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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10篇)

时间:2022-11-20 16:35:08 浏览量:

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10篇)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少数村干部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10篇),供大家参考。

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10篇)

篇一: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少数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经济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村级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

  (一)侵占群众利益。如:**乡新塘村主任**,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代收村民的新农保和新农合个人参保资金时,截留了村民徐金成等九户26人上交的新农保资金,合计3400元,占为己有,没有上缴到乡新农保办,造成村民徐金成等26人断续参保的后果。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二)村建工程和处置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根据信州区村建工程村级工程和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50万经下的水利工程项目,由乡(镇)、街道自行招投标,因此有些村建工程项目没有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招投标,有些村干部为了个人的利益,同私人老板一起搞“暗箱操作”。如**街道解放居委会,组织实施三江水系平衡用地围墙工程项目,没有工程承包合同,未按规定进入公共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三)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今年年初,信州区第一纪工委在调查**街道解放村信访问题时,在调取村级账目时发现,解放村征地拆迁款直接打入村民小组长的个人账户,同时还发现大笔现金借款支出。

  (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为亲友办理“低保”、“特困户”,搞特殊化。2010年,**乡某村副书记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母亲办理“低保”事情,在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五)在集体资产处置、资产转让等过程中非法占有集体资产。如**乡某村原村主任至今占用村办公楼。

  (六)财务管理混乱,胡支乱用,随意开支等。近年来,虽然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但乡里只统管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村里的其他收入没有纳入村财乡管范畴。所以,各村都还有自己的帐,而村级帐目由于缺乏监管,管理非常混乱。一是开支签批手续不规范。有的有签批人无经手人和证明人,有的有签批人和经手人却无证明人,有的甚至三者全无或三者均是同一人。二是“白条”多。三是收支无帐目。有的村,财务由村支书随意操作,一人取钱一人支配使用。收入无依据,支出无计划、无预算,想怎么花便怎么花。四是私设“小金库”。对下拨的资金和村集体收入不入财务帐,在帐外随意开支或巧立名目私吞公款。五是虚报支出严重。一些村干部将吃喝费用视为正常开支,并认为公家的钱装在兜里是犯法,但吃在肚里不犯罪,便以招待上级来客、跑项目、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而有些村干部借机虚报招待费,从中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的村干部随意发放加班、过节补贴,随意提高补贴标准。

  二、造成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的原因

  (一)村干部综合素质较低。一些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公仆意识淡化,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个别村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在工作中搞“公私兼顾”、“权钱交易”;有的村干部存在“给人办事,受人钱财”的观念,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置于脑后。

  (二)监督管理机制不到位。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由于村级是相对独立的一级机构,在权力上过于集中,村级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过于疲软,村民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等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存在不想、不愿、不敢监督的现象;部分党员、群众对反腐败信心不足,不愿举报,也不愿意在具体举证中予以配合。

  二是对财务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农村村级财务正规化管理跟不上,各乡镇尽管都实行了“村财乡管”等制度,但有的乡镇村级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部分乡镇财务人员只负责给村里理财做账,不去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账,有的甚至不合理的票据也可入账,有的村多年没有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村干部离任也不进行离任审计;财务公开不透明、不及时、不规范,群众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三)乡镇惩处力度不够。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乡镇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二是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

  三、治理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问题的几点对策

  抓好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

  (一)严格标准,选好村干部。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有本事、群众信得过、为群众办事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尤其是要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为减少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要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干部的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要坚决处理;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村干部的工作成绩要给予奖励,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困难,其工资待遇要相对稳定,使村干部安心工作。

  (二)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要加强示范教育。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村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并开展民主法制知识培训、岗位廉政培训,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对农村基层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警示教育,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对村干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苗头,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止错误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1.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谈不上监督,实现重大村务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民主决策,促进村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干部工资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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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必须坚持村委会收款做到统一票证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全部入账;支出要实行“一支笔审批”,有正规发票,有经办人签字、有证明人签字,有用途说明,有主管领导审批,有村账乡代理人员进行审核,大额支出应有村民理财小组复核后并报上一级审批方能报销。乡镇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特别是对重点开发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惠农资金等重点内容的检查,杜绝违规操作。

  3.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管好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搭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农民服务中心、惠农资金手机短信告知平台,扩大透明度。凡重大举措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未经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无效,从而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加大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如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救灾款物和农业项目资金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乡镇办案的工作指导,始终保持对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案件查处,堵塞制度上的漏洞,提高基层干部按章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五)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乡镇党委书记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其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或严重腐败问题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腐败问题发生,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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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纪检监察]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村干部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农民利益,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村干部贪污腐败问题,对确保中央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推动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

  (一)思想教育工作滞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利益多元化和分配不均衡日益突出,拜金主义思想泛滥,个别村干部经受不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农民党员教育、农村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形同虚设,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缺失。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待遇偏低,与日益提高的农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每年1万多元的工资收入与当地从事个体经营和打工的农民相比,差距悬殊;同时,村干部三年一选,不能保证连续长期任职,加之离任后基本没有经济保障,导致一些干部心理失衡,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二)村干部整体素质偏低。村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多数为中、小学文化程度,一些有文化、有能力的农民热衷给自己干事业,不愿当村干部。虽然近年来下派了一批大学生村官,但其实践经验不足,没有进入村班子的核心。个别素质较低的村干部较长时间在村领导岗位任职,安插亲信,排除异己,搞”一言堂”,贱卖集体资产,收取”回扣”,为犯罪埋下伏笔。

  (三)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从查处的情况看,发案的村无一例外存在财务监管失控的问题。县农经局和镇对农村财务一般实行抽审或离任审计,无法做到全程监督。”村财镇管”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尽管各种开支账目必须经过乡(镇)会计中心审核,但对具体支付项目、支付渠道和用途,未能做到跟踪监督。村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对票据的真伪、支付是否合理不审核或根本不懂如何审核,只是被动盖章。有的村会计身兼数职,既管钱又管账,白条支出,票据长期积压,给违法犯罪创造了可乘之机。

