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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20篇

时间:2022-11-14 12:05:07 浏览量:

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20篇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并提供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确定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20篇,供大家参考。

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20篇

篇一: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并提供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团组织推荐审核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政审情况集中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对象个人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入党1、本人书面申请。年满十八岁,且符合党章第一条其他条件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须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对照党员标准的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本人政治历史或其他方面如果有问题或受过奖励等情况,也必须如实写明。2、党组织派人谈话。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党支部书记讲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求后,组织参会人员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座谈记录经党员群众签字后存档)。群团组织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考察,

  并推荐优秀团员(原则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经过推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表存档)。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根据座谈会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将初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情况,支部讨论意见等,向所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存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一般要在1周内报上级党委备案。基层党委接到党组织报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一般应1周内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本人填写后交培养联系人保管。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1-2名思想理论水平较高、党内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要至少每半年与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培养联系人要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注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谈心谈话,观察其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特殊环境中的表现,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将积极分子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分析后填入培养考察栏内,记录要具体实在,反映出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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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分子思想认识提高的渐进过程。记录时,要注明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培养联系人要签字盖章。

  6、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至少为1年,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组织要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应通过交流讨论、举办讲座、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有计划地、有系统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也可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使他们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工作生活表现,特别是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并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存档)。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和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做好培养教育工作的接续和有关材料的转接、审查,培养教育的时间应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7、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联系人提议,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无记名投票,参会人数及有效票数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的基础上,由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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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一般在1周内,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公示情况存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发展对象。

  8、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一般应在确定发展对象后1周内,将有关情况(含联系人意见、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支部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应确定2名政治坚定、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一般不可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因工作、学习离开时,党支部要将其主要表现和培养教育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作为培养教育材料内容转交其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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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进行政治审查。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1个月内,党支部应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情况应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书面审查意见。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必须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开展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合格后,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组织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2、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材料、教育培养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及个人现实表现、党员群众意见等方面,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是否可以吸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13、上级党委预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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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并提供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团组织推荐审核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政审情况、集中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对象个人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同时,还应征求、听取计生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层党委和有关部门均需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统一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内容和要求,向申请入党人讲清楚。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按照《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和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15、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会议议程为: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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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⑤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多名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一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向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相同)。

  党支部要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签名盖章后,连同对象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决议形成后,一般应在1周内,将拟接受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掌握和理解情况,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是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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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等。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由党委组织委员逐一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党委委员逐一讨论,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委员在会议召开前向党委提交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委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形成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委审议批准后,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交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向报批的党支部下发《发展新党员通知书》。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基层党委审批后,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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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将发展的预备党员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19、编入党小组。党组织要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

  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参加党内生活,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组长要找预备党员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入党宣誓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必须悬挂党旗。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轻松活跃形式进行。

  21、继续教育考察。党组织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督促、指导预备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期缴纳党费,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情况汇报,入党介绍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意见,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存档),预备期内,基层党委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学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组织了相同时间的集中培训的,可不再另行集中培训。预备党员未经集中培训的,不能转正。

  22、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1年预备期满前,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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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如实向党组织汇报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情况。党支部要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3、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会议议程为: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的表现;入党介绍人、支委会介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到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结束后,党支部形成决议(存档)。

  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应1周内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24、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预备党员接受会议要求同),并形成决议。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党委审议批准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下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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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转正通知书》。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5、材料归档。一般在发展党员后各个环节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党支部要将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党员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群团组织推荐审核表、各个环节的党员群众座谈记录、入党知识分子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半年考察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发展对象现实表现,各环节的党支部会议讨论记录及决议等,党员预审表(含基层党委预审意见和执纪执法部门审查意见),基层党委接受预备党员决议、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期间的总结材料,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等重要入党材料归入党员档案。党员受到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的登记表、审批表。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纪处分、党员登记、民主评议、退党、撤销处分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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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出生姓名民族同上同上年月籍贯同上学历同上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面貌单位职务同上关系姓名政治面貌单位职务或职业年月中共党员共母亲青团员群众19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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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要求

  一、申请入党(一)递交入党申请申请入党应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党组织应认真审看,避免出现与实际不符情况。(二)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一)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应六个月以上,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委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1、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2、党组织应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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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加强培养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

  3、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应由本人手写。培养联系人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一)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4、上级党委要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二)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应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三)进行政治审查1、政治审查的内容应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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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党组织在综合分析审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结论性材料。政审对象的原始材料要放入党员档案。

  3、对流动人员的政治审查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如未征求,不能发展入党。

  (四)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个学时。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一)支委会审查和基层党委预审1、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2、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填写《发展党员预审会审表》后,反馈给党支部,并放入党员档案。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3、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事宜。4、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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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发放使用全省统一编码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

  (三)支部大会讨论1、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2、召开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1)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表决。(4)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3、会议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被介绍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4、将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填写入志愿书,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四)报上级党委审批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党支部应在三个月内上报党委,超过三个月的要重新复议,然后再上报审

  ````

  ```

  批。超过六个月上报的,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2、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乡镇(街道)

  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五)上级党委派人谈话1、党委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2、谈话人将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志愿书。(六)上级党委审批1、党委对上报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逐个审议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党委审批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一)教育考察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二)提出转正申请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的在预备期满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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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月之内书面提交转正申请。2、转正申请应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若请人代写要有

  本人签名或盖章。(三)支部大会讨论1、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

  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召开支部大会前,应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

  2、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3)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4)大会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4、支部大会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5、如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6、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四)上级党委审批1、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志愿书,通知党支部。2、如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审批时间,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超过规定时间较长的,经支部大会复议其确实

  ````

  ```

  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按期转正。六、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有人事档案的,党支部应将其《中国

  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所在单位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管。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范本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范本3、《发展党员预审会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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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范本)

  姓名单位

  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

  ```

  姓名

  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

  男/女

  籍贯

  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出生地期居住

  地)

  填写至县

  出生年月

  学历

  与身份证一致,“X年X月”

  民族

  填写全称,如“汉族”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如“在读大专”

  学位或职称

  填写已取得

  的学位或职称

  单位职务或职业

  工作单位;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现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XX号

  1.一般从上小学时填起;2.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3.起止年月前后要相互衔接;4.每阶段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填写要具体,兼职较多者本取主要职务。

  例文:人**年**月至**年**月在***学校就读,任**职务;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工作,任**职务;简

  历

  培养联系人姓名

  XXXXXX

  XXXXXXXX工

  作单XXXXXXXX

  位

  若无单位、职务的,职填写职业

  若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务

