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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渔政执法8篇

时间:2022-11-12 13:50:07 浏览量:

2022年渔政执法8篇2022年渔政执法  张兆宏(常农(渔政)罚〔2022〕1号)  【主题分类】农林渔牧  【发文案号】常农(渔政)罚〔2022〕1号  【处罚日期】20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渔政执法8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渔政执法8篇

篇一:2022年渔政执法

  张兆宏(常农(渔政)罚〔2022〕1号)

  【主题分类】农林渔牧

  【发文案号】常农(渔政)罚〔2022〕1号

  【处罚日期】2022.07.28

  【处罚机关】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类型】农业农村部/厅/局

  【处罚机关】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常德市

  【处罚对象】张兆宏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8.3015:41:4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常农(渔政)罚〔202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兆宏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28

  违法事实:

  当事人张兆宏于2022年4月22日在水生生物保护区(沅水鼎城段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垂钓

  处罚依据: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没收钓具钓杆1根

  罚款金额(万元):

  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0

  1/2

  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7/28

  处罚机关: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700MB19368639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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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22年渔政执法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2022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1.07•【文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渔业法律法规,规范渔业行政处罚,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一)罚款;(二)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三)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第三条渔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实施渔业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

  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减轻渔业违法行为后果;(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渔业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渔业执法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渔业执法部门查处渔业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的其他渔业违法行为。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一)一年内渔业违法三次以上的;(二)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三)渔业违法影响较大的;(四)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项以上规定的;(五)逃避、抗拒检查的。第五条本规定中需要处以罚款的计罚单位如下:(一)拖网、流刺网、钓钩等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二)围网作业,以一个作业单位计罚;(三)定置作业,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不用船作业的以一个作业单位计

  罚;(四)炸鱼、毒鱼、非法电力捕鱼和使用鱼鹰捕鱼的,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

  罚,不用船作业的以人计罚;(五)从事赶海、潜水等不用船作业的,以人计罚。第六条依照《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

  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在内陆水域,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在海洋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执行。

  (四)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鱼的,处以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或者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七条按照《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罚款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在内陆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二)在海洋水域,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罚。第九条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捕捞许可证的渔船违反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在内陆水域,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海洋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涂改、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罚款。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对违法双方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二)涂改捕捞许可证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一)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污染事故,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二)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第十二条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中未达到采捕标准的幼体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超比例部分幼体,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的,可以没收渔获物。第十三条违反《渔业法》第三十一条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的,没收其苗种或怀卵亲体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外商投资渔业企业的渔船,违反《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近海捕捞的,依照《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三千元至五万元罚款。第十五条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渔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将其驱

  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我国渔船违反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渔业条约和违反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的,可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在鱼、虾、贝、蟹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用水的,未采取避开幼苗密集区、密集期或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按照《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需处以罚款的,除按本规定罚款外,依照《实施细则》规定,对船长或者单位负责人可视情节另处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凡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而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予以没收。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渔船,一律予以没收。

  第二十条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篇三:2022年渔政执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农业农村部2022.01.072022.01.07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

  渔业资源部门规章现行有效

  正文: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18年12月3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公布,2020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20年第5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第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国家根据渔业资源变化与环境状况,确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控制捕捞能力总量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数量。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批准发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数量不得超过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范围。第四条渔业捕捞许可证、船网工具指标等证书文件的审批实行签发人负责制,相关证书文件经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签发人对其审批签发证书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第五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和网上办理平台,公布船网工具指标、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自受理船网工具指标或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或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渔船和捕捞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海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制发证书文件等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户口簿、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等法定证照、权属证明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或者部门间核查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第二章船网工具指标

  第八条海洋渔船按船长分为以下三类:(一)海洋大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24米;(二)海洋中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12米且小于24米;(三)海洋小型渔船:船长小于12米。内陆渔船的分类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农业农村部确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其渔业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资源利用状况、渔民传统作业情况等确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下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控制本行政区域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数量、功率,不得超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内陆水域捕捞业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海洋捕捞渔船,应当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内批准,并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第十一条申请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申请人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以及申请人所属渔业组织出具的意见,并按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一)制造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经确认符合船机桨匹配要求的渔船建造设计图纸。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淘汰后申请制造渔船的,还应当提供渔船拆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和现场监督管理的影像资料,以及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因海损事故造成渔船灭失后申请制造渔船的,还应当提供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灭失证明和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二)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1.被购置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所有权登记证书;2.被购置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4.渔船交易合同;5.出售方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三)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1.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所有权登记证书;2.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申请增加国内渔船主机功率的,还应当提供用于主机功率增加部分的被淘汰渔船的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和现场监督管理的影像资料或者灭失证明,及其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并提供经确认符合船机桨匹配要求的渔船建造设计图纸。(四)进口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进口理由、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五)申请制造、购置、更新改造、进口远洋渔船的,除分别按照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应当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远洋渔船,还应当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或有关当局同意入渔的证明。但是,申请购置和更新改造的远洋渔船,不需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六)购置并制造、购置并更新改造、进口并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的,同时按照制造、更新改造和进口海洋捕捞渔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十二条下列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农业农村部审批:(一)远洋渔船;(二)因特殊需要,超过国家下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的渔船;(三)其他依法应由农业农村部审批的渔船。

