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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7篇

时间:2023-07-28 15:09:01 浏览量:

篇一: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制度化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宗旨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组织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学习制度

  1、参加对象

  全体党支部委员。

  2、学习内容

  学习中央和市委、区委以及局党委关于党员教育的重要精神,及时把握领会上级的有关政策和精神。

  3、学习方式和时间

  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也可要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或与支部工作会议以及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相结合。

  (二)党员常规学习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党员,根据需要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参加。

  2、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规党法;学习党在新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学习党的新的文献资料;学习形势任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2)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结合重大国际、国内事件,进行专题教育;定期收看电化或多媒体教学片,每年不少于四部。

  (3)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寓思想教育于各项活动中,使党员实践活动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任务型向感情型转变,让党员在实践中受教育,激发光荣感、责任感。

  3、学习的方式和时间:

  (1)以自学为主,党支部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集中学习(也可分散成党小组,按照党支部的安排进行)。

  (2)学习和讨论要有一定的计划,由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主持,要统一时间,统一学时,统一要求,并确定中心发言人。

  (3)每次学习应记好学习笔记,要结合学习内容适当安排撰写学习体会。

  二、党员培训和党课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

  (1)安排党员参加区教育局党委党校组织的直属单位每年一周的集中培训。

  (2)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本支部党员的自我培训工作。

  (二)学习内容

  (1)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培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培训,扩大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国内国际视野,进一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制定科学的党课教育计划,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四次专题党课教育。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努力做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三、学习教育笔记撰写制度

  (一)学习笔记本由支部统一发放,统一标准。

  (二)党员要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四篇。

  (三)读书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切

  实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

  (四)组织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读书笔记展览和评定,对笔记撰写认真,质量较好的党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撰写不认真、敷衍潦草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读书笔记撰写情况作为对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集中学习考勤制度

  (一)建立集中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制度。对党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能请假。特殊情况,要向支部请假,事后按规定进行补课。

  五、集中学习补课制度

  (一)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党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二)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党支部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三)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补课情况作为对相关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六、学习教育的台账制度

  为了保证党员教育活动资料的完整性,应严格工作记录制度。具体为:

  (一)党支部有关党员教育活动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二)党员教育活动签到记录、学习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三)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编发(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四)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转递、归档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五)对党员学习情况检查记录(支部负责)。

  七、自查、督查制度

  为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党支部负责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查、督查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准备、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自查、督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落实情况。主要自查指定课目集中学习及课时落实情况、指定课目自学落实情况、录像观看情况等。

篇二: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1、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2、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3、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4、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思想理论教育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

  在新时期,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的内容必须紧紧贴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党员教育的内容是否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不简单地看是不是有关经济方面的,以及相关的程度是否紧密,而主要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否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其效果能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三、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1、轮训

  指党组织通过依托党校和其他训练场所,集中一段时间对党员进行普遍的系统教育、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利用各级党校训练党员干部;二是举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轮训内容应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每次培训力求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轮训班一般要把班前预习、专题辅导、小组讨论和班后总结这四个环节抓好。

  2、上党课指利用授课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一种方式,它已成为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常规制度。

  党课一般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其他文件,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党课教员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外请外聘。搞好党课教育,要把握九个要点:内容要新,重点要明,点题要准,说理要透,事例要实,逻辑要强,知识要广,感情要真,形式要活。

  3、座谈、讨论,个别谈话座谈、讨论,是以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某一专题组织党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一种党员教育方

  式。

  搞好座谈、讨论,要注意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发挥民主、实行“三不主义”,集思广益、求得共识。个别谈话是党支部针对党员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某方面的问题单独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目的是宣传正确思想,批评错误思想,帮助党员解开思想疙瘩,提高思想觉悟。谈话方式一般根据谈话对象、谈话主题而定。它要求谈话人谦虚、诚恳、耐心和讲究谈话艺术。

  4、多样化活动通过社会调查、义务劳动、知识竞赛、影评视评、创先争优等各种有益的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它可以把思想教育包含在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之中,使党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启发教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开展各种活动都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做到教与乐的统一,避免庸俗化。

