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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不足专项经费(3篇)

时间:2022-11-21 14:15: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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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不足专项经费(3篇)

篇一: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不足专项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这对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分享的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城市为19)

  个人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规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交

  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以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

  提醒:每个城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都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高,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为12333。

  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1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3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4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五提倡社保与商业保险共同缴纳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20岁到60岁只有大约40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地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必不可少。全面二胎政策刚实行,目前还改变不了现代家庭多是独生子2女,未来家庭会多呈现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结构局面,靠子女赡养是不现实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子女为了赡养自己而背负沉重的包袱。此时,养老作为人生规划最末端的问题开始凸现,自主养老将会是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常见问题解答

  1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员工个人不缴费。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事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或者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其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接续记者5月3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之后相关待遇计发参数等问题予以明确。

  实施意见明确,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其基本养老保险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在省内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从20XX年10月1日起,以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统筹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转移后基3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其视同缴费指数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确定。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从1998年1月1日起,以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统筹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视同缴费年限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确定。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时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中缴费年限的确定,按照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XX2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保留其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

  实施意见还对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管理和待遇计发做出规定。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4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6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国务院

  20XX年1月3日

篇二: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不足专项经费

  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目前,事业单位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控制意识淡薄等问题。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是加强事业单位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文章简要分析了当前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就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拨付给事业单位,为其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性资金,其涵盖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资金规模大,资金使用效果影响范围广。

  一、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1.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预算工作是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方法之一,主要功能是通过事前的预测对未来单位的发展有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并以此发挥控制作用。事业单位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内容不够细化、相关预算编制制度不完善,导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能很好地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等因素,预算编制数据

  就不能准确反映项目对资金需要量。

  2.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财政预算中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但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存在经验主义倾向,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大。这样造成一方面一些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事业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

  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管理意识淡薄。一是有些单位的领导没有对专项资金管理给予充分的重视,“重申请”“轻管理”。专项资金申请到位后,没有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或制定的制度不能有效落实。二是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缺少监督和审查,专项资金在收支流程中不符合规定,存在随意列支、违规占有或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三是财务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不足。大部分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不了解,难以对各项目的事前和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控制,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使得财务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直接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管理手段相对弱化,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三)专项资金支出环节管理不规范

  1.专项资金支出没有单独核算。一些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没有进行

  单独核算,支出时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相混淆,致使在该单位当年账面上无法真实、具体反映该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不符合会计制度中“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的规定。

  2.项目实施确定的时间与财政拨款时间不同步。项目资金未按计划进度进行拨款,导致项目资金跟不上项目进展,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甚至会导致资金管理失控。这里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财政滞留专项资金或暂时挪用;另一方面是缺乏相应的约束制度来保证两者的同步。

  3.专项资金支出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有的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支出没有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或有制度但缺乏执行力。各项费用基本上是实报实销,经办人员没有控制意识,这在预算不够细化的情况下就很可能导致“合法浪费”的现象。少数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只管要钱,不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个别事业单位为了避免结余资金返回财政,违规采取先支付后实施的办法,造成专项资金的流失。

  4.专项资金缺乏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是有绩效目标的,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资金效益综合评价制度。但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缺乏这方面的综合评价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不合理使用现象十分严重,容易导致资金的流失或者闲置,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很多单位认为把拨入款花完就算完成任务,工作中不考虑实际需要。如果能够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并且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原因进行进一步分析研究,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及时调整资金使用安排,更有利于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因此,加强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主观方面人为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体制机制性的因素。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出地方财力供求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经济发展和制度管理的滞后。解决主观方面的问题,关键应以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为指引,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一是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能力的高度认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大意义,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二是要统筹处理好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资金合理使用和社会功能实现的关系,切实转变专项资金的管理观念,提高对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解决客观方面的问题,关键应以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和强有力的专项资金运作机制为重点,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管理