  第十三条除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外,制造或者更新改造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由买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国内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的申请、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四条制造、更新改造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范围内,通过淘汰旧捕捞渔船解决,船数和功率数应当分别不超过淘汰渔船的船数和功率数。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和小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不得相互转换。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得跨海区买卖,国内海洋小型和内陆捕捞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买卖。国内现有海洋捕捞渔船经审批转为远洋捕捞作业的,其船网工具指标予以保留。因渔船发生重大改造,导致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和作业类型发生变更的除外。专业远洋渔船不计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农业农村部统一管理,不得在我国管辖水域作业。第十五条渔船灭失、拆解、销毁的,原船舶所有人可自渔船灭失、拆解、销毁之日起12个月内,按本规定申请办理渔船制造或更新改造手续;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由渔业主管部门收回船网工具指标。渔船灭失依法需要调查处理的,调查处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此规定期限内。专业远洋渔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渔船制造手续的,可在前款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超过相应远洋渔业项目届满之日起36个月。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凭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办理渔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或进口手续,并申请渔船检验、登记,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制造、更新改造、进口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有效期为18个月,购置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有效期延展18个月。已开工建造的到特殊渔区作业的专业远洋渔船,在延展期内仍无法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可在延展期届满前3个月内再申请延展18个月,且不得再次申请延展。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注销并收回船网工具指标。第十七条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灭失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说明遗失或者灭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情况,由原审批机关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自公告声明发布之日起15日后,船舶所有人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发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补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有效期限不变。

  第十八条因继承、赠与、法院判决、拍卖等发生海洋渔船所有权转移的,参照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规定申请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依法拍卖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海洋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一)渔船数量或功率数超过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的;(二)从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口,或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捕捞渔船在我国管辖水域作业的;(三)除他国政府许可或到特殊渔区作业有特别需求的专业远洋渔船外,制造拖网作业渔船的;(四)制造单锚张纲张网、单船大型深水有囊围网(三角虎网)作业渔船的;(五)户籍登记为一户的申请人已有两艘以上小型捕捞渔船,申请制造、购置的;(六)除专业远洋渔船外,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为非沿海县(市)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不一致的;(七)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及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产业发展政策的。第三章渔业捕捞许可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中国籍渔船在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规格、捕捞品种等作业。对已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品种或水域,应当按照规定的捕捞限额作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自然保护区从事渔业捕捞活动。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应当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第二十一条渔业捕捞许可证分为下列八类:(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中国籍渔船在我国管辖海域的捕捞作业;(二)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中国籍渔船在公海的捕捞作业。国际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有关规定;(三)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内陆水域的捕捞作业;(四)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特定水域、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品种的捕捞作业,或者使用特定渔具或捕捞方法的捕捞作业;(五)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临时从事捕捞作业和非专业渔船临时从事捕捞作业;(六)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从事休闲渔业的捕捞活动;

  (七)外国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外国船舶、外国人在我国管辖水域的捕捞作业;(八)捕捞辅助船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捕捞辅助船,从事捕捞辅助活动。第二十二条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分为刺网、围网、拖网、张网、钓具、耙刺、陷阱、笼壶、地拉网、敷网、抄网、掩罩等共12种。核定作业类型最多不得超过两种,并应当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明确每种作业类型中的具体作业方式。拖网、张网不得互换且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其他作业类型不得改为拖网、张网作业。捕捞辅助船不得从事捕捞生产作业,其携带的渔具应当捆绑、覆盖。第二十三条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海洋捕捞作业场所分为以下四类:A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等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B类渔区: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及其他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C类渔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其他我国管辖海域中除A类、B类渔区之外的海域。其中,黄渤海区为C1、东海区为C2、南海区为C3;D类渔区:公海。内陆水域捕捞作业场所按具体水域核定,跨行政区域的按该水域在不同行政区域的范围进行核定。海洋捕捞作业场所要明确核定渔区的类别和范围,其中B类渔区要明确核定渔区、渔场或保护区的具体名称。公海要明确海域的名称。内陆水域作业场所要明确具体的水域名称及其范围。第二十四条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核定权限如下:(一)农业农村部:A类、B类、C类、D类渔区和内陆水域;(二)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海洋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A类渔区,农业农村部授权的B类渔区、C类渔区。在内陆水域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三)市、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其权限内规定并授权。第二十五条国内海洋大中型渔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当核定在海洋B类、C类渔区,国内海洋小型渔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当核定在海洋A类渔区。因传统作业习惯需要,经作业水域所在地审批机关批准,海洋大中型渔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可核定在海洋A类渔区。作业场所核定在B类、C类渔区的渔船,不得跨海区界限作业,但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跨越海区界限的除外。作业场所核定在A类渔区或内陆水域的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水域界限作业。第二十六条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与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同时使