  5、自学

  自学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不受时间、空间、地点、条件的限制。搞好党员的自学,取决于党员个人和党组织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个人努力在于党员的主观自觉性;组织努力在于提出要求、精心组织、热情服务、经常检查。自学的关键在于调动个人的自觉性。

  四、党员教育的实施

  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的原则是,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针对性和教育实效;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相结合起来,做到“双管齐下”。

  1、调查分析,摸清情况党支部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

  2、制订计划,明确任务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总支要求和党员队伍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使党员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三落实。

  3、检查落实,信息反馈

  党员教育计划实施后,党支部应经常检查执行的情况,收集反映,掌握动态,以便随时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4、定期总结,不断提高

  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要找出来,总结完成后应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篇三: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精品党建资料

  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正确,队伍纯洁,作风过硬的战斗集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坚持不懈地抓好“三基本”教育,即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邓小平理论、三讲为内容的党性党风等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2、进行共产主义理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3、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做到遵纪守法。

  4、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勤政为民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

  1、使党员进一步牢记党的理论和宗旨,进一步明确党标准、义务和权利,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党纪观念。

  2、使党员明确新时期的任务,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争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党员教育要根据支部的实际,利用党内活动、党的1/3精品党建资料

  纪念日等多渠道、多形式,采取上党课,参加上级党组织党员培训等多种形式。

  2、党员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把党员教育与一切有得于提高党员素质的学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3、党员教育要立足于下面教育,坚持循循善诱、说理疏导、以理服人。

  四、党员管理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2、党员的组织生活要在其学习、工作或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党员因公外出或到外学习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在外省、县、市定居的办理党员流动证。

  3、对离退休党员,要本着便于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管理的原则,由党支部编入党组,并参加支部的党内一切组织活动。

  4、对老弱多病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转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上报审批。

  6、对违纪党员,党组织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配合2/3精品党建资料

  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

  3/3

篇四: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第一、党员教育内容: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

  二、党员管理

  第三、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

  3、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局调至本县其他单位,须由党支部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党委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外出工作、进修学习单位党的组织活动。待工作、进修学习结束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单位组织部公章带回原单位。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

  7、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党委。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管理

  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或农村乡、村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第五、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六、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党费的缴纳

  第七、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考核和监督

  第八、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九、民主评议党员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

篇五: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更好的在中心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一)政治学习

  1、主要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议、重要文献。

  (3)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4)重要法律法规、某场经济知识和房地产相关业务知识。

  (5)廉政建设有关准则、条例、规定和案例。

  (6)某委、某政府及局委党决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人民日报》的各种社论、评论员文章、系列谈等。

  2、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2)分组专题学习、讨论;(3)参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等党课教育;(4)观看电影、录像等电化教育;(5)参观交流,实践活动;(6)党校学习、专项培训等。

  3、保障措施

  (1)通常每周三晚上为集中或个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若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学习时间。

  (2)政工科负责于每季度向各党小组下发学习计划,提前准备学习材料,并明确学习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3)每年12月份,就改进政治学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向中心党员征集意见和建议。

  (4)实行政治学习签到考勤制,除出差或生病住院外,中心全体党员均应认真参加学习。

  (二)党员教育活动

  1、每年清明节,组织党员祭扫革命烈士陵园,集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根据局党委安排,每年元月定为“廉政建设教育月”,7月定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月”。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实践“xxxx”重要思想为重要内容的先进性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

  3、坚持入党纪念日给党员寄贺卡“过政治生日”和设立“党员示范岗”等旨在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的专项教育活动。

  4、深入贯彻落实局党委提出的使用““秘书工作””、““秘书工作”x”和中心提出的““秘书工作”x”主题实践活动,使活动经常化,不断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激励党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多奉献,争当业务能手,更好地体现先进性。

  5、深入开展扶贫助困“结对助学”活动,认捐3名贫困学生,资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同时,组织并引导党员带头参加“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等公益活动。

  6、建立党员考核与争先创优机制,积极参加局系统每二年一次的党内评先评优表彰制度。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①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②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③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④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⑤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①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②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③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④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⑤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⑥研究有关人事工作和推荐选拔干部;⑦研究推荐干部参加出国学习深造或参加各类学历教育;⑧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邀请中心非党员领导或政工科长、党小组长列席参加。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②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③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④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⑤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4、党课。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支委组织实施。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也可结合参加局统一组织的党课讲座辅导。

