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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区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3-06-09 09:54:02 浏览量:

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年6月6日)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区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区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

停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666日)


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邯房字[2016]40号),针对当前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15日,在全区主城区开展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动员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实力魅力平安新丛台”总体目标,着力打造“平安丛台、畅通丛台、秩序丛台”建设,按照全市及全区“洁净城市”创建活动要求,以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实现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停放整齐,停车便民,提升我区城市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任务

()充分利用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住宅小区车库(位)。一是开发建设单位实行优惠政策或分期付款方式,降低价格,让业主买得起车库(位),使车辆充分停放车库(位)内;二是对未售出的车库(位),开发建设单位要划出不低于地下车位(库)总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决只售不租问题;三是开发建设单位对于剩余车库(位)要按计时收费或按次收费的方式优先允许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四是开发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对于把车库改作他用的(改做超市、仓库、住宿)的要限时清理,还原停车功能。

()依法开辟小区内公共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一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影响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内人行便道上依法规划、施划停车泊位;二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区道路上依法规划、施划停车泊位;三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利用绿地或改造绿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车,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合理施划住宅小区周边临时泊位用于车辆停放。对于规划的车库(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的住宅小区。一是由市交警一大队负责现场测量、规划,区公安分局及基层公安派出所配合,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区周边便道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二是由市交警一大队负责现场测量规划,区公安分局及基层公安派出所配合,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明确准许和禁止停放时间;三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住宅小区周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地依法增设施划停车泊位或建设立体停车场,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

()规范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一是住宅小区内及其停车库(位)的车辆停放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属地乡街委托停车场公司管理;二是市交警一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住宅小区周边车辆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续治理。市交警一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小区周边乱停乱放的治理,对不按规定时间停放,不在泊位内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劝离纠正、依法处罚的力度,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朝向一致;三是城管部门要督导住宅小区周边门店业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包环境卫生、包花木管护、包墙面牌匾整洁、包无店外占道经营、包车辆有序停放),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营业环境;对住宅小区周边店外经营、商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进行治理,确保停车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依法利用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停放车辆。区人防部门要加强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监督检查,对挪作他用的要限时清理,还原停车功能。确保合理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划停车泊位,方便居民停车。

责任分工:住宅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整治工作,由区房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配合; 住宅小区周边机动车辆停放整治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一大队负责,区房管局、区城管局配合。乡街具体组织实施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630日前)。各乡街和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让群众知晓、理解支持和配合。对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及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施划停车泊位,逐步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集中整治、强力攻坚阶段(71-731日)。围绕解决住宅小区及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一是各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制定优惠政策措施,提高车位(库)利用率,规范车辆管理。二是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力度,制定切合各个住宅小区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市交警一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住宅小区周边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对没有在停车泊位内或不按规定时间停放的车辆进行巡查治理,依法处罚。四是各乡街按属地管理责任,对各个住宅小区制定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住宅小区周边车辆有序停放。

()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81-815日)。各乡街和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区人防办对各自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对不达标的居住小区及周边停车整治的相关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无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通报全区。

四、推进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为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区人防办成立丛台区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车辆停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为住宅小区内管理组。由区房管局牵头,区房管局长周志雷任组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黄雪强、各乡街行政一把手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住宅小区院落内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第二组为住宅小区周边管理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一大队负责,区公安分局局长岳秀山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东元、市交警一大队队长张金海、市交警一大队教导员范炳江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住宅小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第三组为住宅小区周边整治组。由区城管局牵头,各乡街城管中队负责,区城管局长魏国庆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石庆军、区政府办主任科员王永杰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小区周边小商贩摊位规范等工作。

上述三个小组共同负责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整个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工作由区房管局牵总,主要负责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谋划安排、组织协调、督导调度、信息反馈和总结提高,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对接,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整体推进。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要安排专人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住宅小区及周边检查督导,定时调度,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情况,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加大治理力度,确保见到实效。此项任务非常艰巨,涉及开发商、物业、居民和商户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人员切实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法依规进行治理、确保此项工作见到实效,尽快解决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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