  用,但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单独使用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在B类渔区捕捞作业的,应当申请核发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第二节申请与核发

  第二十七条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是船舶所有人。徒手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是作业人本人。第二十八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二)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所有权登记证书,徒手作业的除外;(四)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的说明。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一)申请人所属渔业组织出具的意见;(二)首次申请和重新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三)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的,提供原捕捞许可证。申请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一)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二)首次申请和重新申请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三)非专业远洋渔船需提供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暂存的凭据。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其中,申请到B类渔区作业的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应当依据有关管理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申请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作业的,还应当提供作业事由和计划;承担教学、科研等项目租用渔船的,还应提供项目计划、租用协议。科研、教学单位的专业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科研调查、教学实习任务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第二十九条下列作业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向船籍港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并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发放:(一)到公海作业的;(二)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及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作业的;(三)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

  (四)科研、教学单位的专业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从事渔业科研、教学实习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由农业农村部批准发放的。第三十条下列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一)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二)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三)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第三十一条因传统作业习惯或科研、教学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界限从事捕捞作业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作业水域所在地审批机关批准发放。在相邻交界水域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交界水域有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发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第三十二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优先安排当地专业渔民和渔业企业。第三十三条除专业远洋渔船外,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不一致的;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为非沿海县(市)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第三节证书使用第三十四条从事钓具、灯光围网作业渔船的子船与其主船(母船)使用同一本渔业捕捞许可证。第三十五条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长不超过3年。使用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老旧渔业船舶船龄的渔船从事捕捞作业的,发证机关核发其渔业捕捞许可证时,证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有效期限。第三十六条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届满,或者在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申请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一)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船名变更、船籍港变更的;(二)作业场所、作业方式变更的;(三)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变更的,但渔船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四)渔业捕捞许可证污损不能使用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届满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使用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发证机关批准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第三十七条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一)渔船作业类型变更的;(二)渔船主机、主尺度、总吨位变更的;(三)因购置渔船发生所有人变更的;(四)国内现有捕捞渔船经审批转为远洋捕捞作业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还应当办理原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第三十八条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或者灭失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说明遗失或者灭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情况,由原发证机关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自公告声明发布之日起15日后,船舶所有人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渔业捕捞许可证。补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限不变。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失效,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注销:(一)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二)渔船灭失、拆解或销毁的,或者因渔船损毁且渔业捕捞许可证灭失的;(三)不再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四)渔业捕捞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五)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六)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发证机关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应当由船舶所有人提供相关证明。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后12个月内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的,视为自行放弃,由渔业主管部门收回船网工具指标,更新改造渔船注销捕捞许可证的除外。第四十条使用期一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审验一次。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审工作由发证机关负责,也可由发证机关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四十一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年审合格,由审验人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公章:(一)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总吨位未发生变更,且与渔业船舶证书载明的一致;(二)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

  (三)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渔捞日志,未超出捕捞限额指标(对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渔船);(四)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五)按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六)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年审不合格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船舶所有人限期改正,可以再审验一次。再次审验合格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继续有效。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不予许可决定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业船舶灭失证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等证书文件,由农业农村部规定样式并统一印制。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审核变更说明、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申请表、渔捞日志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逐船建立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档案。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使用和渔业捕捞许可证被注销后,其核发档案应当保存至少5年。第四十四条签发人实行农业农村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报备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推荐一至两人为签发人。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的签发人,农业农村部负责备案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的签发人。第四十五条签发人越权、违规签发,或擅自更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或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签发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签发人资格等处分;签发人及其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越权、违规签发或擅自更改的证书证件由其签发人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撤销,由原发证机关注销。第四十六条禁止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渔业捕捞许可证:(一)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二)证书载明的渔船主机功率与实际功率不符的;(三)以欺骗或者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等非法方式取得的;(四)被撤销、注销的。

  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或者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视为无证捕捞。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为无效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由批准机关予以注销,并核销相应船网工具指标。第四十八条依法被没收渔船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由农业农村部核销,其他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核销。第四十九条依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捕捞许可证的申请按规定予以限制,并冻结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渔船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第五十条海洋大中型渔船从事捕捞活动应当填写渔捞日志,渔捞日志应当记载渔船捕捞作业、进港卸载渔获物、水上收购或转运渔获物等情况。其他渔船渔捞日志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五十一条国内海洋大中型渔船应当在返港后向港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或渔业组织提交渔捞日志。公海捕捞作业渔船应当每月向农业农村部或其指定机构提交渔捞日志。使用电子渔捞日志的,应当每日提交。第五十二条船长应当对渔捞日志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禁止在A类渔区转载渔获物。第五十三条未按规定提交渔捞日志或者渔捞日志填写不真实、不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渔业捕捞活动:捕捞或准备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以及为这种行为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各种活动。在尚未管理的滩涂或水域手工零星采集水产品的除外。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渔业船舶。船长:《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中所载明的船长。捕捞渔船:从事捕捞活动的生产船。捕捞辅助船:渔获物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渔用物资和燃料补给船等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船舶。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活动的教学、科研调查船,特殊用途渔船,用于休闲捕捞活动的专业旅游观光