  (四)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财务公开走过场,对关键性、实质性内容不公开。村民缺乏知情权,对村务财务难以实行有效监督,虽然各项惠农利农政策是面向农民的,但什么项目、如何实施、达到什么标准和要求,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乡镇纪委力量配备不足,注重于违纪问题事后查处,对村干部日常监督乏力,民主生活会、述廉等监督措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预防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精神,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为契机,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逐步消除封建特权观念和小农意识。在教育内容上,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适时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重点突出依法从政教育、作风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的为民意识和法纪意识。在教育形式上,结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和农闲时间,积极探索和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传媒方式,设立村级预防职务犯罪课堂,改变生硬简单的说教式教育。在教育对象上,在重点抓村支书、村主任的同时,不断向村两委班子成员、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延伸。组织村干部对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村干部视野,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和驾驶复杂局面的能力。同时,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教育、法规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使广大村民做到与人为善,和睦相处,理性合理地表达利益需求,积极维护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镇财务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农经部门和村委会及时制订出台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村级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批、公示等方面的程序和限额,不断规范村级财务收支,防止财务管理中出现漏洞和空档。二是不断规范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事项要针对群众关注的敏感型问题,杜绝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除了各项惠农资金管理,要将农户土地征用补偿费、移民款、林地补偿款等经公示,群众认可后,直接由职能部门划入农户的账户中,减少中间环节。四是把健全制度同严格管理相结合。加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不断加强农经站职能,将村级财务纳入年度审计范围,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任前、任中和离任审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村账镇管模式,细化规范村级财务处理程序、资金开支审批程序、民主理财程序,通过”村账镇管”发现和规范一些问题。三是进一步细化两委班子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职责,规范议事程序和事项,不断规范用权行为。在各村全面建立村级纪检监察小组,在条件比较成熟的村党支部中设立纪检委员,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结合年度考核、党员评议、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提高村班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按照的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四议两公开”、”民情接待室”、”村民议事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不断提高村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水平。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拓宽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执法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积极发挥基层信访部门的作用,高度重视农村群众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切实解决信访问题背后存在的村官腐败问题。二是突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乡镇纪委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重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以及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案件。三是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作用。加大乡镇办案力度,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增强惩治腐败的能力。

  (五)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一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从本村村民中”遴选”、从外来外出人员中”引进”、从机关干部中”选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方式,把政治强、讲党性、懂经济、有威望的人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逐步解决基层人才匮乏和能力贫乏的问题。二要加强村干部”储备”。

  要建立以农村优秀人才为主体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与有关大学和相关专业搭建人才输送平台,进行村干部的定向培养或优先招录。三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四要创新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完善”基本补贴+效益收入+奖金”的村干部补贴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使村干部退有所养,解决其后顾之忧,从根源上杜绝犯罪。

篇三: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当前农村“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建议

  近年来,X区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基层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区纪委对基层“微腐败”现象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着力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村“微腐败”的情况分析

  X年,X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2起,处理26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移送司法1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扶贫领域违纪问题79起,查处96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111起,查处125人,党纪政务处分83人;惠农领域违纪问题17起,查处35人,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他问题5起,查处6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从数字统计情况看,三资管理领域问题与扶贫领域是当前“微腐败”问题的“重灾区”,分别占到全部案件数的52%和38%以上,合起来超过了全部案件数量的90%;其次,从镇街道案件数量上看,前五名中,既有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普集、刁镇,也有相对经济欠发达的垛庄、文祖。从数据看,单纯以经济发达程度来片面认定

  “微腐败”问题发生的风险是行不通的,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镇街道所辖贫困村,扶贫资金监管已成为需要关注的焦点。

  从“微腐败”形式方面,通过今年以来全区问题案例,可以大致总结为以下几类:一是优亲厚友。其表现就是落实党的低保、扶贫、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时优先考虑自己的近亲属。例如X街道X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规将其父亲***、岳母***上报为贫困户,使二人享受扶贫收益,并为***进行危房改造的案例。二是吃拿卡要。在为群众办事时,让办事者先宴请村两委成员或找各种理由先让办事者拿出一定的钱物给自己。例如,X街道北邓村***、***等接受服务对象承包户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三是虚报冒领。在上报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户、救灾救济款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违规上报或虚报户数及人口数,冒领国家财政资金。例如X镇北张村村党支部书记***以村民鲁某某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实际将名额给了村民张某某,并将修房后剩余款项用于村集体事项支出。四是截留私分。不足额发放国家应该发放给群众的补助资金,任意克扣,用于自己的日常支出,或是巧立各种名目为自己发放津补贴。例如文祖街道东田广村将本应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西城投资扶贫项目60%收益款,违规用于光伏发电厂维修,支付报刊费、办公费等村集体日常支出事项。五是借机敛财。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就业、逢年过节收受礼金。例如X区畜牧兽医局辛寨畜牧兽医站站长***利用女儿升学机会,收受同事、服务对象养殖户“份子钱”的问题。六是违法乱纪。党纪国法抛于脑后,认为自己说的就是法,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自己就是“土

  皇帝”。例如,埠村街道埠东村党支部书记张百财、村委会主任**违纪案中,重大问题的决定均由二人为首的少数人拍板说了算,无视相关法律规定,村民无法参与决策,久而久之,导致腐败问题的滋生。

  二、农村“微腐败”原因分析

  农村基层干部的产生“微腐败”问题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分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因分析

  部分村干部自身问题。一是部分村干部受教育程度偏低。不少村干部缺乏对农村政策的全面认识,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对农村的发展趋势,市场信息理解存在着许多偏差,没有深刻理解“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对中央的一些规定没有很好的落实出来,政治思想理念的薄弱,这些都是导致一些微腐现象存出不穷的原因。数据显示,X年以来,X区“农村微腐败”问题共176起,其中涉及相关当事人213人,仅有11名村干部达到了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总人数的4.5%左右。其余人中,初中及以下学历为117人,占到总人数的54.9%以上。从上述数据看,村两委“微腐败”问题受处分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容乐观。二是少数村干部权力观念歪曲。有的不能秉公用权,认为“天高皇帝远”,“我的地盘我作主”,搞“一言堂”,村里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为政不廉、分配不公、公示不明、优亲厚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为官动机本身不纯,把当干部作为谋财之路,把集体财产视为自己的私家财产,以权敛财,损公肥私;有的法纪意识、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淡薄,没有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有制

