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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8篇

时间:2023-07-19 08:27:02 浏览量:

篇一: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1.08?

  【文

  号】

  【施行日期】2017.01.08?

  【效力等级】规则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监督

  正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三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五条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六条

  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以及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第七条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第八条

  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第九条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第十一条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

  第三章

  线索处置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

  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第十三条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第十六条

  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第四章

  谈话函询

  第十八条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

  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章

  初步核实

  第二十二条

  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二十四条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六章

  立案审查

  第二十五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

  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十七条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查方案。

  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组,确定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款物处置等事项。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

  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进展情况,遇重要事项及时请示。

  第二十八条

  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第二十九条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三十条

  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三十一条

  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第三十三条

  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第三十四条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第三十六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第三十七条

  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

  面,听取意见。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

  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第七章

  审理

  第三十九条

  纪检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

  第四十条

  审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

  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四十一条

  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四十二条

  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作。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执纪审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

  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机关处置。

  第四十三条

  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

  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对经认定不属于违纪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办理签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

  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

  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调查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

  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五十条

  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五十一条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省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三条

  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

  开展“一案双查”,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检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执行本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篇二: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公司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测试卷

  姓名:

  职务:

  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30分)

  1.监督执纪工作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3.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5.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调查取证中,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7.审理工作中,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案卷材料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8.《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中强调,监督既要靠(组织)和(敢于担当的人),也要靠制度。

  9.《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中指出,制定规则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

  10.《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中强调,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

  1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13.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

  1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5.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二、单选(每题1分,共计10分)

  1.纪检机关(C)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A信访B干部监督C案件审理D案件监督管理

  2.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受理和接收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B)。

  A相关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有直接管辖权的下级纪检机关D检察机关

  3.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C)内提出处置意见。

  A.7个工作日B.15日C.30日D.3个月

  4.查明违纪事实后,(A)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

  A审查组B案件审理部门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D执纪审查部门

  5.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C)批准后受理。

  A原案审查组组长B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D原案审理组组长

  6.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C)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A审查组B执纪审查部门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D案件审理部门

  7.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C)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A党代会B规定程序C党组织集体D纪委全会

  8.违反党的(C)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优秀传统和工作习惯B优秀传统和优良习惯

  C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D优良传统和优良习惯

  9.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B)处分。

  A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B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C给予留党察看D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0.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D)处分。

  A组织调整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三、多选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监督执纪工作要创新组织制度,建立(BCD)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A执纪检查B执纪监督C执纪审查D案件审理

  2.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ABCDE)的违纪问题。

  A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B中央纪委委员

  C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D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

  E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

  3.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ABCD)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A巡视工作机构B审计机关C行政执法机关D司法机关

  4.初核工作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ABCD),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A拟立案审查B予以了结C谈话提醒D暂存待查

  5.立案审查阶段,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BCEF)。

  A批准审查方案B批准成立审查组C确定审查谈话方案

  D审批一般信息查询E审批涉案款物处置F确定外查方案

  6.被审查人员在接受审查期间,应当(ABCE)。

  A安排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B充分听取其陈述C保障其饮食和休息

  D采取强力手段,促使其深刻反省,交代问题E为其提供医疗服务

  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下列哪些权利?(ABC)

  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D申诉权

  8.立案审查工作中,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有以下(BCD)情形的,或与涉案人员存在交往,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A接触证人B接触被审查人C接触涉案人员D接触被审查人的特定关系人

  9.开展“一案双查”,对于(ABD)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A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失实B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

  C案件线索处置不规范D纪检干部严重违纪

  10.党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ABC)等,是违反党员的廉洁纪律行为。

  A礼品B礼金C消费卡D公务卡

  四、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中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之后,视情况可以向上级纪委报告。(×)

  2.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只能由有管辖权的纪检机关进行执纪审查。(×)

  3.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4.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承办部门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6.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自身建设监督责任。(×)

  7.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9.党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10.党员领导干部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10分)

  1.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2.按照规定,审查报告应当列明哪些内容?

  答:审查报告应当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六、案例分析(共15分)

  2017年1月21日,A省B市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室,根据分管领导指示,受理了张某严重违纪案。经审理,张某,中共党员,2009年7月任C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城建工作),2015年7月任C县政府县长。2014年3月,张某接受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C县政府副县长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某房地产公司承揽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为该公司谋取利益。2014年5月,李某为了表示感谢,在张某的家中,送给张某50万元,张收受。

  2017年2月1日,B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经集体讨论,认定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贿),同意案件审查部门所提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此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50万元由纪委收缴,上交财政的意见。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请B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B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50万元由纪委收缴,上交财政。

  B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根据B市纪委常委会议的决定,作出了《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经分管领导同意,派员向C县政府党组成员及本人进行了宣布;通知案件审查部门将张某收受李某50万元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知财务部门对涉案款50万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B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将相关材料订卷归档后,予以结案。

  问题:上述办理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

  答:(1)审理报告批准、审议程序错误。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规定。

  (2)纪律处分批准权限错误。此案系给予党政纪重处分的案件,应当由B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B市党委批准,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报B市政府批准,给予张某开除公职处分。违反了处分违纪人员批准权限的有关规定,B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的决定属于无效决定。

  (3)处分决定文书错误。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批准主体不同,应分别下达处分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并下达。违反了处分违纪人员批准权限的规定。

  (4)没有征求B市市委组织部门和张某所在党组的意见。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关于“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的规定。

  (5)处分决定作出后,没有通知县政府党组,没有抄送县委组织部门。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规定。

  (6)处分决定没有向B市政府机关全体党员宣布。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处分决定作出后,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宣布”的规定。

  (7)没有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的规定。

  (8)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没有通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的规定。

  (9)涉案款收缴主体错误。不应由B市纪委收缴,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反了《规则》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的规定。

  七、论述题(共15分)

  1.谈谈对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必要性的认识。

  答:(1)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检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的笼子。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自我监督。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

  (2)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纪律检查机关的自我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制定规则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督执纪规程,有利于加强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有利于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纪委的权力不被滥用。

  (3)制定规则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及全国纪检系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反映出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没有更加严格的制度制约,就会造成管理漏洞,产生监督盲区。因此必须找准风险点,扎紧制度篱笆,向全党全社会昭示,纪委的权力也是被监督的,纪检干部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

  (4)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纪检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寸,纪检事业就会离党中央的要求偏出一丈。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直接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规则的制定明确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具体标准,是纪检系统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建设党和人民信赖的过硬队伍的重要体现。