  ````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方面表现情况;2.推荐对象存在的不足之处;3.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4.支委会讨论情况。例文:

  **同志自**年**月**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略),但还存在……(略)不足或缺点,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说明具体推荐情况),本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经研究同意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

  ````

  ```

  培养考察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联系人至少半年记录一次培养考察情况。最后一次要写明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年)来的教育和考察总体情况的评价意见,以及不足之处及进一步培养、教育意见。

  培养教育情况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表现情况;2.存在的不足之处及进一步培养、教育意见。考察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

  例文:**同志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来,能够认真学习“****”重要思

  想……(略)。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略)。但还存在(不足或缺点……)。今后需……(略)。

  (基本符合条件,建议列为发展对象)。

  联系人签名

  XXX

  XXX

  XXXX年XX月XX日

  培训情况

  1.注明该同志自何时至何时参加****期培训班;2.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3.是否结业。

  ````

  ```

  1.在分别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后召开支委会研究;

  2.召开支部会议研究的时间、参加人员;

  3.注明该同志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支4.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

  况汇报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是否同意**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委

  会例文:

  本支部于**年**月**日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入党积极分

  意子**同志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问题。本支部共*人,除**同志请假外全部

  参加会议。

  见

  审查了**同志一年(*年)来的表现情况,(优点)…………(不足

  之处)………根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经支部研究,认为

  **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支部书记签名:XXXXXXX年XX月XX日

  上级党组织审阅后填写是否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例文:同意支委会意见,予以发展。委审查意见

  组织委员(组织员)签名:XXXXXXX年XX月XX日

  ````

  ```

  附件2:

  中国共产党

  入党志愿书

  (范本)

  申请人姓名XXX

  ````

  ```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

  男/女

  民族籍贯学历

  填写全称(比如,汉族)

  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

  居住地)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如“大

  学本科”

  单位、职务或职业

  出生年月出生地

  与身份证一致,“XX年XX月”

  填写至县

  正面免冠照片(2寸)

  学位或职称

  填写已取得的学位或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现居住地

  XXX市XXX县(区)X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XX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有何专长

  入党志愿

  ````

  ```````

  ```````

  ```

  本人经历(包括学历)

  注:本人经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

  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

  1979.09

  1985.07××省××县××小学学生

  1985.09

  1988.07××省××县××中学学生班长

  1988.09

  1991.07××省××县××高级中学学生

  1991.09

  1995.07××学院××系大学生班体委

  1995.07

  至今××工厂××车间工人

  证明人李××杨××贾××许××张××

  ````

  ```

  “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何时何地加入中国例文:1989年12月在××省××县××中学加入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

  共产主义青年团。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

  联,任何职务无

  “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若没有,填写“无”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若没有,填写“无”

  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遇等。

  过何种奖励

  例文:1997年在××工厂获先进个人称号;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填写收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若没有,填写“无”。

  ````

  ```

  配

  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其

  他

  成

  员

  姓名

  ×××

  民族

  同上

  出生年月

  同上

  籍贯

  同上

  学历

  同上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单位、职务或职业

  同上

  关系姓名

  出生年月

  儿子

  ×××

  ××年××月

  父亲

  ×××

  ××年××月

  母亲

  ×××

  ××年××月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群众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群众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群众

  单位、职务或职业

  ……

  岳父

  ××年×××××月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群众

  主

  中共党员/××年

  要

  岳母×××××月共青团员/

  社

  群众

  会

  关

  ……

  系

  情

  况

  ````

  ```

  需要向党组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织若没有,填写“无”。说明的问题

  本人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

  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应写以下内容:(1)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和评价;(2)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和不足,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不要以“希

  望”“赠言”方式来代替;(3)表明自治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同志已基本

  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现任职务既要填写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要

  填写现在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的,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入

  签名或盖章党

  ×××

  ××××年×月×日

  介

  绍

  人

  意

  见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现任职务既要填写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要填写现在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的,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

  ```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决议填写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例文:×××同志于××××年×月×日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后,××××

  ××××××××××××××××××××××××××××××××××××××××××××××××××××××××××××××××

  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应到会×名,实到会×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大会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通过谈话了解到的发展党员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

  例文:受党委指派,×年×月×日同×××同志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

  ××××××××××××××××××××××××××××××××××××××××××××××××××××××××××××××××××

  ××

  综上所述我认为×××同志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

  谈话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签名或盖章

  ×××

  ×××

  ××××年×月×日

  ````

  ```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例文:经党总支委员会×××年×月×日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党支部吸收××

  ×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总支部名称××××党总支

  总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应写明党委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和表决情况,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日期。注意预备期的起算日期应填写支部大会通过之日,前后对应。

  例文:××××年××月××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党委

  委员共×名,实到会×名。×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同意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基层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

  ```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对其基本看法和评价;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支部大会的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例文:

  ×××同志于××××年××月××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

  ×××××××××××××××××××××××××××××××××

  ××××××××××××××××××××××××××××。主要缺点:

  ××××。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

  请。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应到会×名,实到会×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

  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大会认为,

  ×××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名称×××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例文: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审议通过×××党支部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总支部名称×××党总支

  总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写明党委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和表决情况,注明党龄的起始日期。

  文:××××年××月××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党委委员共×名,实到会×名。×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自××××年××月××日算起。

  基层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

  ```

  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延长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对其基本看法和评价;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支部大会的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例文:×××同志×年×月×日入党,自×年×月×日延长预备期一年(半年),

  该同志在延长预备期期间,××××××××××××××××××××××××××××××××××××××××××××××××××××××××××××××××××××。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应到会×名,实到会×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大会认为,×××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认为×××同志可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名称×××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例文: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审议通过×××党支部同意×××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总支部名称×××党总支

  总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应写明党委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和表决情况,注明党龄的起始日期。

  例文:××××年××月××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党

  委委员共×名,实到会×名。×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自××××年××月××日算起。

  基层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

  附件3:

  姓名籍贯

  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入党时间

