到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不规范生产和违法行为时,在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要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一是对食品安全负责人,要求企业高层领导中必须配备一人全面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二是对安全管理员,要求企业中层领导中必须配备一人全面负责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所生产食品的安全管理和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三是对检验人员,要求企业实施检验人员身份登记制度,上岗培训制度,离职报批备案制度,确保其操作技能能够满足出厂检验需要,把好食品生产的最后一道关卡。三类人员的到位是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的首要条件,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三类人员的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劳动部门规定的规范文本),并根据个人岗位责

  任作出保证食品安全的承诺,劳务合同和个人岗位承诺书在局的企业监管档案中存档。三类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的,要书面告知企业限期完善,如限定期内不完善,按照主题责任不落实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吊销证书。

  (四)健全四项制度,规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企业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中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见附件1),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把法律有关规定变成企业的具体规章制度,并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认真遵守,以制度来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

  二是健全企业内部质量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是企业保证其生产的食品达到相应质量安全要求的基本前提。督促企业要以各环节生产记录的形式(见附件4)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保持其正常运行。同时,要充分发挥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和检验人员等各级管理人员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各环节的内部监管。

  三是健全企业食品安全档案(见附件3)。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结合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细则,帮助、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档案。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全过

  程监控体系,即做好原辅材料采购查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检验记录和库存销售记录,并要求记录必须具有完整性和真实性,从而建立食品生产可追溯链条。

  四是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年度报告的要求,被检查企业收到下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食品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情况自查表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实施对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把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严查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揭露、曝光一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

  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总结经验,探索机制。要及时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提炼地方特色和经验。对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落实重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建设项目内容

  一、管理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技术性标准、质量手册、管理制度。

  二、企业资质文件

  1、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过程的证明)

  2、市场主体统一代码登记营业执照(包括变更过程的证明)

  3、厂房厂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水质证明(用水企业)

  6、化验员的合格证书

  7、备案情况

  (1)标准备案资料(国标、行标、地方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等要求书面留存)

  (2)委托加工备案情况(高风险产品不实行委托加工)

  8、企业标识情况(所有规格的包装标识资料均留存一套)

  9、企业的食品安全承诺书及企业法人

  与各关键控制环节从业人员签订的责任书

  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发证检验报告

  3、整改报告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的相关记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产品配料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过程检验记录、场所控制记录、设施设备控制记录、卫生监控记录)

  3、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料)

  5、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不安全食品

  召回处理记录

  6、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7、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制度--人员培训记录(培训笔记、考试试卷、培训记录等)

  8、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产品投诉处

  理记录

  五、市场监管部门的留证材料

  1、日常监管记录

  2、产品检验报告(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监督检验)

  3、各种督促整改、告知、处罚决定书等

  六、检验留样清单及处理记录

  1、留样清单

  2、样品处理记录

  七、外协及委托检验情况

  1、与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

  2、委托技术机构检验的检验报告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一、监管目标

  通过实施分类监管,合理配置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分析,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等级和水平,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一)合理配置。通过合理配置监管人力资源,进行科学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水平和效能,督促企业强化自律,确定每个企业的监管等级,进行分级、分等监管。通过分类分级分等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

  (二)动态监管。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每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对监督检查情况详细记录,经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后归档,企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后

  归档。及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以此作为确定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依据。

  (≡)分析预警。通过统计各评价项目检查的情况,掌握监管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风险较大的行业、区域、企业,并定期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通过分析失分较多的项目,找出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和风险较大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用以指导许可核查和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日常性监管工作,加强关键控制环节的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达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究、早预防、早控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对于发现的重要项目不合格或不符合的情况,依法按照程序书面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二、主要原则

  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实施。食品按品种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A、B、C三级;监管类别分为红(I)、橙(II)、黄(Ⅲ)、蓝(IV)、绿(V)五等。

  (一)产品分类

  产品分为3类:高风险产品、中风险产品和低风险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类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产品分类应掌握的原则:

  1、质量安全优先。根据该类食品近年来发生质量

  安全事故的频率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容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来确定产品的风险等级。

  2、保持相对稳定。由于一类产品本身风险变化较小,一旦分类完成,一般不作调整。如果该类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引发风险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相应调整其分类。

  (二)企业分级

  由于企业之间生产条件、技术基础、管理水平和产品品种不一,因而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企业之间质量保障能力差距较大。企业分级必须坚持在科学评估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诚信记录以及历次监督检查(含产品抽查)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级。