  第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一方面要严格项目评审,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单位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要理清思路、精心组织,全面了解、掌握上级或当地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要做到稳妥可靠,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按照轻重缓急

  进行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提出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方向、重点、目标及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预算编制制度,统一预算编制表格和编制程序,科学编制和合理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硬化预算约束,拓宽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细化和硬化预算编制是深化预算改革的方向和关键所在。细化预算,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每项支出的每一款。要在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上,对原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和利用,合理确定同类项目的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参考;同时要有效控制或尽量减少专项资金中差旅费、交通费等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的比重,使专项资金预算能够反映资金的最终用途及结构。第二,保证严格执行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中关于专用款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专项资金的使用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内运行,保证款项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或挪用转移,提高专项资金收支的透明度。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体现了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应当充分认识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是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能力的重要保障,要通过制度约束确保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第一,在宏观层次上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主要是从项目申报、立项分类管理、可行性评价、项目预算、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各环节入手规范操作程序和标准;另外是在各项目层次上建立各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二,加强从项目立项到预算的全流程审查,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充足,降本增效。第三,建立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制度,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加强日常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尽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形成专门项目决算,阐明形成预算和决算差异的原因,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最后将专项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不能私自挪作他用。整个监管过程要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会计制度。

  (三)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的监控

  在加强科学编制和合理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第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每实施一个项目或进入一个项目期,均由有关部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二,资金的拨付

  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要严格履行请示批准程序。第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复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第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第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第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交接。第七,明确相关领导责任,分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第八,明确专款支出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不能任意扩大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违背专款专用原则,造成“合法浪费”的现象。第九,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如让财务人员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度,据此有效地进行付款安排,当然这需要整个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配合。

  (四)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效绩分析评价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可以调动各资金使用单位节约资金的积极性。

  在专项资金效绩评价方法上,应根据专项资金内容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设立不同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对于效益是经济的、有形的、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支出项目,可以采用成本效益评价法;而对那些成本易于衡量,但效益却不易衡量,而且通过此项支出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不可能以任何形式进入市场交换的支出评价,则可以采用“最低费用法”;对于一般性专项资金还可以采取“比率分析”、“比较分析”等方式对专项资金结构和增减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判断资金效率情况。无论哪种评价都要注重评价的反馈和公开,评价的结果将有助于事业单位发现资金管理缺陷,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降低资金管理成本,也有助于上级部门优化资金配置,强化审查监督,提高拨入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审批的依据。

  (五)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要加强单位财务审批人和会计人员专项资金管理的培训,尤其是加强专项资金核算要求的培训。一是应分类核算。应根据项目资金的类型和财政管理的要求确定核算项目及其内容。对于建设性项目应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并单独核算,对于发展性项目,事业单位应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拨出专款反映,单独核算其收支。年初建账时按财政预算部门提供的预算批复设立核算项目,以正本清源。二是按项目支出的性质和内容设立目级支出科目,不宜完全套用基本支出的目级科目,对项目收入应按来源反映(包括以奖代补资金),不能只反映一个

  总数。三是对项目前期经费应先挂账反映,项目批准后再转入项目支出,未能批准的应转入基本支出。四是对项目支出已发生但正式的项目资金未到位时,表明占用了经常性经费,这时应要求单位办理经常性经费调入项目经费手续,项目资金到位后,再办理调出手续。五是严格区分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防止以拨列支。六是对项目完工后的专项结余应要求上交财政,或经批准后转入经常性结余留用。

  参考文献:

  [1]宋均勇.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探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10).[2]常红.关于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核算管理的探讨〔J〕.经济师,2014(2).作者:王健

  单位:呼伦贝尔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篇三: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不足专项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及对策探究

  摘要:作为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养老保险已经成为了一个主要的方法与重要的途径。随着当前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随着不断的发展,问题也不断地涌现出来,由于这项制度涉及到了我国很多人的利益,为此,对该项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了我国政府首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

