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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5篇

时间:2023-08-08 12:18:01 浏览量:

篇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广东省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

  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家政产业人才高质量发展,快速培育和壮大广东省乡村家政产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广东省家政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家政经济组织内,从事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等家政专业领域技术工作的在职技术人才申报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职称。

  三、本专业人才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乡村工匠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专业技术员、乡村工匠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专业助理工程师、乡村工匠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专业工程师、乡村工匠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乡村工匠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四、本标准由基本条件和评审条件组成。申报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各层级职称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各层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家政工作,认真履行家政行业的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乡村家政专业人才参加的各类技能培训和授课情况可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

  五、申报者需提供相应类别的职业证书(已登记注册),职业类别及范围与申报者专业相一致。

  六、正高级职称申报人需参加答辩。

  七、申报专业应与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

  八、同一评审年度不可申报同一个系列的两个职称。

  九、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统一要求。

  第三章

  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技术员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二)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一)专业能力条件

  围绕家庭日常生活,提供家庭日常清洁、家庭餐制作、洗涤收纳衣物、孕产妇照料、婴幼儿家庭日常照料、老年人家庭日常照护等服务及管理工作;掌握基本的职业守则,能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懂得基本的礼仪常识、安全常识、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1.母婴服务

  掌握母婴服务技能,能为孕产妇、新生儿、婴儿提供基础性生活照料、家庭专业护理,能对婴幼儿进行基础教育训练。

  2.居家服务

  掌握居家服务技能,能为客户提供家庭餐制作、洗涤收纳衣物、清洁家居、家电及用品使用等服务项目。

  3.养老服务

  掌握初级养老服务技能,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清洁照护、穿脱衣物、饮食照护、排泄照护、睡眠照护、环境清洁)、基础照护(体征观测、护理协助、感染防控、失智

  照护)、康复服务(体位转换、康乐活动)等照护服务。

  4.家政管理

  掌握家政管理能力,能够围绕家庭日常生活,开展家庭服务指导、营养膳食指导、健康管理、家政客户服务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工作经历条件

  1.从事相关工作1年(含)以上,无投诉记录(需提供单位证明)。

  2.每月收入达到所在城市同类工种(相同级别)收入的平均线以上(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约或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约作为佐证)。

  3.获得家政类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资格证书;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家政相关培训,不少于80标准学时,并获得合格(结业)证书,且获得上述证书后1年以上。

  第四章

  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二)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并取得乡村工匠技术

  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

  (三)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乡村工匠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

  (四)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一)专业能力条件

  围绕家庭日常生活,提供家庭日常保洁、家庭餐制作、洗熨收纳衣物、孕产妇照护、婴幼儿照护、老年人照护等服务或管理工作;掌握基本的职业守则,能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懂得基本的礼仪常识、安全常识、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1.母婴服务

  掌握母婴服务技能,能为孕产妇、新生儿、婴儿提供基础性生活照料、家庭专业护理,能对婴幼儿进行基础教育训练。

  2.居家服务

  掌握居家服务技能,能为客户提供家庭日常保洁、家庭餐制作、洗熨收纳衣物、家电及用品的使用与保养等服务项

  目。

  3.养老服务

  掌握初级养老服务技能,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清洁照护、穿脱衣物、饮食照护、排泄照护、睡眠照护、环境清洁)、基础照护(体征观测、护理协助、感染防控、失智照护)、康复服务(体位转换、康乐活动)等服务。

  4.家政管理

  掌握家政管理能力,能够围绕家庭日常生活,开展家庭服务指导、营养膳食指导、健康管理、家政客户服务、家政业务销售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工作经历条件

  1.从事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无投诉记录(提供单位认证函)。

  2.每月收入达到所在城市同类工种(相同级别)收入的平均线以上(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约或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约作为佐证);或创办家政机构,上年度为社会培训和推荐家政服务人员(含中介)超过200人次(提供学费、服务费等收入证明和服务合同)。

  3.获得家政类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资格证书;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家政相关培训,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并获得合格(结业)证书、获得上述证书后2年以上。

  第五章

  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并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三)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并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或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满7年。

  (四)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并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或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五)取得相关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一)专业能力条件

  围绕家庭日常生活,提供家居保洁、家庭餐制作、洗熨收纳衣物、孕产妇照护、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老年人

  照护等服务或管理工作;掌握基本的职业守则,能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懂得基本的礼仪常识、安全常识、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1.母婴服务

