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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3篇

时间:2022-11-16 11:50:06 浏览量: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3篇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3篇

篇一: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条例》、《医生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五)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

  (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和评价医德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化。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评估内容见附表。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在评估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医德评估结果不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产或者佣金;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擅自隐匿、伪造、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六)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者参与虚假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违法违纪处罚;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评价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优秀分数在90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89分,无人扣15分;总分为60-79分;差分不到60分。医德评价应严格遵循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通常控制在该单元评估总人数的10%-15%。

  (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德医风评估应成为医务人员年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资格选择优秀;医德考核结果一般,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医师医德考核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医务人员(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德评价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评价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医德评价工作,评价评价结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化开展。

  第二章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第八条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诚实行医;治疗疾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十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二)增强责任感,热爱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和财富,平等对待患者;

  (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服务语言文明规范,服务态度良好,无“生、冷、硬、推、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篇二: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德医风公示制度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

  考评细则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医生、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第六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内容:考评以表格形式,量

  化指标,根据具体分数确定等级,内容如下:(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

  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

  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

  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

  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

  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

  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医务、护理、人事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由党办牵头负责。

  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七)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八)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时应当适当加分,加分控制在5分以内:(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1分。(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三)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2分;被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等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3分;(四)受到病人及家属、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给有关人员各加0.5分。(五)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第十条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

  评优、年度考核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医务人员年度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5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5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5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5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5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5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5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认真执行抗生素使用规定。5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5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5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5加分原因:总分说明:按照此表所列项每季度考评1次。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名:考评日期:年月日

  

篇三: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二考评内容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考评方法1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为主结合服务对象反映评价具体由医院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条例》、《医生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五)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

  (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和评价医德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化。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评估内容见附表。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在评估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医德评估结果不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产或者佣金;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擅自隐匿、伪造、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六)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者参与虚假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违法违纪处罚;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评价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优秀分数在90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89分,无人扣15分;总分为60-79分;差分不到60分。医德评价应严格遵循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通常控制在该单元评估总人数的10%-15%。

  (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德医风评估应成为医务人员年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资格选择优秀;医德考核结果一般,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医师医德考核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医务人员(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德评价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评价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医德评价工作,评价评价结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化开展。

  第二章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第八条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诚实行医;治疗疾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十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二)增强责任感,热爱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和财富,平等对待患者;

  (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服务语言文明规范,服务态度良好,无“生、冷、硬、推、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三条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的基本得分为15分。(一)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二)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得索取患者及其亲友的财产;(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得出具虚假的医疗证明,不得参与虚假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不得违反规定隐匿、伪造、涂改、销毁医疗文件及相关资料;(五)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第十四条因病治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基本得分为15分。(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二)认真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和措施;

  (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第十五条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和谐协作,基本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二)正确处理同事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第十六条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刻苦学习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二)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医德医风评价应当采取院内评价和院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外评估以患者评估为主,由医疗机构医德评估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第十九条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一)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二)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三)积极参与“万名医生支持农村卫生项目”、“社区携手行动”等卫生扶贫项目;(四)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五)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与工作有关的回扣,或将难以拒绝的财产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部门;(六)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七)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并指出他人的工作失误,避免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八)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第二十条下列内容为医德评价减分项目:(一)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二)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三)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四)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反应的;(五)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七)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八)有滥用检查、滥用药品、开处方的行为;(九)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十一)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一一)无不良影响的工作中的一般错误。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滥收费、乱收费、私收费,情节严重的;(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八)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第三章考评结果第二十二条医德医风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第二十三条优秀成绩95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94分,无人扣10分;一般来说,平均分为60-79分;差的分数低于60分。第二十四条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与医务人员的晋升、岗位聘任、优秀评定、绩效工资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应当根据医德考核结果进行职业道德考核。在考核期内,医德考核结果差一次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一、一般规定1、医德考评对象为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2.医德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3、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二、评价内容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治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考评方法1.医德评价主要以医院的评价为基础,结合服务对象的反映和评价,由医院医德评价机构组织实施。2、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1)自我评价;(2)部门评估;(3)医院评估。3、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1)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和救援工作;

  (2)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3)积极参与“万名医生支持农村卫生项目”、“医疗卫生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经常联系、经常指导、经常服务”等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三分之三经常);(4)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框),以及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宣传的;(5)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与工作有关的回扣,或将难以拒绝的财产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部门;(6)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7)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和纠正他人的工作失误,避免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8)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国家、省、市、县级奖的;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著的。4.以下内容为医德评价减分项目:(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2)迟到、早退、无故旷工;(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行为不高雅;(4)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反应的;(5)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实;(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8)有滥用检查、吸毒或者开大处方的行为;(9)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11)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12)无不良影响的工作中的一般错误。5、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滥收费、乱收费、私收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情节严重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