  度不执行、不落实,对纪律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

  个别镇街干部责任意识不强。镇街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思想上不重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表现:一是不敢落实责任。一些农村问题很棘手、很复杂,个别领导不愿直面问题,遇到问题总是拖着,“小车不倒继着推”,直到积重难返,群众大量上访才去管,致使干群之间、群众之间关系紧张,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二是不愿落实责任。有的镇街道领导干部认为在乡镇工作,修条路、盖个楼、引个企业、搞个工程这才是干工作,农村的事看不见、摸不着,既琐碎又麻烦,还看不出政绩,没有必要去浪费过多的精力;三是不想落实责任。一些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害怕得罪人,认为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费力不讨好,村干部都是熟人,得罪了他们不值当的,既会丢选票,也不利于自己工作的开展;四是不主动落实责任。少数镇街道干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混为一谈,认识不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就是镇纪委的事,具体由他们负责,和自身无关,没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二)外因分析

  党风廉政教育不够。农村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的认识上具有片面性,片面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解成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一些村居很少进行廉政宣传活动,对廉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即便有廉政教育活动,也只是走形式,走过场,方式单一,内

  容方面没有很好的创新,没有推陈出新,只会做做表面工作,其效果自然是差强人意,起不到应有之效。

  制度落实不到位。2015年以来,我区积极打造以《村权运行36条》为核心的农廉“1+7”体系,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已经非常健全,但在一些村未能很好的落实,该民主的不民主(如重大事项不严格落实五步议事法),该公开的不公开(如财务不公开或公开效果不好),该监督的不监督(如部分镇街只对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对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去审核把关),只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有的村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多人管钱管物,会计账目不清,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仍然存在。

  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对村级事务关镇街道和职能部门承担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但在具体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突出。如很多镇街,在对村账进行审查把关时,只对单据是否符合账务处理进行把关,但对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履行招投标手续等方面却无人过问。

  追责问责不到位。在查办农村违纪违法案件时,各级纪委更多的是重视对违纪当事人的调查处理,但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的追责问责还不够,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探究针对农村“微腐败”的相关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建立例行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学习制度,通过定期学习,帮助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强化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遵守严格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始终心存戒惧,知法懂法守法,坚守纪律“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开展各式各样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教育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弄懂、吃透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二)严格程序,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程序正确结果未必正确,程序错误结果必须错误。在这方面,很多同志是有深刻教训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循“五步议事法”,落实好惠民政策各项制度,用制度的刚性约束警惕防范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村干部要把《村权运行36条》作为“座右铭”,当成一把“尺子”,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和规定要求,该公开的公开、该民主的民主、该审批的审批、该招标的招标,把落实权力运行规则作为工作常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把《村权运行36条》作为衡量村两委工作的一把尺子,定期组织开展对照监督检查;将村权运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党员、广大村民的监督。

  (三)作风民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做好“三务”公开工作,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村务公开网站等方式,让广大群

  众全方位了解党务、村务、财务的有关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一要监督工作决策情况,即监督村“两委”遇到重大事项是否按“三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二要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即监督村“两委”决定的事情,村干部是否遵照执行。三要监督村干部效能作风问题,即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四要监督财务情况和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村委会每一笔支出必须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经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能报销。

  (四)强化问责,大力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区纪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镇街道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农廉“1+7”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开展业务内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同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一批对“微腐败”问题整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震慑作用。

篇四: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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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反映: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镇沅县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较为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一、主要表现及特点

  基层党员干部就生活在群众当中,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啃食着群众的获得感。

  (一)非法占用补助。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利用权力,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近年来,镇沅县通过专项检查、巡察等措施下大力气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少数干部视群众利益于不顾,非法侵占群众利益。如,九甲镇勐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非法占用老党员补助款、计划生育信息员工资、低保金、村集体资金6220元案件;振太镇文索村原副主任赵某非法占有农村低保金、种粮补贴、计划生育养老生活补助金9030元案件。

  (二)手段多种多样。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回扣,集体资产出租暗箱操作;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有的是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有的财务管理混乱,坐收1/4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word可编辑

  坐支,吃喝玩乐,随意开支等。如:镇沅县振太镇沙河村原主任赵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农村低保金21011元。古城镇桂海村原党总书记彭某某采取不入账、私自保管的方式将15000元集体资金用于其个人的生活开支。

  (三)呈现集体作案。从近年查办的案件来看,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相互勾结的情形并不鲜见,窝案串案多发。案件呈现群体性特征,一案多人,村支书、村主任、村副主任皆深陷其中,查处后村干部全军覆没,致使村两委班子瘫痪。例如:镇沅县勐大镇平掌村4名村干部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共计75500元。古城镇桂海村党总支书记朱某某、原党总书记、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彭某某、护林员刀某贪污集体资金、受贿共计11.9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产生的问题根源

  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

  (一)公仆意识淡化。从近年来受理举报和立案查处的村干部来看,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政治素质不高,党性观念不强,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置于脑后,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小贪小占;个别村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争权夺利,在工作中搞“公私兼顾”“权钱交易”;有的村干部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目无法纪。

  (二)权力监督疲软。监督管理机制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主要表现:权力过于集中,有的村支书、村主任搞“一言堂”,集权于一身,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监督过于疲软,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不想、不愿、不敢监督;财务缺乏监督,尽管都实行了“村财乡管”等2/4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word可编辑

  制度,但有的乡镇村级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村级财务正规化管理跟不上;部分乡镇财务人员在给村里理财做账时,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账,对财务收支审核、监督不到位;有的村多年没有进行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

  (三)制度约束不力。随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已成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村都有较为完善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及村务公开等制度。但是执行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不重视制度,嘴上说说,墙上挂挂;有的对制度有厌烦、逆反情绪,主观上不愿被制度所约束,我行我素;有的执行制度人情味太浓,碍于情面,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标准,弱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等,全面落实制度的执行任重道远。

  三、解决的对策及建议

  当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然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要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惩处入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加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坝堤”。着眼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原因,强化教育和引导,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守住为政之本。拓宽教育渠道,创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履职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党性修养;以案明纪,采取典型案例通报、现场警示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抓好岗前教育,有效运用任前谈话、廉政承诺等方式抓好岗前培训教育,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大力弘扬家风3/4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word可编辑

  家训等廉政文化,组织开展漫画、诗词、书画作品创作,用艺术的力量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

  (二)健全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靠制度建设作保障,既要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又要以严格执行推进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惩治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小气候”;严肃问责抓落实,对有规定不遵守、有制度不执行的,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营造严格执行制度的“大环境”。