篇三: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含答案)

  单位:

  20分)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1-6题,每题3分;7题,每题2分,总

  共1、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

  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

  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

  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

  我监督的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贯彻党中央

  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监委依法履职中

  的重要事项,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

  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3、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线索处

  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

  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监察机关相_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

  4、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谈话、搜查、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涉案财

  物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

  管,及时归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核查。

  5、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监察机关

  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重新审查

  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

  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审查调查。

  6、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

  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_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7、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

  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坛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

  件。

  二、判断题(每题2.5分,共20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J)

  2、由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

  纪工作规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

  度、立规矩,充分体现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

  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

  严的一贯要求。(J)

  3、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将其直接管辖的事项指定

  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J)

  4、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

  党的全面领导。(J)

  5、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

  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

  批手续。(J)

  6、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

  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J)

  7、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

  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变更审查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

  应当及时请示报告。(J)

  8、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

  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X)

  三、选择题(1-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16-18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总共60分)

  1、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

  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涉嫌违纪问题;未设立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D)负责监督执

  纪工作。

  A、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B、该委员会会同上级纪律

  检查委员会

  C、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D、该委员会

  2、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

  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

  出决定。(A)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应当与被审查调查人

  谈话,核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听取辩解

  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人、案件审理部门B、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D、部门负责人

  3、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A)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A、15个工作日B、30个工作日

  C、15日

  D、30日

  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

  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

  理依据以及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A)

  签名备查。

  A、核查组全体人员

  B、核查组组长

  C、执纪审查部门人员D、执纪审查组全体人员

  5、(B)组织研究提出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

  和处置意见建议,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

  关。

  A、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

  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C、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

  D、审查调查组组长

  B、监督检查、审查

  6、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A)完成,重大复杂

  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A、1个月内B、60日

  C、6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

  7、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

  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

  照(B)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

  A、谁出事谁负责B、谁主管谁负责

  C、所在地党委负责

  D、所在地纪委负责

  8、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

  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0内办

  结。

  A、30个工作日

  B、60个工作日

  C、3个月D、60日

  9、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B)

  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

  A、20日B、1个月

  C、35日D、60日

  10、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

  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

  当报(C)主要负责人批准。

  A、同级纪委B、上级纪委

  C、同级党委D、上级党委

  11、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人),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使纪

  检监察干部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A、主体责任B、监督责任

  C、重要责任D、主要责任

  12、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成立由(A)以

  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A、2人B、3人C、4人D、5人

  13、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

  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C)

  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

  A、重要检举事项

  B、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D、反映集中领域

  C、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14、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D)应当跟踪了解处理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

  人、案件审理部门B、监督检查部门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D、审查调查部门

  15、处分决定作出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通知受处分

  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依照

  规定在(人)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以及

  本人宣布。

  A、1个月B、60日

  C、6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16、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

  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ABCD)证据。

  A、隐匿B、损毁C、篡改D、伪造

  17、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纪委监委负

  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ABCD)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A、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员干部

  B、县纪委委员、县委管理的党

  C、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党组

  D、乡镇党委、纪委

  18、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

  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意见,做到(ABCD)手续完备、程序

  合规。

  A、事实清楚

  C、定性准确

  B、证据确凿

  D、处理恰当

篇四: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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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题库

  1.20XX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理由:自发布之日。

  2.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发布日期是20XX年1月20日。(√)

  3.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对之前颁发的《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条例的完善和更新,前者与后者是新法与旧法的关系。(√)

  4.

  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监督,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监督执纪纪律是本质上是工作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理由:本质上是政治纪律。

  6.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谈话、调查谈话,两者区别在于工作对象不同。(√)

  7.《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体现了中央纪委内敛、谦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态度。(√)

  8.《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问题线索方式有: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不包括立案。(√)

  9.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理由:不能延长。

  10.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理由:纪委委员不需要向上级纪委报告。

  11.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根据以地方纪委为主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理由:谁主管、谁负责。

  12.

  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受理即可;不属本-1-/16精品党建资料

  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理由: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受理后需要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需要经批准,才能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13.

  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纪检机关受理的,一律交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14.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理由: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个日内办结。

  15.谈话函询材料,由承办部门负责保管。(×)——理由:装入个人档案。

  16.

  函询以承办部门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理由: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

  17.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理由: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18.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予以立案审查。(×)——理由: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19.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12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理由: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20.

  借调人员参与执纪审查的,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

  21.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可以见机行事、随机应变,必要时可以先采取调查措施,事后报告并补办手续。(×)——理由: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2-/16精品党建资料

  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22.收集、鉴别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符合要求。(×)——理由: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23.暂扣人民币,必须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

  24.

  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理由:重要的调查谈话

  25.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而不是调查报告。(√)

  26.

  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分管承办部门的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理由: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27.审理党纪案件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理由:程序合规。

  28.审理过程中,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自行补证。(×)——理由: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29.

  申诉办理部门办理申诉案件,调阅原案案卷,可以调查取证。(√)

  30.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2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理由:3年

  31.《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程序法;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以实体法为主兼有一定程序的党内法规。(√)

  3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纪检机关自我控权的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赋予党组织处分权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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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为目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目的。(√)

  3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奉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35.

  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上级纪检机关不能对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理由:上级纪检机关可以对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

  36.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通报被监督单位党组织。(√)

  37.

  纪检机关在初步核实阶段,可以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鉴定勘验。(√)

  38.

  纪检机关在初步核实阶段,不能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

  39.

  借调人员可以全面审理案卷材料。(√)

  40.

  审理报告中的审理意见,不是审理人员个人意见。(√)

  41.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涵盖纪检机关所有业务。(×)

  42.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43.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含同级党委常委)、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含纪委常委)的违纪问题。(×)

  44.

  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45.

  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问题线索。(√)

  46.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16精品党建资料

  47.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以核查组名义落款末尾。(×)

  48.

  立案决定经批准后,审查组有权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49.

  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谈话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

  50.

