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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10篇

时间:2022-11-07 15:55:10 浏览量:

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10篇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1、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尊敬的LY大队长,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GG二区队的XXX。现向大家作如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10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10篇

篇一: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1、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尊敬的LY大队长,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GG二区队的XXX。现向大家作如下检讨。

  顾炎武曰:水为地险,酒为人险。酒之祸,烈与火。学生手册亦有严格规定,学生校外饮酒,当受处分。时值开学迎新,适逢同乡聚会。我怀侥幸之心理,置校规于不顾,校外饮酒,酩酊大醉,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形骸礼法,一切都忘,所思所想,唯有杜康。种种作为,破规矩,坏风纪,警钟鸣,当自省。

  酒醒阑珊处,细思量,古人好饮酒者,不在少数。既有“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亦有“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古人言酒,亦必曰:“一碗入灵府,二碗和风声,三碗肝肠热,四碗佳作成。”由此观之,似乎古来圣贤皆饮酒,古来饮酒皆圣贤。

  然,古人饮酒误事者,亦不在少数。君不见,张飞醉酒失徐州,孙权醉酒纵皇叔。亦有天魁宋公明,醉书反诗于东墙。古人亦有因酒丧命者。李白好饮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上元二年,太白卒,《旧唐书》曰:李白以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另有一说,云太白临江纵酒,欲揽水中明月,至溺死江中。李白死时曾做《临终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长歌当哭,形之于文。若不过度饮酒,李白还会留给后人更多的佳作。

  《增广贤文》曰:杜康少饮尤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生之源。《尚书酒诰》亦云: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故学生手册规定,我校学生于校内校外禁止饮酒。

  吾为警察,其意曰:警之于先察之于后。故此事本当警之于先也。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无从。日后乃为令他人者,自身且不正,何以察之他人?吾存侥幸,公然破戒,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孰知一日三餐,夜寐日醒,此为生之规律,同是生之法则,胆敢破之?校之礼律,怎又破之?实为心念不正,心弦不紧。队长曾以“规矩、担当、自省”相赠。然规矩成于自律,而非随性。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如若随意随性,国之大事何以决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故古人云: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关于饮酒,大队长三令五申,区队长严防死守。而我却行不端正,恣意妄为,破坏规矩,违反校纪。朱熹曰: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日诵戒律千遍,不如遵之一则。礼其自身,则达其天下也。

  我怀赤诚之心,受队长之批评,现大错已铸,吾懊恼不止,然,知羞而警醒,知耻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且提思想境界,落实于行动。守其规矩,担其责任,省其过失。请队长监督,请同学共勉。

  日已出,雨已止,彩虹渐渐,洗却心头黯然;

  水已涨,船已航,渔歌悠悠,惟警钟紧系心上。

  望诸位吸取我的教训,严守纪律,做一个合格的公大人。

  XXX

  2、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县局领导、纪委:

  20XX年11月11日上午,县局领导来我所督促检查二代证换发进度情况时,发现所内工作时间无人,本人上班迟到的违规事件,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事后,全所上下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本人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现向县局纪委作检讨。

  一、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0日晚我因参加朋友婚宴多喝了几杯,今天上午没能早起,再加之路上转车,耽搁时间较长,所以上班迟到;在所同志因中午参加婚宴,提前离开,而我又没到,没能及时交接工作,产生了空隙,导致所内工作时间无人,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局里面抹黑。这是一种思想散慢的表现,我已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内心留下的只有悔恨与自责。

  二、对自己之所以犯错,究其原因如下:

  纵观经过,本人深刻反思,深深认识到之所以会这样错误,主要是我思想上放松,放松了自我的约束,无视人民警察内部的组织纪律之规定,没有高标准、严要求来规定自己的行为。没有以一个人民警察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其次自己平时学习不够,学习态度不太端正,在局、所开会学习当中曾三番五次强调队伍的建设问题,本人也没有认真的去学习,总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没有认真的去领会会议精神,把反面教材当作故事听听,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所以工作中会出现这样不应该出的问题。虽然这起事情的发生是偶然一次,但也是必然的。如果我再不好好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不加强学习,可能会犯更大错误。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是必然的要求,派出所是一个窗口单位,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我们整个公安队伍印象的好与坏,而我们公安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是衡量我们公安工作的标准,所以,要想做为一名好警察,首先必须要树立一个好的形象,相信通过这次的教训,我会深刻反醒自己。

