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吉农牧贷”带动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脱贫计划早日实现,以“吉农牧贷”为推手,带动贫困户脱贫,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以实现畜牧业升级转型为目标,制定本方案。一、带动方式(一)以企业(产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镇赉县“吉农牧贷”带动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镇赉县“吉农牧贷”带动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脱贫计划早日实现,以“吉农牧贷”为推手,带动贫困户脱贫,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以实现畜牧业升级转型为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带动方式
(一)以企业(产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一般户抵押或联保带动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贫困户互保,直接贷款,相互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带动户数
按照“吉农牧贷”贷款管理办法,可以将2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放大8倍,可发放畜牧业贷款1.6亿元,按每2万元带动1户脱贫,预计可带动8000户贫困户脱贫。
三、财政扶贫贴息基金
按照1.6亿元全额贴息,以现在人民银行1年期基准利率4.35%计算,需县财政贴息资金696万元;如按基准利率上浮20%,利率5.22%,需财政贴息资金835.2万元。(本方案实施前,已经发放的“吉农牧贷”贷款,按照5.22%全额贴息)。根据企业或专业大户个人带动贫困户的户数以及在银行贷款的额度,来确定贴息额度。由贷款企业或个人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贴息额度,经乡(镇)政府、畜牧局、银行审核无误后,获得相应的贴息补助。
四、贫困户参与方式和效益情况
贫困户可通过企业(产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一般户联保、贫困户互保等六种带动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来实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户要与所在村村委会签订协议书(见附件1);企业(产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相关人员要与村委会签订带动脱贫协议书(见附件2),通过以上的带动方式,实现贫困户脱贫。带动贫困户每户效益分红1000元。效益分红的期限,根据贫困户所在乡(镇)的实际情况,由乡(镇)提出申请分红时间和额度,一次或分次分给贫困户效益分红,带动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否则不进行贴息补助,分红的期限控制在一年以内。
五、贷款对象
(一)养殖企业(合作社);
(二)专业大户个人;
(三)家庭农场个人;
(四)专业合作社个人;
(五)一般养殖户(个人)抵押或联保;
(六)贫困户(个人)互保。
六、贷款条件
(一)企业带动(产业带动),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等;
(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需从事生产经营满3年(以注册时间为准)并具备相应规模;
(三)专业大户、一般养殖户联保带动的,需要联保成员3人以上,同时具备专业大户及一般户标准。
(四)一般养殖户(指新注册家庭农场、养殖合作社的养殖户、或养殖个人)要有比较丰富的牛、羊等牲畜养殖技术和市场经验。
七、贷款用途
畜牧繁育、饲养、购买饲料及饲料加工机械、圈舍建设、收购等用途。
八、贷款额度
(一)企业带动(产业带动),最高3000万元;
(二)专业大户个人带动、家庭农场个人带动、专业合作社或个人带动,最高800万元;
(三)一般养殖户抵押带动(指新注册家庭农场、养殖合作社的养殖户、或养殖户个人)最高500万元。
(四)专业大户、联保带动,单户最高30万元,联保组最高100万元;
(五)一般户联保带动,单户最高20万元,联保组最高60万元。
九、贷款期限
(一)企业带动(产业带动),1—3年;
(二)其他带动方式均为1—5年。
十、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例:一年期4.35%,上浮20%,执行5.22%;三年期4.75%,上浮20%,执行5.7%;五年及以上4.9%,上浮20%,执行5.88%。
十一、担保方式
(一)“风险补偿金”+抵押担保等三种形式。
1.“风险补偿金”+抵押担保(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2.“风险补偿金”+保证担保(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企业、自然人保证担保等)
3.“风险补偿金”+质押担保(存单、国债、有价保险单等)
(二)采用专业大户、一般联保带动方式的,在无抵押物情况下,可采用“风险补偿基金”+“多户联保(农户互保)”方式。
(三)国家公务人员(财政开资)担保贷款,用于贫困户脱贫。
(四)50万元以上贷款,需追加养殖场所(圈舍和场地)公正抵押,防范风险补偿基金和银行贷款不受损失。
(五)“风险补偿金”担保占比80%,其他担保占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