  ```

  发展党员预审会审表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计划发展时间

  经

  党委综合审查,同志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材料

  党委预审意见齐全,准备近期发展。请予会审。

  党委书记签字(公章):年月日

  征求会审单位意见情况

  会审意见

  组织部门或机关工委盖章年月日

  ````

  

  

篇三: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应当挑选政治思想好,党性强,有责任心,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了解发展对象情况的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基本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个人自传和《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分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要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按要求亲自逐项填写有关栏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填写时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3.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记录,党小组意见等)。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形成支委会审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2)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

  (3)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7)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8)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发言表态。

  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应注意的事项:

  (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度人数较多,党员大会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做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并写出书面意见委托他人在党员大会上宣读。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党员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解答。讨论时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时,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在下次党员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

  (4)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可以不回避。

  (5)党员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

  讨论和表决。如果发展对象经党员大会表决,不能接受为预备党员,

  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思想

  工作,继续对其培养教育。

  (6)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篇四: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continuepersonnelsystemalwaysadherecorrectdirectionpersonnelimplementregulationscadreselection重点培养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以前要争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包括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意见和班级同学意见

  重点培养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一、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条件:1、2、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以前要争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包括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意见和班级同学意见。3、4、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间若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列为发展对象。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有必修课补考不合格累计两门次以上的不列为发展对象。6、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以前要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列为发展对象。7、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函调要在准备材料的前一个月发出,被函调人为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未经政治审查的不列为发展对象。二、重点培养对象材料的准备:1、入党申请书:保留发展对象最原始的入党申请书,不能重抄或重写。2、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各支部季度考核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时进行,并按季度接受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如季度考核不能按期进行追究本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

  3、重点培养对象要有至少两份政治审查表,必须有父亲、母亲的政治审查材料,另一份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发函调人的政治审查表要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的公章(即带党徽的公章),公章盖错的应立即重发函调。4、共青团推优表,应在推优工作结束时全部填好。5、党支部推荐材料中要写清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讨论情况和综合鉴定情况,并给出推荐意见,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党支部书记要对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6、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要由培养联系人填写,避免用不同颜色的笔填写,有条件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确定固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7、院党校结业证书、本人成绩单(要求统一从院办打印)8、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不少于二份)(3)政治审查表(4)共青团推优表(5)党支部推荐材料(6)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7)院党校结业证书(8)成绩单

  三、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入党志愿书》应由支部组织集中填写,不得本人自行独自填写。填写后由介绍人填写意见。志愿书中如有填写错误改正后要由填写人按手印。四、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3、入党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五、入党志愿书上内容的填写:1、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后,及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2、院党总支审批。3、院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填写谈话人意见。4、填写院党总支审批意见。5、填写报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名单。6、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名单(打印一份、电子版一份)报校党委组织部。

  

  

篇五: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关于吸收预备党员的会议流程

  ModifiedbyJEEPonDecember26th,2020.

  关于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流程

  根据发展党员的具体要求,XXX同志经过一年多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该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具体内容安排如下:一.发展对象:XXX二.考核小组成员:XXX,XXX、XXX、XXX。组长XXX。三.参加人员:党员、积极分子、相关人员。四.流程:1.发展对象述说对党的认识(读入党申请书)及介绍自己的情况(情况按

  入党志愿书的内容介绍);2.公布发展对象的政审及公示情况;3.入党介绍人的介绍及与会人员对该发展对象的评价;4.公开答辩(答辩内容见入党公开答辩理论知识图库);5.党内外群众民主测评;6.接收预备党员表决;五.时间:X年X月X日下午X点六.地点: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xxxxxx支部

  

  

篇六: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5.28•【文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细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

  正文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XXX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第十八条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第三十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

  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

  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

  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

  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

  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篇七: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xx名实到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王辉同志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议程

  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议程各位同志们:现在开始开会。党组织对张春霞、鲁园、张少妮、于旭昭4名同志这几名同志进行了考察和培养,今天的会议主要议题讨论接收这几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参加今天的会议为支部全体党员。下面,请支委闫小梅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经清点,党支部共有党员11名,应到会党员11名,请假名,实到会党员名,超过党员总数的80%。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可以开会。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逐人分别汇报)。宣读《入党申请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介绍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两名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和态度。会议进行第三项,支委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审查情况,并提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到会党员讨论能否接收发展对象入党,并发表意见。会议进行第五项,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进行第六项,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表明自己态度会议进行第七项,宣布支部大会决议。党支部关于接收张春霞、鲁园、张少妮、于旭昭为中共预备同的决议。2011年6月21日,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张春霞、鲁园、张少妮、于旭昭4名同志的入党问题。本支部共有党员11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11名,经讨论表决,有表决权的党员一致同意接收张春霞、鲁园、张少妮、于旭昭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张春霞同志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

  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鲁园同志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应

  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张少妮同志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

  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于旭昭同志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

  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希望这4名同志加入党组织后,要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会后本支部将按照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XXX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议程2017-04-0808:55|#2楼各位同志们:现在开始开会。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无记名投票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参加今天的会议为支部全体党员。按照程序要求,今天的会议共有八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下面,请办公室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办公室人员清点人数并报告主持人)。经清点,XXX党支部共有党员XX名,实到会党员名,支部党员发展对象1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党员发展对象到会参加,合乎有关规定,可以开会。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发展对象XX汇报个人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会议进行第二项: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和态度。首先请XXX介绍情况:……。下面请XXX介绍情况:……。会议进行第三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政

  治审查、公示情况。1自2017年2月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XX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

  拢,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加强学习政治理论新知识、新理念,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觉悟,做到身未入党思想先入党;在工作岗位上主动加班加点,工作任劳任怨,充分发挥党员不怕苦、不怕累、乐于奉献的精神,业务工作熟练,有强烈的责任心,集体荣誉感,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经考察,其入党动机端正,对党的认识明确,已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经调查,其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鉴于以上表现,并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于2017年9月2日召开支委会讨论,经讨论,一致认为该同志基本上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问题。

  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全体党员讨论并发表意见。会议进行第五项:宣布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经党支部研究,提名为计票人。会议进行第六项:投票表决接收预备党员。下面请办公室人员分发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分发完毕后)请大家领到票后,先不要填写。下面,我对填写表决票的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大家仔细看好表决票,表决票上共1个人名,赞成的在赞成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权的在弃权栏内划2“√”,符号要准确,位置要正确。下面开始填票。(停顿几分钟,待填完票后)会议进行第七项:计票。请监票人、计票人清点票数。(清点票数,并报告主持人)。会议进行第八项:宣读大会决议。XXX党支部关于接收XX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2017年9月6日,XXX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王辉同志的入党问题。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XX名,实到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

  员名,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王辉同志获得赞成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可以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请发展对象XX做表态发言。对XX成为我支部预备党员表示祝贺。下一步,XX要以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接受组织考验,争取按期转正。会后本支部将按照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全部议程完毕。3

  

  