  三、本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立足本职,深刻吸取这起事件的教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放松自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实施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严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加以体现和落实。

  以上是我的检讨书,请领导接受,我保证下次不再犯类似错误,请领导看我的表现!

  检讨人:******

  20XX年11月11

  3、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尊敬的XX:

  连日来,我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对自己的违令之举深感后悔。后悔自己在饭桌上没有抵制住朋友的再三劝酒,后悔自己平时放松警惕,后悔自己在遵守“五条禁令”上心存侥幸。在后悔的同时,又心存不安,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培养,因为自己的违令之举,给领导添了乱,给整个赣州公安队伍抹了黑。经过批评教育,我对自己违反“五条禁令”的严重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此次违反“五条禁令”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痛定思痛,为吸取深刻教训,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反思和剖析结果汇报如下:

  一、对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认识不足。经过六年的宣传、学习,颁布“五条禁令”的意义已经深入绝大部分民警心中,广大民警已经养成时刻遵守“五条禁令”的习惯。然而,还有少部分民警对颁布实施“五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我就属于这少部分民警中的一员。没有认识到自觉遵守“五条禁令”是从警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没有认识到“五条禁令”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没有认识到一旦违令给公安队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没有认识到监督的本质是关爱,没有认识到落实“五条禁令”其实是对我们的莫大关爱和保护,错误地认为,作为一名警察,喝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由于这些的认识不足,导致今日的违令,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二、放松了对“五条禁令”的学习。颁布“五条禁令”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经常组织专门的学习,逢会必讲“五条禁令”,警钟长鸣,然而我却经常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有入耳入心。作为一个部门领导,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模范地遵守,心想无非就是学习一些文件,过了这阵风就没有事了。就在我违令前的3月9日,大队长在每周例会上还特别强调:大队中层领导要率先带头学习、遵守“五条禁令”。这都没有引起我的足够重视,错误地认为跟自己关系不大。自己认为短短数百字的“五条禁令”有什么必要学习的,大家一看就明白,还有什么必要经常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五条禁令”。

  三、对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心存侥幸。思想上放松、麻痹大意,自认为偶尔为之,“天不知、地不知”,“不会那么巧被发现”、“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全国这么多警察,督察哪里管得过来”,自己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现在反省,教训可谓沉痛。这些年,尽管领导一再强调“五条禁令”“高压线”不可碰,谁碰谁倒霉,然而,由于心存侥幸,仍然我行我素,不考虑家庭生活命运,以身试纪,明知故犯,真是害人害己。

  四、义气过重,原则性不强。作为一个有20多年警龄的人民警察,我平时都能严守纪律、谨言慎行。然而,自己过于重义气,在关键时刻原则性不强。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心想如果自己还是不喝的话就有点太不够意思了,于是没有坚持住原则,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这次违反“五条禁令”是自己认识不足、放松学习、心存侥幸和义气过重的必然结果,幸好公安部的同志及时制止,要不然造成严重后果必将悔恨终身。

  近几年来,赣州公安民警完成了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树立了良好形象。我这次违令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我市公安队伍的形象,我深感内疚和不安。我也恳请领导和组织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在哪里摔倒,还从哪里爬起。

  XXX

  

  

篇二: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公安民警喝酒检讨书

  导读:本文公安民警喝酒检讨书,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安民警喝酒检讨书(一)尊敬的XXX: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空看我写的这份检讨书!我不想再一次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羞愧与惭愧。这份检讨书,主要是向您表示我对这种错误行为的深痛恶绝,我下定决心,不再犯类似错误。其时,领导反复教导一直在耳边回响,严肃认真的表情也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同时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的一片苦心。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考虑我现在的责任,造成了工作的失误。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也是与我们时代要求-----树新风,讲文明,背道而行。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年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公司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