  (三)强化惩处,构建不敢腐的“政治生态”。“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基层一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心存侥幸和顶风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挪用、中饱私囊、与民争利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不论涉案金额大小,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镇沅县纪委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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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新时期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新时期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来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

  |作者:黄海莉|日期:201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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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农村的强农惠农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每年国家下拨到基层的涉农资金明目多、涉面广、数额大,农村集体“三资”和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在成为群众关注热点的同时,这些资金被贪污、挪用、侵占的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也成为了农村干部多发腐败问题的根源。本文试图通过对新时期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研究、分析和探讨,逐步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有效严明的反腐防范机制,从而达到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睦融洽的最终目的。

  一、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是政治素质低,宗旨意识淡化。部分农村干部上任后,不是抱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想法,多为

  对的是群众,每天都有针尖大的事、芝麻小的事需要他们去解决,再加上超强度的农务劳作,使他们很难抽出时间来学习,而上级党委、政府组织学习培训的次数少、内容窄、时间短,面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大背景,由于修德律己的严重缺失,使部分农村干部经不住诱惑,肆意行为,冲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四是监督管理弱,特权思想严重。受传统宗族观念和家长作风影响,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担任,有的甚至支村两委成员都是一个家庭的,再加上村干部变动频繁,帐目交接不清,权力过度的集中在村支书和村主任手中,导致大权独揽,不讲民主决策,由个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屡屡发生,给农村干部以权谋私带来可乘之机。

  二、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农村干部存在法盲心理和侥幸心理。由于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个别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极为淡薄,不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是犯罪。认为自己将上级下拨的救灾、征地、补贴款可随意截留,挪作他用,以致触犯了刑律,身陷囹圄。有的人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智商,并熟知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情况,深知村里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中的漏洞,这使一些人产生了极强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多次贪赃枉法,皆能逍遥法外,便觉得“伸手必被捉”的机会很小,从而胆子越来越大,犯罪有恃无恐。

  二是制度不健全和缺乏有效的执行力。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在全国实施了有些年头了,各地也总结推荐了许多好的作法和先进典型。虽然这些制度齐全,但在一些地方只是走过场、流形式,制度只是墙上挂挂而已,有的公开栏内容常年不换,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往往是不重要、无实质的东西,这给少数思想不健康的农村干部钻了空子。

  三是监管网络和惩治力度不到位。上级较多注重事务性地布置,缺少经常性地对农村干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以至于不能及时发现、更正农村干部的不良动态,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虽然国家在2009年开始实行了村级财务“乡代管”,但一些地方财务管理依然混乱,收支透明度差,支出随意性大。再加上群众参与少,村民自治制度形同虚设,使得农村基层反腐没有腐败直接受害者的监督,失去了防腐的最后一道平台。近年来,国家虽然对部分农村干部腐败行为进行了查处,但太多是通过群众举报而发现,政府自行调查处理的少。再加上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一些干部钻了法律的空子,违法了却得不到相应制裁,这更助长了农村干部腐败的滋生。

  三、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

  一是建立宣传平台,营造廉政氛围。要充分发挥农村宣传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站点等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要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乡村、进农户的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农村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因此,必须围绕“服务宗旨、法制观念、推进发展、团结奉献”四大方面加强培训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牢记宗旨意识,树立为民办实事、解难题、释民惑的服务理念,明确为何当村干部,怎样当好村干部。学习上通过钻研政策理论、法律知识,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多向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请教,做到学其所长,补己之短。行动上严格落实“22个不准”,熟练掌握村务运作规则,提高“双带”的本领,构筑广泛的群众基础,赢得多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三是注重制度完善,规范日常行为。坚持把制度建

  设贯穿于农村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将制度融入到日常管理中,用制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约束。健全村级财务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村帐乡代管”模式。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严格执行村重点工程招投标制度,杜绝“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现象发生。健全农村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农村干部的活力、冲劲和潜力。

  四是强化监惩并举,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民主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村务、党务公开制度,做到阳光运作,民主管理各项事务。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农村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各种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

  款和各种摊派,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把一些蛀虫及时的挖出,绳之以法。

  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发生的,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干部腐败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瞬间消失。只要我们正确对待、冷静分析、科学实施,就一定能把腐败这颗毒瘤彻底铲除,还个人一个清廉,还社会一个清净。

篇六: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农村干部腐败形式、原因及防控途径探讨

  摘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农民安居乐业,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防控,本文从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形式、特征、原因及防控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近年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突出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从整体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13亿人口有9亿在农村,农业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村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没有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农民安居乐业,应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防控。

  1、村官腐败的形式

  1.1按主体可分为个案腐败与集体腐败:个案腐败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某一位干部利用权力为自己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集体的腐败是农村基层组织中两位或两位以上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为各自谋取私利或滥用权力侵吞集体财物的行为。

  1.2按性质可分为经济腐败和政治腐败:经济腐败指贪污受贿,侵吞财物等与经济利益有关的腐败。政治腐败指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与思想政治作风相关的腐败。

  1.3按是否容易被村民所意识到可分为隐蔽的腐败和显露的腐败:隐蔽的腐败指不经仔细审查清算不能被发现的腐败,如做假账,挪用资金。显露的腐败指容易被意识到甚至披上合法外衣的腐败,如公款消费,借考察学习名义出去旅游度假等。

  1.4按腐败的程度可分为违法违纪和构成犯罪:违法违纪是腐败程度较轻,违反法规,规章和党纪的腐败。构成犯罪是指程度较重触犯刑法的腐败。

  2、村官腐败特点

  2.1贪污挪用,多吃多占:5年来查处的“村官”案件中,村党支部书记35人,村民委员会主任21人,二者合计占立案总数的76.7%。其他村委或报账员、出纳也大多是村支书和主任职务犯罪的共犯。犯罪类型主要是受贿、挪用公款和贪污。村官”职务犯罪常见手段有:收入不入账或少记账,直接将公款据为己有或为日后随意动用公款提供方便;巧立名目、扩大支出、开假票据、重复报销;白条入账,侵吞村集体资财。土地补偿款成“唐僧肉”

  在部分地区,村委会掌握很大一笔集体资金,如农村提留款、农副业收入、农村办企业利润提成、罚款收入等等,同时控制着国家的救灾扶贫款、公益事业捐赠款、扶贫款、农业直补款等资金的使用。少数村干部私欲膨胀,在财务上弄虚作假,贪污挪用。主要表现为在收费环节上做手脚。有的村干部向农户收款无正式收据,以白条代替发票,收费不入账或少入账,从中截留侵吞。

