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博彦文库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疫情防控 教案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关于加快推进园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建议(4篇)

时间:2023-07-20 11:27:01 浏览量:

篇一:关于加快推进园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调动企业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人才强企”若干措施。

  一、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

  1.实施企业家精准培训工程。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经费,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培训需求,制定精准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家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邀请成功企业家担任“创业培育导师”,现身说法,介绍引才育才用才经验,为青年企业家做好引领示范。组织企业家外出参观考察,转变人才工作理念,掌握做好人才工作的方式方法。举办“企业家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来临授课,促进企业与各类创新要素深入对接。开设“企业家沙龙”,鼓励企业家“结对帮扶”,互帮互助、共谋发展。每年推荐一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负责人到500强企业挂职和参加EMBA培训活动。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EMBA、MBA等学历提升班并取得学位的,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每人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用5年时间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分批次、系统化精准培训一遍,着重培养和提高企业家创新发展、引才用才、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和国际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才工作集团)

  2.开展“人才引领型企业”创建。围绕“十优”产业,从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较多的企业中,每年评选10家左右“人才引领型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人才专项经费奖励和2个市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并优先推荐企业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对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可直接授予“人才引领型企业”称号。“人才引领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授予“伯乐企业家”称号。开展“优秀企业家”和“年度新旧动能转换标兵企业”选树工作,连同“伯乐企业家”,一并纳入“沂蒙惠才卡”

  服务范围,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积极探索“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配额制”,对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表扬的企业,视情给予一定人才子女入学配额,市内统筹安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3.赋权企业自主评定人才。探索实施企业“按薪定才”评价体系,对企业引进的年薪80万元或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技术负责人等,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并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薪资补助。探索试点下放企业人才政策制定权,筛选部分行业领军和龙头企业,把人才认定标准下放企业,由企业确定人才奖励标准,给予企业一定资金支持。推动工程技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技工院校学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双证”毕业,稳步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4.选派企业“科技副总”。坚持人才引领、产才融合,与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有序衔接,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到重点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核心产品研发等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管理能力。对省市选派的“科技副总”给予适当生活补助,支持其与接收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鼓励申报科研项目。对于作出突出贡献、考核结果优秀的选派人员,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时予以倾斜,优先推荐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市级人才工程评选。鼓励企业对做出贡献的选派人员实施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对选派人员获得的股权奖励,在取得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5.加大人才金融服务力度。设立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引入社会化基金管理公司参与,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推进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鲁南分中心建设,提供投融资对接、金融培

  训、上市服务等。深化提升“人才投”“人才贷”“人才险”“人才联名卡”等金融产品,打通人才、技术、资金融合渠道。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实施“人才贷”贴息制度,由企业所在县区按照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LPR的60%予以贴息。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人才板”新挂牌企业直接融资100万元以上,市财政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市人才工作集团,各县区、开发区)

  6.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联千企,服务人才助发展”活动,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1家企业,围绕市“十优”产业,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联系服务企业,各县区结合实际选派干部联系服务辖区重点企业,精准推送人才政策,调研企业人才技术需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试行“红领书记”兼任企业科技人才顾问制度,联系服务企业人才工作。深化重点企业人才技术需求清单收集发布制度,定期对全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开展调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开发区)

  二、加大企业人才引育支持力度

  7.深化提升沂蒙领军人才工程。每年评选30名左右沂蒙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技能领军人才,对入选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综合补助。深入实施“创业沂蒙·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对优胜项目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沂蒙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同时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对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直接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8.汇聚海内外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对在我市入选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新来临沂创新创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经企业申请,直接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支持国内企业赴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离岸创新基地,支持外籍专家领衔或参与全市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对来临沂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择优资助,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资助,并纳入“沂蒙惠才卡”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开展青年人才集聚行动。推行大学生津贴“无形认证”机制,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对择业期内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属地申报,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分期分批推进产权型人才住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在中心城区集中建设筹集460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5年内对租金进行优惠或减免。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开展“优选临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线上开展云招聘、直播带岗、定向推送招聘信息等活动;线下分产业开展校园招聘直通车、产业人才专场招聘、在外学子家乡行等活动。推进青年见习基地建设,三年内见习基地规模达到150个,每年参与见习青年不少于2000名。加大驻临高校毕业生留用力度,将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作为评价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和考核各级高职高专、中专(中技)服务临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驻临高校、各市属院校)