  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本人思想中的致

  命错误有以下几点: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认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

  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不尊重。对待工作的

  思想观念不够深刻、不够负责,没有认识到现在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是多么的难得。

  我决定做出如下整改:1、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2、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秀的表现来弥补我的过错。3、经常和同事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误。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不文明表现,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服务也只是纸上谈兵。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短短几百字,不能表述我对自己的谴责;的责骂,深藏在我的心里。盼望领导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公司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我绝不在同一地方摔倒,以后我要努力工作,认

  真负责,争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所以,我要感谢领导让我写了这份检查,是领导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改过的机会。说真心话,在公司上班认识很多同事,真的很开心很愉悦!

  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在此,我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公司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XXX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安民警喝酒检讨书(二)县局领导、纪委:20XX年11月11日上午,县局领导来我所督促检查二代证换发

  进度情况时,发现所内工作时间无人,本人上班迟到的违规事件,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事后,全所上下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本人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现向县局纪委作检讨。

  一、事件经过是这样的:10日晚我因参加朋友婚宴多喝了几杯,今天上午没能早起,再加之路上转车,耽搁时间较长,所以上班迟到;在所同志因中午参加婚宴,提前离开,而我又没到,没能及时交接工作,产生了空隙,导致所内工作时间无人,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局里面抹黑。这是一种思想散慢的表现,我已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内心留下的只有悔恨与自责。二、对自己之所以犯错,究其原因如下:纵观经过,本人深刻反思,深深认识到之所以会这样错误,主要是我思想上放松,放松了自我的约束,无视人民警察内部的组织纪律之规定,没有高标准、严要求来规定自己的行为。没有以一个人民警察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其次自己平时学习不够,学习态度不太端正,在局、所开会学习当中曾三番五次强调队伍的建设问题,本人也没有认真的去学习,总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没有认真的去领会会议精神,把反面教材当作故事听听,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所以工作中会出现这样不应该出的问题。虽然这起事情的发生是偶然一次,但也是必然的。如果我再不好好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不加强学习,可能会犯更大错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是必然的要求,派出所

  是一个窗口单位,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我们整个公安队伍印象的好与坏,而我们公安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是衡量我们公安工作的标准,所以,要想做为一名好警察,首先必须要树立一个好的形象,相信通过这次的教训,我会深刻反醒自己。

  三、本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立足本职,深刻吸取这起事件的教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放松自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实施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严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加以体现和落实。

  以上是我的检讨书,请领导接受,我保证下次不再犯类似错误,请领导看我的表现!

  

  

篇三: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涉酒问题剖析材料

  剖析,汉语词汇,拼音pōuxī,意思是辨析,分析涉酒问题剖析材料12月15日晚,我市**区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死1伤;12月24日晚,我县发生一起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5人受伤4车受损。经调查,两起事故均是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的,暴露出酒驾治理工作仍存在问题和短板。为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治理机制,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几点意见和看法。

  一、酒后驾驶的规律及危害规律性。从时间上看:多发于夜间尤其是深夜、节假日、重要赛事以及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期间,早晨宿醉后驾驶也不容忽视。从地域来看:多发于城区道路,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道路。但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农村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没有随之明显提高,导致农村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也呈上升趋势。从违法主体来看: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醉驾入刑政策实施以来,酒驾的违法主体有了明显的变化。客货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以及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比例降低。社会驾驶人占比增大,且呈年轻化趋势。危害性。酒精会对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以及视觉、触觉造成不良影响,饮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根据

  部交管局统计分析:2020年上半年肇事突出的10大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分别占第八位、第四位。2020年1至10月,全国机动车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中,酒后、醉酒驾驶导致的事故起数占第二位。由此可见,酒驾醉驾仍是引发交通肇事的重要原因。