  船等船舶。远洋渔船:在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包括专业远洋渔船和非专业远洋渔

  船。专业远洋渔船,指专门用于在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非专业远洋渔船,指具有国内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转产到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

  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渔船的数量及其主机功率数值、网具或其他渔具的数量的最高限额。船网工具指标:渔船的主机功率数值、网具或其他渔具的数额。制造渔船:新建造渔船,包括旧船淘汰后再建造渔船。更新改造渔船:通过更新主机或对船体和结构进行改造改变渔船主机功率、作业类型、主尺度或总吨位。购置渔船:从国内买入渔船。进口渔船:从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买入渔船,包括以各种方式引进渔船。渔业组织:渔业合作组织、渔业社团(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第五十六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持有广东省户籍的流动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港澳流动渔船管理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七条国内捕捞辅助船的总量控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捕捞渔船数量和规模相匹配,其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批按照捕捞渔船进行管理。国内捕捞辅助船、休闲渔船和徒手作业捕捞许可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五十八条我国渔船到他国管辖水域作业,应当经农业农村部批准。中国籍渔业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到境外申请办理光船租赁登记和非专业远洋渔船申请办理远洋渔业项目前,应当将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暂存,原发证机关应当出具暂存凭据。渔业捕捞许可证暂存期不计入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使用期限,暂存期间不需要办理年审手续。渔船回国终止光船租赁和远洋渔业项目后,凭暂存凭据领回渔业捕捞许可证。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2002年8月23日发布,2004年7月1日、2007年11月8日和2013年12月31日修订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结束——

  

  

篇四:2022年渔政执法

  2022年上半年水产渔业消费情况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各级水产职能部门,结合全面贯彻全区渔业专业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农牧业局指示精神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渔业消费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这一目的,以渔业构造调整为主线,加大渔业适用技术和名优品种的推广力度,努力进步水产养殖的科技含量,大力施行无公害标准化消费技术,强化水产品质量平安管理,狠抓各项消费任务的落实,全面进步渔业经济效益,使全市渔业消费保持安康、持续的良好开展态势。一、消费总体情况今年上半年沿黄灌区水源供给充足,绝大局部养殖场渔业用水补水情况良好,没有因水量问题影响鱼苗种放养。各养殖场区水量充足,水质清新,特别是乌梁素海由于去年引黄入海,今年开冰后水质明显好转,为恢复经济鱼类资源,开展水产、水禽养殖,进步水生经济植物产量和促进生态渔业的开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受鱼价持续高居因素影响,今年春季形成了商品鱼、鱼种市场购销两旺的好势头,极大地调动了渔民养殖积极性。根据统计资料说明:上半年鲜鱼消费吨,水花鱼苗投放总量万尾,鱼种投放总量吨。共落实养殖面积公顷,池塘育种公顷,中小水面半精养公顷。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公顷,河蟹养殖面积公顷,共投放扣蟹公斤,约万只。渔业消费经营走势:受水产品市场购销旺盛影响,养殖面积扩张,鱼种销售顺畅,无压塘现象,苗种数量急增,成鱼市场需求量大,但由于去年商品鱼压塘量少,绝大局部需从外调,名优品种量多,但价格贵,水产品市场供给总体丰富。在养殖品种方面,名特优种类如团头鲂、大口鲶、乌鳢、斑点叉尾鮰、黄河鲶、银鲫、高背鲫、河蟹等养殖比例增大,特别是沿乌梁素

  海周边,河蟹、乌鳢养殖开展迅猛。同时,各地在消费经营上改变以往春放秋捕集中上市的形式,尽可能地做到轮捕轮放、平衡上市,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温棚等设施反季节上市,以获得良好的消费效益。

  二、责任目的落实情况**年自治区渔业局下达渔业消费分解任务为:水产品总产量到达吨,其中名优产品产量吨,养殖产量要求到达吨,鱼种消费总产量吨,池塘名优水产品养殖推广面积亩,河蟹养殖技术推广面积亩,实现渔业总产值万元。为全面落实和完成任务分解目的,水产站根据各旗县区实际情况的汇报进一步下达落实了消费分解目的任务,并要求各旗县水产部门组织科技人员深化消费第一线,理解情况,解决好渔业消费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抓好各项消费任务的落实,市水产站指导带着业务人员巡回各养殖场点进展监视检查各项消费任务落实情况。据上半年统计数字说明,各地渔业消费运行良好,各项消费指标有望超额完成。另外,由于渔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养殖证发放工作在有条不紊运行中,办理养殖证非常踊跃,到如今为止,持有养殖答应证的养殖户已达。

  三、渔业构造调整情况围绕自治区渔业局对抓好黄河渔业产业带建立的总体布署,本着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的原那么,围绕市场需求,按照“品种调新、质量调优、产品调特、效益调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渔业构造调整的力度。主要表达在:一是在养殖方面调整传统养殖构造和形式,突知名牌、高效产品份额,形成多品种混养,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到达降本增效,来追求产品的最大效益为目的。二是根据今年市场行情,条件好的鱼种池都可以安排鱼苗发塘,分池后继续养鱼种,由原来的单季养殖逐步转变为两茬养殖,并向渔农、渔牧、渔禽结合及休闲方向开展来进步

