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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7篇

时间:2022-11-10 08:45:06 浏览量:

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7篇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范文和2022年工作打算  县、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提纲:一、总体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7篇,供大家参考。

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7篇

篇一: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范文和2022年工作打算

  县、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提纲:一、总体情况二、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一)安全生产工作(二)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三)救灾工作(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五)综合监管督查工作三、突出主责,大力抓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意识形态工作四、2022年工作打算(一)目标任务(二)重点工作(三)具体措施正文:今年以来,县应急局切实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政治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今年1-10月,全县发生统计内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1起,死亡某人,事故死亡起数和人数均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一)安全生产工作1.非煤矿山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矿山(含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生产矿、尾矿库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派出检查组115组次,检查企业85家次,查出一般隐患145条,已整改140条,完成复产复工验收15家,查处违法企业9家,立案调查9家,处罚金额23.7万元。

  2.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点安全检查46家次,检查安全隐患138条,责令整改138条,已整改138条,整改率100%。检查烟花爆竹行业共计165家次,其中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0家次,烟花爆竹零售户155家次,检查安全隐患126条,整改126条,整改率100%,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家,超量存蓄经营

  烟花爆竹4家,立案5起,罚款4万元,没收烟花爆竹53余件,并对2家批发公司负责人开展约谈,并要求在以后的供货严格严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规定进行供货,从源头上防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产生;查出违法行为加油站2家,立案调查2家,处罚3.6万元。

  3.冶金工贸工作。深入开展涉粉涉爆、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企业67家(次),查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87条,完成整改87条。

  (二)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地方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的通知》(某发〔2022〕某号),对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2022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防汛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组建2个督促检查组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共排查出防汛安全隐患74条,完成整改72条,正在整改2条。

  三、突出主责,大力抓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室,明确了具体的专职人员。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某某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则》,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责任分工,形成局党委委员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格局,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我局通过开展党史学习、“纪律教育一刻钟”、应急管理干部网络课堂等活动,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防腐拒变意识。今年来,我局开展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开展纪律教育“一刻钟”学习9次,参与人数169人次;开展党风廉政提醒约谈2次,提醒约谈38人次;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25份;局党委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执行工作纪律暗查1次。

  (二)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坚定信念。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的开展,制定学习计划,研究讨论支部各项工作。三是把握导向,管控舆论。充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建设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主流舆论,旗帜鲜明地开展舆论斗争。

  四、2022年工作打算(一)目标任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科学编制和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整体布局,全面高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持应急备战状态,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值守,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二)重点工作。2022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抓实抓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整体布局,全面提升应急队伍素质,时刻保持应急备战状态,持续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安全生产三年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以实现“零事故”为目标,

  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具体措施。通过认真抓好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等工作措施,切实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安全环境。

  

  

篇二: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多篇

  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8篇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1)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

  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

  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

  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

  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

  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

  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

  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

  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2)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

  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

  同考核。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

  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

  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

  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

  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精品文档,相信自己,有更好的未来等着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3)__街道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一、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__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本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三、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四、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验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__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三、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四、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__街道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汇报。二、街道党工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三、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__街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

  的侵入。二、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

  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四、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五、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4)兰州市西固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我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

  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农技站党支部负责解释。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5)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

  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一)新闻舆论阵地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二)网络阵地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更多好文档就上:麦档网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6)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

  指导工作。支委会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理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理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理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

  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论、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

  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

  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它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

  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它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7)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

  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8)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

  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

  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一、机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二、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起草相关规章制度。(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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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授力量建设,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贵港市下拨和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驻浔中区直单位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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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自治区、贵港市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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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协助市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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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委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局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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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2)市粮食局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调研工作。(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市应急委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贵港市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宣传教育股。承担本局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四)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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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五)火灾防治救援股。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森林火灾、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具体负责市森林防火办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自然灾害救援股。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地震、矿山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具体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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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八)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

  (十)安全生产执法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一)综合协调股。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的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交通、建筑、电力、水利、邮政、电信、农林、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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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十二)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定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十三)装备后勤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采购、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劳动工资、机关后勤等工作。

  (十四)调查评估和统计股。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各类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地址:电话: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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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局党组密切配合市委宣传部门,指定

  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

  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实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1.局党组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4.党组要对本系统内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局党组报备。自觉接受局党组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局内干部职工培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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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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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水利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1.党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水利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局领导或向局领导约稿,由党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局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3.新闻媒体申请局内有关科室,由党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办,以便党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水利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水利安排,主动协助党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6.水利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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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水利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新闻发布会制度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水利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水利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水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重点水利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水利事件信息;介绍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水利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水利机密。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局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局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水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水利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局党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5.发布新闻通稿。水利工作动态信息,由局党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新闻宣传审查制度1.为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水利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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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

  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局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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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县应急管理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摘要:县应急管理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县应急局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6、强化廉政教育

  县应急管理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应急管理局主体责任清单(一)县应急局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责任内容工作具体要求责任人一、加强组织领导1、做好年度任务部署。每年年初,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局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戴石群2、构建责任传导链条。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股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传导链条。戴石群3、驾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戴石群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戴石群5、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述责时进行自查并接受评议,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县纪委。戴石群二、加强教育管理6、强化廉政教育。党组每年至少组织4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组每月安排党课时间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年组织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一次以上;重视和利用媒体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戴石群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中共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有关业务股室切实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管好管严全局党员干部队伍;对工作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约谈。戴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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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戴石群三、加强正风肃纪9、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抓好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戴石群10、健全完善我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改革与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戴石群11、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按时报告整改情况。戴石群四、加强监督制约12、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加强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对,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开展廉政谈话可根据需要进行约谈,每年不少于1次。戴石群13、落实责任考评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考评体系,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述职、测评考核、工作纪实等方式,督查责任人认真履行责任。把考核结果作为股室、单位和责任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戴石群14、领导和支持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支持纪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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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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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_____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_____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责问责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了《_____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小组,明确科室和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在我局组织得力,推进到位。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制定印发了《_____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在党组会议、局办公会上定期研究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在2020年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议上宣传贯彻、传达学习__________在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四中全会、区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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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意识。今年以来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日常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局党组成员、全局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各项意识形态工作抓小、抓细、抓实。四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多次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结合保密工作,规范全局干部职工行为,严禁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发表不正当言论和发生泄密事件。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规范局内平台、网站、系统、工作群组,对全局计算机系统,打印机进行清查,确保网络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细化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加强对局党组、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局党组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三)健全机制体制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建立意识形态约谈督查机制,对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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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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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学校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三)工作原则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领导管理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二、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每年向县教体局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县委宣传部门和网宣部门,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组长,党支部班子成员为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3.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对在学校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4.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5.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党支部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6.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7.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社党支部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党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8.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1.新闻舆论阵地(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支部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

  (2)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制度。办公室做好安排接待、采访安排、服务管理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县教体局。

  2.网络阵地(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崇峰为组长,党支部成员王伟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校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县教体局。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2)“信息三审发布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支部同意设立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二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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