  二、酒驾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重点时段和路段管控力度不足。根据全国酒驾醉驾查处量及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来看:一是重点时段管控力度不够。凌晨0时至2时酒驾醉驾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5%,较大事故占总数的22%,但违法查处量仅占9.4%。二是重点路段管控力度不够。农村道路酒驾醉驾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4.4%,但查处量仅占20.1%。原因分析:勤务部署的科学性、精准性不高,导致重点时段和地区管控力量薄弱,酒驾醉驾发生率较高。驾驶人法制意识淡薄心存侥幸。2020年截至12月20日,我县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604起,其中醉驾22起。整治力度和成效不可谓不大,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说明广大驾驶人法制意识还很淡薄、侥幸心理还比较严重,酒驾醉驾违法总量还在高位运行,只要交警部门整治力度稍减,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就开始反弹。警力不足致部分地区监管缺位。以**县为例:我县属农业县,道路线长面广,交警大队现有警力对幅员广阔的农村地区在管理上鞭长莫及。同时受乡镇、村社干部重视程度、经费、人员保障、执法力度的影响而导致管理力度参差不齐,致使部分农村道路处于管理失控状态,给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酒驾集中整治卡点设置不规范。酒驾整治行动中,部分民警安全意识不足,设置卡点时未利用警车及锥形桶、水马等装备对道路进行渠化,只是利用锥形桶简单地对道路进行分割,若遇驾驶人冲卡或车辆机械故障,民警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酒驾整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目前各地仍主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或面对面提醒等传统宣传模式,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广,实效性不高,没有针对特定人群从源头开展宣传,不能从深层次解决思想问题,起不到警示作用。

  未形成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村社、企事业、行政单位等未落实对群众、职工的反酒驾宣传教育职责,认为酒驾治理是交警的事,未能认识到建立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性。餐饮娱乐场所社会责任和监督意识不强,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视若无睹,未发挥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提醒、劝阻酒驾驾驶人的作用。

  三、治理酒驾的对策思考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针对性精确性。深入分析本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充分认识节假日、重要赛事期间酒驾风险上升的特点,科学部署勤务和警力,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加强重点时段、路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检查。同时对管控力量薄弱的地区和时段予以警力和装备倾斜,提高酒驾醉驾管控的针对性和覆盖率,确保不留盲区死角。持续开展整治,提高路面管控力度。一是保持整治力度。岁末年初历来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务必要时刻绷紧安全

  弦,持续保持整治力度,确保每天有检查、每周有整治、每月有曝光,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将酒精测试融入其他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事故处理等日常工作中,随机对被检查驾驶人及事故当事人进行酒精测试,提高路面抽查率,进一步营造酒驾整治声势。二是延伸整治范围。将警力和装备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县乡道路延伸,加强薄弱地区管控力量,杜绝出现重点区域严密监管、非重点区域失管漏管的情况。同时积极推动农村道路酒驾整治工作纳入督考推范畴,对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实行红黑榜及约谈制度,督促片区中队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调动其开展农村道路酒驾违法查处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为避免基层民警因持续开展整治而产生厌战情绪,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并亲自参战鼓舞士气。对工作力度大的单位实行战时表彰,对工作不力的、涉酒事故多发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督办等措施,督促提高管控力度,确保整治成效。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一是落实单位监管职责。村社、企事业、行政单位要将反酒驾宣传纳入安全教育管理范畴,严格落实单位监管责任,通过日常性宣传教育,以及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有效预防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落实社会监管职责。餐饮娱乐场所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饮酒后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联系交警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发挥群众举报效应。建立举报激励机制,强化道德法制宣传,引导社会民众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监督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主动参与交通安全治理,踊跃对酒驾醉驾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制止。

  

篇四: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公安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剖析材料与

  整改措施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如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

  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安工作具有易腐蚀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防腐拒变,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

  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感谢组织,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篇五: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

  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那么有关酒驾的剖析材料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人搜集并整理的剖析材料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

