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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1 15:36:01 浏览量:

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规范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一、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规范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整合平台,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集中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项目实施,逐步形成支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合理、使用规范、运行安全的良好机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按流域板块科学整合使用各项支农资金。2015年,在八渡河流域的城关镇、五龙洞镇6个村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2016年,实施黑河、白河流域的黑河镇、两河口镇、仙台坝镇、观音寺镇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以后按年度逐步推进到嘉陵江流域的白水江镇、马蹄湾镇、徐家坪镇、白雀寺镇,乐素河流域的乐素河镇、郭镇,金家河流域的金家河镇、横现河镇,以及硖口驿镇、接官亭镇、西淮坝镇。通过整合,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主导产业发展实现新的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具体目标是:村组道路实现畅通,并达到四级路标准,入户道路水泥硬化,居民庭院硬化美化;农村危房改造达到95%,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受益面达到95%以上;通信设施覆盖到村;支柱产业覆盖面达到85%以上,支柱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560 元以上;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二、整合模式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县情实际,我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以项目建设为平台,按照“科学规划、严格评审、项目统管、渠道不乱、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绩效评估”的原则,有效整合除社保、补贴、救灾救济等特殊用途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资金,集中连片,按流域板块稳步推进、分步实施,进一步细化建设任务,明确政府支农资金投向,全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开发力度,用5年时间完成全县建设任务,切实改变农村面貌,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整合原则

支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必须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立足县情实际,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一是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用途不得调剂使用的资金,不纳入整合使用范围。二是县级每年预算及新增“三农”生产资金全部用于整合。三是整合项目必须纳入项目库管理。以规划定项目,做到整合项目一个单子,确保整合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严格进行项目评审,对评审未通过或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权不变。被纳入整合使用的资金,仍由该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按规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五是被整合项目资金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或变更。

四、整合范围和支持重点

整合使用的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发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财政、交通、住建、国土、卫生、教育等相关涉农资金。支农资金整合后,集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产业开发及公益事业等。支持的重点是:

(一)产业项目建设主要以“三大支柱产业、四大区域项目”为主,包括龙头企业、加工转化、宣传推介、营销体系建设等方面。

(二)村容村貌建设方面重点包括农户民居改造、公共厕所建设、垃圾池建设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包括农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基本农田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造林绿化等。

(四)公益事业建设主要是农村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等。

五、2015年实施计划

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2015年全县计划整合投入支农资金5040.7万元。

(一)具体建设任务

分别在城关镇牌坊坝村、两流水村、两河口村,五龙洞镇田家坝村、中川坝村、垭河村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是:

1.民居改造。6个村522户民居房前屋后环境治理,房屋改造10810平方米,墙面粉刷29892平方米,改厕改圈1701平方米,庭院硬化22427平方米,入户道路21公里,庭院绿化美化10319平方米。主要整合危房改造、扶贫、美丽乡村、农村社区等资金和包抓部门扶持资金。

2.公路建设。41公里公路两侧治理、绿化,增加紧急停车点等。主要整合交通部门资金。

3.河道整治。41公里河道平整、岸线梳理,以及两流水村、两河口村、垭河村共4处河堤加固、河滩岸边绿化等。主要整合水利部门资金。

4.地质灾害治理及山体绿化。41公里沿线的地质灾害点实施危险排查治理加固,对道路两侧50米外山体、护坡进行整治绿化,对公路两侧视野范围内的荒地、林地、灌丛地等进行整治绿化。主要整合国土和林业部门资金。

5.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村组道路改造拓宽、便民桥建设、文化墙和景观墙建设、公厕和公共垃圾屋、路灯、体育器材等建设。主要整合发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旅游、卫生、文教等部门资金。

6.产业发展。发展猪苓3万窝、天麻2万窝、袋料香菇100万筒,栽植樱桃625亩、核桃400亩、桃树200亩。主要整合林业、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二)资金投入

2014年,中省投入我县涉农资金5.4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产业发展资金0.53亿元、补贴资金0.65亿元、公共服务2.81亿元。按照我县整合计划,2015年主要整合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类项目,以2014年投入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资金2.03亿元为基数,剔除不能纳入整合的0.86亿元移民搬迁资金,实际可用项目资金1.17亿元。结合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农村发展实际,确定30%的项目资金用于整合,以此测算整合基数为3511万元。同时,根据2015年财政收入增幅12%测算,2015年可整合项目资金3933万元,目前已整合3411万元。

2015年我县八渡河流域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整合涉农资金5040.7万元,其中整合各部门资金3697.4万元(到位资金3411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343.3万元。按项目分别是:民居改造建设资金2054.8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1580.8万元,群众自筹474万元;公路建设整合交通资金410万元;河道整治整合水利建设资金5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和山体绿化整合国土、林业部门资金5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669.6万元,其中整合部门516.6万元,群众自筹153万元;产业发展整合资金816.3万元,其中整合农业产业资金100万元,群众自筹716.3万元。

六、方法步骤

支农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有关程序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调查研究,制定建设规划(20155月初至7月中旬)。在确定支农资金整合范围的前提下,由县政府组织,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根据县情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集中布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流域推进”的原则,制定全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按程序报请县整合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二)严格评审,确定建设项目(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全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规划及年度计划确定后,项目镇村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做出项目文本,报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避免重复、减少交叉、权责统一”的原则,聘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对拟建设的项目从合理性、必要性、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纳入当年项目库管理,力争把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归集起来集中使用,形成规模,放大效益。

(三)统一批复,共同组织实施(8月中旬至20168月底)。项目资金落实后,由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发改部门具体牵头,对拟启动实施的建设项目按标准统一进行审批,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及职能划分,推进建设,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四)自查验收,统一绩效考评(20169月至10月)。根据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既定方案,联合各项目部门,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自验,完善相关资料,同时抽调专人对项目建设质量、后期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奖优罚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发改、扶贫、交通、水利、国土、林业、农业、文广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审定支农资金整合使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整合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同时,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各村,督促指导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村成立建设项目实施组和监督监测组,协助抓好支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由县财政局牵头,依照《略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略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项目镇等单位具体职责,做到谁审批、谁主管,谁建设、谁负责,夯实各部门责任。

(三)强化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整合领导小组将在各主管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抽调专人或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后期效益评估等方面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整合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对达到AB级的给予一定奖励,对于C级以下的实行绩效评价追究,给予相应处罚。

(四)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合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支农资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直通车”、“报账制”管理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项目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资金落实问责制、项目跟踪检查制、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资金审计制和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制等监管机制。县审计局要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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