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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方案】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31 10:00:08 浏览量:

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为切实整治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依据3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市政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



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

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切实整治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依据3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市政办发〔201565)、《关于在全市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函〔201663号)和《西安市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市质监发〔201622号),结合浐灞生态区实际,就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攻坚战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意识,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完善电梯安全责任体系,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建立电梯综合治理新机制,着力解决我区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守底线,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攻坚战指挥部,由管委会主任门轩为总指挥,副巡视员韩生均为副总指挥,安监局、城管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局、商务局、社会事业局、各园办、公安浐灞分局、工商浐灞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安全攻坚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安监局

负责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会同城管局协调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

(二)城管局

负责联系对接市质监局和灞桥、雁塔、未央质监分局,配合落实质监部门对电梯安全的监管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人员履行法定义务,配合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国土局

负责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要求,组织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对其受委托管理的电梯安全进行排查,督促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快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的维修、改造和更新,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组织排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上岗服务情况,检查小区内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管理防范等是否完善,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间进行整改。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敷衍赛责的物业企业,依法吊销其资质并坚决清理。

(四)规划建设局

负责对新建、改建楼房电梯数量、容积、位置和功能布局等设置的规划审查,负责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基础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

(五)商务局

负责酒店、商场、旅游景区等电梯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排查整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社会事业局

负责学校、社区、医院、体育馆等行业领域及重点部位电梯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排查整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公安分局

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妨碍依法监管等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电梯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工商分局

负责依法监督处理涉及电梯买卖、安装、维修保养合同违法行为,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调解合同争议。

(九)各园办

负责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范畴,积极协助配合安监、质监(相关行政区质监分局)、建设、房管等部门,对接相关街办,对各自辖区内所使用在用电梯进行逐一的拉网式登记、排查和整改,建立台账,按照“划片负责、一梯一表、包梯到人、整改到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动员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积极投入攻坚战,并切实做好自查上报和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承担首负责任,法定代表人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负总责。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以下方式确定:

1.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等管理的,产权所有者为使用管理单位。

2.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等管理的,受委托的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3.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管理责任,未约定的,产权所有者为使用管理单位。

4.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产权所有者的,该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5.无物管、无业主委员会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等住宅小区电梯,由园办商国土局、街办,协调落实使用管理单位。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履行以下职责:

1. 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建立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报废的特种设备。

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3.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特种设置作业人员证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和培训。

4.按照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定期检验申请,保证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不得继续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5.对使用的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对全体员工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培训,当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一)检验检测机构和维保单位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履行技术监督把关和技术服务支撑职责。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1.是否成立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并有效运行,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电梯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3.是否与持有效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是否督促维保单位按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并对维保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确认。

4.是否建立电梯三角钥匙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5.是否对电梯进行日常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

(二)电梯维保单位

1.是否有省质监局核发的有效维保资质,是否存在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电梯安装及维保活动。

2.维保合同是否及时在相关行政区质监部门备案。

3.维保作业人员是否满足资源条件,持证上岗,对维保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4.维保项目和频次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规定,维保记录是否规范完善。

5.是否建立24小时维保及应急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能否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6.是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否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1次应急演练。

(三)对电梯本身检查的要求

1.直梯的检查要求:(1)是否在轿厢内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在检验有效期内)、乘梯须知、安全警示标志;(2)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通讯是否完好,“三方通话”是否畅通;(3)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96333应急救援标签,物业值班电话、维保单位名应急救援电话是否畅通;(4)有无不平层、信号显示不清晰或不正确、异常的撞击和刮碰声等异常现象;(5)电梯轿厢的超载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轿厢内是否过度装修,轿厢重量是否明显增加;(6)应急用可拆卸的盘车手轮是否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巡检时,驱动主机工作时是否有异常噪声和振动。

2.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检查要求:(1)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在检验有效期内)、乘梯须知、安全警示标志,96333应急救援标签;(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楼板交叉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是否设置了无锐利边缘的高度不应小于0.3m的垂直防碰挡板;(3)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是否完好,有无缺损;(4)是否配备有清晰可见的信号系统,向乘客指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使用状态及运行方向;(5)在扶手装置两侧上、下边区段内是否设置了阻止人们翻越扶手装置的栏杆或类似设施。扶梯端部过渡区如存在发生人员坠落的可能,是否设置有效的防护栏;(6)紧急停止按钮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对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浐灞生态区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对全区电梯安全攻坚战进行安排。

(二)自查自纠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1)对所使用管理的电梯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逐一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登记,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所用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对本单位人员职责、三角钥匙管理、检查巡查、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的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

2.电梯维保单位:(1)对所维保的电梯“一梯一表”的要求逐一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帮助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整改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2)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认真的教育培训,建立落实严格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维保人员责任心,提高维保人员维保技能,教育维保人员严格按规范要求、项目内容进行维保,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3)对本单位维保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各项制度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建立行之有效的维保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维保人员维保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维保人员按规范要求作业,确保电梯维保质量的落实。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电梯排查情况(附表1、附表2)以及自查自纠情况,由各园办收集、整理,相关情况分报城管局、国土局。

(三)检查督导

1.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各园办安排专人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电梯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消除死角盲区。

2.以群众投诉举报多、使用时间长、使用强度大、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相关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园办要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逐一消除安全隐患。

4.区电梯安全攻坚战指挥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电梯安全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四)集中攻坚

1.对前期建档未完成整改的电梯,各园办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攻坚,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消除问题隐患。

2.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各园办要及时联合城管局,告知相关行政区质监局依法予以封停。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

3.针对老旧电梯存在的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功能配置低、使用时间长等问题,各园办报城管局汇总,提请管委会研究建立“三无”电梯救济机制,破解其维修改造和更新难题,提高其安全水平,并报市质监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梯安全攻坚战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扎实深入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电梯务必做到每台有人现场查验、每次检查有记录、每次整改有结果,参与检查的人员必须亲自查验,逐项登记检查中的问题,认真填写《电梯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3),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存在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促立即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后,须及时联系城管局邀请相关区质监分局复查合格后方可通过。所有排查整改工作应于201648日前完成。

(二)落实责任

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各园办主动对接相关街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各自监管责任。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

要加强对医院、学校、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及大型游乐设施的检查整改。特别是加大对无房屋维修基金、无物业管理、无维修保养单位(“三无”)的老旧住宅电梯的检查整改力度。

(四)从严查处

要强化电梯使用和维保环节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及时报城管局联系相关区质监分局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切实规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秩序。

(五)加强宣传

加强电梯安全攻坚战动员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教育全社会懂电梯、爱电梯,文明乘梯、安全乘梯,营造电梯安全、人人有责,电梯管理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信息报送

建立电梯攻坚战日报、月报制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检查情况(附表4),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毛雅坤,电话:029-8357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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