  初评时获证生产企业可参照企业领(换)证时现场评审所定的级别分为A、B、C三级,也可根据企业目前实际状况确定企业级别。企业被确定达不到C级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评价方法见附件4)。

  对于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则上等同于C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

  1、普查建档。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产品种类、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和质量档案,夯实企业分

  级的基础。

  2、评估确定。对企业进行质量保障能力评估,主要依据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状况和企业诚信记录进行评估,其评估主要因素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控制、自检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检查情况(附件2: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记录)、产品抽样检验情况(附件3: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记录)、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行政奖罚记录等。对要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级别。

  3、动态调整。根据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变化,企业分级必须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依据监督抽查、监督检查、执法打假等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对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级别进行调整。特别是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出现明显下滑时,应立即调整级别。

  (三)监管分等

  根据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的情况,按照“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关注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等监管。监管等级由高到低(从重点到一般),分为红色(I)、橙色

  (II)、黄色(Ⅲ)、蓝色(IV)、绿色(V)5等。

  分等监管推荐的监督检查频次为:

  绿色(V):低风险的A级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监督检查三2次。

  蓝色(IV):中风险的A级企业和低风险的B级企业。

  每年监督检查》1次。

  黄色:高风险的A级企业,中风险B级企业、低风险的C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2次。

  橙色:高风险的B级企业,中风险C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2-3次。

  红色:高风险的C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3-4次。(见监管分等参考表)。

  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监管等级,也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适合的监管等级,监管频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食品专项整治中的监督检查、许可证换发证现场核查等均可以纳入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后应将相应信息录入《金质网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步骤

  为确保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对产品分级分分监管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9月15日前)

  1、召开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宣传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分类监管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提高规范企业行为和提高企业信誉度,增强食品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食品生产加工分类监管工作。

  2、组织监管人员培训。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使参加食品生产加工分类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监管员,了解开展食品生

  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各项评分标准。

  (二)自查自评(9月15日一9月30日)

  通过培训,在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分类评价方法和标准的基础上,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填写食品企业分级分类自查自纠表,向我局申报。

  (三)确认公示(11月20日前)

  在接到企业自查自纠申报表后,由我局组织监管人员,对照分类评价条件逐条检查评分,做好记录,对每一个企业进行公开、透明、合理评价。

  评级范围及进度安排如下:

  1、对全县X家纯净水生产企业、X家大米生产企业10月底前全面完成分级分类监管评估。

  2、对全县X家糕点生产企业、其余X家食品生产

  获证企业和76家签约小作坊,11月20日前完成分级分类监管评估。

  3、对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和部分B级企业,根据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向社会公示上墙。

  4、12月5日前对食品生产加工分级分类监管中出现的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总结,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完善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四、组织保障

  .成立组织。为确保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食品股、综合股、稽查大队;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

  .落实责任。食品股负责建立食品企业档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发布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引导督促企业加强食品质量管理,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科负责食品监督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稽查大队负责牵头组织食品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进行督办查处;依法制止和查处有

  食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调查、统计、监管工作。

  .强化监督。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是省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重要工作,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效果、内容上确保四到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各分股室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周分级分类监工作的进度情况,每月底报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信息1篇。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督查指导作用,及时邀请纪检监察对各股室开展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严肃性。

  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县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三、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指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因严重质量问题,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

  四、按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重Ⅱ级)、一般事件Ⅲ级)三级。

  特大事件(I级):存在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能致人死亡或已经致人死亡,社会影响巨大。

  重大事件(II级):存在严重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直接导致疾病,已经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社会影响很大。

  一般事件(Ⅲ级):存在一般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对人身健康有潜在威胁,可能导致疾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五、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长效监管”的原则。

  六、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即自动生成平果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七、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成员与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指挥小组的职责是承担本辖区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全面指挥工作,具体安排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向上级部门、县政府和相关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突发事件,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在本行政区域

  内紧急调用本系统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并对问题食品及相关企业进行后处理。

  八、具体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指挥联络小组,组长:局长,成员:办公室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组织协调各小组工作,及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承办上级和辖区政府交办的工作,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并承担后勤保障工作。

  2、事件调查小组,组长:副局长,成员:食品股股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和指挥组的指示精神,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取证、立案和监督抽查以及协助市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必要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跨区调查工作,承接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的流通领域、餐饮消费领域发生的食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3、整改巡查小组,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局领导,成员:综合管理股人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辖区政府及指挥组的工作布署,负责对辖区牵涉案情的企业进行巡查,组织整改,督促涉案单位有关食品的招回工作,掌握辖区危害食品的发展和控制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到全区相关的企业。