  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均应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不同点有:审查报告需要写明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审理报告则不要求写明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党纪依据,审理报告末尾不需要审理人员签名。(√)

  一、单项选择(20题)

  1、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D)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A、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

  B、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C、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D、纪检机关监督执纪

  2、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D)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A、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B、该委员会会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C、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D、该委员会

  3、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A)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5-/16精品党建资料

  A、审理部门·

  B、审查部门

  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4、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B)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A、2B、3C、1D、455、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A)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A、15个工作日

  B、30个工作日

  C、15日·

  D、30日

  6、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A)签名备查。

  A、核查组全体人员

  B、核查组组长

  C、执纪审查部门人员

  D、执纪审查组全体人员

  7、(B)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B、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审查组组长

  8、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日。(A)

  A、909B、606C、906D、9030-6-/16精品党建资料

  9、立案审查时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B)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A、执纪审查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10、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A)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A、30日·

  B、60日

  C、6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11、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B)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A、谁出事谁负责·

  B、谁主管谁负责

  C、所在地党委负责·D、所在地纪委负责

  12、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C)内办结。

  A、30个工作日

  B、60个工作日

  C、90日·

  D、60日

  13、纪检机关(C)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办公室

  C、信访部门··D、审查部门

  14、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B)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

  -7-/16精品党建资料

  A.20日

  B.30日

  C.35日

  D.60日

  15、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C)主要负责人批准。

  A、同级纪委·B、上级纪委

  C、同级党委·D、上级党委

  16、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A)。

  A、主体责任

  B、监督责任

  C、重要责任

  D、主要责任

  17、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A)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A、2人

  B、3人

  C、4人

  D、5人

  18、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C)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A、重要检举事项···

  B、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C、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D、反映集中领域

  19、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B)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

  A、执纪审理部门·

  B、执纪审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办公厅(室)

  -8-/16精品党建资料

  20、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A)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

  A、30日·

  B、60日

  C、6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二、多项选择(20题)

  1、监督执纪工作以(ABCDE)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科学发展观

  2、立案审查过程中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ABCD)证据。

  A、隐匿

  B、损毁

  C、篡改

  D、伪造

  3、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ABCD)的违纪问题。

  A、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B、县纪委委员

  、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

  C、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党组·D、乡镇党委、纪委

  4、(BCD)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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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诫勉谈话·

  B、审查谈话

  C、执行审查措施

  D、调查取证

  5、县级纪检机关对反映(ABCD)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A、县直单位负责人

  B、县纪委常委

  C、县委委员·

  D、县委部门负责人

  6、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ABCD)方式进行处置。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7、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AB)、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A、立案审查

  B、案件审理

  C、案件剖析

  D、立案调查

  8、(ABCD)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A、暂扣

  B、封存

  C、冻结

  D、移交

  9、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BCD)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A、人大机关·

  B、审计机关

  -10-/16精品党建资料

  C、行政执法机关

  D、司法机关

  10、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ABCDE)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A、立案审查·

  B、予以了结

  C、谈话提醒·

  D、暂存待查

  E、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

  11、创新组织制度,建立(BCD)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A、从严治党·

  B、执纪监督

  C、执纪审查·

  D、案件审理

  12、对给予(ABC)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

  A、同级党委委员·

  B、候补委员

  C、同级纪委委员·

  D、同级单位领导

  13、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应向(BC)报告。

  A、上级党委·B、同级党委

  C、上级纪委·D、同级政府

  14、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ABCDE)、程序合规。

  A、事实清楚·

  B、证据确凿

  C、定性准确·

  D、处理恰当·

  E、手续完备

  -11-/16精品党建资料

  15、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ABCD)、统计分析等职能。

  A、线索管理·B、组织协调

  C、监督检查·D、督促办理

  16、(ABCD),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A、审查报告·

  B、忏悔反思材料

  C、违纪事实材料·

  D、涉案款物报告

  17、(ABC)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A、审查谈话·

  B、执行审查措施

  C、调查取证·

  D、线索处理

  18、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ABC),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A、严守纪律·

  B、忠于职守

  C、敢于担当·

  D、忠诚干净担当

  19、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ACD),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A、教育·

  B、激励

  C、管理·

  D、监督

  20、选用(BCD),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A、工作人员·B、借调人员

  C、看护人员·D、审查场所

  -12-/16精品党建资料

  一,单项选择(20题)

  1.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根据是(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C.《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D.《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B)。

  A.单位一把手

  B.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C.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D.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3.党内监督要与(D)相结合。

  A.与群众监督相结合B.与舆论监督相结合

  C.与纪律监督相结合D.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4.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是(D)。

  A.对驻在单位进行监督

  B.对驻在单位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监督

  C.对驻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D.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A)情况下可以不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13-/16精品党建资料

  A.遇紧急情况下B.遇特殊情况下

  C.一般情况下D.公开、公平、公正情况下

  6.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A)。

  A.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B.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C.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D.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7.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C)报告一次工作。

  A.半年B.三个月C.每年D.两年

  8.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C)述职述廉一次。

  A.两年B.在换届前一年

  C.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D.在届中

  9.(A)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A.县以上B.市以上C.省、直辖市以上D.乡镇以上

  10.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A)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A.一个以上B.二个C.三个以上D.四

  11.党的(A),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14-/16精品党建资料

  A.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B.地方各级纪委委员

  C.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D.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纪委委员

  12.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D)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A.法定程序B.规定形式C.口头形式D.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

  13.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A),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A.巡视制度B.巡查制度C.考核制度D.检查制度

  14.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B),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A.诫勉谈话B.任职谈话C.廉政谈话D.处理决定见面谈话

  15.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D),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A.公开报道B.设立专栏C.内部参考D.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

  16.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党委和纪委委员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A);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A.给予批评教育B.进行组织处理C.给予纪律处分D.作出深刻检查

  17.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撤换(D)。

  A.所在委员会不称职委员B.所在委员会不称职常委

  C.所在委员会不称职委员、常委D.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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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C)申诉。

  A.上级纪委B.上级党委C.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D.人民法院

  19.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D)留存。

  A.组织部门B.组织人事部门

  C.纪律检查机关D.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

  20.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C)。

  A.进行反馈B.进行解释C.作出说明D.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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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和答案

  第一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和答案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

  一、单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4分)

  1、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承办部门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A、20B、30C、40D、60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谈话、调查谈话,两者区别在于()不同。

  A、谈话方式B、工作对象C、谈话地点D、工作人员

  3、执纪审查工作实行()负责制。

  A、主管领导B、分管领导C、审查组长D、审查人员

  4、采取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可视情由被谈话人在谈话后()个工作日内就谈话所涉及的问题写出书面说明。

  A、10B、15C、20D、305、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A、1年B、2年C、3年D、4年

  二、多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5分)