  2.2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村干部虽然不是国家干部,但因其处于国家政权的最基层,全面管理辖区村务,同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权。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少数村干部利用权力,在土地开发利用、审批村民建房用地、建筑工程发包、村级企业承包等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统计数据显示,高达90.4%的案件发生在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环节上土地补偿款成了犯罪村官眼中的“唐僧肉”。近年来,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手中掌握成百上千万元土地补偿款的“村官”们,有的动起了这笔钱的歪主意。浙江省杭州市祥符镇陆家圩村有土地要征用,当时的党支部书记孔吉英、村主任钱水根和拆迁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把补充的土地补偿款转账到外单位套现放入自己名下。浙江省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原书记陈关生在管理村里的财务期间,先后8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417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

  2.3公款行贿,假公济私:少数村干部利用集体公款给乡镇领导,甚至更高一级的领导送礼,美其名曰是为乡亲父老致富跑路子,实则为自己找门路,跑关系,甚至为自己建关系网,树保护伞。以此壮胆,办起事来为所欲为,无所顾忌。不仅在职期间个人和亲戚办事方便,而且为自己下台留后手。

  2.4危害严重,查处困难:村干部的基层腐败活动,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中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乱收费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财务不透明,干部胡支乱用引起农民的不满,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直接影响农村社会和谐。村民上访居高不下,直接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后果严重。

  3、产生腐败的原因

  3.1财务管理混乱:在一些地方,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一人独揽,权力高度集中,收支随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财务从不向群众公开,财务管理严重失控,有以下两种情况:(1)按照规定,村长应主管财经,可有些地方财经全部由村支部书记抓,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2)村会计账中“白条子”泛滥。在农村,有的买卖双方都没有正式的发票。因此白条子在村会计账目中成了正式发票的代名词,直接导致了财经管理混乱,真假难辨,村务透明度不高。(3)会计做假账,用会计的职能来制约村官的管理体制无法实现。

  3.2干部思想素质低: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从而逐渐丧失了防腐拒变的能力,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失去了一名党员、一名干部应有的品质和应遵循的原则。从文化程度看,“村官”犯罪案件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到60.3%.大部分“村官”是从土生土长的农民中选出来的,受教育程度有限。有人一上任就热衷于搞特殊化、特权化,做事武断、霸道,考虑自己的地位、权威和利益较多,思想动机不纯。有群众反映:这些人做了干部就不干活了,整天东转转西逛逛,像是大领导、大老爷。

  3.3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彻底,透明度不够。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逐渐增强,对村务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但许多村务公开的透明度不够,甚至是流于形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甚至侵犯农民群众利益,个别村干部小贪小占,侵吞集体财产等腐败现象,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虽然有的农村已开始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但财务监督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不少村务公开栏只是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每年一度的财务清理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现在对“村官”的经济待遇没有统一规定,有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村连平时的误工费也得不到保障。对比“脱产干部”和经济条件好的村,心理上的失衡由此产生。“手中有权,不捞白不捞”的想法让他们能占则占、能捞则捞。有人甚至认为集体财务的钱就是自己管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3.4干部滥用职权:有些地方村委和党委权力不分,互相插手,有些地方,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视生效合同为儿戏,随意变更或终止,在发包上偏亲向友,一些重大事项,没有经过民主协商,由村干部某一人决定,不能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对大多数村民而言,行使他们的权利,只能成为理论层面上的东西。法律意识淡薄也是个突出的问题。如浙江省桐庐市的王某身为村里的报账员,在村委会主任邱某的指使下,擅自将政府下拨给村里的15万元土地征用补偿费借给邱某营利所用。王某一直认为自己是在执行村委会主任的命令,即使产生后果也是村委会主任的责任,不关他的事。直到检察机关传唤他时,他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3.5惩处腐败执法不严:对违法乱纪者查处不力,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有些部门或领导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正直地站到党和人民的一面,狠刹各种不正之风,而是对违法乱纪者宽容、包庇、姑息迁就惩处不严,以致国家集体资产流失,农民负担加重,干群关系恶化。通过以上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形式特点和腐败原因的分析,我们迫切地感到建立一套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防控机制的重要性。

  4、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防控途径

  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产生和存在,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配好班子强素质,要根据农村新形势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培训班,着力提高村级班子干部的整体素质,积极拓宽用人渠道,选出组织和村民比较满意的“两委”班子,着力解决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发扬民主促管理。健全和完善村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及时全面地搞好村务公开,对重大事项做到事前公开,发扬民主,让群众参与决策。推行村民小组财务审计制度,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使广大村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并要突出重点,强化农村基层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权力滥用。要注重特色,与农村基层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防控机制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实现良性互动。要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防止基层腐败寓于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努力实现防控农村基层腐败与时俱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防范、教育、监督检查、打击四个层次。

  4.1制度防范:是指村民对村干部权力和集体财物的防备。它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树立对权力防范观念,并采取措施严格监控权力运行,村民一旦发现村干部有权力集中行为,就应该及时

  防范,才能使损失降到最低。(2)重视对财务的防范,农村基层腐败大多数是贪利性的行为,任何人离开制度的约束,都会产生贪恋的欲念,因此对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腐败的发生。第一,会计委派制,会计由乡镇农经站人员分包,实行定期清算。第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

  4.2教育疏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武器,加强村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建设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荣辱观和政绩观,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思想源头上遏止腐败动机的产生。使之能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代表,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文化层次。要加大对农村干部接受再教育的投入,鼓励他们提高文化素质,学习党建基本理论、现代农业、市场经济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最后加强道德教育,倡导为官正气。道德规范一旦内化为人的信念,其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此,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干部的道德教育,鼓励诚实劳动和适度消费,反对享乐主义,加强作风建设,提倡洁身自好,奉公守法,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把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