  (二)、落实党员汇报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①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②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③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④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⑤爱岗敬业、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①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或表格式进行汇报。

  (三)、加强党内民主生活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常半年召开一次,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或支委分大组(片)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支委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3、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结合半年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xxxx”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三、党员的发展工作

  (一)严格党员发展标准

  1、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条件。

  2、实行“双推一公示”的发展制度。双推是指积极分子发展要由党小组向支部进行推荐,共青团员由所在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一公示是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必须经过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加压训练。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通过增加工作难度或工作量的方式进行煅炼考察。

  (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程序、要求:

  (1)申请人向党支部党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教育。

  (3)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主动汇报思想,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入党申请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符合发展条件的,确定为发展对象。

  (6)所在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

  (7)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问题。同意发展的,转入发展程序;不同意发展的,继续考察。

  2、预备党员接收程序、要求:

  (1)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并进行第一次的民主测评。

  (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3)政审合格的,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进行公示,(4)公示期间无不良反应的,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预审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上级党组织审核相关资料,签署预审意见。

  (6)预审通过后,发展对象、所在党小组、入党介绍人和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委会,审查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研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认为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人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以上的,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委派人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实际考察,找党内外群众代表谈话;同发展对象谈话,负责任地进行考察教育并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党委会议集体审批。考察期限一般为二个月,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0)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组织入党宣誓并转入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3、预备党员教育、考查和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管理,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履行除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以外的党员的权利义务。

  (2)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思想汇报并按规定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查表》。

  (3)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考查意见。

  (4)一年预备期满之前(一般提前一个月),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5)党小组综合该预备党员考查期间的表现情况向支部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6)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并组织进行转正民主测评。

  (7)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无不良反应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预审表并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8)上级党组织审核有关材料作出是否通过预审的批复。

  (9)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10)党支部应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发展党员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派人深入预备党员所在单位实际考察,找党内外群众代表和预备党员谈话,形成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审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同意按期转正的,下达批复通知并将入党材料进行归档保存;不同意按期转正的,下达延期转正的批复并将材料退回;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长为一年,超过一年仍不能通过转正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对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后)进行为期2年的跟踪考察,关注并了解其成长,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助和教育,并继续在工作上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进一步得到锻练和考验。

  四、党风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中心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中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直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科室正职领导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办事。不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请吃、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参与“秘书工作”开发企业的营销活动。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玩忽职守,不打击报复,不做有损中心形象的事。

  (四)、热情为群众服务。及时、认真审批案件,讲究工作实效,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来访、来电者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中心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检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六)、按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经常召开专题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和研讨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认真检查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纠正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七)、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每年召开1至2次座谈会,听取对中心领导班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八)、严格执行用人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德才兼备德用人任人为贤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九)、严格遵纪守法。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坚持领导干部收入公示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表彰和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先进科室和个人,树立典型,带动全盘。

  (十一)、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党员的组织处理制度

  (一)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或被评议基本合格率60%,不合格率达30%,或二者合计达40%以上的党员),要进行严格教育,并指派两名党员重点帮教,促其尽快转化。

  (二)发现党员连续三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交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支部应派人了解情况,与该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提醒并敦促其改正。出现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的情况时,支部应发出书面通知,责成其限期改正。

  (三)对经教育不改,连续两年评议基本合格在60%、不合格率在30%,或二者合计达40%以上的,及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符合党章规定的认定自动脱党条件,又未在支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劝退或除名处理。

  (四)对违纪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篇六: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一、党员教育

  1.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

  2.注重创作和运用情景互动式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升教育质量;运用信息网络、微党课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

  3.党员研究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关研究、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制度,研究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4.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集中研究,并提出具体要求。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56学时。

  二、党员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排查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对党员组织排查一次。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正式

  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排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二是核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看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是否健全;三是核查流动党员情况,看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党员是否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是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2.转移和接收组织干系

  在全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超出上述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还需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

  (1)基层党委内部转接流程

  在同一基层党委所辖的各党支部间使用“基层党委内部转接”功能,实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快速办理。

