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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意见】曲周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10 19:36:01 浏览量:

曲周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意见】曲周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文化意见】曲周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曲周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2)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540号)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邯办字〔20168号)精神,全面构建我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落实主导责任,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立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

3、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5、坚持协调发展。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城乡发展,重点解决区域、人群、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问题,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让全县人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县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保障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文化人才的培育、选拔,使高素质人才不断涌现,同时积极发展公共文化辅助队伍,培育民间文化社团,实现城乡社区、农村文体指导员全覆盖,基层文化队伍和文化志愿者队伍总人数达到全县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

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农村、城镇社区倾斜。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提升工程,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广播电视村村通服务站、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和卫星接收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系统等建设提档升级,完善网络化布局。

2020年,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站)以上标准,80%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站以上标准,7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覆盖行政村,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建设具有曲周地方文化特色或行业特色的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专题馆、主题馆。“十三五”期间,通过新建、改建及对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进行合理统筹、积极整合等方式,完成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推动户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文体广场建设纳入城乡规划,配套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有条件的地方可搭建戏台舞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城市改造等,增加艺术雕塑、文化驿站和文化景观。

(二)增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进一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并执行居民用电价格。逐步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体育、科技场馆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确保其税费和用电得到减免优惠。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将县级电台、电视台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县规划展馆增设城市历史文化展厅。完善文化惠民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文化惠民演出。

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完善服务项目,提供图书借阅、陈列展览、文艺演出、群众娱乐、教育培训等基本服务。畅通群众评价和反馈渠道,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运营评价制度,开展文化场馆评估定级工作。

(三)加强流动文化服务建设

2020年,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县国有剧团配备1台以上流动舞台车。组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馆、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深入基层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开展流动服务所需各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四)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明确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确立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推进实施。要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明确目标步骤,出台具体政策,切实保障标准的落实。

三、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

(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化

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推进“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加快推动贫困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大对贫困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有关要求,实施精准扶贫,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及以下配套资金政策,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人才对口支持力度。

(三)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划建设时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围绕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权益,实施“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工程”、“老年戏曲惠民工程”、“残疾人自由健身工程”等活动。鼓励各级公共文化单位、老年大学等组建协会、开办老年文化艺术课堂,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和展演活动。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艺术创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和歌曲,开展文化艺术和科技普及活动。指导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优秀作品,鼓励广播电视台开办针对特殊群体的节目、栏目。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财政要加大对文艺精品创作的支持力度,以此带动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国文化精神、反映当代审美需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创作一大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生态文化作品,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开展群众文艺演出、文艺辅导、全民阅读、书画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数字电影放映等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系列活动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继续组织实施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提高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并定期发布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大力扶持文艺院团发展,重点扶持或培养1个国有或民营文艺院团承担公益演出服务职能。加强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推广普及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院团到农村为群众演出,每年到每个乡镇演出不少于5场。继续实施国家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实现全县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共文化服务目标。

(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研究制定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设立“曲周读书节”,不断丰富发展以“书香曲周”建设为核心的全民阅读品牌活动,持续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及相关网站、进工地、进特殊人群等“十进”活动。制作播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电视节目。扩大民间艺术节、“欢乐乡村”农村文化工程等品牌文化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继续实施“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推进曲周龙灯、聚英叉会、曲周皮影戏等民间艺术的发展壮大。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和文化主题日等组织开展一系列节日民俗活动。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整合打造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品牌文化活动,实现一乡(镇)一品和一村一品。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民族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形态。

五、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一)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实施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县政府要设立文化志愿者服务基金,保障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广泛吸纳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骨干以及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文化志愿者的比例。以公共文化机构为依托,建立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培训辅导、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规范文化志愿者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发挥高等学校学生、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文化从业人员作用,壮大队伍规模。

(二)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制定《曲周县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部门文化类行政审批项目。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逐步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文体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或组织利用城乡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设施开展公益文化活动,县公安、城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并免费提供活动场地。(注:本段为我县增加内容)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一)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

将公共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深入实施曲周县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大力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培育扶持公共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的市场主体,依托县经济开发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二)加快推进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推进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广电全媒体服务平台建设、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工程,建设曲周公共文化网络平台,推广“一站式”服务,建设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实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进村(社区)、入户、到人,发展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内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有效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推进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和监测台(站)建设。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县广播电视台要立足于满足本城城乡居民差异化需求,整合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播出资源,培育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节目、栏目,制作播出更为贴近“三农”、更有地域特色、更有针对性的广播电视节目,形成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类节目生产和持续供给的有效机制,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总量稳步增长。到2016年底,每天自办广播和电视新闻、专题、文艺节目时间占总播出时间10%以上。加强县广播、电视、主流报纸和政府网站公共文化频道、专栏建设。在户外公益广告宣传中融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宣传、发改、教育体育、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文广新等部门和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机制,制定本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和步骤。     

(二)落实经费投入

县乡政府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按照县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所需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

制定和落实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及时充实文物、艺术等专业对口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加强县级文化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在社区、行政村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文体指导员),由县财政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平均工资水平对社区、村文体指导员进行补贴。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社会文艺骨干的培训,2018年前将县乡村三级基层文化队伍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及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工作。引进高端人才,培育领军人物,扶持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打造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高地。

(四)完善绩效考核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制定我县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综合性评估机制,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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