  10.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新型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

  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鼓励企业面向市内职业院校、中职技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技能型人才,成效显著的给予企业奖补资金。支持引导驻临高校、职业院校积极对接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需求,推动现有学科优化提升,科学调整专业设置,使人才培养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需要。深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成效突出、示范作用强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平台方面给予支持。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三、拓宽企业人才引进渠道

  11.实施事业单位“企业人才”专项计划。探索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面向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设立“企业人才”专项。探索推进“编制在高校、服务在企业”共享人才模式,与临沂大学等驻临高校合作引进博士研究生,编制在高校,人才在企业工作,由企业负责落实待遇,积极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驻临高校)

  12.推进“双向飞地”建设。打造“科技创新在市外、成果转化在市内”的“双向飞地”模式。鼓励企业在海内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城市建立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机构,集聚创新资源、高端人才。对经认定的市级人才飞地,给予30-50万元补贴资金。人才飞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市内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市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市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市内企业在临沂建设产业研究院、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根据人才引进、科创资源利用、成果转化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3.推行“揭榜挂帅”引才机制。着眼推动全市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临沂市重点领域产业提升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和重大科技

  成果转化,推行“揭榜挂帅”引才机制。面向社会发布紧缺技术人才需求目录,组织有能力的研发单位、高校人才进行揭榜,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成功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重点人才工程评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支持社会力量引才。第三方机构和个人通过政策环境推介、岗位介绍、项目洽谈、高级人才寻访、人才对接交流活动等方式,协助市内用人单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首次来临沂工作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各级各部门设立的在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及临沂籍在外人才积极发挥第三方作用,实行“以才引才”,符合奖励条件予以优先申报。支持市县人才集团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公司、猎头公司和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提升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市场化、精准化、专业化程度。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的园区,经评审认定,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工作集团)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在政策资金兑现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奖励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篇二:关于加快推进园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建议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苏园工【2006】136号)

  为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积极推进园区科技跨越、服务业倍增、制造业升级战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苏州工业园区近期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购房补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给予

  15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第二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可给予

  7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后承担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或有自主知识产权来园区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可给予

  3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

  4、博士后分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可给予不少于

  10万元的购房补贴。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后担任园区关键行业关键岗位的紧缺专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可给予

  10-20万元的购房

  补贴。对研发机构、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生物科技、风险投资等

  紧缺

  专业高层次人才可就高补贴。

  二、优惠租房

  初进园区工作的本科以上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一般在三年内可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金住房。

  三、薪酬补贴

  1、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的区内研发机构、软件企业、生物科技企业、动漫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等需扶持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外地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中,从区外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在三年内可给予每月

  1000—3000元的薪酬补贴。

  2、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其薪资水平可不受现有政策限制,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3、园区高科技成长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自本意见实施后在园区首次购房的,经批准可按本人实际工资额缴交园区公积金。

  4、对本区特殊紧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四、培训补贴

  1、对批准立项的政府补贴紧缺专业人才培训项目,经公开招标后,由人才领导小组认定,按培训总额的20%-50%补贴用人企业,每人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0元。对经批准立项的重点发展领域企业培训项目,为其搭建紧缺专业人才培训区外

  (含境外)合作交流平台,并提供相应经费资助。

  2、对注册在园区,并享受到上级部门人才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培训的学员与园区企业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园区给予培训机构上级培训资助的50%配套。

  3、根据区域产业规划,鼓励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叠加,对经

  人才领导小组

  立项、审批通过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基地承办方不超过

  300万元的一次性设备购置资助。基地必须

  面向区内社会培训机构及企业免费开放、无偿使用,政府每年

  根据基地免费开放使用情况

  给予一定补贴。

  五、博士后补贴

  1、对经全国博管办批准获得博士后编号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年每人

  6万元的博士后生活补贴(含税),每位博士后的补贴期限为

  2年,补贴按月平均发放,每月

  5000元。园区博管办按照有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对在站博士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发放补贴。