  4.3监督检查:是指对农村干部进行监督,对农村基层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国家法律授权的机关,如检察院、各级政府的监察部门、各级人大及党的纪律检查等部门的监督。二是社会,大众传媒,公民和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媒体应对那些违法违纪的村官曝光。三是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联手下村,检查账务和各项法规,规章等执行情况。富裕了的农村怎样走出村干部前“腐”后继的怪圈,浙江省富阳市检察院给出了“金点子”:让村民的手头拥有一份“村官权力清单”。秋丰村是一个拥有2400多人口的大村,也是富阳市比较富裕的村庄之一,每年的流动资金超过4000万元。然而,村里富裕了,村干部的“廉政关”却成了问题。检察院、街道党工委、村党支部三家共同研究后,一方面决定将宅基地审批、土地出让、征用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29项村干部的权力、责任及工作流程,列出详细清单,让村干部的权力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将监督权、裁判权交给村民。另一方面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与村民共同参与的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工作小组,以增强预防工作的群众性。这份“村官权力清单”送到村民们手上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称赞,村民们参与监督和预防工作的热情高涨,并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4.4打击惩处:是指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已构成犯罪的,应依照法规刑法,严加惩罚。打击惩处虽然是一种事后行为,但却是防控腐败最有效的保障,其作用表现在通过打击腐败犯罪分子,使腐败必严惩的信息辐射到社会,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其他公民会产生心理效应,给那些欲腐败的分子以儆戒,使之悬崖勒马,不致继续腐败下去。同时可以鼓舞人民对法律的信心,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从而自觉敢于同腐败分子做斗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广大农村村民法制观念的增强,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防控腐败的社会力量。总之,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出来。农村基层腐败也会出现新的、复杂的动态,我们对此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预测和认识到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科学地选择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策略,适时地对防控机制进行调整。只有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有效防控,才能够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篇七: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新形势下村官腐败的类型、特征及治理对策

  新形势下村官腐败呈现出新的类型和特征。村官腐败的类型主要有:侵吞国家利益;侵占集体利益;侵害村民利益;霸选、贿选干扰民主选举。村官腐败的主要特征有:案件面大量广;扶贫和民生领域案件高发;窝案、串案突出;“苍蝇式”腐败与“虎蝇型”腐败并存;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多样化。村官腐败有利益诱惑增大的现实原因,也有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机制不完善、惩治不力等体制机制原因。治理村官腐败,必须惩防并举。要加强对乡镇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村官“不易腐”的责任机制;强化对村官权力运行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村官“不能腐”的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村官“不敢腐”的惩治机制。

  标签:村官腐败;类型;特征;治理

  “村官”指农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当前,我国村官的主流是好的,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优秀村干部。但是,近年来,随着大批惠农资金注入农村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官可支配的资金和资源越来越多,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一些人经不起考验,利用监管机制的漏洞,采取虚报、冒领、截留等手段大肆贪污受贿。村官渐成腐败的高发群体。2015年11月,中纪委官网点名通报的19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中,有近6成涉及村干部。①村干部腐败是极具离心力的腐败,他们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由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信访案件升级,有的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新形势下村官腐败的蔓延正在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危害着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尽快寻求对策加以防范和治理。

  一、村官腐败的主要类型和特征

  1.村官腐败的主要类型

  第一,侵吞国家利益。腐败集中表现为:一些村官利用政策监管方面的漏洞,采取虚报或伪造信息、冒领、挪用等手段贪污、侵占、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金、退耕还林补助金、种粮补贴金、一事一议补助金、中央自然灾害补助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建设资金等国家各项惠农专项资金。这种类型的腐败危害性就是直接侵吞国家利益。其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虚报。以虚报数据、虚列项目、虚报工程量等手段套取、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如甘肃酒泉市瓜州县梁湖乡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国发,虚报棉花种植面积30亩,套取棉花补贴资金3736.8元。②二是伪造信息。通过伪造虚假村民姓名,骗取国家惠农资金。据新华社报道,湖北建始县茅田乡兰鸿槽村三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从2004年到2016年,通过伪造32个虚假农户姓名,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金49万元。③三是冒领。通过冒充他人的名义骗取国家惠农资金。如四川射洪县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王某某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1万余元。④四是挪用。将国家拨付的惠农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有的用于村务开支,有的供自己或亲友营利。2016年5月,中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17起属于这类问题。如湖南益阳市高新区东

篇八: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

  “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对基层干部和党员的纪律教育要到位,让他们自觉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以下是小编小编推荐的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快来看看吧。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一

  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2016/11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2016/11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2016/11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2016/11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2016/11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2016/11“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二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列为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基层“微腐败“表现: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河南省纪委曾通报过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井某在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万元;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万元。2012年5月,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万元等。这就是典型的“微腐败”,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微腐败”形成原因。一是权利失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缺少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2016/11权力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哪怕是政府权力金字塔末端的部门、镇村组级,同样能够腐败得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二是公开公示与权力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苍蝇”式腐败现象与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尚不完善、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渎职犯罪案件查办阻力大等因素直接相关,致使基层干部贪腐心存侥幸。三是个人思想道德滑坡。主观上,以自我为中心,贪小便宜。别人能拿的,我也能拿,领导弄大的,我就弄小的,“雁过拔毛,雨过湿衣”,将手中的职权作为捞取好处的法码。不节制个人私欲,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四是客观原因影响。制度保障不到位;制定制度时留余地、打擦边球,谋取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私利;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的诱惑;制度的缺陷;社会风气和环境影响,对“苍蝇”式”腐败存在普遍的社会妥协和认同感,对其危害性难以引起足够的重视。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2014年12月,河南省舞阳县一村支书张某因贪污公款等被判17年。张某任职初期热心为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渐渐高傲起来,特别是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常常以势压人,索要他人钱财,动辄打骂群众。独断专行,不仅村两委的大小事他要说了算,连群众家办个红白喜事都要经他点头同意。集体资产也成为他家的“自留地”,先后贪污集体款近20万元,引起该村村2016/11民100多人的联名举报。

  从现实看,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如何治理“微腐败”作者提出如下对策。

  治理“微腐败”要完善基层制度建设。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

  治理“微腐败”要要早发现,基层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不能爱了面子,毁了里子。要早处置。

  治理“微腐败”要坚持“零容忍”,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治理“微腐败”必须抓细节、抓具体,从乱收费乱罚款到吃拿卡要,从公款吃喝到公车私用,对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三

  近年来,上级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2016/11亟待解决的难题。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五方面:一是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二是虚报冒领“好经念歪”。此类虚报冒领现象多发生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村务选择性公开以及留守村民维权意识缺乏等情况,少数基层干部把应该给村民的政府拨付款项当成“唐僧肉”,随意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好经念歪”,发生贪腐行为。三是巧取豪夺“雁过拔毛”。一些村干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是村民的父母官,想怎样就怎样,有了好处一定要分一杯羹是理所应当的事。本是老百姓应该得到的粮补、危房改造等补贴款,被一些村官想方设法据为己有。四是克扣侵占“瞒天过海”。这类现象主要以暂存代管为幌子,克扣侵占“三农”或农村集体资金,一些村干部以农村财务不规范、不完善为借口,将村集体资产储存到个人账户,妄图瞒天过海。五是执法不公“瞒上压下”。主要表现在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2016/11“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以案谋私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201611/11

