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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意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发展现代畜牧业意见【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29 20:00:05 浏览量: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努力打造现代畜牧强市,经2016年6月2日第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意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发展现代畜牧业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畜牧意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发展现代畜牧业意见【范文精选】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努力打造现代畜牧强市,经201662日第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就进一步深化发展现代畜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现代畜牧业重要性的认识

现代畜牧业是以管理科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效益显著为目标,以布局区域化、品种优良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市场国际化、防疫网络化、服务社会化、产品无害化、农民组织化为特征的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肉、蛋、奶等主要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畜牧业产值、出口创汇显著提高,已成为支撑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但是也存在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不高,良种保护任务艰巨,畜产品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处于向现代畜牧业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 的重要内容和拉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发展步伐,推动我市尽快实现由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的历史性跨越。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建设现代畜牧产业体系为重点,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品牌和循环型畜牧业为目标,不断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养殖和畜产品加工,努力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推进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努力把我市畜牧业培育成为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生态和谐的现代产业。

(二)目标任务。发展良种繁育、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培育等一体的产业链,全面提高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从2016年至2020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2015年为基数,下同)年均增长3%,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畜产品加工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比达到21,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5%,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全省优质畜产品供给基地。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规模化养殖比重显著增加。2020年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5%以上,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加快实施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力争每年有10个以上规模养殖场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畜牧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市培育出带动能力强的畜牧龙头企业20个,其中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10个;畜牧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200个,80%的畜禽养殖场户参与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以“装备设施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防疫程序化、粪污无害化”为目标,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市县要设立专项资金,每年重点支持30个规模养殖场(区)开展省级以上示范场创建,到2020年,带动全市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区1000个。大力推行无公害生产。积极组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企业每通过一个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力争每年申报无公害、绿色等畜产品认证达到20个以上。

(二)努力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把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战略突破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其迅速扩张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下大力气培育一批高成长型的畜产品加工企业,促其尽快成为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改变以初级产品外销为主的局面。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原料基地,争取5年内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原料的80%来源于自身的基地。力争到2020年,全市培育出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20家以上,不断提高畜产品加工业的比重。进一步加强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引导县乡畜牧兽医服务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的服务实体、畜产品加工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参与发展合作社,到2020年,全市畜牧专业合作社达到1200家以上,其中,规范运作的合作社达到500家以上。各县区要根据畜禽品种及畜牧企业生产范围,积极组建畜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三)积极发展生态环保养殖。鼓励支持秸秆、牧草饲料开发利用,推广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积极发展林下养殖、环保养猪,大力实施牛羊产业振兴工程。按照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林下规模养殖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大对林下养殖户的扶持力度。到2020年,全市林下养殖禽类存养量4亿只;自然养猪法覆盖率达到50%;肉牛存栏量80万头,羊存栏量1300万只。加大畜禽养殖环保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扶持规模养殖场(区)新建大中型沼气池100座以上。

(四)大力发展秸秆畜牧业。我市要以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为抓手,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推进玉米秸秆商品化,大力推动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到2020年,力争全市秸秆饲用率达到40%以上,玉米秸秆饲用率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五)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建设。加大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保护开发力度。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鲁西黄牛、青山羊、小尾寒羊等地方优良品种原种场、扩繁场建设,到2020年建成鲁西黄牛原种场3家、扩繁场5家,青山羊和小尾寒羊原种场各3家、扩繁场各10家。完善良种繁育体系。逐步完善以县乡为主的猪、牛品种改良网络,到2020年,新建高标准生猪、牛人工授精站20处,生猪三元杂交改良率、牛良种率每年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坚持培育与引种相结合,重点推广奶牛和优质肉牛、肉羊、生猪、家禽等适销对路的良种畜禽,使畜禽良种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加强良种开发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个人建设良种畜禽育肥场,积极培育我市优质畜禽品种品牌。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耗材、人工、监测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突出抓好规模饲养场的程序化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基层动物防疫设施和冷链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逐步实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化监管。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将村级防疫员误工补助纳入县级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扩散、不蔓延、不成灾。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屠宰加工、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兽药和种畜禽,以及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强化质量监测,确保质量安全。

(七)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推广力度。通过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成果对接、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等形式,全面提高畜牧业科技水平。鼓励支持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完善市县乡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发布畜牧兽医主推品种、技术,重点推广自然养猪法、肉牛肉羊快速育肥、奶牛全混合日粮饲喂、生猪人工授精、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等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引导鼓励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展良种选育、畜禽饲养、疫病防控、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等方面的科研攻关, 研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现有技术人员培养,每年新引进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50名以上。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制定实施畜牧从业和服务人员培训计划,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家畜配种员和畜牧合作组织人员列入“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加大知识更新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应用、推广科技能力。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加大畜禽良种工程、秸秆养畜、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实施畜牧标准化、生态化示范场建设。加强畜牧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检验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奶牛、生猪、肉牛良种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及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健全现代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为畜产品、动物疫病、饲料、兽药、种畜禽、畜牧环境、牧草的监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016年到2020年,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支200万元,专项用于发展秸秆青贮、粮改饲补贴、地方优良畜禽品种的保护与开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畜牧科技推广等。各县区安排此项资金不少于50万元,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畜牧业投融资长效机制,引导更多资本投向现代畜牧业。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机制,探索通过资金互助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新兴金融机构支持畜禽养殖的新模式。总结能繁母猪、奶牛保险的经验,逐步扩大畜牧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支持畜牧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四)加大畜禽养殖供地力度。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养殖用地,鼓励合理利用林下、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支持发展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的新型框架式畜舍建筑材料,逐步实现养殖场和农田的轮作使用。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及时办理养殖用地手续。畜牧生态循环和休闲观光型牧场,其永久性设施用地应依法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国土资源、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化解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建设畜牧业强市和建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的要求,把发展现代畜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制定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发改、财政、农业、科技、国土资源、检验检疫、质监、卫生、金融、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督导考核。把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列入政府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调度、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对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各项指标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对没有完成规定指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工作失职特别是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进行问责,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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