篇八: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十四入党资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入党申请书优秀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入党申请人测评情况汇总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书面思想汇报材料政审和集中培训情况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有关入党材料交党工委审核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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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各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基层党(工)委主要负责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的审批。行政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发展党员,由其上一级党(工)委负责审批。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递交入党申请。由申请人向工作地、居住地、学习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或党员服务中心(站)递交入党申请书。全日制在读生原则上向学校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群团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对象。团员拟发展入党的,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2、谈话了解情况。党组织接受入党申请后,应于三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家庭等情况,端正其入党动机,鼓励成绩,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同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申请人各方面表现。3、进行民主测评。各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申请人进行测评。行政村党组织必须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入党申请人测评票》见附1),测评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测评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方可进行测评;测评后,由支委会填写《入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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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情况汇总表》(见附2)。测评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的申请人,方可提交支委会讨论其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程序为:支部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及思想、工作、学习、家庭情况;支委会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工)委备案后,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登记表由支部填写,培养考察期间由支部保存。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接受其入党申请的党组织或党员服务中心(站)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工作。党组织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培养联系人书面汇报思想(无书写能力的,可采用口头汇报形式)。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考察情况须及时向全体党员通报。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地、居住地、学习地或户籍所在地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培养考察党组织的,原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及时迁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接收培养考察材料的基层党组织,要主动与其原培养考察党组织联系沟通,保证培养教育工作的延续性。三、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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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设党总支的,还应报总支委员会审议。四、党(工)委预审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确定后,党支部(党总支)应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党(工)委(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优秀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入党申请人测评情况汇总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书面思想汇报材料、党总支审议情况等)。党(工)委在审查上报材料后,派人与党员、群众代表(村民代表)进行个别座谈,深入了解发展对象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谈话人数一般在10名左右。谈话情况要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最终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五、发展对象考察培养1、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2、征求意见。入党发展所在地和工作地(居住地、学习地、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通过函调等形式征求工作地(居住地、学习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行政村村民被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的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负责发展的党(工)委还应同步向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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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社会阶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发展党员,由基层党(工)委负责政审工作。通过向单位员工,单位周边群众,工商、税务、公安、劳动、质监等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等相关方面征求意见(《其他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征求意见函》见附3),掌握了解发展对象的财产来源、支配使用及其所作贡献情况,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3、集中培训。基层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六、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须进行公示。党(工)委应派人将公示稿在发展对象的工作地和居住地进行张贴(公示样张见附4)。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有反映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核查。公示后,由党(工)委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见附5),并存档备查。行政村村民拟在区内其他党组织发展入党的,须在其户籍所在的行政村同时进行公示。其他社会阶层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须事先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公示。七、《入党志愿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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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没有问题的发展对象,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各党(工)委应建立《入党志愿书》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志愿书发放时间、发放支部、发展对象和领取人等信息,掌握志愿书的去向情况,并及时做好志愿书的审核、查询、梳理及催交工作。八、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入党申请人和介绍人必须到会。进行表决时,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党员发展表决票》见附6),方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具体程序为: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人发表意见;支委会汇报对入党申请人的审查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情况;党员发表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由支委会统计票数,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归档备查。支部大会一次讨论两个及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但可一并投票表决。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工)委审批(设党总支的,须经党总支审议后再报党(工)委)。决议内容包括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数,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和弃权票数,支部大会关于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结论,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九、发展对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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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工)委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要在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地了解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并对发展对象提出希望和要求。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工)委汇报。十、发展对象的入党审批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两个及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工)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其他社会阶层中接收预备党员,一般仍由基层党(工)委审批,但对那些所在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国经营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发展对象,由党(工)委审核后,最终报区委审批。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十一、预备党员考察教育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要及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宣誓。同时,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对有较长时间在外工作学习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转出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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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将预备期的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以书面形式介绍给转入党组织。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转入党组织要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教育考察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组织关系转接原因而延长教育考察时间的,仍作为按期转正处理。十二、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也应适时予以提醒。转正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入党时间和预备期满时间;预备期的表现,特别是入党时党员、群众提出缺点的整改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转正的申请。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进行表决时,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同意其按期转正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见附7),方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同意其按期转正票数不足半数(含),但同意其按期转正票数和认为其应延长预备期票数之和超过半数的,须延长预备期(具体延长时间由支委会提出意见,报党员大会决定)。未达到上述票数要求的,须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于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其转正时,同意其转正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预备期延长的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见附8),方可转为正式党员;否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具体程序为:预备党员汇报转正申请;党小组发表意见;支委会提出是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建议;党员讨论酝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由支委会统计票数,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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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并归档备查。支部大会一次讨论两个及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但可一并投票表决。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报党(工)委审批(设党总支的,须经党总支审议后再报党(工)委)。决议内容包括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数,同意其按期转正票数、认为应延长预备期票数和认为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票数,支部大会结论性意见,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预备期延长的,决议还应包括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十三、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一致。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否则,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十四、入党资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入党申请书、《优秀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入党申请人测评情况汇总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书面思想汇报材料、政审和集中培训情况、《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有关入党材料,交党(工)委审核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工)委保存。

  单纯的课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通过补充,达到内容的完善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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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时,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一般程序如下:

  一、

  党支部书记主持(向老师)会议并宣布开会。

  二、

  1、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可参考自己的入党自愿书内容,自备材料,5min左右)。

  2、介绍人(每人2min左右)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提出自己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及建议。

  3、支部委员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过程、政审情况及对其入党的意见。

  4、组织到会党员进行讨论。讨论中,如党员提出不清楚的问题,介绍人或支部委员会要给予说明,必要时入党申请人也可以做出说明。

  5、进行表决。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6、发展对象表态。

  三、支部书记总结,提出要求等。

  

  

篇十: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乢入党申请乢转正申请乢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群团组织推荐审核表各个环节的党员群众座谈记彔入党知识分子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半年考察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发展对象现实表现各环节的党支部会议讨论记彔及决议等党员预审表含基层党委预审意见和执纪执法部门审查意见基层党委接受预备党员决议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彔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期间的总结材料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等重要入党材料归入党员档案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入党1、本人书面申请。年满十八岁,且符合党章第一条其他条件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须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对照党员标准的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本人政治历史或其他方面如果有问题或受过奖励等情况,也必须如实写明。2、党组织派人谈话。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党支部书记讲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求后,组织参会人员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座谈记录经党员群众签字后存档)。群团组织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考察,

  并推荐优秀团员(原则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经过推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表存档)。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根据座谈会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将初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情况,支部讨论意见等,向所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存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一般要在1周内报上级党委备案。基层党委接到党组织报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一般应1周内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本人填写后交培养联系人保管。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1-2名思想理论水平较高、党内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要至少每半年与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培养联系人要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注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谈心谈话,观察其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特殊环境中的表现,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将积极分子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分析后填入培养考察栏内,记录要具体实在,反映出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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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分子思想认识提高的渐进过程。记录时,要注明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培养联系人要签字盖章。