  综合效益。三是在天然水域开发方面,我们加大了自然水域养殖放流和品种构造调整力度,使养殖措施更趋合理,品种向多样化、名优方向开展,特别是河蟹和乌鳢养殖已呈现蓬勃开展趋势。随着养殖技术程度的进步,人们开发自然水域的积极性非常高涨,而且中小水面有相对易管理、捕捞、周期短、见效快特点。四是在养殖品种调整方面,重点引进和推广深受市场欢送,且适应本地生长、价位高的团头鲂、斑点叉尾鮰、加州鲈、乌鳢、大口鲶、高背鲫、银鲫等名优品种,以丰富市场,形本钱地区特色养殖。其中在沿乌梁素海周围,开展到单养乌鳢亩,充分利用了乌梁素海廉价鲜活小鲫鱼这一优势,形成了规模养殖乌鳢等肉食性鱼类,且有外省市畅销的喜人场面。五是积极开展生态养殖和休闲渔业,充分利用无污染条件好的水域资源,来进步自然水域的综合利用,例如**旗德岭山水库,**市***海子和**县农垦湖泊开展生态养殖与休闲渔业相结合,通过设立旅游景点和效劳设施,开设特色餐饮业、游泳及水上运动等效劳方式。特别是乌梁素海去年春季引黄入海的举措,今年水质明显改善,不但提升了生态养殖环境,而且为促进休闲渔业和旅游业的开展创造了极好的条件,旅游人次明显增多。六是渔民协作组织建立得到快速开展和壮大,组织在结合广阔养鱼户形成合力参与市场竞争、标准养殖和共抵市场风险,进步渔业经营程度和产品标准标准化、无公害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获得渔民认可。今年春季全市苗种调运工作就是由临河白脑包乡渔业协会和杭后南小召乡渔业协会共同承办的,由于工作扎实细致、效劳周到,保证了质量的完成,深得广阔渔民对渔业协会这一组织的拥护。目前全市已有个渔业协作组织,覆盖全市养殖户,还有

  个正在组建中,这一组织已在全市渔业构造调整、市场开拓、渔民增收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管理方面一是认真做好对水产品质量平安的重要性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等内容的宣传,进步渔民对水产品平安的认识,自觉参与水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杜绝使用违禁投入品,加强对渔民有关质量平安操作技术培训和监视。二是抓好产地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各类污染,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三是抓好无公害水产品平安体系建立,为水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四是抓好投入品的监视管理,尤其注重饲料、渔药和添加剂的监视,清理整顿渔药市场,抓好渔资打假工作,确保投入品平安,杜绝有毒有害投入品使用。五是实行水产品苗种检疫制度,做好鱼类病害防治。六是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品认证工作,目前已有个基地得到无公害产地认定、个产品认证。今年,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正在积极申报中,年内将有一批基地得到认定和产品得到认证。

  

篇五:2022年渔政执法

  2022年渔业局渔船安全督查方案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渔监科、莼湖镇渔办:为认真贯彻___、___和省委、省__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___《___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___》的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继续推进“打非治违保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整改和消除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证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渔船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伏季休渔开捕后的渔船生产安全。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从事渔业管理活动的基层管理___。三、检查内容(一)“三无”船舶、证件不齐渔船、“套牌”渔船出海从事渔业生产的;(二)擅自改变作业类型从事非法帆涨网作业的;(三)未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和四小证及未按规定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的;(四)渔业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救生、消防设施的;

  (五)违反禁渔休渔规定从事捕捞生产;(六)未___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卫星终端设备和AIS防碰撞终端设备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行为;(七)开捕后无故未开启渔船安全信息求助系统的。四、___领导为加强___领导,确保全市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规范有序,实现既定的目标,我局成立了“市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___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五、工作步聚和工作分工第一阶段___月___日前。根据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同时切实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开展行动宣传和动员,部署渔船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活动(由渔政渔监科负责)。第二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上旬。集中实施检查阶段。1、对乡镇、村___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和渔船监管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___月___日-___日,由渔政渔监科负责)。2、加强在修渔船的检查力度,重点对在我市三家船厂内修理的渔船进行登船检查,确保按照船检规范进行修理,提升维修质量,同时强化渔业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保障渔船基本通讯、救生、导航、渔船避碰和卫星定位设备的有效使用,对于未按要求有效配备安全设备

  的渔业船舶,一律禁止其下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渔政渔监科负责)。

  3、加强在建渔船检查力度,打击非法造船行为。重点对三家造船厂内的在建渔船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先造后批、无证造船、非法造帆涨网渔船等违规造船现象(___月___日-___月___日,执法大队负责)。