  四、考评结果

  1.医德评价结果分为评价分数和评价顺序两部分。医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3.医院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核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核结果优良的,年度考核合格,可选择优秀,优先聘任技术职务和先进人选。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一般,年度评估只能基本合格。医德考核结果较差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医德评价结果不佳的,减少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连续三年以上医德医风评价结果不佳的,应当调离现职。

  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21〕66号)规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医院评价得分及确定的评价顺序为医务人员医德评价的最终结果。执业医师医德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执业医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执业医师定期评价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医师登记江西省医生评价。

  

篇四: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3篇(精选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内容及评扣分标准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3)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4)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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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

  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

  30分。(6)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

  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7)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

  扣30分。(8)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9)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

  分。(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

  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

  (3)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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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

  8.一票否决(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二、考评方法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良好:考评得分一般:考评得分较差:考评得分6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三、组织实施⒈评价范围。医院合1、合2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⒉评价要求。每月开展考评,年终汇总考核得分并在院内公示,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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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江阴市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第三条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第四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年终我院各级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科室)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二章考评范围及内容第五条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第六条考评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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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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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纪委牵头负责,监察室、党办、办公室、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等参与具体实施。第八条设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党办、人事、医务、护理、科教科、病员服务中心、门诊部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主任由纪委书记担任,党办负责医德医风考评具体事务。第四章医德医风规章制度第九条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条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第十一条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一)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社区等单位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由医院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二)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医患关系办公室为投诉管理部门,监察室、党办、医务部、护理部、病员服务中心、门诊部等科室对投诉情况分类处理,负责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沟通,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改进意见。(三)医德医风调查制度。每月开展门急诊病人、住(出)院病人满意度函调工作,请病人就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环境卫生等内容,将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价填写在表上。门急诊病人可投入门诊医德医风监督箱内,住院病人出院后将满意度函调表投送(邮寄)到医院,每月底由党办负责回收、整理、汇总、分析、反馈。(四)病员信访制度。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对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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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15天内反馈给病人或其家属。

  (五)工休座谈会制度。病区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由病员服务中心负责召集相关科室参加,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五章考评的主要方法与应用第十三条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德医风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三)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第十四条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其应用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为90分(含90分)以上,良好为80分(含80分)90分,一般为60分(含60分)80分,较差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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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第十五条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对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作进一步完善,具体规定如下:1.建立和完善职工医德医风个人电子档案,把它作为考核职工医德医风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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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完善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医德医风教育大会做到电子签到,对无故不参加教育大会的职工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作严肃处理。

  3.每年度对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并将其与职工晋升、职称评定、聘任和奖惩挂钩。

  4.继续完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向患者索要红包和其他馈赠的处理规定。

  5.违反一般医院医德医风规定的按照《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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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X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法。第二条本实施方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第五条全市各级各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第六条市卫计局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区(市)卫计局负责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考评组织第七条各级各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均应成立医德考评

  委员会,负责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医务人员所在科室要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医

  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医务人员科室由于人数太少或其他原因无法成立医德考评小组的,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指定其它科室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第八条医德考评委员会组成应包括医院领导和医务、人事、纪检监察、党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临床医护人员代表。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医德考评,确定考评结果等工作,并向担当本机构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单位提报执业医师医德考评结果。

  第三章考评内容第十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加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二)敬重患者,保守医秘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公平对待,不得卑视。2.敬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

  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

  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爱护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

  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专心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擅长与患者的交流和

  沟通,对患者及群众的疑问、咨询耐心解答、解释,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协作,避免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

  (四)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廉洁行医1.严格遵保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赐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值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

  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值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

  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专心落实有关掌握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专心完成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相互学习,持续改进,真诚协作,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学问、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四章考评方法与管理第十一条医德考评应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

  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第十二条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依据医德考评的内容

  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第十三条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小组依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群众评价。依据服务对象,对该同志满足度测评状况、患者反映、建议意见等的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群众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嘉奖等记录反映出来的详细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填写《Y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五章考评结果第十六条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一)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单位依据《Y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结合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二)考评等次由个人、科室和单位依据考评得分及群众评价结果确定。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第十七条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牢固树

  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工作中文明服务,充分敬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因病施治,服务规范,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患者、同事评价优秀。医德考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占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赐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不专心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篇六: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2022年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以为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看法、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厉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一条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育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

  第二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我院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各科室必需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考评内容与基本标准: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加强工作责任心,喜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敬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10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卑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敬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