  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查摆剖析材料一、基本案情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

  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处理意见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

  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

  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篇六: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公安民警严禁饮酒心得体会通用范文3篇

  公安民警严禁饮酒心得体会通用范文3篇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

  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下面是我为您推荐的公安民警严禁饮酒心得体会通用范文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民警严禁饮酒心得体会篇1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每年被酒驾夺去宝贵生命的人数以万计。他们之中,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有健壮的成年代,有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他们有的生机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理想,还有的……但是因为酒

  

  驾让他们失去了一切,难道我们不会感到痛心疾首吗?同时酒驾本人也本该拥有着光明的前程,却因酒驾闯了大祸,难道我们不为之感到惋惜吗?

  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

  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然的产: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公安民警严禁饮酒心得体会篇25。13事故通报和交通事故案例让我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结合学习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后使我

  

  深深的感觉到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着过往车辆行人的有序行车同时也关系到每个道路交通构成者的生命安全。

  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了遵守道路交通法则重要性体会到了珍爱生命杜绝酒驾的真正意义。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出门上路便同道路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在道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教我们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学习我了解到文明开车文明走路的重要性。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时刻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杀手一样潜伏在马路上等待道路违章违规的人出现。所以不论我们是在开车还是在走路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忽视了这个虎视眈眈的隐形杀手。常常看到或者听到路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重的悲剧人的生命只此一次众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和司机我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珍

  

  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也是我们应该做到的通过此次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开车穿梭在车流中还是行走在人流中我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

  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篇七: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三一文库()〔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3500字〕

  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1、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尊敬的LY大队长,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是GG二区队的XXX。现向大家作如下检讨。

  顾炎武曰:水为地险,酒为人险。酒之祸,烈与火。学生手册亦有严格规定,学生校外饮酒,当受处分。时值开学迎新,适逢同乡聚会。我怀侥幸之心理,置校规于不顾,校外饮酒,酩酊大醉,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形骸礼法,一切都忘,所思所想,唯有杜康。种种作为,破规矩,坏风纪,

  警钟鸣,当自省。

  酒醒阑珊处,细思量,古人好饮酒者,不在少数。既有“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亦有“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古人言酒,亦必曰:“一碗入灵府,二碗和风声,三碗肝肠热,四碗佳作成。”由此观之,似乎古来圣贤皆饮酒,古来饮酒皆圣贤。

  然,古人饮酒误事者,亦不在少数。君不见,张飞醉酒失徐州,孙权醉酒纵皇叔。亦有天魁宋公明,醉书反诗于东墙。古人亦有因酒丧命者。李白好饮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上元二年,太白卒,《旧唐书》曰:李白以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另有一说,云太白临江纵酒,欲揽水中明月,至溺死江中。李白死时曾做《临终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长歌当哭,形之于文。若不过度饮酒,李白还会留给后人更多的佳作。

  《增广贤文》曰:杜康少饮尤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生之源。《尚书酒诰》亦云: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故学生手册规定,我校学生于校内校外禁止饮酒。

  吾为警察,其意曰:警之于先察之于后。故此事本当警之于先也。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无从。日后乃为令他人者,自身且不正,何以察之他人?吾存侥幸,公然破戒,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孰知一日三餐,夜寐日醒,此为生之规律,同是生之法则,胆敢破之?校之礼律,怎又破之?实为心念不正,心弦不紧。队长曾以“规矩、担当、自省”相赠。然规矩成于自律,而非随性。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如若随意随性,国之大事何以决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故古人云: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关于饮酒,大队长三令五申,区队长严防死守。而我却行不端正,恣意妄为,破坏规矩,违反校纪。朱熹曰: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日诵戒律千遍,不如遵之一则。礼其自身,则达其天下也。

  我怀赤诚之心,受队长之批评,现大错已铸,吾懊恼不止,然,知羞而警醒,知耻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

  力,且提思想境界,落实于行动。守其规矩,担其责任,省其过失。请队长监督,请同学共勉。

  日已出,雨已止,彩虹渐渐,洗却心头黯然;