  4、___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科执法力量分港口检查、海上巡查二个领域对我市所有在港渔船进行登船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开捕后渔船的安全重点,同时对以上所述的八项内容进行集中查处,重点查处提前开捕、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未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救生、消防设施的渔船(___月___日___月___日执法大队负责,可抽调渔政渔监科人员)。

  5、渔船开捕后加强对AIS北斗设备开机率的检查力度,严肃处理无故未开机渔船(渔政渔监科)。

  第三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对本次渔船安全大检查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将相关总结上报给相关单位。

  六、有关要求1、增强责任感,切实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开展此次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是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渔业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以“7.23”动车事故为戒,充分认识抓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开展行动。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检查行动要针对我市存在的渔港渔船重要安全隐患作为切入点,深入全面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这次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3、即查即整改,消除隐患。在行动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渔船,绝不放过,要进行切实整改,直到隐患彻底消除为止。

  2022年渔业局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农业__关于___年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市渔业科技促进年要求,结合渔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科技进塘入场入户、助推健康安全增收”为主题的渔业科技促进年服务活动。通过强化科技创新和服务,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渔民技术素质,提升渔业科技对现代渔业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围绕《市海洋与渔业“__五”发展规划》,以推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渔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帮助渔民增产增收,确保水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为总体目标。重点开展主推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举办渔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___渔业专家下乡技术指导;开展渔业科技宣传信息服务等活动。目标:示范推广主推品种___个,主推技术___项;开展渔业技术培训___期,培训渔民___人次,发放渔业技术资

  料___份;培育渔业科技促进示范户___户,辐射带动___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___%以上;___渔技专家下乡,现场指导养殖生产___次。

  三、重点活动(一)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启动仪式___月中旬,举办全市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启动仪式,部署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发布市___年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邀请市渔业研究院专家对与会人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二)渔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行动根据我市水产养殖实际情况,选择南美白对虾、梭子蟹、海参、中华鳖作为主推品种,选择南美白对虾大棚设施养殖技术、梭子蟹低潮位滩涂围网养殖技术、南美白对虾与革胡子鲶混养技术、梭子蟹稳产高效健康养殖技术、中华鳖生态养殖技术、鱼类工厂化养殖技术为主推技术。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由科技促进示范户养殖示范,科技指导员、责任渔技员同科技促进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协议。(三)渔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行动为提升我市渔业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加快海洋渔业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养殖实用技术培训,邀请有养殖实际经验的专家、养殖户讲课___次,带领养殖户到周边县市参观学习先进经验___次,___养殖户之间互相探讨交流经验___次;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___期;举办渔业职业技能鉴定___期;开展海洋渔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___期。(四)渔业专家下乡技术指导行动

  

篇六:2022年渔政执法

  2022年区渔政站近几年来工作总结几年来,我区渔政站在市渔政处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不懈努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特别在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渔业资源管理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渔业生产的发展,有效的保护了我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环境。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几年来,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我们___专门人员,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___开办学习班等形式,开展《___渔业法》、《野生动物保___》、《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据统计共发放宣传资料___份,悬挂横幅___条,张贴标语53___条,树立警告牌5___,举办宣传培训班___场次,受训人数上千余人。二是开展专题咨询和警示教育等系列宣传活动。每年我们都结合全局的普法宣传活动与其它各部门一道,在区府门口设置摊位,对过往群众进行直接宣传,积极开展渔业法律知识专题咨询,解释法律法规条款,通过与广大群众当面直接地交流,使他们更快、更准确地把握渔业各项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增强渔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几年来,我们还经常与林业森林防火宣传等一道,专门___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头巷尾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在去今二年中我们还积极利用渔业劳动力人口调查的契机,开展了入户宣传等,努力

  

  做到普法宣传到村、到户、深入人心,初步统计,入户宣传达8___人次,有效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网-

  2、开展不定期的执法检查。近年来,随着我区渔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区的渔业资源日渐丰富。但采取“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和破坏我区的渔业资源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为有效的保护好我区的渔业资源不受破坏,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加强制度管理和执法管理,积极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依照《野生动物保___》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工作。据初步统计,几年来共___出动单独渔政执法人员开展渔政检查2___,参加全局农林渔综合执法检查5___,并多次配合市渔业执法人员到我区开展渔业执法检查等等,有力的打击了非法“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我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环境。

  3、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基础差、困难大等特点。几年来,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按照省、市渔业生产安全会议的精神,以对我区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积极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每年初都与我局下属的梧田和三溪等二个大型的___养殖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结合渔政执法检查等跟踪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我区的渔业生产安全。此外几年来,我们还切实加大渔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宣传和检查,确保我区的初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是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战斗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渔政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我们认真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几年来,我们积极选派渔政人员参加省、市___的各类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了我区渔政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了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团结拼搏,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综观几年来,我区的渔政工作在上级渔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渔政管理队伍力量不足。由于我区真正从事渔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太少,而我区外荡水域广,渔政管理工作量大,仅靠几个渔政人员进行管理,难免留下管理空档,再者,渔政执法属于软执法,在执行方面,对政法部门依赖性强。二是管理硬件设施缺乏。由于我区渔政执法现有执法工具的匮乏,至今尚未配置交通工具和取证工具,这给我们的日常管理和渔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时查处等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以致我区渔政执法工作难以更好的发挥其职能等等。为此在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渔政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我区水产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改善设备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渔政管理工作做得更好,进一步为渔业生产服务。