篇九: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Documentserial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与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社会生活加速向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随之快速发展,紧随而来的是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当前农村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并且明显呈现出集体违纪违法的趋势。2013年宛城区纪委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件,占全区查办案件总量的%。农村基层村干部违纪违法不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

  一、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现状

  1、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农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出租和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想尽办法侵占集体利益,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

  2、个别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村财乡管”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仍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再加上财务管理混乱和不公开,没有透明度,群众意见很大,容易引发了一些信访举报案件的发生。

  3、少数农村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漂浮。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好,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不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张皮”,搞内讧和“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监督不到位。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俨然一个“土皇帝”,工作中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权力太集中,监督难到位。

  5、制度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没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粗枝大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导致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不满意,乃至产生误解和猜疑,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和团结。

  (二)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1、队伍不强,业务不精。农村基层纪检干部多是半路出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兼职,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由于基层工作的不确定性,经常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造成纪检工作的脱节。加之农村各基层党组织无纪检工作机构,使得基层

  纪检工作队伍不同程度存在着业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2、监督不力、约束不强。从目前我区农村来看,个别村还存在着村民自治我说了算、办事优亲厚友、随意施政等现象。就其原因,一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农村的推广落实,镇纪委的监督对象村干部逐级演变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身份多数是农民,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条条框框,大都对他们不管用。加之目前基层政府的职能正由管理型到服务型、指导型的转变,基层政府干部纷纷抱怨村干部不好管理,同样纪检监督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可以说建立完善基层农村权力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3、教育不深、宣传不广。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内容单一,教育形式陈旧,加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都是村级干部,本身知识水平有限,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流于形式,很难形成良好的效果,长此下去,教育的基础地位得不到加强,使一些干部很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甚至有的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一触即溃,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亟待扭正。

  4、制度不全,落实不力。目前,我区大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手段均不够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在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个别村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账实不符、土地转让不按游戏规则办等问题,在债权债务上存在个别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在收支方面存在

  收支混乱、公款私存等问题,这些由于制度未跟上形势发展所产生违法违纪现象,严重制约了村集体经济新一轮的更好更快发展。

  5、环境不优,势单力薄。现阶段,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压力大,部分乡党委政府对抓纪委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纪检监察工作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所以对农村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尤其是在案件调查不是很积极,从而产生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等现象。同时,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纪检组织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同其他业务部门一起做好其他如拆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而这些工作量之大,甚至可以占到所有工作量的80%以上,而哪一样干不好,基层纪检人员都要受到批评,这从另一角度来说,客观上削弱了纪检人员查办案件的战斗力。

  二、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三个重点人”是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财务人员,村干部违纪涉案主体往往以这“三个重点人”为主,他们往往相互勾结,以权谋私、合伙违反财经纪律、非法转让土地、违法收取费用、贪污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例如,2006年经宛城区汉冶街道钓鱼台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常某、会计常某恒、民兵连长兼任出纳余某、妇女主任袁某等人的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对本社区的超计划生育户,除由办事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社区另外再收取每户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协调费。2006年至2013年,由常某经手,该社区共违规收取计生协调费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该社区办公经费等方面开支,其中余某经手收取万元;1998年以来,经由钓鱼台社区支部书记常某、原社区主任邢某同意,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集体资金万元借给部分困难群众,其中,常某恒经手借出公款万元,社区原出纳余某经手借出6000元,但借款止今未能收回。四人因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错误和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分别被宛城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再如2011年宛城区纪委查处新店乡竹园寺村村支书李某、会计黄某以群众名义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元,滥发奖补23940元,挥霍浪费8926元。2011年5月宛城区纪委给予村支书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会计黄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是贪污和乱收费案件所占比重较大。从宛城区立案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当前村干部集体违纪违法方式无奇不有、花样不断翻新,但是涉及贪污、乱收费方面的案件仍在违纪案件中占据主体地位。据统计,2013年宛城区涉及村干部违纪的59件案件中,贪污类案件10件,违规收费类案件16件,这两类案件共占村干部违纪案件的44%。其中10件贪污案件中,贪污截留社会抚养费有3件,有7件贪污案件同犯滥发奖补错误;乱收费案件中,违规收取建房费、土地补偿金12件,违规收取计生协调费4件。由于截留社会抚养费、违规收费环节较多,且需多人参与,村干部单独作案的比较少见,他们往往整个班子集体作案,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合谋实施、上下联手、联合作案。例如宛城区高庙乡大石碑村支部书记刘某合伙村委3名干部截留社会抚养费12000元,每人非法贪污其中3000元。宛城区溧河乡十里铺村原支部书记李某

  伙同村会计卢某合伙贪污公款13800元,用于支付包括治保主任在内的三人的协调费和为两人各自家中安装的净水器,其中李某贪污5400元;村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用村4亩实验田抵给包工头勾建富结算了新建村部的剩余工程款109806元;集体滥发奖补74650元;集体公款旅游210858元;还有18600元公款卢某利用管理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据为己有,卢某共计贪污24000元,2013年10月宛城区纪委分别给予李某、卢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比较突出。由于对村干部管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部分村干部不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资金使用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造成了村集体“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有的甚至无账可查。2013年宛城区查处的农村违纪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10件,占%。财务审批制度不严,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屡有发生,导致部分村干部利欲熏心,继而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或者用公款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个别村干部甚至以工资名义套取转移支付款,私设账外“小金库”等。例如,宛城区瓦店镇焦营村朱某自2005年6月任支书以来,焦营村集体收支没有正规账目,财务管理混乱,实际收入都存放在帐外,平时收支只有会计焦某在笔记本上记流水账。经审计核实:焦营村2006年1月至2013年10月总收入元,核算中心暂付款元,总支出元,结余7380元。焦营村将集体收入元帐外存放。

  四是违纪违法案件向多个领域发展。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上级拨付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但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干部集体利用职权截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例如自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宛城区河街居委会支书马某及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餐饮费、办公用品等名义虚构事实,骗取财政资金元,用于缴纳养老统筹个人部分;以收取垃圾处理费、资料费、修路配套费等名义收取163134元,隐匿帐外,由马某个人保管,以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年底补助等名义私分帐外资金36500元,最终宛城区纪委给予支部书记马某党内严重警告,班子成员甘某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

