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打造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制度】阳江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市林业局公务
接待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打造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阳江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阳江市党政机关政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阳办〔2013〕26号)以及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公务接待会议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国内公务,是指出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本制度适用由我局负责的接待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期间的公务开支。
二、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三、接待对象
1、上级部门来宾。
2、兄弟城市及本市各县(市、区)单位来宾。
3、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
4、来我局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来宾。
5、其他需要接待的来宾。
6、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四、接待用餐地点及招待标准
1、用餐、住宿地点
根据来客的远近、职务、级别,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一般性来宾不得安排高档接待,特殊来宾和上级来宾也不得超标准和搞豪华接待。
所有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定点接待酒店,执行协议价格。
2、招待标准
用餐:招待用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安排名贵菜肴,采用本地食材,原则上不上酒水(具体标准参考附件一:)。
住宿: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由本局支付的,应事先由接待领导批准。来宾为厅级以上干部可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处级和处级以下每两人安排一间标准间。
3、陪同人员
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除确需主要领导陪同用餐外,其他一般安排分管领导用餐,来宾有业务工作联系的,科长一起参加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接待手续办理
1、各类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审批备案(见附件二:阳江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审批表)。
2、来客确需招待的,各科室安排公务接待时,须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填报《阳江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局长审批和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地点用餐。如遇特殊情况,电话请示同意后,可先按接待标准执行,事后及时补办手续。接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接待费用核销
1、所有接待均要通过公务卡刷卡支出,接待费用核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财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2、接待外来单位的,要以外来单位的公函作为有关接待费用报销的凭证。
3、本局干部外出联系工作、参加会议等出差期间,一般只安排工作餐,特殊原因须临时接待的应报局财务和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核销。
4、无领导安排指派或文件通知依据的本局工作人员外出支出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其他公务开支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以及各种名义的变相的旅游。
2、如果是公务外出的,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食宿凭票报销;外出考察学习的,处级以下按两人一间安排住房,不得超标准安排,以公函和文件作为报销凭证。
3、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旅游,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推荐访问:阳江市 林业局 公务 【林业制度】阳江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