  熟练掌握母婴服务技能,能够在履行初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为产妇、新生儿、婴儿提供针对性生活照料、家庭专业护理,对婴幼儿进行教育训练,掌握智能家居等新知识、新技能,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居家服务

  熟练掌握居家服务技能,能够在履行初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家居保洁、家庭餐制作、洗熨收纳衣物等服务,并得到客户认可,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养老服务

  熟练掌握养老服务技能,能够在履行初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清洁照护、饮食照护、排泄照护、睡眠照护)、基础照护(体征观测、用药照护、风险应对、护理协助、感染防控、失智照护、安宁服务)、康复服务(康乐活动、功能促进)、心理支持(沟通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4.家政管理

  熟练掌握家政管理能力,能够在履行初级职称的职责基

  础上,能为家庭提供家宴制作指导及营养指导、衣物收纳管理指导、家具用品收纳管理指导、家庭七大区域家居保洁指导、能熟练使用信息化技术、对孕/产妇进行饮食、孕娠保健、母乳喂养、身心健康、产后康复进行照护与指导;能对老人进行饮食、起居、安全陪护等照护及运动保健指导等工作,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经历条件

  1.从事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无投诉记录(提供单位证明)。

  2.每月收入达到所在城市同类工种(相同级别)收入的平均水平线以上(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约或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约作为佐证);或创办家政机构,上年度内保持雇用员工超过10人(按所在单位近一年月均参保职工人数计);或为社会培训和推荐家政服务人员(含中介)超过300人次(提供学费、服务费等收入证明和服务合同)。

  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1项:

  1.曾经在家政省二类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或市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

  2.个人家政技能技艺表现突出,受到市级或以上媒体报道赞扬;或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总工会、妇联等机构授予的相关荣誉称号。

  3.在家政技能技艺中有传承创新、能在带领农民增收致

  富中发挥较大作用,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需提供佐证)。

  三、业绩成果条件

  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

  (一)作为老师参与所在服务机构对员工的培训300学时以上;

  (二)被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邀请参与家政类授课培训100学时以上(提供佐证)。

  (三)作为指导老师带领学员参加地市级以上政府机构组织的家政技能大赛,并获前5名。

  (四)具备较好的服务技能研发能力,并参与所在服务企业开展的两项以上服务技能研发工作。

  (五)担任市级以上家政项目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评审、专项能力鉴定督导员或考评员、技能大赛评委或裁判等累计满3年(出具相关证明)。

  (六)获得省级

  “南粤家政”四星级评比荣誉称号。

  第六章

  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乡村工匠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乡村工匠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四)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取得乡村工匠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

  (五)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一)专业能力条件

  围绕家庭日常生活,提供家庭餐制作、洗熨收纳衣物、家居美化、休闲娱乐服务、家居收纳管理、孕产妇照护、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老年人照护、技术培训与指导等服务或管理工作;掌握基本的职业守则,能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懂得基本的礼仪常识、安全常识、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1.母婴服务

  在母婴服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

  11称的职责基础上,掌握婴幼儿发展的特点与培养方法,掌握家庭小儿推拿知识、岗位管理知识,能依据信息化平台,进行服务资源和服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在当地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居家服务

  在居家服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家庭餐制作、洗熨收纳衣物、家居美化、休闲娱乐服务、家居收纳管理等服务,并得到客户的普遍好评,在当地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养老服务

  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掌握居家养老照护常见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方法,掌握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照护、培训与指导的管理知识,能依据信息化平台,进行服务资源和服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在当地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家政管理

  在家政管理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称的职称职责基础上,为家庭提供车辆管理、家宴料理、庭院美化、家庭事务信息化管理、家庭健康管理、家庭财务管理、家庭休闲娱乐管理、家庭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围绕家庭日常生活,开展家政培训指导、家政客户服务指导、家政业务销售指导、家政新产品研发、家政企业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12(二)工作经历条件

  1.从事相关工作4年(含)以上,无投诉记录(提供单位认证函)。

  2.每月收入达到所在城市同类工作(同类级别)收入的平均水平以上(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约或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约作为佐证);或创办家政机构,上年度保持雇用员工超过30人(按所在单位近一年月均参保职工人数计);或所创办的机构为社会培训和推荐家政中介服务人员超过400人次(提供学费、服务费等收入证明和服务合同)。