  1、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原则。

  A、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B、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C、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

  前毖后、治病救人。

  D、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2、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按照()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报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研究决定处置意见。

  A、谈话函询B、初步核实C、暂存待查D、予以了结

  3、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出和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A、核查方式B、初核结果C、存在疑点D、处理建议

  4、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A、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C、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D、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A、隐匿B、查阅C、摘抄D、复制

  三、判断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4分)

  1、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监督,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监督执纪纪律是本质上是工作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

  3、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4、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根据以地方纪委为主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

  方通报情况。()

  5、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受理即可;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四、论述题(35分)

  简述加强纪检机关监督管理的措施。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B2、B3、C4、A5、C二、多选题

  1、ABCD2、ABCD3、BCD4、ABC5、ABCD三、判断题

  1、(√)

  2、(×)

  3、(×)

  4、(×)

  5、(×)

  四、论述题

  答案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管理相关内容。

  第四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五十条

  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

  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五十一条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省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三条

  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

  开展“一案双查”,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第二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答案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知识试题

  1.《规则》第一条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______,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D)A.《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B.《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

  C.《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D.《中国共产党章程》

  2.《规则》第五条规定,______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B)

  A.县级

  B.市地级C.乡级

  D.省级

  3.《规则》第三条规定,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______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A)A.上级纪委

  B.同级党委

  C.上级党委

  D.同级纪委常委会

  4.《规则》第三条规定,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______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B)

  A.宪法法律

  B.党规党纪C.党章党纪

  D.党纪国法

  5.《规则》第三条规定,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______。(C)

  A.监督管理

  B.统筹协调C.监督制约

  D.配合协调

  6.《规则》第四条规定,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______成为常态。(A)

  A.“红红脸、出出汗”

  B.“洗洗澡、治治病”

  C.“照镜子、正衣冠”

  D.“咬咬耳、扯扯袖”

  7.《规则》第六条规定,监督执纪工作实行______负责制。(A)

  A.分级

  B.双重C.领导

  D.分类

  8.《规则》第六条规定,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______负责监督执纪工作。(A)A.该委员会

  B.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C.上一级委员会

  D.上级委员会指定的党组织

  9.《规则》第七条规定,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______。(D)

  A.沟通协调

  B.提出建议C.请示汇报

  D.通报情况

  10.《规则》第八条规定,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______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D)

  A.下一级

  B.下级

  C.同级D.其他下级11.《规则》第十一条规定,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______,经常听取工作汇报。(C)

  A.指导

  B.监督C.领导

  D.管理

  12.《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______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A)

  A.案件监督管理

  B.信访C.案件审理

  D.组织

  13.《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______签名,全程登记备查。(B)

  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B.经手人员

  C.相关负责人

  D.主要负责人

  14.《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线索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______日内提出。(B)

  A.7B.30C.10D.1515.《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承办部门应当______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D)A.不定期

  B.及时C.经常

  D.定期

  16.《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______批准。(B)A.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B.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上级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17.《规则》第十九条规定,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______。(C)A.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B.写出书面检讨

  C.写出书面说明

  D.签字画押

  18.《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C)

  A.7B.20C.15D.3019.《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函询应当以______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A)

  A.纪检机关办公厅(室)

  B.纪检机关

  C.执纪监督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20.《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______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D)A.7B.20C.15D.3021.《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谈话函询工作中发现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______。(B)

  A.初步核实

  B.了结澄清C.立案审查D.消除影响

  22.《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______,履行审批程序。(C)A.调查组

  B.审查组C.核查组D.初核组

  23.《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______批准。(A)

  A.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B.上级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C.同级党委

  D.上级纪检机关

  24.《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______执行。(C)A.公安机关B.司法机关C.有关机关D.技术部门

  25.《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初核情况报告报______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A)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C.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D.纪委常委会

  26.《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______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A)A.严重违纪B.违纪问题C.违纪线索D.严重违纪线索

  27.《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______,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D)

  A.立案决定书B.立案审查报告C.初步核实报告D.立案审查呈批报告

  28.《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______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C)

  A.48B.12C.24D.7229.《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由______批准审查方案。(A)

  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C.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D.纪委常委会

  30.《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由______批准成立审查组。(B)

  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C.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D.纪委常委会

  31.《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______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C)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C.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D.纪委常委会32.《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审查时间不得超过______日。(C)

  A.30B.60C.90D.12033.《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经______批准,可以延长审查时间一次。(A)A.上一级纪检机关B.同级党委

  C.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D.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34.《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______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A)A.2B.3C.4D.535.《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______为主。(A)A.本机关人员B.本机关中层干部C.审查组组长D.业务骨干

  36.《规则》第三十条规定,立案审查后,应当由______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B)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C.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D.被审查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37.《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______相称。(A)A.同志

  B.职务C.实名D.代号

  38.《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______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D)A.见机行事的原则B.工作需要C.领导指示D.外查方案

  39.《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______统一保管。(A)A.审查组

  B.审查组负责人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D.档案部门

  40.《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______,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B)A.个人检查材料

  B.违纪事实材料C.违纪事实见面材料D.审查报告

  41.根据《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移送审理应当报______批准?。(C)A.上一级纪检机关B.同级党委

  C.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D.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42.《规则》第四十条规定,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______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B)

  A.1B.2C.3D.443.《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______后再作出决定。

  (C)A.请示领导B.集体讨论C.形成一致意见D.征求意见

  44.《规则》第四十条规定,经审理认为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______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B)

  A.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C.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D.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45.《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______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C)A.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B.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C.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D.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46.《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______沟通,形成处理意见。(A)A.上级纪委

  B.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C.同级党委组织部门D.上级纪委相关负责人

  47.《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_____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B)

  A.15B.30C.60D.9048.《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_____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B)

  A.15B.30C.60D.9049.《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意见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_____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B)A.纪委

  B.办公厅(室)C.案件审理部门D.执纪审查部门

  50.《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_____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A)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纪检机关办公厅(室)C.案件审理部门D.执纪审查部门

  51.《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作。(D)

  A.3B.10C.15D.752.《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_____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D)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纪检机关办公厅(室)C.案件审理部门D.执纪审查部门

  53.《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_____日内办结。(D)

  A.15B.30C.60D.9054.《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由纪检机关_____办理手续。(C)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纪检机关办公厅(室)C.组织部门D.执纪审查部门

  55.《规则》第五十条规定,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_____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C)