  医疗隐秘。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

  伦理道德,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1.关怀、爱护患者,

  做到热心、耐烦、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看法好,无"生、冷、硬、

  顶、推、拖'现象。3.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1.严格遵保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

  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置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加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背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背规定外出行医,不违背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分)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仔细落实有关掌握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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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1.主动参与上级支配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敬重,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分)1.主动参与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学问、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参照本方法执行。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考评范围全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二、考评的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添工作责任心,喜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敬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卑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敬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怀、爱护患者,做到热心、耐烦、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看法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仔细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保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置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加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背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背规定外出行医,不违背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仔细落实有关掌握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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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主动参与上级支配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敬重,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主动参与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学问、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增添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三、考评的主要方法(一)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二)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纳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三)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90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将考评指标列为七项,并分别给予基础分。对考评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设立加分和扣分标准。如有加分或扣分,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90分的基础分。加分累计得10分(考评指标、内容和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1)。(四)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依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XXX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篇七: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三篇

  医德医风考评公式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考评内容及评扣分标准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3)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4)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

  (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6)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7)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8)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9)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3)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8.一票否决(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二、考评方法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95分;良好:考评得分≥80分;一般:考评得分≥60分;较差:考评得分<6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三、组织实施⒈评价范围。医院合1、合2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⒉评价要求。每月开展考评,年终汇总考核得分并在院内公示,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⒋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医德考评公示制度2

  

篇八: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2021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考评范围

  在医院从事医疗服务的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

  二、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或财富,患者均应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进行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新技术应用和侵入性诊疗活动时,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热情、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法规和医德医风,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诚实行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三)不得利用工作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给予的财物、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将患者介绍其他单位检查,谋取不正当利益,药物和医疗设备的治疗和购买。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得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得违反规定辨认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乱收费、私收费。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与上级安排的强制性医疗任务和扶贫、义诊、助残、农业支持、外援等社会福利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心,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考评的主要方法

  (一)医德医风评估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医务人员年度评估和医生定期评估相结合。一年是一个评估周期。

  (二)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用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

  (三)医德医风测评按百分制进行,基本分90分,满分100分。根据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将评价指标分为七项,分别给出基本得分。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建立奖金和扣除标准。如有加减,加减后的得分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果既没有奖金也没有扣减,基本分数将保持在90分。共得10分(评价指标、内容及正负标准见附件1)。

  (四)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医务人员结合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核表》(见附件2)。

  2、科室评价。科室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本”,指定专人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做好日常记录。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对照《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

  3.单元评估。医德评估办公室根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结果,结合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举报、表扬和奖励,对每位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得出医德评估结论,并报医德医风评估领导小组批准。

  四、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1、评分与等级对应:考核分在91分(含91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低于91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良好”;考核分低于75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一般”;考核分低于60分的为“较差”;

  2.医德评估应严格遵守标准。被评为优秀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被评总人数的10%,最高不超过13%。

  (二)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多收费、多收费或者擅自收费,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严重不履行职责,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医务人员以贿赂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考评结果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

  (三)医德考评结果要在医院的院务公开栏或职工大会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核应是一项重要内容。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可以通过年度考核选择优秀;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六)医师医德评价结果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医师定期评价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登记医生。

  (七)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个人医德档案。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还可与人事档案一并保管。

  (八)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医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在收到评审意见后30天内,医疗团队将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审,并书面通知医务人员。

  

篇九: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XXXX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更加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和考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修订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为指导,以树立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健康服务。二、考评范围医院在编职工和招聘人员均参加考评。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方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方案执行。三、考评标准(一)基本标准(100分)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服务(15分)。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

  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依法执业(10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制度规定。

  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15分)。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15分)。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5、廉洁自律,不谋私利(30分)。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6、严谨求实,精益求精(10分)。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7、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5分)。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扣分标准1、参评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扣30分,考评等级认定为较差:(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

  差错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

  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2、优质服务,文明行医,尊重病人,避免发生纠纷和

  投诉。发生纠纷和投诉,一次扣2—5分。3、严格遵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诊疗原

  则,违者一次扣2—5分。4、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发生

  推诿扯皮,抵毁同行,一次扣1—3分。(三)加分标准1、受到病人及家属、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

  一次加1分。2、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红包”、回扣,一次加2—4分。3、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

  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

  4、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表彰的加1—3分。

  5、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四、考评办法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参评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

  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度为一个考评周期,一般在每年的第四季度集中进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参评人员各自根据考评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打分。

  (二)科室评价。在参评人员自评打分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科评打分,提出考评建议等次。

  (三)单位评价。召开医院的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个人参加医德医风培训情况,日常检查,出院病人、门诊病人回访、调查反馈情况,病人投诉情况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参评人员进行总评,同时根据医院登记的表扬奖励、上交钱物的记录给予加分,确定考评等次。