  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1项:

  1.曾经在家政省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前10名;或省二类竞赛获得前5名。

  2.在个人家政管理技能上成绩突出,受到省级或以上媒体报道赞扬;或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总工会、妇联等机构授予相关荣誉;

  3.在相关技能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培养学生,或在技能传承、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需提供佐证)。

  三、业绩成果条件

  具备下列8项条件中的2项:

  (一)作为老师参与服务所在机构对员工的培训工作400学时以上(需提供佐证)。

  13(二)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邀请参与家政类授课培训200课时以上(提供佐证)。

  (三)作为指导老师带领学员参加省级以上政府机构组织的家政技能大赛,并获前5名。

  (四)具备良好的服务技能研发能力,并参与所在服务机构开展的3项以上服务技能研发工作。

  (五)担任省级以上家政项目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评审、专项能力鉴定督导员或考评员、技能大赛评委或裁判等累计满5年(出具相关证明)。

  (六)具备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提供参与情况佐证);在专业期刊(具有CN刊号)发表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

  (七)参与编辑(排名前5)出版专业书籍1部,或主编1部以上家政类别培训教材,或参与2项以上的家政行业标准制定。

  (八)获得省级

  “南粤家政”五星级评比荣誉称号。

  第七章

  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取得乡村工匠高级工程师职称

  14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并取得乡村工匠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一)专业能力条件

  围绕家庭日常生活,制定不同类型的家宴方案、根据不同家居环境制定收纳整理服务方案、根据客户要求分类整理家庭档案、根据家庭七大区域空间制定家居美化方案、能对客户家庭成员进行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的培训与指导、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安全陪护、等照护及运动保健指导等服务或管理工作;掌握基本的职业守则,能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懂得基本的礼仪常识、安全常识、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1.母婴服务

  在母婴服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掌握婴幼儿发展的特点与培养方法,掌握家庭小儿推拿知识、基础的岗位管理知识,能依据信息化平台,进行服务资源和服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能对家长、低级别母婴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居家服务

  在居家服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工程师职称职责的基础上,能为客户制定不同类型的家宴方

  15案、根据不同家居环境制定收纳整理服务方案、根据客户要求分类整理家庭档案、根据家庭七大区域空间制定家居美化方案等服务,并受到客户的普遍好评,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养老服务

  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掌握居家养老照护常见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方法,掌握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照护的管理知识,能依据信息化平台,进行服务资源和服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能够对低级别技能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家政管理

  在家政管理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够在履行中级职称的职责基础上,为家庭提供车辆管理、家宴料理、庭院美化、家庭事务信息化管理、家庭健康管理、家庭财务管理、家庭休闲娱乐管理、家庭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能够对低级别技能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具备创新能力,围绕家政服务行业问题,能够研发家政服务新产品、新工具、新设备,能够开发家政服务软件或家政服务平台等,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经历条件

  1.从事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无投诉记录(提供单

  16位证明)。

  2.每月收入达到所在城市同类工种(相同级别)收入平均水平以上(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约或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约作为佐证);或创办家政机构,上年度保持雇用员工超过50人(按所在单位近一年月均参保职工人数计);或所创办的机构为社会培训和推荐家政中介服务人员超过500人次(提供学费、服务费等收入证明和服务合同)。

  3.通过面试答辩。

  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1项:

  1.曾经在家政省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前3名。

  2.在个人家政技能技艺上成绩突出,受到省级或以上媒体报道赞扬;或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总工会、妇联等机构授予家政方面技术能手、劳动模范或相关荣誉称号。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规划能力,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需提供佐证)。

  三、业绩成果条件

  具备下列11项条件中的3项:

  (一)作为老师参与服务所在机构对员工的培训工作500学时以上(需提供佐证)。

  (二)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邀请参与家政类授课培训300课时以上(提供佐证)。

  (三)作为指导老师带领学员参加省级以上政府机构组

  1织的家政技能大赛,并获前3名。

  (四)具备优秀的服务技能研发能力,并参与所在服务机构开展的四项以上服务技能研发工作。

  (五)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研发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的家政类行业标准,并公开向社会发布。

  (六)担任省级以上家政项目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评审、专项能力鉴定督导员、考评员、技能大赛评委、裁判等累计满6年,并出具相关证明。

  (七)具备优秀的学术研究能力(提供所参与项目的佐证);在专业期刊(具有ISSN刊号或CN刊号)发表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以上。