  6、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至少为1年,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组织要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应通过交流讨论、举办讲座、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有计划地、有系统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也可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使他们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工作生活表现,特别是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并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存档)。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和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做好培养教育工作的接续和有关材料的转接、审查,培养教育的时间应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7、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联系人提议,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无记名投票,参会人数及有效票数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的基础上,由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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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一般在1周内,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公示情况存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发展对象。

  8、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一般应在确定发展对象后1周内,将有关情况(含联系人意见、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支部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应确定2名政治坚定、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一般不可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因工作、学习离开时,党支部要将其主要表现和培养教育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作为培养教育材料内容转交其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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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进行政治审查。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1个月内,党支部应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情况应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书面审查意见。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必须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开展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合格后,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组织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2、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材料、教育培养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及个人现实表现、党员群众意见等方面,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是否可以吸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13、上级党委预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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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并提供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团组织推荐审核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政审情况、集中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对象个人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同时,还应征求、听取计生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层党委和有关部门均需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统一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内容和要求,向申请入党人讲清楚。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按照《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和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15、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会议议程为: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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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⑤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多名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一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向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相同)。

  党支部要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签名盖章后,连同对象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决议形成后,一般应在1周内,将拟接受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掌握和理解情况,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是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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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等。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由党委组织委员逐一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党委委员逐一讨论,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委员在会议召开前向党委提交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委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形成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委审议批准后,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交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向报批的党支部下发《发展新党员通知书》。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基层党委审批后,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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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将发展的预备党员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19、编入党小组。党组织要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

  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参加党内生活,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组长要找预备党员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入党宣誓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必须悬挂党旗。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轻松活跃形式进行。

  21、继续教育考察。党组织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督促、指导预备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期缴纳党费,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情况汇报,入党介绍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意见,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存档),预备期内,基层党委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学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组织了相同时间的集中培训的,可不再另行集中培训。预备党员未经集中培训的,不能转正。

  22、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1年预备期满前,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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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如实向党组织汇报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情况。党支部要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3、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会议议程为: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的表现;入党介绍人、支委会介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到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结束后,党支部形成决议(存档)。

  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应1周内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24、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预备党员接受会议要求同),并形成决议。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党委审议批准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下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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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转正通知书》。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5、材料归档。一般在发展党员后各个环节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党支部要将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党员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群团组织推荐审核表、各个环节的党员群众座谈记录、入党知识分子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半年考察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发展对象现实表现,各环节的党支部会议讨论记录及决议等,党员预审表(含基层党委预审意见和执纪执法部门审查意见),基层党委接受预备党员决议、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期间的总结材料,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等重要入党材料归入党员档案。党员受到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的登记表、审批表。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纪处分、党员登记、民主评议、退党、撤销处分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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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关于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流程

  根据发展党员的具体要求,XXX同志经过一年多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该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XXX

  二.考核小组成员:XXX,XXX、XXX、XXX。组长XXX。

  三.参加人员:党员、积极分子、相关人员。

  四.流

  程:1.发展对象述说对党的认识(读入党申请书)及介绍自己的情况(情况按入党志愿书的内容介绍);

  2.公布发展对象的政审及公示情况;

  3.入党介绍人的介绍及与会人员对该发展对象的评价;

  4.公开答辩(答辩内容见入党公开答辩理论知识图库);

  5.党内外群众民主测评;

  6.接收预备党员表决;

  五.时间:X年X月X日下午X点

  六.地点:xxxxxxxxxxxxxx

  xxxxxx支部

  X年X月X日

  

  

篇十二: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讨论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基本流程这次会议主要有六项议程:一是发展对象xxx同志汇报有关情况;二是入党介绍人xxx同志、xxx同志介绍xxx同志有关情况;三是党建办和支委会报告对xxx同志的审查情况;四是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xxx同志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五是无记名投票表决;六是请新党员xxx同志表态。

  

  

篇十三: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1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应知应会要点

  1.党员的基本条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2.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3.发展党员的首位标准政治标准4.申请入党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5.向哪个组织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党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6.提出入党申请后党组织派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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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即“两推一备案”。8.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学习培训等。10.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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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1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12.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13.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14.入党介绍人的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15.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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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

  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

  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

  助。16.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