  A.1B.2C.3D.456.《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_____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B)

  A.12B.24C.48D.657.《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_____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

  责。(C)A.上一级纪检机关B.纪检机关C.省级纪检机关D.同级党委

  58.《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_____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C)

  A.干部监督B.执纪监督C.案件监督管理D.执纪审查

  59.《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_____。(A)A.规定B.实施意见

  C.实施细则D.解释

  60.《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规则》由_____负责解释。(B)A.中央政治局

  B.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C.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D.中央委员会

  第三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及答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

  工作规则(试行)》测试题

  姓名

  职务

  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

  监督执纪工作,根据,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2、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

  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

  报告。

  3、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

  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4、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候补委员,同级,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5、纪检机关

  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6、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

  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

  部门。

  7、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以及所辖地区、部门

  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8、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

  签名备查。

  9、调查取证应当收集,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

  签字盖章。

  10、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

  11、审查谈话、重要的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

  12、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

  13、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

  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

  14、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

  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

  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15、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2017年()通过的?

  A、1月8日;B、1月10日;C、1月20日;

  2、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A、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B、该委员会;C、上级党委(党组);

  3、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根据以()为主原则进行监督执纪。

  A、地方纪委;B、地方组织部门;C、谁主管谁负责;

  4、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日内提出。

  A、15;B、30;C、60;

  5、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日内办结。A、30;B、15;C、606、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签名,全程登记备查。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B、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C、经手人员;

  7、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A、10个;B、15个;C、30个

  8、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A、违纪;B轻微违纪、;C、严重违纪;

  9、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内通知被审

  查人亲属。

  A、12小时;B、24小时;C、36小时;

  10、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时间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日。

  A、30;B、60;C、90;

  11、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A、1;B、2;C、3;

  12、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A、60;B、90;C、30;

  13、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

  体党员及本人宣布。

  A、90;B、60;C、30;

  14、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

  A、同级或下级纪检机关;B、执法部门;C、审查人才库

  15、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A、3;B、2;C、5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问题线索方式有: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不包括立案。()

  3、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但是不能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4、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5、谈话函询材料应当由承办部门统一负责保管。()

  6、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7、审查组组长可以根据审查工作中的具体情况调整审查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8、借调人员参与审查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9、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可以见机行事、随机应变,必要时可以先采取调查措施,事后报告并补办手续。()

  10、收集、鉴别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符合要求。()

  11、暂扣人民币,必须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

  12、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而不

  是调查报告。()

  13、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14、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5、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60日内办结。()

  四、问答题(10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

  工作规则(试行)测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纪检机关;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上级纪委;上级纪委;

  3、红红脸出出汗;少数;

  4、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5、案件监督管理;线索管理;

  6、同级党委;案件监督管理;

  7、纪委常委;主要负责人;

  8、初核情况报告;核查组全体人员;

  9、原物原件;在场人员;

  10、专用账户;对账核实;

  11、调查谈话;录音录像;

  12、违纪事实材料;

  13、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移送审理;

  14、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15、没收;登记上交;

  二、单项选择题1—5:A、B、C、B、A;

  6—10:C、B、C、B、C;11—15:B、C、C、C、A;

  三、判断题

  1—5:×、√、×、×、×;

  6—10:√、×、√、×、×;11—15:√、√、√、×、×;

  第四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一致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了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全会指出,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中央纪委要带头执行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三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

  级纪委报告;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第四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五条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六条

  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以及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第七条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第八条

  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第九条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第十一条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

  第三章

  线索处置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第十三条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第十六条

  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七条

  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第四章

  谈话函询

  第十八条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第五章

  初步核实

  第二十二条

  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二十四条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第六章

  立案审查

  第二十五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

  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十七条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查方案。

  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组,确定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款物处置等事项。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进展情况,遇重要事项及时请示。第二十八条

  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第二十九条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三十条

  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

  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三十一条

  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第三十三条

  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第三十四条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第三十六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

  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第三十七条

  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

  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第七章

  审

  理

  第三十九条

  纪检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第四十条

  审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

  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四十一条

  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四十二条

  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作。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执纪审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机关处置。第四十三条

  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对经认定不属于违纪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办理签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

  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

  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调查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五十条

  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第五十一条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省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三条

  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

  开展“一案双查”,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检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执行本规则。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折叠编辑本段内容解读

  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全会一致认为,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了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2]全会指出,中央纪委要带头执行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2]第五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练习题及答案(湖南省)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练习题及答案(湖南省)(参加答案)一、单选题

  1.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B),结合工作实践,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A、《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B、《中国共产党章程》C、《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D、《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

  进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D)进行。

  A、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B、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C、所在单位分管领导D、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3监督执纪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A)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A、党规党纪

  B、法律

  C、党纪法规

  D、法律和党纪党规

  4.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A)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

  A、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B、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C、上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部门负责人

  5.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B)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A、15日

  B、30日C、45天

  D、60日

  6.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C)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A、5B、10C、15D、307.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B)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

  A、7日

  B、30日C、15天

  D、60日

  8.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B)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A、12小时

  B、24小时C、48小时

  D、3日

  9.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B)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A、60日

  B、90日C、120日

  D、180日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B)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A、1B、2C、3D、411.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B)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A、15日

  B、30日C、45天

  D、60日

  12.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B)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

  员及本人宣布。

  A、15日

  B、30日C、45天

  D、60日

  13.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C)内,完成移送工作。

  A、2个工作日

  B、3个工作日C、7个工作日

  D、15个工作日

  14.县级纪检机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函询应当以(B)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A、县委办公室

  B、县纪委办公室

  C、所在党委(党组)办公室

  D、县纪委

  15.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D)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A、一年

  B、六个月C、两年

  D、三年

  16.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B)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A、12小时

  B、24小时C、48小时

  D、8小时

  17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B)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

  A、执纪审查部门

  B、执纪监督部门C、干部监督部门

  D、组织部门

  18.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B)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

  向对方通报情况。

  A、谁出事谁负责

  B、谁主管谁负责C、所在地党委负责

  D、所在地纪委负责

  1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B)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

  A、上级党委

  B、同级党委(党组)C、上级政府

  D、同级政府

  20.纪检机关(C)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A、案件审查部门

  B、案件审理部门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干部监督部门

  21.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B)请示报告。

  A、上级纪检机关

  B、派出机关C、被监督单位

  D、被监督单位党组织

  22.纪检机关(C)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

  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办公室C、信访部门

  D、干部监督部门

  23.审查时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B)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A、执纪监督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C、干部监督部门