  (八)技能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并转化取得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指导学员获得家政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

  (九)参与编辑(作者排名前3)出版专业书籍1部以上,或主编1部以上家政类培训教材,或参与3项以上的家政行业标准制定。

  (十)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作为第一主笔人)的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

  (十一)获得省级“南粤家政”五星级个人荣誉。

  1第八章

  评审绿色通道(破格条件)

  一、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申报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年限条件,在我省乡村振兴发展中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贡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一)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领域具有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或著作版权)1项以上。

  (二)个人技能技艺能力突出或作品影响力较大,作为省级代表外出参加比赛或展演。

  (三)广东省“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省级表彰项目获得者。

  (四)获得省级“南粤家政”五星级个人荣誉。

  二、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年限条件,在我省乡村振兴发展中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贡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或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推荐破格申报,并按照正高评审程序进行面试答辩:

  (一)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领域具有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或著作版权)2项以上。

  (二)个人技能技艺能力特别突出或作品影响力巨大,1作为国家代表外出参加比赛或展演。

  (三)全国“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国家级表彰项目获得者。

  (四)获得“全国十佳农民”称号。

  (五)获得省级“南粤家政”五星级个人荣誉。

  第九章

  附则

  本标准由广东省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东省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20

篇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市场化经济的指导意见》(粤发改〔1998〕169号)和《对市场化经济调整调结构指导意见》(粤发计〔2002〕6号)精神,提高职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办发[2003]156号文的规定,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制定有关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的规定,现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用于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流动人员,以及省级享受延续政策的中级以上及大学学历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均需要重新确认职称。

  二、评审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按照职称考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颁发职称的授予标准和职称规

  范,严格按照职业技能层次进行评审。

  2.以应用型职称为基本,按照国家职称制度和职称管理政策,认真组织和实施重新评审和确认职称政策;

  3.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岗位能力和业务成果,对有市场经验者及有较大业绩者,参照发文人才素质等级要求,可以给予更高的职称等级;

  4.以有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准,不做任何身份鉴定或资格审查,按照延续政策,发放具备有效性的资格证书。

  三、评审程序

  1.申报阶段:受评审人依据《持牌人员工作大纲》,向厅组织或安排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评审阶段:由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针对申请者的学历、实际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工作成效等进行全面评审;

  3.确认阶段:根据评审结果,由厅把握职称授予标准,按照相应资格规则确定以授予职称。

  四、其他事项

  1.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有效期:本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有效期为5年,5年后需作重新评审。

  2.职称更换:本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有效期内,如果申请者转入流动人员新的行业单位或职业技能等级升高,需重新提出申请,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确定新的职称。

  3.吊销职称:申办本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后,申请者若曾被经查实有过不当行为,或已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而被处分,职业技能层次降低,经厅组织审批,有权撤销原职称。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广东省卫生系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的在职在岗人员。临床医学研究是指从事疾病预防、诊断、治疗、预后和病因等领域的研究。适用范围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第二章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临床医学研究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四、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五、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26(二)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手段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予以通报。(四)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或因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执行或处分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五)存在违背国际公认和行业普遍认同的科研伦理规范和生命伦理准则,挑战科研伦理底线的研究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第三章评审条件临床医学研究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职称分别为:副研究员和研究员。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须具备以下相应层级职称的评审条件。一、临床医学研究副研究员(一)考试要求。临床医学研究副研究员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参加临床医学研究副研究员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申请参加评审,试行期间考试专业不作限制。(二)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71.获得研究方向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2年以上;2.具有医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卫生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3.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非卫生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1年以上。(三)工作能力条件。1.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跟踪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国家和我省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目标,开展科学研究。2.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或推广能力;有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四)业绩和成果条件。1.从事临床基础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临床诊疗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271(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2)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4)在SCI、SSCI、EI、CSCD、ISTP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2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副主编以上)。(5)作为学术骨干从事的研究工作取得较大科学发现,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和学术意义,提出了创新性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学术界公认和引用,发表高质量论文,促进了学科的发展。2.从事临床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能够取得具有较高临床应用价值或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能够取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以上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或标准,并颁布实施。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或企业研发项目2项(累计合同金额超100万人民币或单项合同金额超60万人民币至少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272(2)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药品、器械、疫苗、试剂等方面的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2项,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4)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修)订省级以上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并通过相应机构批准,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5)在SCI、SSCI、EI、CSCD、ISTP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2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副主编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1篇)并以第一作者撰写专业技术研究报告2篇或新产品的研究报告、结论性或阶段性研究报告2篇。(6)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技成果转化使医药行业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设计更合理,材料更丰富,系统更完善,具有一定的创新力与发展力,对医药行业技术进步产生较大影响;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技成果推广达到较大规模,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获得与科技成果推广相关的市(厅)级以上部门或行业认可。二、临床医学研究研究员(一)考试和答辩要求。273临床医学研究研究员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参加临床医学研究研究员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申请参加评审,试行期间考试专业不作限制。申报研究员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现场答辩。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答辩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二)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医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卫生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2.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取得非卫生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后,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1年以上。(三)工作能力条件。1.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和我省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目标,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2.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或推广能力,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274