  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18.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培训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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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内容: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19.对发展对象预审预审主体: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内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预审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关于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时间要求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21.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人数要求: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主要程序:(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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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2.支部大会决议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23.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24.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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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25.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时间要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26.直接接收党员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27.追认党员追认条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批准权限:省一级党委批准。28.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单位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29.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方式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30.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及计算时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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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之日算起。31.预备期延长时间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预备党员,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3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

  消其预备党员资格。3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

  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34.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35.转入的预备党员的资格认定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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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予承认。36.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

  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37.需要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的材料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38.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负有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负有主体责任,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负有直接责任。39.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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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处理。40.《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印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

  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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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月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了??同志由发展对象吸纳为预??备党员的问题认为同??志自转为发展对象者一年多??以来自我要求严格积极??参加学习熟知党的政策理??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递交思想汇报多次与介??绍人汇报她的思想在工作??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明显??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一致同??意该同志吸纳为一名预备党??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6刚才的??入党介绍人向各位党员汇报??了她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表??现提出了希望我也宣读??了支委会的意见党员中??同志和同志也发表了??意见

  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大会程序及主持词

  篇一同志们:

  现在举行发展党员大会。

  大会应到正式党员n名,因病、因事请假n名,实到正式与会党员n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可以开会。

  今天的大会议题是讨论、接受新党员问题。开会前先选定计票人,唱票人和监票人,以及会议记录人员。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培养情况。3、支部书记介绍支部审查情况(包括考察、培训和个人政审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民主评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不足或努力方向。(发展对象可以进行解释说明)

  5、进行投票表决。发选票,收选票,唱票的同时监票。(宣读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的情况,注意只有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才能统计在票数之内。)

  6、宣读表决决议:

  “中共×××支部委员会于2002年9月14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与会同志认为:×××同志于1999年7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以后,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他认真并较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经常征求党内外同志对自己的意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对党的认识

  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他能够自觉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都较为突出。不足之处是:工作中有时缺乏计划性。(仅供参考)

  经支部审查,×××同志个人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表决结果:本支部共有党员n名,其中正式党员n名,到会n名,(n名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经投票表决,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有n人,不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有n人。按照有关组织原则,支部大会决定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7、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以上程序循环进行(每名发展对象都需要完成全部程序)

  二、最后总结:

  同志们,党员发展大会的议程进行完毕。关于接收×××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由支部书记负责填写在志愿书上。希望×××等同志以今天讨论自己入党问题为人生的新起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

  党员发展大会到此结束。

  篇二

  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大会程序及主持词

  一、今天,我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的议题:就是讨论通过关于**同志由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

  1、下面由**同志宣读入党志愿书;

  2、请介绍人介绍**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

  3、向全体党员汇报对**工作表现的测评情况;

  4、请各位党员对该同志的工作表现发表意见;

  5、支委会意见:**月**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了**同志由发展对象吸纳为预备党员的问题,认为**同志自转为发展对象者一年多以来,自我要求严格,积极参加学习,熟知党的政策理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递交思想汇报,多次与介绍人汇报她的思想,在工作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明显,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一致同意该同志吸纳为一名预备党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6、刚才,**的入党介绍人向各位党员汇报了她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表现,提出了希望,我也宣读了支委会的意见,党员中##同志和##同志也发表了意见。

  7、下面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请当事人回避;下面我们进行表决——同意###同志吸纳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8、支部大会宣读接受**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党员应到##名,实到##名,符合党章规定,形成决议有效,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9、支部党员大会到此结束,散会。

  篇三

  12月25日中午,创意设计学院党支部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会议在教学楼JA605教室召开,本次大会旨在吸纳优秀同志壮大党员队伍,为支部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大会由党支部副书记王乃鑫同志主持。参加此次大会的有支部党员教师、学生预备党员、2015级发展对象以及2015级、2016级入党积极分子代表。

  大会开始,由王乃鑫同志介绍发展对象转预备会议内容:

  一、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经过党支部严格考察和培养,讨论林思明、江欣雅、赵锴、陈羿睿、林博咏五位同志是否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问题.

  二,五位发展对象依次宣读入党志愿书,其次请各自的入党介绍人介绍其有关情况,再由在座的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后发展对象各自本人表态,五名发展对象,对于入党介绍人指出的不足之处和期望,发展对象均表示在未来的日子里会取长补短改正缺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紧接着是民主投票是否同意五位发展对象成为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票决评选,在评选过程当中在座的各位党员同志庄肃地进行投票评选并由王乃鑫同志为计票员,黄海雁同志为监票员。

  三,通过投票评选,由创意设计学院党支部书记雷宇飞同志宣布支部决议,会议同意五位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最后支部书记对发展预备党员过去在校期间给予肯定以及希望他们能够继续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自我要求。各位党支部的成员也对党组织新成员的加入表示了热烈的祝贺。

  此次会议严格按照各项程序执行,整场会议气氛严肃认真。五位预备党员为创意设计学院党支部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每一名成员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周围人心目中的“优秀共产党员”。为支部争光,为党组织争光,为国家争光。

  

  

篇十五: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发展对象考察表填写好后报机关工委组织科进行预审预审材料包括61入党申请书2积极分子登记表3积极分子考察表4发展对象考察表5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6思想汇报7各党小组讨论该同志入党情况的原始记录8征求党内处群众对吸收该同志入党的问题的意见的原始记录9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该同志入党情况的原始记录10团员入党推优表1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登记表4上报材料经机关工委组织科预审同意后由各单位张榜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常情况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党员管理制度

  1

  发展党员基本要求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的动机端正,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成绩优秀,学习勤奋认真。对获奖的同志优先考虑,特别是获市委、市政府和我局奖励的同志优先考虑。

  3、待人诚恳,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4、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积极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生活严谨。有处分未撤销的同志暂不予考虑。

  6、党委培训结业,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思想报告。

  7、对于一些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志,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和能力比较强的干部,或在各种比赛中频频夺奖、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同志,可以作为入党优先考察的对象。

  2

  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一、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训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会议,征集党员意见的形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通过党员大会讨论,并报总支及党组备案;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通过党员大会讨论,并报总支及党组备案;培训入党的积极分子由党组党总支组织安排。二、发展党员公示制:在接收新党员时,把经支部会讨论通过,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机关公开栏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公示期为15天,对公示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示对象入党的,应及时进入下一程序,公示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三、发展党员票决制:在接收新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标的方式进行表决。对象包括: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通过政审、公示后,拟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期满,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提交支部大会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支委会将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党总支部审批,由党总支部讨论同意后报建设工委审批,审批后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3

  四、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其责任;不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和培训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的;在审批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时,对公示、票决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的;在发展党员公示、票决过程中,不派人监督指导,出现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申批的对象不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草率予以审批的。

  4

  发展党员基本流程

  一、确定积极分子1、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由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凭介绍信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到机关工委组织科领取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2、党组织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填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内。二、确定发展对象1、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本年的发展对象必须是前一年年底上报机关工委的发展计划中的发展对象。2、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机关工委要对发展对角进行短期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基层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综合性的政审材料。3、对准备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基层党组织经考察合格后,凭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介绍信到机关工委组织科领取发展对象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填写好后,报机关工委组织科进行预审,预审材料包括:

  5

  (1)入党申请书(2)积极分子登记表(3)积极分子考察表(4)发展对象考察表(5)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6)思想汇报(7)各党小组讨论该同志入党情况的原始记录(8)征求党内处群众对吸收该同志入党的问题的意见的原始记录(9)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该同志入党情况的原始记录(10)团员入党推优表(1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登记表4、上报材料经机关工委组织科预审同意后,由各单位张榜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常情况的发给入党志愿书。三、预备党员的接收1、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意见。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会议议程:

  6