  (2)全省范围内转接流程

  省内党员组织干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具体转接流程:

  第一步,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用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区、市)

  部分(系统)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拟转入基层党委。第二步,系统主动生成审批路径,依次送各级党委“审批”。第三步,审批通过后,拟转入基层党委在确认党员本人报到后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所属党支部。第四步,系统主动生成电子回执,完成转接。在网上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有误操纵,需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分歧意”操纵,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

  (3)全国范围内转接流程

  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需分段网上审批。具体转接流程:第一步,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用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拟转入基层党委。第二步,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依次送上级党委、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审批”(工委、市委等)。第三步,核对党员信息并审批通过后,打印出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后交党员携带。第四步,党员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转入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到提交纸质介绍信。第五步,转入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验明党员身份,将纸质介绍信录入系统,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入”,目的地选择转入基层党委,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送基层党委“审批”。第六步,党员本人到转入基层党委报到,提交党员信息采集表。第七步,转入基层党委用户点击“接收”,将党员编入所属党支部,并根据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补充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同时打印回执传回原党员所在基层党委。

  3.活动党员管理

  (1)活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外出研究进修、办理公事的党员或没法转移组织干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进入本单位研究进修、办理公事未转移组织干系的党员。

  (2)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外出后,要与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单位要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

  (3)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研究进修、办理公务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预交或

  补交。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4.党员处理具体内容:

  党章规定:“党员有的自由。”党员提出,党组织首先应弄清党员提出的原因,然后按以下原则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1)党员如果改变了本人的或幻想信念动摇,或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监视和党的纪律约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员而请求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不要强行挽留。

  (2)对那些缺乏反动意志,不履行党员任务,悲观落后,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请求,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同意的决定。

  (3)对某些问题有模糊认识或有一般错误思想的党员提出,应当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帮助他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经批评教育,自动撤回申请的,应予以鼓励。

  (4)对于平时表现好,只因对某些问题想不通,一时冲动,或因年老多病怕拖累党组织而提出,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在其有了正确认识,主动撤回申请后,可不作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应适当延长其预备期。

  处理程序:

  对提出的,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讨论予以批准并除名,将对党员进行除名的支部决议在支部留存的基础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留存材料:

  一是提出的,要有申请人手写的书面申请;二是会讨论记录;三是形成支部决议;四是处理报告;五是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材料。

  5.党员脱党处理具体内容:

  党章划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继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这一划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继续6个月具有上述3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处理程序:

  召开支部会,通过表决将脱党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留存材料:

  一是会讨论记录;二是形成支部决议;三是处理报告;四是向上级党组织备案材料。

  6.违纪党员处理

  基本请求:

  处理党员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纪律处分的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处理程序:

  (1)对违纪党员所犯的错误事实进行认真核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同党员本人进行谈话,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

  (2)除特殊情况可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做出处理决定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逐级报上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应通知受处分的党员出席会议。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别人替他辩护。

  (3)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应将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究竟材料同本人晤面,并让当事人在处分决定上签署看法,然后上报。拒不签署看法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看法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4)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以及本人对处分成心见的,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人或委托下级纪委同受处分人谈话,听取本人对所认定的错误究竟与定性处理的看法,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

  (5)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党员的处分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决定后应正式下达批复。处分决定下达后,下级党组织应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并通知被处分党员。

  特别注意:

  依占有关划定,党纪处分作出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卖力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宣布时要请当事人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看法。拒不签署看法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看法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留存材料:

  一是关于xx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须当事人签字);二是关于xx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三是会、上级党组织会议记录,支委会议记录参会人要签字;支部决议并当事人签字;向上级党委呈报的处分请示;上级党委的批复。

  三、党员服务

  建立党内鼓励关怀帮扶机制:

  1.关心党员思想、研究、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触及党员亲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帮助党员办理实际困难,定期慰问帮扶困难党员。

篇七: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项目部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企业风气建设、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

  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党支部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

  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

  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项目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党支部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班组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工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公司党群工作部门规定的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工委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作业队)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作业队)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党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党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党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项目部人数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党工委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八、发展新党员以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四、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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