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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划】呼玛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19 20:27:01 浏览量:

呼玛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呼玛县地处大兴安岭林区,木材加工和储存行业曾经是全县支柱产业之一。自国家实施天保工程以来,要求各地禁止木材砍伐,因此全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行业严重衰落,但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规划】呼玛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消防规划】呼玛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完整文档)


呼玛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

火灾隐患整治规划


呼玛县地处大兴安岭林区,木材加工和储存行业曾经是全县支柱产业之一。自国家实施天保工程以来,要求各地禁止木材砍伐,因此全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行业严重衰落,但仍有部分木材加工和储存企业维持生产加工。这些企业的分布特点远、散、小,特别是中小型加工和储存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厂区与周边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够,厂房与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过小,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消防灭火系统等火灾隐患。为切实加强木材加工和储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除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达到“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的目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3年至2014年呼玛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以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力争实现全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消防安全100%合格,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依托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勇任组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局长刘振飞、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春阳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李万春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陈绵峰(联系电话:13845720959)。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木材加工、储存企业。

四、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31220日—1231日)

县安监、公安等部门结合冬季城镇防火工作,对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摸底,切实摸清我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基本情况台账(附件1)。各单位也应制订规划,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规划、领导机构和台账于20131230日前报县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整改计划阶段(201411日—2014228日)

通过前期摸底,根据各木材加工、储存企业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由县政府牵头,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期限,整改计划交由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并上报地区行署一份。因土地问题造成厂区与毗邻建筑物间距不足,应择址搬迁、重建的,县政府及国土、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协助企业实施重建或搬迁,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消防监督、指导工作。对于主体责任意识淡漠、火灾隐患比较严重的企业或场所,要坚决采取措施,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保障消防安全。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431日—2014930日)

各木材加工、储存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制定下发的整改计划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期间,安监、公安部门要定期深入企业帮扶、督促、指导隐患整改。4-9月每月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附件2、附件3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填写上报县政府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107日—20141025日)

各单位对整治规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形成报告,并于2014109日前上报县政府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政府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进行督察检查和考评验收,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冬季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木材加工企业全部开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各类致灾因素增多,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潜在危险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严防麻痹大意,切实加强对此次整治规划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迅速组织对辖区相关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实效,确保安全。

(二)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各单位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整治规划。要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整治规划工作指导特别是对有迁建必要的企业的去向指导;积极协调国土、住建部门为企业隐患整改、迁建提供便利条件;安监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督促单位整改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进“多警联勤、全警消防”工作模式,对隐患整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其余相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合力整治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围绕整治规划的实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规划开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作用,确保正常运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共同参与整治规划,营造大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奖惩,严肃追责。2014年,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考核之中,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木材加工、储存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领导小组将报请县政府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有较大负面影响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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