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博彦文库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疫情防控 教案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统计方案】南关区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8 12:00:05 浏览量:

南关区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吉林省县级部门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吉统办字〔2015〕72号),吉林省统计局选定在长春市南关区和松原扶余市开展名录库县级部门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方案】南关区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统计方案】南关区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



南关区单位数据比对核

实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县级部门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吉统办字〔201572) ,吉林省统计局选定在长春市南关区和松原扶余市开展名录库县级部门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包含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的信息库,是实现政府管理和开展统计调查的重要基础平台。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的工作部署,为摸清行政登记制度改革后部门登记单位与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的差异情况,建立统一、规范、全面、准确的统计调查单位库,进一步完善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提供精准的单位信息,制定四上企业核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部门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明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武良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维民  区统计分局局长   

        朱国春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梁    区编办主任     

        李占军  区财政局局长

        王静君  区商务局局长   

        许富东  区民政局局长

        曲宝泽  区社管局局长

        曲跃文  区住建局局长

        刘礼东  区国税局局长    

        尤占福  区地税局局长   

        王世国  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晓明  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文春  幸福乡政府乡长

        张喜升  南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伯祥  自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晓娟  民康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永波  新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辉球  长通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全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志新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劲生  永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翠红  桃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劲华  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明珠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富裕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分局,负责试点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维民  区统计分局局长()

副主任:任长春  区统计分局副局长

二、试点范围和时间

试点范围:辖区内编制、民政、工商及税务部门201411日至2015630日新登记注册的全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

试点时间:20158月至10月末。

三、试点工作原则

首先要保证完成国家试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和部门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试点的范围和领域,在部门数据收集和反馈的渠道与协调机制、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创新、使用PDA采集新增上传单位信息维护更新名录库、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延伸至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一级、统计基层调查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探索,总结经验,为今后名录库建设以及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提升拓展思路。

四、进度安排

(一)201595日前,按照《基本单位部门报表制度》要求,向同级编制、民政、工商、国税和地税部门收集201411日至2015630日前的单位资料,逐级分解下发。

(二)2015910日前,成立试点工作机构、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选调试点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调查员。

(三)2015920日前,完成两项工作:

1.完成数据比对工作。对各部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与名录库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指标进行比对,并上报比对结果。

2.完成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四)20151020日前,对各部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进行逐一现场核实,记录核查结果。结合部门数据与名录库比对的情况,形成部门数据比对核实底册,说明部门单位在名录库中是否存在,名录库的组织机构代码,名录库的单位名称,名录库不存在的原因,实地核查是否找到,实地核查未找到的原因,并上报比对核实结果和部门数据比对核实底册。

(五)201510月底前,完成全部部门数据的比对和实地核查数据汇总、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总结重点围绕试点工作开展、部门登记单位与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解决办法,并对全过程进行评估,为全省和国家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

五、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协调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和工商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关系,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打下基础。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试点工作实施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所需经费由省、市和区统计部门共同承担,并按时拨付到位,调查员补助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予以发放。

推荐访问:比对 核实 试点 【统计方案】南关区单位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