  五是失职渎职案件日渐增多。随着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受拆迁补偿利益诱惑,一些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筑也日益增多,导致违建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也逐年增多。2013年宛城区共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中失职渎职类案件8件,占村干部集体违纪案件总量的%。如宛城区溧河乡胡寨村党支部书记邱某、主任李某监管不力、失职失责,造成该村6个村民组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出售宅基地338处。该村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以“三通费”及拆除押金的名义,向建房户收取费用共35笔合计151400元,入村账用于集体开支,二人构成失职错误和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错误,被宛城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教育,培养党员干部良好的党性修养

  基层纪委要利用例会、宣传栏、远程教育设备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乡村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和学习。组织各种专题讲

  座、党员学习等活动,着力构建思想防线,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思想和行为,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宣传学习先进党员事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工作观,培养无私奉献和大公无私、严格控制功名欲望和物质需求,节俭清廉的政治本色和人生态度。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将廉政文化融入到干部日常生活点滴中去。

  (二)强化职能,以权力约束权力

  从体制改革入手,成立起农村基层纪检组,业务上由镇纪委直接领导,赋予其相对独立行使权利的职能,具有与农村基层组织相对等的权利主体地位,财务经费管理与统计财政脱钩,由上一级财政按单位年度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上级纪检、财政审核后,划拨使用。纪检组独立行使执法办案的权利,从根本上解除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放开手脚开展工作。

  (三)完善机制,构筑农村基层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途径,所谓治本抓源头,大部分的工作就是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实施。故而,我们要结合好农村基层工作特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强化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制度,创新建立巡视督查、联查联办案件制度,在制度建设和落实上下狠功夫,真正做到靠制度管理人、靠制度约束人,充分发挥好制度建设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四)更新观念,筑牢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之所以会走上腐败的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因此,思想教育是基础,所以我们要取得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成效,就要从教育入手,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渠道,要大力推进教育制度化,全体受教育化的倡廉教育工作大格局,既要改进和加强口头教育、书本教育、又要依靠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接受群众和实践的教育;既要引导干部加强自我教育,又要加强组织对干部受教育情况的有效监督,如党内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把反腐倡廉教育同监督惩处密切结合,使干部不能不进行自我教育,也不能不接受教育,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五)强壮根基,提高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根本所在。在队伍建设上,首先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形成依法办事的理念。其次业务上要精益求精,要通过一级抓一级的方式,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素养。并要通过参加实践锻炼、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再次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交流,可采取内部和外部交流,横向和纵向交流,上级和下级交流的办法,改善队伍结构,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六)拓宽渠道,形成防腐倡廉社会化、全民化大格局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就是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专门监督机构以外的监督,即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舆论的监督及不断扩大社会

  各阶层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将党的一切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以体现对权力监督的社会性、民主性和广泛性。而强化约束手段,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保障,强化权力监督及约束手段应贯彻和体现如下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就是在设定监督形式和手段时、要尽最大可能保证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并赋予群众监督意志的权威和效力,比如群众听证会、外聘纪检监查员等方式。

  二是实行公开,公开是一种最好的监督形式,包括工作程序、职能权限、财务收入、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各项工作都应该尽可能的进行公开,并逐步规范完善。

  三是规范程序。程序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坚持程序就可以避免以权谋私,如:农村拆迁集体资产分配,村级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制。

  四是对村两委会实行换届审计制,确保给老百姓一个明白,给村干部一个清白。

  总的来讲,从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等方面分层入手综合治理才是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克服弊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群众,造福社会的正确出路。

篇十:从当前村级腐败的表现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

  “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对基层干部和党员的纪律教育要到位,让他们自觉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以下是小编小编推荐的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快来看看吧。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一

  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

  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

  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

  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二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列为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基层“微腐败“表现: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河南省纪委曾通报过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井某在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万元;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万元。2012年5月,违规变

  更土地使用性质将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万元等。这就是典型的“微腐败”,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微腐败”形成原因。一是权利失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缺少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哪怕是政府权力金字塔末端的部门、镇村组级,同样能够腐败得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二是公开公示与权力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苍蝇”式腐败现象与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尚不完善、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渎职犯罪案件查办阻力大等因素直接相关,致使基层干部贪腐心存侥幸。三是个人思想道德滑坡。主观上,以自我为中心,贪小便宜。别人能拿的,我也能拿,领导弄大的,我就弄小的,“雁过拔毛,雨过湿衣”,将手中的职权作为捞取好处的法码。不节制个人私欲,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四是客观原因影响。制度保障不到位;制定制度时留余地、打擦边球,谋取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私利;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的诱惑;制度的缺陷;社会风气和环境影响,对“苍蝇”式”腐败存在普遍的社会妥协和认同感,对其危害性难以引起足够的重视。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2014年12月,河南省舞阳县一村支书张某因贪污公款等被判17年。张某任职初期热心为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渐渐高傲起来,特别是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常常以势压人,索要他人钱财,动辄打骂群众。独断专行,不仅村两委的大小事他要说了算,连群众家办个红白喜事都要经他点头同意。集体资产也成为他家的“自留地”,先后贪污集体款近20万元,引起该村村民100多人的联名举报。

  从现实看,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如何治理“微腐败”作者提出如下对策。

  治理“微腐败”要完善基层制度建设。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

  治理“微腐败”要要早发现,基层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不能爱了面子,毁了里子。要早处置。

  治理“微腐败”要坚持“零容忍”,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治理“微腐败”必须抓细节、抓具体,从乱收费乱罚款到吃拿卡要,从公款吃喝到公车私用,对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三

  近年来,上级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

  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五方面:一是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二是虚报冒领“好经念歪”。此类虚报冒领现象多发生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村务选择性公开以及留守村民维权意识缺乏等情况,少数基层干部把应该给村民的政府拨付款项当成“唐僧肉”,随意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好经念歪”,发生贪腐行为。三是巧取豪夺“雁过拔毛”。一些村干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是村民的父母官,想怎样就怎样,有了好处一定要分一杯羹是理所应当的事。本是老百姓应该得到的粮补、危房改造等补贴款,被一些村官想方设法据为己有。四是克扣侵占“瞒天过海”。这类现象主要以暂存代管为幌子,克扣侵占“三农”或农村集体资金,一些村干部以农村财务不规范、不完善为借口,将村集体资产储存到个人账户,妄图瞒天过海。五是执法不公“瞒上压下”。主要表现在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以案谋私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基层干

  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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