篇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称条例规定的标准实施评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旨在表彰在行使职务中成绩突出、有贡献的专业人才,鼓励和表彰优秀人才,激励广大职工积极进取,推动和促进政府及社会各界有绩效地培养、采用社会优秀人才,推动人才队伍的建设,为实施本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宣传性奖励。

  二、评审条件

  1.参评职工必须为本省公务员和拥有本省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已经安家落户本省的外省市职工,具有本省相关部门出具的在册证明。

  2.参评职工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没有违反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参评职工的学历要求不低于本省职称评审规定的最低学历标准。

  4.参评职工的职务等级必须满足本省职称评审规定的最低职务等级要求。

  5.参评职工的技能、智力和综合素质必须满足本省职称评审规定的要求。

  6.参评职工需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或服务水平,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和交流技巧。

  三、评审程序

  1.组织领导确定每年的评审计划,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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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批准。

  2.单位建立申报团队,组织申请人完成申报书,准备相关资料,并分类排查核实,按规定完成评审申报。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口头测试和综合评审,审定拟聘职称人员名单,出具评审报告和实施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报告,并通过报经市级政府确认后向参评人员发放职称证书。四、考核流程

  1.审核资格:申请人需提交有效资料和应有证书,有关部门会根据职称条例组织专家进行全面审查和审核。

  2.面试考核:申请人需根据其技术水平和职务能力,进行相应的口试、笔试、现场演练等考核,以考核申请人专业技术水平、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

  3.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考官组成评审小组,在单位领导的监督下,对受评人员的胜任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于未晋级的人员,由单位领导给予书面评语。

  4.发放职称证书:申请人经过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报经市级政府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获得相应职称。

  五、总结

  广东省职称评审是一项实施标准、过程规范、评审严谨的政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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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职业认证,是国家奖励认可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形式,旨在激励职工积极向上、提高职业能力,表彰和鼓励优秀人才,促进本省现代化建设和各领域的发展和进步。这一评审制度,要求各位参评职工要秉持守纪律、服从组织、树立职业观念,在行使职务中充分施展自己的专业技术和能力,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实现本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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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中心,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需求不断增加,以更好地支撑经济发展。为了培养这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广东省制定了一套职称评审条件,以保证职称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分为职业能力和学习能力两方面,即职业能力是指综合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职业技术知识等能力,学习能力是指完成职称证书学习需求所需的学习时间等能力。

  其中,职业能力是申报职称证书的主要内容,需要申报人较好地掌握职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并能够在本专业方面开展工作。如果是研究生申报职称,除应当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

  另外,学习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即针对不同等级的职称,申报的考生应当按照相应的学习时间完成职称证书学习。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初级职称至少要求考生有200个学时的学习时间,中级职称至少要求考生有360个学时的学习时间,高级职称则至少要求考生有500个学时的学习时间。

  此外,若是实习生和企业聘用的工作人员可同样申报职业证书,但是需要满足额外的职业能力要求,以达到职称评审条件的要求。

  职称评审条件根据职称评审要求设置,是广东省积极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依据,也是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职业水平的重要方式。因此,考生申请职称证书时,应当尽量了解依据,并尽可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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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所有学习考试所需的相关要求,以达到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要求。

  最后,广东省对职称证书的发放提出了严格的审查制度,以保证职称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因此,申请职称证书的考生一定要尊重相关的职称评审条件,用心准备考试,努力取得职称证书,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综上所述,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旨在保证公平公正,以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推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职业水平,也是考生申请职称证书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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