  2022年区爱卫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爱卫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___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___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召开了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___召开了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总结了___年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工作重点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爱卫办积极发挥___协调作用,对所承担的“爱国卫生___管理”、“病媒生物防制”等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对各责任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创卫工作认真进行培训和指导。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后,爱卫办落实责任,及时行动、务求实效。明确把“创卫”工作作为爱卫办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充分发挥___协调作用,积极参与。根据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实际,制定《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期限、责任区域、责任要求、责任追究,切实增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指导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具体、___计划周密、保障措施有力。按照区创建指挥部指定的时间,亲自带领___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各办事处进行督导检查。(三)精心___开展了“第___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一是___月___日上午,爱卫办___办事处及辖区医疗机构人员,参加了市爱卫会

  

篇七:2022年渔政执法

  海洋渔业系统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

  海洋渔业系统关于2022年平安生产工作要点范文xxxx年,全县海洋渔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化

  学习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仔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X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平安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平安发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压实三个责任,持续深化海洋渔业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综合管理,不断提高海洋渔业平安生产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化解和防范重大平安风险,生产平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渔业平安本质水平持续提升,全县海洋渔业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平安生产组织网络

  落实平安生产三个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平安管理网络,不断深化海洋渔业平安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企业(业主、船东、车主)

  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平安生产法定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推动平安责任落实到位、平安投入落实到位、平安培训落实到位、平安管理落实到位、应急救援落实到位、平安生产实力评估落实到位。

  推动渔港港长制规范运行。实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指导看法,探讨渔港港长制工作规范,加强渔港水域、陆域平安生产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推动渔港港长制常态化运转,渔港规划建设更加合理,渔港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渔港港务管理更加规范,渔港生产平安更加有序,为渔港经济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提升渔船服务组织监管实力。实行《xx省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指导看法》,健全渔船服务组织,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办公设施,配齐精干人员,落实待遇保障。严格落实渔船网格管理制度,强化定人联船服务措施,加强渔船服务组织管理和人员考核,强化渔船基础平安管理,排查整治渔船和船员平安隐患,督促船东为船员投保实名制的雇主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突出渔船出海日报告、动态编组结对、在海在线核查等事前监管,做究竟数清、证照齐、动态明、信息准、服务优。

  二、开展平安宣扬教化培训,提升渔业平安生产管理技能

  广泛开展渔业平安生产宣扬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以平安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紧扣伏季休渔契机,开展送平安文化下乡、渔港与船舶平安三防、伏季休渔等宣扬活动,全面落实《海洋渔船船东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海洋职务船员岗位职责》,制作XX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技能培训宣扬册(片),深化开展平安生产宣扬五进、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主题宣讲,主动营造平安渔业创建氛围。

  切实加强渔业平安执法监管人员教化。实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实力建设的指导看法》,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同等主题教化活动,全方位加强执法实力建设,全面提升履职实力和保障水平,构建高效执法体系。组织开展渔业企业、渔船管理服务组织、下海卡口、XX稽查等一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意识、监管技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规范组织渔业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科学谋划,规范培

  训内容,依据不同作业类型、生产岗位,分层次、分批次组织渔船船东船员、XX从业人员等渔业生产人员开展平安生产学问技能培训,学习贯彻XXX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渔业与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及管理要求,传授平安生产操作技能和应急学问,开展警示教化,讲解事故案例,使从业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不断提升渔业生产法制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平安生产技能。

  三、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渔业平安风险预防管控

  加强渔船平安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根据属地管理、全面排查、量化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扎实抓好《xx省海洋渔船平安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方法(试行)》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海洋渔船平安生产风险辨识、分级分类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工作,健全渔船风险管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联动防控机制,加强较大、重大风险渔船的联合检查,加强渔船有限空间作业平安风险辨识,落实预防预控措施。

  推动养殖企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督促XX养殖用滩企业开展平安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实行技术、管理措施,刚好发觉并消退事故隐患,照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公示公告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督促落实风险防控和应急防范措施。

  促进渔业平安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实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平安管理的看法》,聚焦渔港、海洋捕捞、XX养殖等重点领域场所,聚焦高危作业渔船、人员密集型作业平安等重大风险,聚焦帆式张网捕捞、紫菜养殖系冻网、贝类人员密集型起捕作业等重要生产环节,深化排查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隐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穿全程,实行隐患整治闭环。

  四、查找专项整治漏点难点,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持续加强三类船舶专项整治。落实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问题交办等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三类船舶整治,坚决杜绝涉渔乡镇船舶增量,刚好排查整治借名登记渔船,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快艇),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压实企业(业主、船东)渔业生产协助工具设施管

  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属地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探讨探讨渔业养殖、捕捞协助工具设施规范管理的有效举措。