  2、对经园区博管办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项目(包含苏州工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域站下设项目和已经获得全国博管办批准的企业分站项目),给予设立项目企业每年

  5万元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补贴。

  3、为进一步激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技载体加快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经园区博管办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站孵化项目,给予设立项目企业一次性

  10万元的启动经费;对经全国博管办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域站、区域站分站、企业独立站),给予一次性

  30万元的启动经费。启动经费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科研环境建设。

  六、专项补助

  1、享受苏州市生活医疗补助的专家(苏人才

  [2005]4号),可等额享受园区发放的生活医疗补助。

  2、对引进的优秀教师予以奖励,具体按苏园管

  [2003]54号文件执行。

  3、对独墅湖高教区入驻院校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予以奖励,具体按独墅湖高教区办公室制订的实施办法执行。

  4、对引进的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补助,一事一议。

  七、落户、入学

  1、园区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园区。

  2、港澳台人员担任园区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职务或技术骨干的子女,可参照园区居民,就近入学。

  3、园区就业或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子女,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子女,不限户口,经人事部门认定,享受区内地段生同等待遇。

  八、出入境便利

  已取得外国国籍的海外留学和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可申请办理

  1年内入境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

  90天的访问签证。

  九、人民币汇兑

  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取得的合法收入

  ,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和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兑换外汇汇出。

  十、后勤服务

  人事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人才引进一条龙服务,具体代理人才引进后的落户、租房、子女入学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资金管理

  本意见所需经费由园区人才开发资金列支,列入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按《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篇三:关于加快推进园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建议

  

  关于引进人才的议案

  引进各方面的人才是各大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引进人才的议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引进人才的议案1案由:知识经济时代生产投入的主要要素是知识、是人才,软件业是知识经济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产业,软件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软件人才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生产要素。目前,以微软为代表的外国软件企业在中国建基地、建实验室、建公司,网络了大批人才,使得软件人才的竞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对于软件人才的竞争已经演变成了一场国际人才的竞争。北京、上海等城市近几年来对于信息产业方面的人才一直是一路绿灯。而我市软件企业人才的招揽竞争也是暗流涌动,甚至在软件园入驻企业间也存在人才竞争,企业间的人才流动性较大。

  案据:我市软件、互联网产业主要集中在软件园。目前,软件园入驻企业100家,完成产值25亿元,税收突破20xx万元,主园区内企业(不含挂靠企业)70多家,常驻园区企业员工700余人,挂靠企业近30家,直接员工400余人。但企业反映人才需求目前都得不到满足,特别是技术人员,例如宁图和惠涵的网络美工、秀漫的3D游戏和动漫设计、百助的后台程序员等,企业求贤若渴。

  我市现有软件人才呈现如下特征:一是高端人才不足,除安工大、河海文天学院、师专、安徽冶金科技职业技术学院、x职业技术学院5所高校外,有工业学校、皖江职业教育、马钢技师学院、市技师学院4所中职学校以及北大实训基地、美华学校、视聆通培训3所民办培训机构。5所大中专学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年均毕业生本科430人、专科915人,且毕业后多赴发达或沿海城市,在我市就业很少。据安工大统计,该校每年毕业生只有20%左右在我市就业。二是人才和企业需要脱钩。经走访企业了解,企业所需工作技能和学校课程设置内容不一致,可企业新招员工必须经企业再培训或老员工带领实习一段时间后方能上岗。三是人才的结构不合理。企业需求的人才为技术性较

  强的应用软件程序员或跨专业结合的网游3D美工等,但学校教育培训课程设置注重共性和宽泛的适应性,缺乏特色和实用性。

  虽然我市软件人才状况有不足之处,也要看到,我市中低端软件教育培训学校等机构已经有7家,各院校专业建设热情很高,学科设置基本齐全,具备了基本的教学设施和基本师资力量,每年有稳定数量的毕业生。针对我市软件及相关人才需求、现状、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政府主导吸引软件人才