  改革

  问题

  对策

  当前,尽管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有很长的时间,并且,在近几年也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从现阶段的实施情况上看,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给很多人的利益以及我国社会的发展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为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推广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发展上看,这些试点中,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比较缓慢,导致了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分析

  如今,我国的社会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这给事业单位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与收入,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在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的涌现出来,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养老保险在立法体制方面不够完善

  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都没有得到完善的发展,在宪法中并没有全面的相关规定与健全的法律制度,只是依照形式略有一些体现,同时,养老保险基础法在其法律法规方面,由于在养老保险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导致了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础法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实施,并给养老保险的作用带来了一定的消极的影响。

  第一,由于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法机制还不够全面与完善,在养老保险法实施的过程中,也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进行监督与管理,使得部分企事业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去缴纳社会保险金,有些企事业单位利用法律的漏洞甚至瞒报虚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额,刻意漏缴欠缴或者不缴纳养老保险金,给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与不利的影响。但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导致这些事业单位不能够得到一定的处罚,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使这样的行为更加的猖獗,最终导致很多劳动人民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引起了社会动荡。

  第二,正是由于我国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善,国家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方面欠缺有效的管理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偏高,也是使部分企事业单位因负担较重而采取一些违反规定的因素之一。国家出现严重的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缺口现象,敲响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管理及实施方面混乱的警钟,当务之急国家应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规范制度,合理加强保障措施,使得养老保险制度能有效实施。

  2.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在改革中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并在发展中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但是在发展中,我国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实施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第一,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当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险机构不仅要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施一定的监督与管理,还需要在其他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由于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并没有对外公开,导致了对政府管理方面缺少监督制度,使得我国政府社会保险机构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出现了混乱的现象。

  第二,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不高。由于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与运营的职能方面没能将两者有效地分割开来,导致出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低的现象。

  第三,缺少承担各项责任的主体。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抗风险的力度欠缺

  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很多地区都是根据当地的形式而建立起来,一些地方甚至没有明确的统筹层次,管理比较松散,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些试点中的发展也比较缓慢,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具有较弱的抗风险能力。

  在我国,还有很多地区缺少能够承担风险与责任的整体,最终会给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效对策分析

  1.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大提升统筹层次的力度

  要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大提升统筹层次的力度,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有利于推动社保人员自身素质水平的提高。近些年,随着我国对社会保障重视程度不断的提高,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已经越来越多,为此,对这些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第二,提高统筹的层次,还能够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如果养老基金的统筹在省级的水平阶段,那么就会由省级政府统一进行管理,使得社保基金所面临的风险减弱,提高其抗风险的能力。

  2.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

  由于很多事业单位利用法律的漏洞侵犯很多劳动者的权益,这需要我国完善相应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我国法律制度,出台相应的有效规章制度,确保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能够在健全的法律制度之下有效实施,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一定的保障,并在保证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3.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事业单位应该与企业单位相对应,建立起相应的年金制度。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一些人员的收入减少,那么事业单位完全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场调节方式,去弥补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所带来的不足,使得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收入来源多样化,增加他们收入的稳定性。这样一来,一方面能够满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收入方面的要求,还不会给单位带来财政压力与负担,从而推动事业单位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

  4.提高基金管理与监督的力度

  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有效的运行下去,就需要建立健全基金的统筹,加大对基金的管理与监督的力度,同时要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

  范围。在机关事业单位中,要将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地建设账目,确保能够与企业职工基本的养老保险基金分别开来,将二者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是,还需要对养老保险基金实施预算管理制度,将其纳入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当中,分别在基金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方面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法律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基金能够安全有效的使用,同时也能够保障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的运行下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也在与时俱进,与此同时,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已经相继的出台,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存在,这些问题导致很多人对机关事业单位产生了极大的不满,这对于事业单位发展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事业单位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及时地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消除退休人员的情绪。同时,我国的各级政府也应该对其进行一定的调整,切实实施研究与改革工作,以有效地推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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