  九、“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全力配合市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并将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市局和县政府报告。对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由县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负责,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一般事件发生时,积极做好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迅速报市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特大、重大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当立即行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地,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同时将调查及查处情况及时报市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

  十一、“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特大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全力配合市局,并在市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整合资源。

  十二、“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加强日常巡查、回访及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报告制度。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系统内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县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报告。

  十四、在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瞒报、谎报、缓报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快速反应机制。县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成员在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按报告制度迅速上报。

  十六、通讯畅通。县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所有人员以及值班人员平时要保证值班电话及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全局所有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能够及时联络和统一调拨。

  十七、依法处置。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对有毒食品,必须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全部追回其产品并予以销毁。突发事件处置要依法快速、准确、高效,检验鉴定要科学严谨。

  十八、新闻发布。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要遵守纪律,统一、准确,要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十九、突发事件的监测。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定期巡查,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巡查检查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

  围使用食

  二十、本预案上报市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十一、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能力。

  二十二、本预案如与县政府及市局预案有冲突的,按县政府或市局预案执行。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承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号:

  为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使我企业走上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的轨道,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

  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O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O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

  十三、本承诺书应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备案。

  欢迎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企业以上承诺的监督。

  承诺人(法人代表):

  (签字、公章)

篇十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严格把关”的原则,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以自查结果数字化、自纠过程痕迹化、监督管理智慧化为目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底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全市所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

  三、主体责任内容(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

  (二)食品流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容食品流通单位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换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

  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且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量化等级标识。建立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索证索票齐全,按照食品外包装标识要求规范贮存,无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要求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开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年行动是国家总局在食品监管方面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负面清单,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一式2份,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本单位留存,1份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网格化监管,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结合实际,制定监管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举措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强化核查,落实监管责任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工作的核查力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核查工作。同时,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指导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对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增加核查检查频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三)落实措施,确保自查到位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学习负面清单的内容,并签订承诺书。自查的要求和自查自纠制度,做到二个确保:一是确保自查结果数字化。严格按照要求,在自查结果数据栏中如实填写自查结果数据,数据真实有效,动态反映生产经营实际。二是确保自纠过程痕迹化。经营者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自纠工作,使自纠过程痕迹可查。

  (四)稳步推进,智慧监管落地智慧监管是市局在食品监管中推出的一项探索性工作,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平台,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二是要继续推进“明厨亮灶”等智慧监管工程,今年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学校食堂全覆盖。三是通过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查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整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篇十五: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第一课: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省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蔡志良

  6月11日-17日是我国第四个食品安全宣传周,全省省、市、县三级也同步举行了启动仪式。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在北京的启动仪式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表示,只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能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目前,浙江省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239家,获证食品添加剂企业182家,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99家,全省地产食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近几年基本保持在93%以上,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作为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的行业之一,全省食品工业基础薄弱的局面没有改变,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余杭蜜饯等问题暴露了我省蜜饯行业和监管工作中还存在漏洞,工业明胶、黄酒氨基甲酸乙酯等问题也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说明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的:“从总体上看,食品安全风险具有社会性、广泛性和不确定性,应对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综合防治”。

  近年来,为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在食品安全方面设立了“五道防线”,具体包括:一是实施全程监管。从“田头”到“餐桌”,实施分环节的分段监管体制,并成立了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减少监管空隙;二是开展风险监测。转变只注重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处罚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统一安全标准。通过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杜绝各个执法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有专家指出,标准就好像是食品安全的“防火墙”,这面墙不但要完整统一,而且要不断地加固加宽加厚,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四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同时,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五是强化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与此相应,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索证索票、不安全食品召回等一系列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在这五道防线中,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非常关键,无论是监管体制的调整,还是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风险监测,最终都必须要由企业真正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去,才能发挥作用。今年3月份全省质监系统集中组织

  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集体约谈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根据安排,下面我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就进一步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未雨绸缪,始终把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放在首位。

  食品生产加工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并非搞一次隐患排查、落实几项整改措施就万事大吉的,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操作工人都必须始终把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放在首位。从近几年我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情况看,除一些行业性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外,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质量安全意识淡漠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白酒中违法添加甜蜜素、蜂蜜中违法添加高果糖淀粉糖浆、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超标等问题,无论是主动的、已知的,还是被动的、未知的,企业的主体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不强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为此,必须要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法制观念。据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规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首先开展自查,查找自己企业的不足。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综观近几年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多数是由于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疏于管理,最终酿成食品安全事故。因此,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