  一是制定我市相关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人才培养费用进行补贴,对引进和使用人才企业进行奖励或税费减免。三是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专门进行软件及相关人才引进。四是放宽人才落户我市条件。目前外地人在我市购房申请商业贷款时,需提供一年以上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层次软件人才在我市安家落户的积极性,要放宽高层次外市人在我市购房时申请商业贷款的前置条件,以促进人才落户,加速我市软件产业发展。五是营造舒适的人才就业环境,用事业聚集人才,用感情温暖人才,用待遇留住人才,用文化融合人才。

  二、高校主导培养软件人才

  一是推进“校政企”合作,市内高校要密切联系软件园,继续深化全市5所大中专院校、4所中职院校和3所培训机构与园区签订的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执行,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拓宽合作领域和合作层次,从提供实习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等逐步做起,建立人才实习、招聘、代培训、订单培养的机制。二是以市场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紧密联系企业需要,调整课程设置;邀请企业骨干技术人员,讲解企业技术方案和需求案例;加强与用人企业联系,针对性培养,创造到企业实习和学习机会。三是加大对软件相关专业的支持。支持学院、系加强自身建设,以企业为来源强化客座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扩大相关专业招生数量,扩大招生规模。四是加强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校友动向和企业需求,不断调整教学设置。

  三、园区主导搭建人才平台

  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园战略,坚持以人才创业创新推动园区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不动摇,以创新驱动为发展路径,以人才引进培养、创业服务、创新孵化为工作重点,努力探索“人才+项目+产业”的创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建议由市人才办牵头,出台针对软件人才的专项优惠政策,建设“园区人才活动基地”,增强园区吸引力;二是加强“校政企”合作,拓展市内外、省外高校资源,谋划好产学研对接;三是通过主题招才、合作招才、“走出去”招才等举措,以及服务留才、平台育才等创新体系支撑,不断加快园区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集聚进程;四是强化培训培养,开展项目实训计划,引入多层次的软件培训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化培训。

  关于引进人才的议案2提案人:xx市人大代表王

  单位: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济运营、城市建设、民生工程

  显,建议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做好人才工作作为政府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来抓,营造良好的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好氛围。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创新型人才的引进。结合xx市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要求,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编制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方向、用人单位急需的技术创新和高级管理人才优先引进。

  二、完善人才激励优惠政策。建议政府对于市内引进的主要人才采取免交个人所得税、建设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门保障房或公租房、给予购房特别补贴。建立大学生技术创新产业园,并给予相应的创业资金和优惠政策。

篇四:关于加快推进园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才是第一资源、第一资本、第一推动力。为进一步构建与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形势相适的人才战略体系,加速造就一支规模庞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沧州渤海新区打造河北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样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引才用才机制,高效率激发人才活力

  (一)坚持常态吸纳高学历人才。

  深入落实沧州渤海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对全日制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实行常态化引进。依托沧州渤海新区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校园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每年吸纳200名以上“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二)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的批复》(沧政复[2018]21号),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导、高端引领、以用为本,积极引导驻区企业重点引进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类型和贡献程度给予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三)建立政事企人才互通机制。

  实施“机关干部下企业,企业人才进机关”双向挂职任职交流计划,开辟沧州渤海新区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之间干部交流通道。鼓励党政人才离岗到企业兼职,允许党政人才辞职领办企业或自主创业,鼓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才离岗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打造“项目+”精准引才模式。

  紧抓京津产业项目加快转移机遇,探索推行“项目+团队”“项目+人才”等引才新模式,全力支持驻区高校研发项目、科技成果在沧州渤海新区转化,努力达到“引进一个优质项目,带来一个创新团

  队,吸引一批高端人才”的良好效果。

  (五)加快推进人才平台建设。

  积极搭建产、学、研创新平台,鼓励园区、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全面落实各类研发机构奖励政策,在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中提供政策帮助,全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舞台。

  (六)深度创新柔性引才方式。

  采取挂职兼职、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星期天博士”、“假日专家”等。积极谋划开展沧州渤海新区企业技术对接会、高端产业论坛、人才沙龙等人才交流活动,吸引高端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到沧州渤海新区开展工作。深化沧州渤海新区博士后挂职团队管理改革,建立“沧州渤海新区双一流博士后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和完善博士后挂职奖励制度。

