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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总结】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17 14:18:02 浏览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本局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总结】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城管总结】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本局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与执法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近一年来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2013年,本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适时地制订、修订和清理各项规章制度。

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制度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要求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也要求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合法并具有可操作性。今年上半年,本局根据新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本局实际,先后制订、修订了本局《部门集中采购抽签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4月,制订了本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5月,本局组织各科室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评估,对26项规章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对11项提出废止意见。11月,制订了本局《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通过清理、修订有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可执行性,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项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本局先后于今年3月、5月和8月三次组织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的人员对本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地清理和评估,对18项行政审批项目逐项提出清理与审查意见,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提出效能改革意见与建议。9月,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罗湖区行政审批项目改革目录〉和〈罗湖区行政审批效能改革目录〉的通知》,对本局保留的全部7项行政审批项目组织编制了实施办法、办事流程、实施流程图等,并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810月,根据区里的要求,先后三次组织人员清理本局的行政服务项目,研究效能改革意见与建议,编制的行政服务项目清理目录及4项实施办法目前已送区法制办审查。通过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的清理,进一步厘清了职能职责,进一步增强了本局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工作效率。

(二)全面落实行政决策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1.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切实执行行政决策规则。

近年来,本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本局《党政会议管理规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今年1月至10月,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班子会议或局班子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人民公园路绿化改造、深南东路景观提升等7项重大行政决策在制定前均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公示展板等公开征求意见。规范行政决策,有效地保证了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

2.坚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一直以来,本局都十分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法治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本局法治员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治员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110月,本局法治员提出重大决策法律意见8份。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询本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110月,本局法律顾问先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份。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区里的有关规定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邀请区法制办的专业人员参加讨论与决策。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本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截至今年1031日,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404份,涉及金额18465万元;提交审查的重大招标文件16份。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本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积极创新环卫执法模式。

1.适时疏理行政执法事项,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今年以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对综合执法的范围调整情况以及《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先后3次疏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及时组织街道执法队开展相关的学习活动。在全面疏理执法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本局先后4次修订区城管执法局《执法指南》,新增案由173个。目前,本局正在组织编印新的《执法指南》,共收编案由487个,涉及法律性文件199部。7月,本局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等8项综合执法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修订和完善。适时地制订、修订《执法指南》等业务指导性文件,对各街道执法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而通过对执法制度的逐步完善,本局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涵盖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2.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得到依法有效的履行,环卫执法创新取得初步成效。

在行政许可方面,我们根据本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今年110月,本局直接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为181宗,其中户外广告设置许可158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22宗,占用林地许可1宗;委托各街道办实施养犬登记许可334宗,均能做到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有效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处罚方面,本局结合“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专项行动,积极创新环卫执法模式,通过视频监控证据固定等方式,与辖区公安、交警联勤联动,全面组织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乱丢乱吐等不文明行为依法予以重罚,为打造最干净城区提供执法保障,截至10月底,各街道执法队共对不文明行为立案540宗,罚款59500元。9月,在东门步行街召开的检查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现场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对我们罗湖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本局监察大队和法制部门认真组织、指导各街道执法队依法开展各项综合执法工作,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据统计,今年19月,各街道执法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16宗(罚款金额110万元),未发生新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案件败诉率保持为0

3.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需按照具体的标准予以评判,除了执法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我进行评查外,由业务监督指导部门定期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区城管执法局作为我区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每年均坚持对各街道执法队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今年,本局继续推行按季度开展案卷评查的制度,分别于3月、6月和9月组织案卷评查小组对10个街道执法队的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后均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6月,对10个街道执法队组织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年中检查,协助区人大开展《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9月,组织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工作人员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通过行政执法检查与纪律教育,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改进了本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四)切实作好公务员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切实作好公务员和执法队员学法和业务培训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得到好的执行,必须提高执行人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我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扎实开展本局机关干部的普法、学法工作,按照本局《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先后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10月,组织全局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测试,参考率为100%。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与讲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4月,组织监察大队、各街道执法队及渣土所的执法队员参加《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讲座。5月,组织区、街道办、社区爱卫骨干及相关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爱卫专项培训。9月,组织机关有关科室、下属所队和16家监管企业的安全员共50人参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10月,组织机关业务科室和各街道执法队业务骨干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户外广告管理政策法规培训。1011月,分两批组织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军事训练和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本局公务员和执法队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了不断的提高,能够逐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要求。

2.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近年来,本局一直积极宣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积极探索普法宣传的新模式、新途径。今年122日,开通“罗湖城事”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和微信,利用新的传播方式宣传《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规,其中罗湖城事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各发布120条,微信发布110条。3月,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区里组织的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会活动。5月,联合区团委、区教育局等单位组织义工和环保事业人士开展 “五四青年节环保宣传接力活动”,重点宣传垃圾减量分类,吸引不少中小学生和市民的参与。同时,结合我区“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的宣传理念,利用地铁施工围挡、公交车、公交站台、户外LED广告屏幕、果皮箱、环卫作业工人的反光衣等进行垃圾减量分类与环卫执法知识宣传,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据统计,今年以来仅在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中发放的海报达5000组,宣传手册达45000份。

(五)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初步实现信息公开法治化。

今年以来,本局继续以构建运作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严格按照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新闻发布工作规定》的规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一是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等信息平台,主动将本局应当公开的各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与补充,公开内容涵盖了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群众监督措施和方式等各个方面;二是积极利用市、区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宣传本局的各项工作,以便于市民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监督我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与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上述各项推行政务公开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本局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工作。

(六)认真接受监管单位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认真接受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今年本局共办理人大议案26件(其中主办件22件,协办件4件),办理政协提案16件(其中主办件9件,协办件7件),目前均已全部办结并且回复率为100%。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对各类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本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今年110月,本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7200宗,已办结7200宗,办结率为100%

二、工作成效与存在的不足

(一)工作成效

经过近一年来的努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突出表扬书、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1.各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初步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清理和修订规章制度,本局已在廉政建设、会议制度、队伍建设、岗位职责、执法管理、公文档案、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初步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运作模式。

2.各项行政许可与执法职能得到依法有效地履行。目前,本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完善,用于指导各项执法活动正确开展的《执法指南》及时进行了更新,各街道执法队全面积极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各项具体的行政审批工作也步入了依法运作、规范有序的轨道。今年110月,案件败诉率为0

3.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通过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使辖区人居环境质量得到了提升,城市环境得到净化、绿化和美化,罗湖辖区的社会生活、生产环境得到改善,为构建美丽罗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本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一些规章制度由于是早期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待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目前有关修订工作已全面展开;二是协助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执法职能众多,本局辅助性执法工作主要依靠协助执法人员完成,而协助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于协助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尽快地完成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二是做好行政许可及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本局执法水平。着重抓好新入职执法人员和协助执法人员培训,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二)充分发挥区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功能,继续加强执法监督与检查

充分利用和发挥效能监察系统的各项监督功能,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拓宽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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