  持续加强商渔船防碰撞管理。加强《海上交通平安法》的宣扬,深化推动商渔船防碰撞宣扬教化,持续开展商渔船长面对面沟通活动,强化船长船员防碰撞学问教化,督促规范配备运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严格落实眺望值班制度,强化渔船在海动态监管,督促落实防碰撞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商渔船平安定期会商、联合宣教、应急救援等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困难水域联合巡查和海上平安联合执法,维护海上通航秩序。

  

篇八:2022年渔政执法

  海洋渔业系统关于2022年平安生产工作要点范文

  海洋渔业系统关于2022年平安生产工作要点范文XXXX年,全县海洋渔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化学

  习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仔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X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平安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压实三个责任,持续深化海洋渔业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综合管理,不断提高海洋渔业平安生产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化解和防范重大平安风险,生产平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渔业平安本质水平持续提升,全县海洋渔业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平安生产组织网络

  落实平安生产三个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原那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平安管理网络,不断深化海洋渔业平安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企业(业主、船东、车主)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平安生产法定职责,催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推动平安责任落实到位、平安投入落实到位、平安培训落实到位、平安管理落实到位、应急救援落实到位、平安生产实力评估落实到位。

  推动渔港港长制规范运行。实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指导看法,探讨渔港港长制工作规范,加强渔港水域、陆域平安生产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推动渔港港长制常态化运转,渔港规划建设更加合理,渔港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渔港港务管理更加规范,渔港生产平安更加有序,为渔港经济区长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提升渔船服务组织监管实力。实行《XX省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指导看法》,健全渔船服务组织,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办公设施,配齐精干人员,落实待遇保障。严格落实渔船网格管理制度,强化定人联船服务措施,加强渔船服务组织管理和人员考核,强化渔船基础平安管理,排查整治渔船和船员平安隐患,催促船东为船员投保实名制的雇主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突出渔船出海日报告、动态编组结对、在海在线核查等事前监管,做究竟数清、证照齐、动态明、信息准、服务优。

  二、开展平安宣扬教化培训,提升渔业平安生产管理技能

  广泛开展渔业平安生产宣扬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要求,以平安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紧扣伏季休渔契机,开展送平安文化下乡、渔港与船舶平安三防、伏季休渔等宣扬活动,全面落实《海洋渔船船东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海洋职务船员岗位职责》,制作XX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技能培训宣扬册(片),深化开展平安生产宣扬五进、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主题宣讲,主动营造平安渔业创立气氛。

  切实加强渔业平安执法监管人员教化。实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实力建设的指导看法》,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同等主题教化活动,全方位加强执法实力建设,全面提升履职实力和保障水平,构建高效执法体系。组织开展渔业企业、渔船管理服务组织、下海卡口、XX稽查等一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意识、监管技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规范组织渔业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科学谋划,规范培训内容,依据不同作业类型、生产岗位,分层次、分批次组织渔船船东船员、XX从业人员等渔业生产人员开展平安生产学问技能培训,学习贯彻XXX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渔业与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及管理要求,传授平安生产操作技能和应急学问,开展警示教化,讲解事故案例,使从业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不断提升渔业生产法制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平安生产技能。

  三、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渔业平安风险预防管控

  加强渔船平安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根据属地管理、全面排查、量化分级、分类监管的原那么,扎实抓好《XX省海洋渔船平安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方法(试行)》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海洋渔船平安生产风险辨识、分级分类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工作,健全渔船风险管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联动防控机制,加强较大、重大风险渔船的联合检查,加强渔船有限空间作业平安风险辨识,落实预防预控措施。

  推动养殖企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催促XX养殖用滩企业开展平安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实行技术、管理措施,刚好觉察并消退事故隐患,照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公示公告及向从业人员通报,催促落实风险防控和应急防范措施。

  促进渔业平安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实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平安管理的看法》,聚焦渔港、海洋捕捞、XX养殖等重点领域场所,聚焦高危作业渔船、人员密集型作业平安等重大风险,聚焦帆式张网捕捞、紫菜养殖系冻网、贝类人员密集型起捕作业等重要生产环节,深化排查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隐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穿全程,实行隐患整治闭环。

  四、查找专项整治漏点难点,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持续加强三类船舶专项整治。落实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问题交办等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三类船舶整治,坚决杜绝涉渔乡镇船舶增量,刚好排查整治借名登记渔船,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快艇),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压实企业(业主、船东)渔业生产协助工具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属地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探讨探讨渔业养殖、捕捞协助工具设施规范管理的有效举措。

  持续加强商渔船防碰撞管理。加强《海上交通平安法》的宣扬,深化推动商渔船防碰撞宣扬教化,持续开展商渔船长面对面沟通活动,强化船长船员防碰撞学问教化,催促规范配备运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严格落实眺望值班制度,强化渔船在海动态监管,催促落实防碰撞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商渔船平安定期会商、联合宣教、应急救援等联开工作机制,开展困难水域联合巡查和海上平安联合执法,维护海上通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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