  (1)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3)与会人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产表决。3、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经基层党组织审议后,报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审批。4、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委员会汇报。5、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7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机关工委(基层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并到机关工委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审批。4、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在三个月内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进行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5、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组织保存。备注:1、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时间。申请时间以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时间为准。

  8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积极分子培养人(联系人)一般应为入党介绍人。4、培养人、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等推荐、考察意见,应分别详细填写,不能简单填写“同意”。5、党小组、党支部、支委会、群众座谈会等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与会人员应分别发言,上报机关工委审查的会议记录应是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6、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内容填写应前后一致。

  9

  附表:

  10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有效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党员队伍质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公示对象和范围党支部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列为公示对象。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以上对象,均应按本办法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和接收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二、公示内容1.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及次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介绍人和培养人姓名、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预备党员时间、预备期内政治和工作表现等。2.举报受理部门。在公示中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并公布受理电话。3.举报要求。反映情况时原则上要用真实姓名,坚持实事求是,不允许无中生有,借机报复。举报人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

  11

  方式向党组织反映,同时,组织上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三、公示方式和时间各党支部应在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两周前,在本单位较醒目的地方或宣传栏,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四、公示程序公示程序分四个步骤:1.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公示;2.党委安排专人受理来访和收集、反馈反映的意见;3.党委落实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党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决定是否吸收入党或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五、公示结果的处理经公示后,如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失实,符合党员条件的,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发展入党或转为正式党员,然后将有关材料报局党委审批;对确有一定问题的,应暂缓发展入党或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对反映问题性质特别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公示中所

  12

  反映出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党委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按《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各党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要注意保护反映情况的群众,防止打击报复,又要注意保护要求入党的同志,反对借机中伤,诬告陷害。

  13

  党员入党宣誓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4

  

  

篇十六: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第十条党组织应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员发展工作规范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

  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第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

  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内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员工,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

  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

  入党申请,所在工作单位因未达到党支部成立条件未建立党支部的,应当向其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月内派人

  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第八条申请入党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后(一般

  不少于3个月),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将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扫描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第九条党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的意见。第十条党组织应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

  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应每半年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一次自己的思想,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表现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考察,及时找他们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

  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调入单位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第十三条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

  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

  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期间综合表现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等材料扫描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

  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六条公司党委(党总支)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政

  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

  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七条公司党委(党总支)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

  期集中培训,或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可采取自学的方法,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公司党委组织的考核后,方能讨论其入党问题。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第十八条序办理。

  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并就拟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开展公示,广泛征集党内外职工群众的意见,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委(党总支)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

  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第二十一条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

  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

  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

  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局党委工作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预备党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

  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

  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第二十九条党支部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

  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自批准之日起,每半年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及思

  想情况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其入党介绍人应继续对该同志进行教育。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找其谈话,并将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填入《中共预备党员考察教育情况登记表》。第三十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

  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一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

  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就预备党员转正开展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二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

  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三十三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

  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以书面形式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并将各种材料及时转到新单位。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经党委批准后,不予承认。第三十四条党支部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

  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局党委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各单位党组织要有计划地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禁止超额发展党员。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从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第三十七条各单位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公司党委(党

  总支)和局党委工作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重视对组织员的

  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第三十九条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

  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四十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各级党组织不得进行印制,局党委工作部负责统一发放。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本规范由局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局《党员发

  展工作规范》(局党委〔2003〕44号)同时废止。

  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篇十七: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名单报矿党委组织科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填写对申请人定为积极分子的意见并确定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基本要求,规范党员发展的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和队伍结构,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现将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供各党支部参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人)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主要表现和个人自传。党组织在接到申请后,一般要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可以由支部书记与其谈话,也可以委派其他支部委员与其谈话,进行党的知识的教育,指出努力方向,鼓励政治上的进步。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申请人,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名单报矿党委组织科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

  1

  表现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填写对申请人定为积极分子的意见,,并确定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4、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写在培养考察写实簿上(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党小组、培养人每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写在培养考察写实簿上(要求同上)。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在考察期近一年,党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党支部要派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党支部大会列为发展对象表决票和群众大会列为发展对象表决票的原始票要保存好,与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一并存放,作为党员发展期材料。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考察、政审、培训、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考察、政审、培训、公示阶段6、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并报矿党委组织科备案。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对列为发展对象时的意见要认真填写在培养考察写实簿上。7、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写在

  2