  (七)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在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推行大部门体制和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设置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并探索试行高端专业技术人员特殊聘用办法,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八)加快完善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在沧州渤海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对从事专技工作的事业人员(参照事业管理)实施职称评聘管理。

  (九)鼓励企业开展职称评聘。

  积极引导驻区企业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并给予民营企业相应政策支持和倾斜,对在民营企业工作年限较长的大专以上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工作人员(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突破初级职称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十)支持企业引进培育工匠。

  鼓励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选拔、认定、引进、培养工作,大力充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在认真贯彻执行沧州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给予技术工人经济收益、政治地位、社会福利

  等多种优惠政策,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二、搞活分配激励机制,高水平增加人才收入

  (十一)全面落实人才政策。

  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及沧州渤海新区各类人才政策,开通人才政策兑现“绿色通道”,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在人才政策落实过程中,坚持“最大范围适用、最高标准兑现”原则,突出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和激励效应。

  (十二)创新股权激励措施。

  支持人才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技术诀窍等作为资本入股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享有合理回报。将技术成果转让给沧州渤海新区企事业单位的,可采取一次性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多种收益分配方式。以自主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企业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5%,新认定的国家级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的40%。

  (十三)创新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以岗定薪、按绩定酬、岗变薪变、酬随绩走”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样板各项重要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绩效工资制度。对沧州渤海新区确定的技术项目、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特定工作,根据项目工作量、预期收益等情况,以合同形式对项目负责人(或负责小组)在项目推进期间实行项目工资。对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受聘在关键岗位的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

  三、优化人才创业环境,高标准打造人才特区

  (十四)浓厚重才爱才氛围。

  在沧州渤海新区主流媒体开设人才专栏,加大人才宣传表彰力度,深入挖掘沧州渤海新区各条战线上涌现的优秀人才,广泛宣传人才优秀事迹,大力培树人才先进典型。对为沧州渤海新区开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增强人才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

  (十五)提高人才政治待遇。

  建立“人才直通车”制度,畅通人才建言献策渠道,有针对性地邀请或推荐优秀人才列席党的有关会议,参加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的重大节庆及纪念等活动,重视从人才队伍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十六)强化人才培养举措。

  将人才教育培养、人才梯队建设纳入全区教育培训工作范畴,鼓励人才进行继续教育,积极为人才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考评提供便利条件。大力引进国内知名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到沧州渤海新区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推进职业院校与驻区企业开展实训基地、订单教育等合作办学模式,着重培养沧州渤海新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基础型、技术型、知识型人才。

  (十七)加快推进“双创双服”。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计划,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对人才在创新创业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困难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支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在沧州渤海新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沧州渤海新区金融机构探索设立“人才贷”“人才投”“人才保”等金融产品,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帮助和金融服务。

  (十八)改进人才生活服务。

  按照“宜居、宜业、宜游”总体要求,大力提升沧州渤海新区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民生服务能力。结合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集中建设一批功能性文化体育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各类人才在沧州渤海新区安家落户提供优质的生活休闲环境。

  (十九)完善人才公寓建设。

  根据每年人才引进数量及人才住房需求,在沧州渤海新区公租房中调配房源作为人才保障性住房,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区内各类人才。通过配建、新建和改建,多渠道筹措住房资源建设人才公寓,并实行酒店式公寓管理模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随时免费入住,实现“拎

  包即可入住,出门即可创业”。

  (二十)妥善安置配偶子女。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均实行“无障碍”落户,参加沧州渤海新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与本地居民享有相同权利。其配偶有意愿在沧州渤海新区就业的,列入政策性安置,暂时无法安置的由用人单位适当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其子女在沧州渤海新区入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确保在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入园、入学。

  (二十一)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成立人才医疗保健小组,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费为高层次人才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其动态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查询服务。实施高层次人才“优惠速诊卡”制度,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优先挂号、住院、指定专家门诊等服务。

  (二十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沧州渤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探索研究全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长效机制,宏观指导全区人才工作。切实完善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人才队伍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党管人才工作列入园区、部门年度考核,加强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沧州渤海新区人才工作强大合力。

推荐访问:关于加快推进园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建议 园区 加快推进 培育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