  D、执纪审查部门

  24.(B)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C、干部监督部门

  D、执纪审查部门

  25.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C)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A、重要检举事项

  B、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C、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26.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C)签名。

  A、审查组组长

  B、审查组全体成员C、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

  D、部门主要负责人

  27.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B)批准。

  A、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

  B、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C、纪检机关部门负责人

  D、纪检机关分管领导

  28.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D)内办结。

  A、45日

  B、30日C、60天

  D、90日

  29.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B)签名备查。

  A、核查组负责人

  B、核查组全体人员C、被核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

  D、核查部门负责人

  30.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B)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A、纪委常委会

  B、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C、上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D、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

  31.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B)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

  A、执纪审理部门

  B、执纪审查部门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办公厅(室)32.(D)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A、信访部门

  B、执纪审查部门C、干部监督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3.立案审查后,应当由(A)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A、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B、审查组组长

  C、被审查人单位负责人

  D、执纪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

  34.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C)保管,定期核查。

  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审查组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

  D、机要部门

  35.线索处置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通报。

  A、执纪监督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C、干部监督部门

  D、涉案单位

  36.(A)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A、审理部门

  B、审查部门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37.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D)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A、审理部门

  B、审查部门C、纪检机关

  D、办公厅(室)38.(A)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A、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B、审查组组长

  C、纪检机关负责人

  D、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39.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A)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A、其他下级纪检机关

  B、其他同级纪检机关C、上级纪检机关

  D、各级纪检机关

  40.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C),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A、约谈

  B、函询

  C、制定工作方案

  D、制定“两规”方案

  二、多项选择题

  1.监督执纪工作以(ABCDE)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科学发展观

  2.监督执纪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ABCD),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A、政治意识

  B、大局意识C、核心意识

  D、看齐意识

  3.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ABCD)的违纪问题。

  A、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B、县纪委委员、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

  C、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党组

  D、乡镇党委、纪委

  4.(BDC)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A、诫勉谈话

  B、审查谈话C、执行审查措施

  D、调查取证

  5.县级纪检机关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A、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B、县纪委常委

  C、县委委员

  D、县委部门负责人

  6.线索处置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ABCD)方式进行处置。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7.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AB)、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A、立案审查

  B、案件审理C、案件剖析

  D、立案调查

  8.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依纪依规予以(ABCD)。

  A、没收

  B、追缴

  C、责令退赔

  D、登记上交

  9.(ABC)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A、执纪监督部门

  B、执纪审查部门C、干部监督部门

  10.线索处置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ABCDE)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A、拟立案审查

  B、予以了结

  C、谈话提醒

  D、暂存待查

  E、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

  11.创新监督执纪工作组织制度,建立(ABCD)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A、组织管理

  B、执纪监督C、执纪审查

  D、案件审理

  12.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ABCDE)。

  A、侮辱

  B、打骂

  C、虐待

  D、体罚

  E、变相体罚

  13.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ABC)。

  A、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B、擅自采取调查措施C、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14.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应向(BC)报告。

  A、上级党委

  B、同级党委C、上级纪委

  D、同级政府

  15.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ABCDE)、程序合规。

  A、事实清楚

  B、证据确凿

  C、定性准确

  D、处理恰当

  E、手续完备

  16.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ABC)。

  A、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C、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17.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ABCD)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A、巡视工作机构

  B、审计机关C、行政执法机关

  D、司法机关

  18.谈话函询工作在办结时,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以下哪些情形做出的处理是正确的?(ABC)

  A、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B、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C、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D、反映问题非常严重,直接移交司法机关

  19.初步核实中,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以下哪些必要措施收集证据?(ABCD)

  A、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

  B、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

  C、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D、进行鉴定勘验

  20.立案审查中,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以下哪些措施进行纪检审查工作?(ABCD)

  A、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

  B、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C、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

  D、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21.执纪审查中,有关谈话的录音录像资料由(CD)分别进行保管,定期核查。

  A、信访部门

  B、审理部门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审查组

  22.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以下哪些内容?ABCA、录音录像

  B、谈话笔录C、涉案款物登记表

  D、被审查对象的身体状况

  23.下列哪些材料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ABCDA、审查报告

  B、忏悔反思材料C、违纪事实材料

  D、涉案款物报告

  24.审理工作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ABC)。

  A、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B、定性准确、处理恰当C、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D、应当严格依规依纪

  25.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怎样进行处理?(ABC)

  A、依规依纪予以没收

  B、依规依纪予以追缴

  C、依规依纪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D、予以返还

  三、判断题

  1.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月20日)。——理由:自发布之日。

  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发布日期是2017年1月20日。(√)

  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对之前颁发的《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条例的完善和更新,前者与后者是新法与旧法的关系。(√)4.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监督,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监督执纪纪律本质上是工作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理由:本质上是政治纪律。

  6.《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谈话、调查谈话,两者区别在于工作对象不同。(√)

  7.《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体现了中央纪委内敛、谦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态度。

  √)

  8.《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承办部门应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的情况,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不包括立案。(√)

  9.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

  起30日内提出,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理由:不能延长

  10.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纪委委员不需要向上级纪委报告。

  11.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根据以地方纪委为主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理由:谁主管、谁负责。12.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受理即可;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理由: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受理后需要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需要经批准,才能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13.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纪检机关受理的,一律交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14.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理由:30个日内办结。

  15.谈话函询材料,由承办部门负责保管。(×)——理由:装入个人档案。

  16.函询以承办部门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理由: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

  17.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予以立案审查。(×)——理由: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18.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12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理由:24小时。

  19.借调人员参与执纪审查的,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

  20.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可以见机行事、随机应变,必要时可以先采取调查措施,事后报告并补办手续。(×)——理由: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21.收集、鉴别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符合要求。(×)——理由: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22.暂扣人民币,必须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

  23.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理由:重要的调查谈话。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而不是调查报告。(√)25.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分管承办部门的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理由: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26.审理党纪案件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理由:程序合规。27.审理过程中,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自行补证。(×)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28.申诉办理部门办理申诉案件,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调查取证。(√)

  29.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2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3年内

  30.《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程序法;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以实体法为主兼有一定程序的党内法规。(√)

  31.《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纪检机关自我控权的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赋予党组织处分权的法规。(√)3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为目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维护

  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目的。(√)