  二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是企业各项质量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强弱、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因此,作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协助企业负责人履行好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这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保证。

  三是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尤其是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意识。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作者,能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并能在第一时间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培养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风险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提高其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能力,及时在第一时间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态的扩大,这是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

  二、因地制宜,结合企业实际系统研究分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点环节。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是食品生产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食物链”食物供应的重要源头,食品生产过程对食品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生产企业责无旁贷要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生产过程、安全保障等三个方面15项内容。

  (一)主体资格方面:食品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十一项、第二十九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八条第二款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持资质的一致性:一是实际生产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和附页内容一致;二是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等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或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三是保证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四是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有产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取得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比如乳制品生产,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之前,要先取得省经信部门的产业政策审核。

  (二)生产过程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出厂销售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出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包括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管理、标准管理、标签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9个方面。

  1、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二是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三是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四是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五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六是设立食品添加剂专柜,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记录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二是企业应定期对必备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三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四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五是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3、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二是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三是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四是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五是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并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六是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是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建立销售台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三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单位(者)及承运方式等内容。

  5、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二是企业应及时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三是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四是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五是依法获得相关认证的企业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6、食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二条,以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饮料酒包装通则》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是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三是乳制品企业除符合以上规定外,标识内容还应符合《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监联[2007]520号)、《关于严格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86号公告)等要求。

  7、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二是企业对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发现的风险因素、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应主动向当地食品安全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三是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8、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以及《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五十四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通知召回情况;实际召回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9、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预案);二是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三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置,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扩大;四是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应当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三)安全保障方面:企业除应当建立与食品生产过程安全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投入必要的资源,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包括人员管理、培训教育、投诉处理、内部责任、诚信管理等5个方面。

  1、从业人员管理。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和健康卫生方面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在专业、经历等方面的资格条件,以及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其资格条件符合省局审查机构制订的有关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人员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二是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四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2、投料及生产记录台帐。对产品配方及投料等生产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记录,有关食品的配方清单、实际投料情况、关键控制点技术数据、半成品和成品数量等均应当详细记录,生产记录台帐要做到与原辅料、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形成对应关系。

  3、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按照规定,食品添加剂要建立专门的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做到规范、及时、清晰,与采购记录、库存记录相一致。

  4、出厂检验记录台帐。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每批次食品组织出厂检验,并详细记录各批次食品的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品批次、数量,做到食品未经检验不出厂销售,与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形成对应关系。

  5、不合格品及召回食品处理台帐。对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以及召回的食品,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建立专门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食品的数量、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具体执行人等情况,做到问题食品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同志们!食品生产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经济组织,也是整个社会食物保障链条的重要一环,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广大企业家要责无旁贷地挑起重担,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树立长远发展眼光,本着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选择好产品定位,为社会提供安全、可信赖的食品,共同为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而努力!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篇十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

 青海鹏翔果蔬开发有限公司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报

  告

  书

  青海鹏翔果蔬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县质检局:

  我公司在贵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力度,为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生产加工基本情况

  目前,我公司主要生产胡萝卜糕、西芹糕,2014年元月获得生产许可证,从目前整体情况看,存在以下特点:一是生产量不大,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为新兴产品,正处于市场推广阶段;二是质量管理水平还不到位;三是产品还没有一定影响力,缺少市场竞争力,目前正在申请青海省著名商标。

  二、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督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每月坚持参与《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重点宣传食品法律法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收到了良好效果。

  2、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的自律意识,督促员工认真细致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员工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并将其纳入年终总结内容。

  3、积极执行公司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公司严格实行企

  业法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制度。

  (二)公司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并且合法、有效。

  (三)进货查验制度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记录。

  (四)公司能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做到出厂产品批批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数据及报告,对不能检验的项目进行委托检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五)建立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标准已收录最新标准,并已向质监局备案。

  (七)已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八)已建立公司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九)因公司目前没有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没有建立此项制度。今后,如有接受委托加工情况时,一定向贵局申请备案,并保证产品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十)公司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十一)公司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

  (十二)公司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今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十三)公司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前期因管理不当,对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二是有些员工质量观念不强,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在配合上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不断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今后,我公司将严格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努力为消费者生产放心满意产品。

  青海鹏翔果蔬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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