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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1 12:36:02 浏览量: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商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等中央16部门《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见】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意见】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意见(仅供参考)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商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等中央16部门《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4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互联网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电商扶贫的新模式、新路径,切实发挥电商精准扶贫在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县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物流配套和乡村网点三个全覆盖,形成乡村电商网点、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农产品网络销售、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和农村电子商务综合保障五大体系。到2018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电商交易额、农村商品和服务网络零售额年增长40%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导,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带动扶贫脱贫。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以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着眼长远,理性推进,因地而异,探索具有当地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扶贫新路径和新模式。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技术、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升电商扶贫示范效应,形成电商扶贫推广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农村电商基础设施

1.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2017年底前确保96%以上行政村通光纤。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力争到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建设覆盖到全县行政村总数的一半以上,初步建成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农副产品和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基本覆盖到各乡镇(开发区)和行政村。(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

2.加快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连接干支线,打通“微循环”,让农产品出的快捷、外面的产品进的便利。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尤其要加大贫困地区、偏僻地区“村村通”道路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交化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按照统筹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站点合一、协同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县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健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体系,使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力争到2018年全县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2个以上,到2020年,全县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4个左右。(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分公司)

4.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建设适应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的冷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持建设适度规模的冷链仓储,鼓励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提高冷链运输能力,不断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分公司)

(二)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

5.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鼓励电商企业开发网销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产品,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促进电商农产品上行。(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邮政分公司)

6.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支持农业企业和外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跨境电商建设,促进农产品进出口双向流通,全面拓宽农村电商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7.结合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规划及“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示范村,以市场为导向,建设农副产品深加工、柳编、水果、水产、民俗文化旅游等一批产业特色明显、服务支撑完备、配套设施健全、综合效益好的电子商务特色小镇、电商示范村。2017年全县力争建成5个电商特色小镇、20个电商示范村。(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经信委)

8.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和网络商户等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支持农村青年、妇女依托电子商务就业创业。积极调动市场资源、对接贫困地区,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增强贫困地区电商创业、就业、增收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妇联、县商务局)

9.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电商”模式,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倒逼作用,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打造一批电商企业,推动农产品上网销售,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17年全县新增150个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到2020年培养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电商平台或企业4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三)完善农村产品的流通体系

10.支持“六六网”等本土及淘宝、京东、邮乐购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拓展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和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种类和规模,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互促,打造霍邱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组织品牌农产品与淘宝、京东、邮乐购的本地特色馆开展对接,加强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及宣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经信委、县邮政分公司)

11.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平合,鼓励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协会等社会组织,为农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品集货、分级包装、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服务,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经信委)

12.引导支持我县优质粮油、果蔬、柳编、水产、畜禽等特色网销农产品商标注册,推进农村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住所地行政村和社区实现网上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全覆盖,打造精品品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经信委)

13.开展网销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SC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2017年力争新增“三品一标”8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

14.完善县级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综合信息、业务咨询、行业统计、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创业孵化、视觉文创和金融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委)

15.强化综合服务中心辐射促进作用,加快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结合就业扶贫驿站,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一网多用,商务、政务、服务一体的乡村电商网点。构建更加完善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搞活农村经济。2017年全县实现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邮政分公司)

16.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电商企业、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优先收购、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商品代购、缴费充值、代订票务、代收代发快递等业务,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的带贫模式。对直接联系贫困户的电商企业、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加大支持力度,在相关电商示范评比、电商专项发展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邮政分公司)

(五)形成农村的电商人才培养机制

17.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利用皖西经济技术学校、霍邱工业学校等现有资源,依托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电商知识及技能培训。2017年底前完成各类电商培训5000人次(其中实操培训占20%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

18.以精准扶贫为目标,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创业女性、电商企业入职员工等开展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或者市场化的增值培训,为每个贫困村培养1名电商能手,打造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电商经营、助增收脱贫的本土电离扶贫队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

19.完善电商人才引进机制,以名誉顾问、专家咨询等灵活方式解决高层次电商人才紧缺的需求。加大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帮助企业做好电商人才的引介、招聘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团县委)

(六)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开展营销创新

20.引导促进电商企业、网络平台结合节庆和电商促销日,举办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集中购买贫困地区土特产品,培育全社会消费扶贫意识。鼓励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化企业等将本地产品及收集的贫困户土特产品上线淘宝、京东、邮乐购及本地电商平台,通过各类营销渠道、批销配送体系,促进本地商品流通,带动产业化扶贫。(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经信委、县邮政分公司)

21.支持邮政企业“邮乐小店”推广运营,建立微信销售平台,通过微信宣传我县特色产品,助力电商扶贫;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收购贫困户种植的蔬菜和生鲜产品,将线下线上连接,拓展农村产品销售;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企业+电商+贫困户”等产业扶贫创新举措。(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邮政分公司、县人社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经信委、县商务局)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电商扶贫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电商精准扶贫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电商扶贫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牵头协调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电商扶贫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在省、市、县级政策引导下,统筹扶贫、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资源,形成政策支持合力,加快推进电商精准扶贫。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按相关规定,整合各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扶贫脱贫。(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产业扶贫考核范畴。县电商扶贫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宣传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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