  3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奉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34.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上级纪检机关不能对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

  35.审查组借调人员实行一案一借,如工作需要可连续多次借调。(×)

  36.纪检机关在初步核实阶段,可以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鉴定勘验。(√)

  37.纪检机关在初步核实阶段,不能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38.审理报告中的审理意见,不是审理人员个人意见。(√)39.《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涵盖纪检机关所有业务。(×)

  40.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41.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含同级党委常委)、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含纪委常委)的违纪问题。(×)

  42.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

  43.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问题线索。(√)44.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45.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以核查组名义落款末尾。(×)46.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均应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不同点有:审查报告需要写明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审理报告则不要求写明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党纪依据,审理报告末尾不需要审理人员签名。(√)谈话过程视情况制作工

  作记录,谈话后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48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49.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全部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50.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但是审查人员必要的时候可以参与审理。

  (×)

  1.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理由: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2.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通报被监督单位党组织。(√)3.借调人员可以全面审理案卷材料。(√)

  4.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5.立案决定经批准后,审查组有权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6.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谈话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

篇六: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篇七: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含答案)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1-6题,每题3分;7题,每题2分,总共20分)

  1、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

  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监委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事项,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3、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

  4、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谈话、搜查、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涉案财物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及时归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核查。

  5、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重新审查

  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审查调查。

  6、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7、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件。

  二、判断题(每题2.5分,共20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由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

  3、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将其直接管辖的事项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

  4、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5、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6、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

  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

  7、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变更审查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8、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三、选择题(1-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16-18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总共60分)

  1、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涉嫌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D)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A、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B、该委员会会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C、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D、该委员会

  2、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A)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应当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核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A、案件审理部门B、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D、部门负责人

  3、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A)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A、15个工作日B、30个工作日

  C、15日D、30日

  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以及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A)签名备查。

  A、核查组全体人员B、核查组组长

  C、执纪审查部门人员D、执纪审查组全体人员

  5、(B)组织研究提出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建议,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A、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B、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

  C、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D、审查调查组组长

  6、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A)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A、1个月内B、60日

  C、6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

  7、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B)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

  A、谁出事谁负责B、谁主管谁负责

  C、所在地党委负责D、所在地纪委负责

  8、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C)内办结。

  A、30个工作日B、60个工作日

  C、3个月D、60日

  9、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B)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

  A、20日B、1个月

  C、35日D、60日

  10、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C)主要负责人批准。

  A、同级纪委B、上级纪委

  C、同级党委D、上级党委

  11、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自身建设(A),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A、主体责任B、监督责任

  C、重要责任D、主要责任

  12、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成立由(A)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A、2人B、3人C、4人D、5人

  13、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C)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

  A、重要检举事项

  B、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C、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D、反映集中领域

  14、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D)应当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

  A、案件审理部门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D、审查调查部门

  15、处分决定作出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依照规定在(A)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以及本人宣布。

  A、1个月B、60日

  C、6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

  16、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ABCD)证据。

  A、隐匿B、损毁C、篡改D、伪造

  17、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ABCD)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A、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B、县纪委委员

  、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

  C、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党组

  D、乡镇党委、纪委

  18、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意见,做到(ABCD)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A、事实清楚B、证据确凿

  C、定性准确D、处理恰当

篇八: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

  第一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

  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中央纪委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有制度笼子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浑然一体、相互促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要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更加严肃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正人先正己。只有执纪做到严格规范,才能保证监督严肃有效

  第二篇:执纪监督自查报告

  执纪监督自查报告

  高度重视执纪监督工作,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县纪检检查组织执纪监督重点工作清单(9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逐一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

  在党组的领导下,由党组书记牵头,班子成员带头,各股室配合,按照《县纪检检查组织执纪监督重点工作清单(9月)》文件要求,对照旅游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整改相关问题。

  二、逐项自查,强化落实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已成立县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县涉旅企业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公布举报电话。

  (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大委办(2018)29号文件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全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二是教育关爱职工,激发担当作为。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廉政文化,并积极维护职工权益。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质效。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工单办理工作,确保工单办理质量。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脱贫攻坚走村入户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

  存在问题:宣传氛围营造还不到位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推进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二是及时分析研判。主动应对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三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同网络上错误思想及时作斗争,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内容安全、传播安全。经认真审查,没有在公众场合发表同中共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干部。

  (四)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一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廉政警示提醒,倡导党员干部廉洁清正过节;二是定期以会前学法形式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三是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使全体干部廉洁从政警钟长鸣。

  (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一是强化教育,推动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二是抓好重点,推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落实上半年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六)廉政档案核查工作。落实专人再次审核领导干部提交的廉政档案,经审查,报送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真实无误。

  (七)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共市委扶贫领域首轮专项巡察第一组专项工作问题清单》,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对照清单核实涉及问题,并迅速形成整改方案,目前整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本次自查出来的问题,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并建立整改台账,全面自查、逐项梳理。做到问题线索一件一查、自查内容一项一查,逐项列出清单、整改清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建章立制。

  第三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用好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用好自我监督的制度利

  器

  --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

  (试行)》的几点体会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如何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我主要有几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做到学深悟透,掌握精髓

  一是要充分认《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的背景、过程和具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找准纪委职能定位,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思想

  则

  的要求,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和严格执纪上,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

  题,充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原则。同时,也不能放松对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审批权限。《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首次规范了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和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的审批权限。我们在进行监督执纪过程中,一定要落实审批权限的有关要求,明晰每个步骤的审批人,严格按权限、按程序进行审批。

  四要体现执纪审查的党内特色。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立案审查后,要向被审查人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其端正态度、配合调查。审查期间要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在审理报告中要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上述规定和要求,都充分体现出党内纪律审查的特色,也体现出挺纪在前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加以落实,认真将纪律审查同行政调查、司法调查区别开来。

  (二)抓住重点,管控监督执纪风险

  像。既可以记录一些稍纵即逝或不易发现的细节,又可以保障审查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录音录像资料应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三)强化自我监督,扎紧制度笼子

  一要严格执行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都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从而避免和防止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抹案的发生。严管才是厚爱,严而有力的制度要求和约束,才是对纪检干部真正的关心。

  二要严保执纪审查安全。中央、省、市纪委一直都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强调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是执纪审查的底线,一旦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会严厉追责相关责任人。执纪审查安全是高压线,我们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时,务必要将执纪审查安全放到更重要的位

