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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告】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9 20:09:02 浏览量: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015年,我局在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报告】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财政报告】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我局在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光明新区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我局对2015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筑牢依法行政源头基础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权力的细化和延伸,文件是否合法、适当,直接关系着能否真正依法行政。为此,我局在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时,严格遵循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保障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落实“公开”制度,文件形成初稿后,公开征求新区各职能单位或公众意见,充分收集意见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制度;公开性质文件印发后及时在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布,确保及时让社会公众知晓。二是严格落实审查审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需经过局法律顾问、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审议、新区法制办审查(我局牵头制定的新区层面制度需上报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等审查审议关口,有效控制文件的法律和政策风险,防止“问题文件”的产生。

本年度,我局修订的新区层面的财政财务、项目管理、国资国企监管等方面制度,均符合制定机关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严格遵循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同时我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对局内人事、财务、车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梳理优化,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流程图,切实完善各项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形成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高效的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了局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为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制度的建设,我局修订了《发展和财政局会议制度》,规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界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基本形成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本年度我局按照要求,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之前,由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今年涉及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光明新区关于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总体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光明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已完成专家论证,待进一步修订后将继续落实征求公众意见、法制审查、集体决策等工作;政企社企分开改革总体方案处于新区党工委集体决策阶段,审查通过后将及时在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三、强化法治思维,打造高效规范执法形象

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我局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认真回复,并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努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为规范行政行为,避免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而导致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以强化法治思维为抓手,着力提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我局加大了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专门为局内各科室、中心(队)配置了相关法律法规书籍,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另一方面,我局通过在局务会、业务培训会、学习会中穿插法律法规培训,或专门组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办事,切实打造高效规范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照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根据《发展和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制定了《发展和财政局201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法工作领导小组;分季度、分专题安排专题法律培训;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举办专题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与“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和干部自选培训等途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运用法治思维方法,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依法行政常态化;切实提高了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我局一方面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同时选聘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大大增强法制工作力量,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另一方面,我局积极组织新到岗在编人员参加执法培训,规范持证执法。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制建设良好氛围

我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强化了基础保障。

对内,我局一方面抓好学法工作,年初部署全年法制宣传工作任务,通过每周局务会、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要求遵纪守法、知法用法;另一方面拓宽学习渠道,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人事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初任培训和法律培训,举办专题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与“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和干部自选培训,多渠道强化工作人员法制意识。

对外,我局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完善门户网站宣传,突出开展发改、财政、国资、统计、产业、金融、价格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二)联合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办事处及社区深入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广告经营户及私募企业产业园等地方,设置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利用辖区内银行机构滚动屏幕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电视屏幕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片,同时张贴海报,向储户派发宣传资料和宣传购物袋;联合义工U站开展学习与宣传活动,在各个U站分放宣传手册供市民取阅;(三)开展执法行动,通过联合组织力量开展非法集资专项风险排查、统计执法检查、会计执法检查等行动,加强巡查,充实实质内容,达到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执法宣传的目的;(四)通过发改、财政、投资、统计、国资等业务培训会,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制作并发放宣传专刊,宣传画报等资料。

另外,我局将抓住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平台开展普法工作。

六、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按照新区管委会的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遗余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进度把握不够理想,相关机制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普法效果较为显著,但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普法途径较为多样,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少数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局将在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切实加大普法力度,为光明新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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