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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意见】石景山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9 17:00:06 浏览量:

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意见】石景山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街道意见】石景山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2015年我区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关于北京市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阶段(20154月至5月)。各街道、鲁谷社区成立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全面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预案。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二)换届选举实施阶段(20156月至8月)。全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全面启动。此阶段,重点做好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交接、健全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等环节的工作。各街道、鲁谷社区可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和开展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8月中下旬)。选举结束后,区、街道依法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认真做好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数据汇总和分析总结以及各类材料的上报工作。各街道、鲁谷社区要于2015820日前,向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选举工作总结。

社区妇联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步换届选举,社区妇联主席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以上人员兼任。

二、严格依法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及市、区政府有关规定有序开展。

(一)依法调整、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1.合理划分社区规模。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社区规模原则上在1000户至3000户。按照有利于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有利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各街道、鲁谷社区要在选举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社区规模。社区规模的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各街道、鲁谷社区在4月底前提出,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2.及时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建住宅区居民开始入住时,街道应及时申请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较小的应成立居民小组,纳入相邻社区管理。

(二)健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共59人。规模在3000户以上的,应增加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由街道、鲁谷社区提出,报区政府批准。多民族居住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口较少民族的成员。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下属委员会,老年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增设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由39人组成,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并配备若干兼职人员。

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若干居民小组。根据居民居住情况一般每1550户设立一个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和选举产生居民代表,每个居民小组可以选举23名居民代表。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3年。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创新居民小组组织形式,平房或独立院落的居民小组可建立院委会,楼房居民小组可建立楼委会,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自治活动,实现自我服务与管理。

(三)依法依规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依法依规做好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选举居民代表、提名候选人、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交接、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等工作。各街道、鲁谷社区要根据实际,积极扩大基层协商民主,提高直接选举和每户派代表选举比例。

1.明确参加选举的范围。按照《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市政府令〔200054号,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超过1年的,均应与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换届选举。

2.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参加选举;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也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已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选民登记的居民,丧失选民资格。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应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在社区张榜公布。

3.依法提名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12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从本社区居住的居民中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知识,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热心为居民服务。支持离退休党员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和在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可由各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提出建议,经居民会议讨论确定后,向社区居民公告。

4.依法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产生。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可根据居住状况与便于组织的原则,分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无论采取哪一种选举方式,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即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过半数的参选票数,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5人,不能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5.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交接。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应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召开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会议和社区居民会议,推选产生各下属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运转。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组织领导

石景山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各街道、鲁谷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街道、鲁谷社区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

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倡和鼓励按照民主程序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将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现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都有党员。

(二)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创新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切实发挥下属委员会的作用,改革社区工作者管理方式,保障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和各项经费的落实,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三)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按照分层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工作,确保各级主管领导和选举工作人员熟知换届选举的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耐心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鼓励落选人员通过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入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方式继续为社区居民服务。对于国(境)外机构或个人采访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活动的,要履行有关程序。

(四)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街道、鲁谷社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要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并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化解矛盾;各街道、鲁谷社区要严格控制拟不参加选举的社区范围;因拆迁造成居民居住分散确实无法组织选举的社区,应及时履行法律程序撤并社区居民委员会。已搬迁居民参加实际居住社区的选举,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要将问题比较突出的难点社区作为指导选举工作的重点,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五)做好选举信访接待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街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本着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信访登记和复信制度,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避免居民群众越级访或集体访的发生,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街道、鲁谷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要建立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向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街道、鲁谷社区要通过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选举数据。

(六)加强选举经费保障

各街道、鲁谷社区要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所需经费。对于我区实行全体有选举权居民选举或每户派代表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区财政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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