  水已涨,船已航,渔歌悠悠,惟警钟紧系心上。

  望诸位吸取我的教训,严守纪律,做一个合格的公大人。

  XXX

  2、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县局领导、纪委:

  20XX年11月11日上午,县局领导来我所督促检查二代证换发进度情况时,发现所内工作时间无人,本人上班迟到的违规事件,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事后,全所上下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本人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现向县局纪委作检讨。

  一、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0日晚我因参加朋友婚宴多喝了几杯,今天上午没能早起,再加之路上转车,耽搁时间较长,所以上班迟到;在所同志因中午参加婚宴,提前离开,而我又没到,没能及时交接工作,产生了空隙,导致所内工作时间无人,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局里面抹黑。这是一种思想散慢的表现,我已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内心留下的只有悔恨与自责。

  二、对自己之所以犯错,究其原因如下:

  纵观经过,本人深刻反思,深深认识到之所以会这样错误,主要是我思想上放松,放松了自我的约束,无视人民警察内部的组织纪律之规定,没有高标准、严要求来规定自己的行为。没有以一个人民警察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其次自己平时学习不够,学习态度不太端正,在局、所开会学习当中曾三番五次强调队伍的建设问题,本人也没有认真的去学习,总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没有认真的去领会会议精神,把反面教材当作故事听听,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所以工作中会出现这样不应该出的问题。虽然这起事情的发生是偶然一次,但也是必然的。如果我再不好好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不加强学习,可能会犯更大错误。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是必然的要求,派出所是一个窗口单位,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我们整个公安队伍印象的好与坏,而我们公安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是衡量我们公安工作的标准,所以,要想做为一名好警察,首先必须要树立一个好的形象,相信通过这次的教训,我会深刻反醒自己。

  三、本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立足本职,深刻吸取这起事件的教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放松自身要求,认真贯彻落

  实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实施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严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

  工作中加以体现和落实。

  以上是我的检讨书,请领导接受,我保证下次不再犯类似错误,请领导看我的表现!

  检讨人:******

  20XX年11月11

  3、警察违纪喝酒检讨书

  尊敬的XX:

  连日来,我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对自己的违令之举深感后悔。后悔自己在饭桌上没有抵制住朋友的再三劝酒,后悔自己平时放松警惕,后悔自己在遵守“五条禁令”上心存侥幸。在后悔的同时,又心存不安,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培养,因为自己的违令之举,给领导添了乱,给整个赣州公安队伍抹了黑。经过批评教育,我对自己违反“五条禁令”的严重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此次违反“五条禁令”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痛定思痛,为吸取深刻教训,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反思和剖析结果汇报如下:

  一、对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认识不足。经过六年的宣传、学习,颁布“五条禁令”的意义已经深入绝大部分民警心中,广大民警已经养成时刻遵守“五条禁令”的习惯。然而,还有少部分民警对颁布实施“五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我就属于这少部分民警中的一员。没有认识到自觉遵

  

篇八: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

  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那么有关酒驾的剖析材料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人搜集并整理的剖析材料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

  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

  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

  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

  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

  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

  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

  不开车”!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一、基本案情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

  理局原副局长。

  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

  被执

  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

  中酒精含量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

  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

  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

  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

  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

  判决已生效。

  二、处理意见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

  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

  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

  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

  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

  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

  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

  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

  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

  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

  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

  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

  判处三年以上

  (不含三年)有期

  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

  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篇九: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2021酒驾反思剖析材料最新酒驾后学习心得体会

  最新酒驾后学习心得体会篇1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

  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醉酒

  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

  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

  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

  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最新酒驾后学习心得体会篇2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

  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最新酒驾后学习心得体会篇3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信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XX份,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篇十:公安违规饮酒问题剖析材料

  二处理意见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

  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那么有关酒驾的剖析材料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人搜集并整理的剖析材料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

  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查摆剖析材料一、基本案情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

  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处理意见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

  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

  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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