  置,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务必尽职履责。审查组和案管部门要不定期自查、检查、抽查执纪审查安全落实情况,确保执纪审查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三要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一案双查引入对纪检干部执纪违纪行为的处置,规定对审查

  第四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一致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了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全会指出,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中央纪委要带头执行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三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第四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五条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六条

  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以及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第七条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第八条

  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第九条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第十一条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

  第三章

  线索处置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

  关监督执纪部门。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第十三条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第十六条

  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七条

  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第四章

  谈话函询

  第十八条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第五章

  初步核实

  第二十二条

  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二十四条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第六章

  立案审查

  第二十五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

  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十七条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查方案。

  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组,确定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款物处置等事项。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进展情况,遇重要事项及时请示。第二十八条

  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第二十九条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

  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三十条

  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三十一条

  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第三十三条

  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第三十四条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

  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第三十六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第三十七条

  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

  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第七章

  审

  理

  第三十九条

  纪检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第四十条

  审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四十一条

  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四十二条

  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作。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执纪审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机关处置。第四十三条

  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对经认定不属于违纪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办理签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

  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

  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调查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五十条

  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第五十一条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省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案件监督管理

  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三条

  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

  开展“一案双查”,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检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执行本规则。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折叠编辑本段内容解读

  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全会一致认为,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了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

  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2]全会指出,中央纪委要带头执行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2]第五篇:(系列评论●学思践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系列评论●学思践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

  自我监督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一打铁还需自身硬

  ●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党中央对纪检队伍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衷心拥护。信任就是鞭策,就是考验。●有的纪检干部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私下交往频繁;有的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帮助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打探消息、说情抹案;有的超越权限办事,擅自扩大调查范围,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为他人当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现在就到了完善制度、推进标本兼治的阶段。●广大纪检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成一种关心、爱护和保护,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这是中央纪委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的具体行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党中央对纪检队伍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衷心拥护。信任就是鞭策,就是考验。纪检队伍的作风和纪律,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乎党的信用和形象,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形成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总书记每年在中央纪委全会

  上的重要讲话,无不强调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要求“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保持队伍纯洁。中央纪委坚决落实中央要求,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创新组织制度,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实现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机关也绝非净土,自我监督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有的纪检干部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私下交往频繁;有的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帮助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打探消息、说情抹案;有的超越权限办事,擅自扩大调查范围,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为他人当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反映出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面对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的“围猎”,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千古之恨。要筑牢理想信念的堤坝,堵塞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加大自我约束力度,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监督要靠党的组织,靠敢于担当的人,靠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面向全党的法规制度,不断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现在就到了完善制度、推进标本兼治的阶段。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针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把纪律检查历史上和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理念、实践创新形成的好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机关责任重大,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执纪问责。广大纪检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成一种关心、爱护和保护,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中央纪委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是思想和行动上高度自觉的一致。全面从严治党,中央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总书记对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细化具体化。●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要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更加严肃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我们的中心工作。●只有执纪做到严格规范,才能保证监督严肃有效。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体现,就是底线思维。纪检干部要心怀敬畏和戒惧,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中央纪委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有制度笼子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浑然一体、相互促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篱笆越扎越紧。中央纪委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是思想和行动上高度自觉的一致。全面从严治党,中央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总书记对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细化具体化。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要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更加严肃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我们的中心工作。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把握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把纪律检查工

  作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联系起来,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联系起来,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审视,深刻把握监督执纪的政治性。能否做到严格依规依纪,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影响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纪检机关在工作中执行党的纪律的具体程序和标准,回应党内和社会的关切,这本身就是政治。制定规则是对实践探索的归纳总结。四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机关尊崇党章,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和实践创新。明确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纠正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讲政治顾大局,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强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谈话、外查取证、措施使用、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丰富的实践为制定规则奠定了坚实基础。规则把这些新理念新举措固化为制度成果,体现了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正人先正己。只有执纪做到严格规范,才能保证监督严肃有效。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体现,就是底线思维。纪检干部要心怀敬畏和戒惧,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增强“四个意识”,关键要见行动。党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机关就要带头做到,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中央纪委汇报工作,不能仅仅谈党风廉政工作和查办案件情况,更要讲清楚本地区、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见人见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说出个子丑寅卯。●打铁自身硬不能停留在嘴上,纪律是刚性的,不能当成一张纸,开过会就束之高阁;也不能搞了一阵子,雨过地皮湿都不湿,没有入脑入心、见诸行动。●要切实把“四个意识”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规则,强化日常管理,补齐监督短板,对工作中

  失职、渎职,既不报告又不处置的,监督执纪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真正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颁布实施,就是向全党全社会作出了郑重承诺。承诺就要做到。规则由中央纪委制定,执行规则首先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开始。有制度不执行、失职失责就要被问责,这同样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省级纪委做起,以上率下,体现出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增强“四个意识”,关键要见行动。党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机关就要带头做到,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篇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则,纪检干部要深入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中央纪委汇报工作,不能仅仅谈党风廉政工作和查办案件情况,更要讲清楚本地区、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见人见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说出个子丑寅卯。现在的问题是,通过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发现不少问题,但纪委、纪检组对这些问题却没有报告,懵然不觉或后知后觉,甚至出了事也不汇报不检讨。这说明纪检机关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还不高、在“四个意识”上存在明显差距,监督责任远未落实,“探头”作用没有发挥。中央纪委要带头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到位。规则是以党章为依据,对纪委履职要求的具体化。从制定到颁布,中央纪委广泛发动、集思广益,系统梳理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总结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工作的经验做法,汲取纪检干部违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既有历史的回放,又坚持了问题导向,明确监督的程序和方式,为纪检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立了规程。打铁自身硬不能停留在嘴上,纪律是刚性的,不能当成一张纸,开过会就束之高阁;也不能搞了一阵子,雨过地皮湿都不湿,没有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纪检机关要把执行规则贯穿在日常的管理和调度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这既是预防,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要求基层纪检机关做到的,中央纪委机关必须自己先做到,学习领会、融入日常,从每一个环节、细节抓起,用严和实的作风,确保规则得到有效执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监督执纪工作

  政治性极强,出现任何疏漏或问题,都会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造成损失。这些年来纪检系统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同样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纪检机关自身加强和规范政治生活尤为重要而紧迫。要切实把“四个意识”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规则,强化日常管理,补齐监督短板,对工作中失职、渎职,既不报告又不处置的,监督执纪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真正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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