  五、考评结果及其应用(一)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总分达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94分为良好,75分—84分为一般,74分以下(含74分)为较差。(二)医德医风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三)考评结果在医院内网进行公示,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与职工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

  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四)对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医风考评应作为一

  项重要内容,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篇十: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内容及评扣分标准

  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3)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

  (4)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

  (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

  (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

  (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

  (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

  (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

  (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

  (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6)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7)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8)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

  (9)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

  (3)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

  (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

  8.一票否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二、考评方法

  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良好:考评得分一般:考评得分较差:考评得分6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三、组织实施

  ⒈评价范围。医院合1、合2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⒉评价要求。每月开展考评,年终汇总考核得分并在院内公示,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⒋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江阴市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

  第四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年终我院各级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科室)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考评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六条考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纪委牵头负责,监察室、党办、办公室、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等参与具体实施。

  第八条设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党办、人事、医务、护理、科教科、病员服务中心、门诊部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主任由纪委书记担任,党办负责医德医风考评具体事务。

  第四章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第九条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一条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社区等单位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由医院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

  (二)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医患关系办公室为投诉管理部门,监察室、党办、医务部、护理部、病员服务中心、门诊部等科室对投诉情况分类处理,负责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沟通,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三)医德医风调查制度。每月开展门急诊病人、住(出)院病人满意度函调工作,请病人就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环境卫生等内容,将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价填写在表上。门急诊病人可投入门诊医德医风监督箱内,住院病人出院后将满意度函调表投送(邮寄)到医院,每月底由党办负责回收、整理、汇总、分析、反馈。

  (四)病员信访制度。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对病人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15天内反馈给病人或其家属。

  (五)工休座谈会制度。病区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由病员服务中心负责召集相关科室参加,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五章考评的主要方法与应用

  第十三条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德医风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四条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为90分(含90分)以上,良好为80分(含80分)90分,一般为60分(含60分)80分,较差为60分以下。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第十五条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对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作进一步完善,具体规定如下:

  1.建立和完善职工医德医风个人电子档案,把它作为考核职工医德医风的重要依据。

  2.完善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医德医风教育大会做到电子签到,对无故不参加教育大会的职工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作严肃处理。

  3.每年度对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并将其与职工晋升、职称评定、聘任和奖惩挂钩。

  4.继续完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向患者索要红包和其他馈赠的处理规定。

  5.违反一般医院医德医风规定的按照《奖惩制度》执行。

  

篇十一: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篇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医务人员所在科室要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医务人员科室由于人数太少或其他缘由无法成立医德考评小组的,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指定其它科室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三)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怀、爱护患者,做到热心、耐烦、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看法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仔细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擅长与患者的沟通和沟通,对患者及群众的疑问、咨询耐烦解答、解释,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烦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协作,避开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四)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廉洁行医1.严格遵保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置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加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背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背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仔细落实有关掌握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仔细完成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相互学习,持续改良,真诚协作,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主动参与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学问、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四章考评方法与管理第十一条医德考评应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第十二条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依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第十三条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小组依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第十四条群众评价。依据服务对象,对该同志满意度测评状况、患者反映、建议意见等的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群众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嘉奖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状况作为重要参考根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填写《青岛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五章考评结果第十六条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一)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单位依据《青岛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结合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二)考评等次由个人、科室和单位依据考评得分及群众评价结果确定。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第十七条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坚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工作中文明服务,充分敬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因病施治,服务规范,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患者、同事评价优秀。医德考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占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篇十二: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考评范围全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二、考评的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三、考评的主要方法(一)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二)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用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三)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依据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将考评指标列为七项,并分别赋予基础分。对考评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设立加分和扣分标准。如有加分或扣分,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

  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90分的基础分。加分累计得10分(考评指标、内容和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1)。

  (四)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见附件2)。2、科室评价。科室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本”,指定专人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做好日常记录。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对照《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3、单位评价。医德考评办公室根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结合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情况,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报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四、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1、评分与等级对应:考核分在91分(含91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低于91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良好”;考核分低于75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一般”;考核分低于60分的为“较差”;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10,最多不超过13。(二)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认定为较差: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在医疗服务中,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医务人员以贿赂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考评结果的;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三)医德考评结果要在医院的院务公开栏或职工大会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四)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六)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七)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个人医德档案。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还可与人事档案一并保管。(八)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医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五、医德考评的监督管理(一)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在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纪委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各科室不按照本办法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责令其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对该科室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不履行考评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2、在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3、在考评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篇十三: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五)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机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科室为专门的医德考评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一)考评内容详见附表。(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三、考评结果(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二)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89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15%。(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四)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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