  培养考察写实簿上(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党小组、培养人每季度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写在培养考察写实簿上(要求同上)。8、政治审查(党支部)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党支部章),作为党员预备期材料。政治审查的办法:考查档案、谈话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9、短期培训(组织科)矿党委组织科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组织考试,考试试卷作为党员预备期材料存放。10、公示(党支部)发展对象的公示时间应在支委会讨论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之前,公示的期限为七天。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等;公示要注明举报电话。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和调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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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与预审材料一并报矿党委预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入党。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党支部也不要置之不理,应区分情况做出处理:如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暂缓召开,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如支部大会已讨论通过,应经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报矿党委审批;如矿党委已审批,要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对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处理。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11、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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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12、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入党志愿书》对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1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并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3)党员发表意见;(4)支委会发表意见;(5)大会讨论;(6)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定。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14、组织员谈话(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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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委组织科要指派人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15、党委审批(党委)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16、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过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17、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支部)(1)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小组活动,缴纳党费。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3)填写党员登记表。18、入党宣誓(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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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矿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1)唱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3)新党员宣誓;(4)党员代表讲话;(5)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19、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培养考察联系人)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党员的转正阶段四、预备党员的转正阶段20、转正程序(党委、党支部、预备党员本人)(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党小组讨论;(3)党支部审查;(4)支部大会讨论;(5)党委讨论审查,批准;(6)转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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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党员档案材料,一并交矿党委组织科存入本人组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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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党员发展各时期材料(均为手写)党员发展各时期材料:党员发展期材料1、党支部大会列为发展对象表决票2、群众大会列为发展对象表决票3、入党申请书党员预备期材料1、党支部关于接受×××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2、党小组关于接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3、党支部关于对×××同志为预备党员的综合审查情况及意见4、党支部关于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及意见5、介绍人意见6、党员证明材料(2人,每人一份)7、群众证明材料(2人,每人一份)8、发展对象入党培训考试试题党员转正期材料1、党支部关于接受×××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2、入党介绍人对×××同志培养考察意见3、党小组对×××同志的培养考察意见4、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同志转正的考察意见5、党支部关于×××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请示6、入党转正申请书7、思想汇报8、爷爷奶奶、父母、对象、岳父母等的政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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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介绍人应当是政治思想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对发展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的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的接收程序

  发展对象通过规定的发展党员手续,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和把好新党员质量关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成熟,一是看党支部对他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二是看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两方面的条件才能算成熟,也才能开始履行入党手续。一般来说,党支部和总支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基本上可以反映出该支部所做工作的过程和达到的程度,也可以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合格程度。因此,党委组织部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审查,可以初步判断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成熟与能否履行入党手续。由于入党积极分子平时和党内外群众在一起工作、学习和生活,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对他最了解。所以,党委组织部预审,主要通过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审核有关材料。

  1.支部和总支上报有关材料

  发展对象经总支讨论原则同意后,支部要向党总支上报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培养考察表、思想工作汇报、推优材料、政审证明材料和政审综合材料。写出拟发展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报告要有标题,写清报告的主送对象。正文首先报告x年x月x日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XXX同志入党;其次报告发展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再次报告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介绍其现实表现,表明支部拟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的讨论结果;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党总支向党委组织部上报有关材料,写出发展对象的综合报告,报告要有标题,写清报告的主送对象。正文首先报告x年x月x日召开的总支委员会,讨论X人入党;其次报告每个发展对象的简要情况,表明总支拟接收他们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总支委员会的讨论结果;最后由总支书记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2.审核入党材料

  接到总支上报的各种入党材料后,党委组织部要立即进行审核,看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政审情况是否清楚;支部和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现实表现是否突出,把发展对象的全部情况弄清楚。

  如果上报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不符合规定,属于发展对象本身原因的,组织部不再列为发展对象。如果确属总支和支

  部的培养、教育工作不符合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或及时通知上报单位纠正,或不再列为发展对象。

  3.了解情况

  通过到有关单位包括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和纪委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看其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学习成绩、工作表现。

  4.组织部集体讨论

  在审查材料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党总支。如预审合格认为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应适时将《入党志愿书》发给其所在党总支。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介绍人的条件。介绍人应当是政治思想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对发展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亲属一般也不宜做其入党介绍人。

  3.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三、填写《人党志愿书》

  1.《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自然情况、对党的认识以及向党表明自已入党心愿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对其进行审查的全部过程。因此,党组织和发展对象都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

  2.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征得党委组织部同意。否则,发展对象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

  (2)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指导其填好《入党志愿书》。

  (3)发展对象应根据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如果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一律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入党志愿书》的栏目及所含内容解释如下:

  “姓名”中的“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写。

  “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出生年月”应按公历填写到日。

  “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往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如祖居与出生地址不一致时,一般按其祖父籍贯填写。

  “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份。阶级成份应按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期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

  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

  “本人成份”是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如参加革命工作前本人上学,一般应填写为学生。

  “现有文化程度”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如“大专毕业”、“大学毕业”或“高中肄业”、“大学肄业”等;按现有文化程度填写的,应加上“相当”二字。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现任职务”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要同时填写。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个人职业。

  “入党志愿”。填写这一项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还要注意不能把入党申请书的内容照抄变成个人的“入党志愿”内容。

  “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如x年x月至x年x月在哪个学校上学,在某村某队劳动,在某个单位参军、工作等,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你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奖励或处分”。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为了说明表彰、奖励的规模和级别,填表时应该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

  “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填法相同。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项没有特别要求,凡是申请入党者认为表格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入党介绍人必须以严肃认真和向党负责的态度,把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表现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以及他是否已经具备了做一名党员条件的意见,综合地写在这一栏中,以便组织进行审查。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个人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写“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还要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总支部审查意见”。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要经过总支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总支部审查意见,写法一般同支部决议。没有总支的,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一栏由组织部填写xx支部为直属支部。

  “党委审批意见”。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填写后送党委办公室盖章。审批意见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如批准为预备党员,则应注明预备期从x年x月x日算起。

  “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例如,自动退党、脱党、劝退等组织上除名的,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签注说明的问题、结论意见等。

  此外,要注意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右上角的框格里贴上入党申请人的近期半身照片。

  三、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明确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经常谈心,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其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改正。

  对一些长期在外工作又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争取党组织的帮助;还可指定联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和表现进行有效的检查或考察。

  2.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上党课和党内生活的锻炼,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

  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党组织应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和特点,分配给他们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及时了解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看他们能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应委托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文字材料报支部。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入党介绍人的文字考察材料、预备党员的书面思想汇报和党小组的意见,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正。

  6.支部每半年应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表,报总支。总支每半年应研究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分析预备党员的情况,并在预备党员半年考察表上签署总支考察意见。

  四、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快要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并把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作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如果经党组织教育后,仍不提出申请或本人提出不愿转正的,党组织经查明原因后,确属不愿意继续

  当党员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4.支委会审查。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在预备期期间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预备党员,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不得少于半年。

  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预备党员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4)入党后表现一般,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5)其他原因需要继续考察的。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或在预备期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刑事处分或被劳动教养的预备党员,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支部大会讨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和入党介绍人应到会。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的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5)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虽然预备期未满,也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支部大会作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分别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审批。

  范例(14)A关于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经xxxx年xx月x目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自xxxx年x月x日入党以来,能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注

  意努力克服工作方法简单、处理问题脾气较急躁的毛病。xxx同志具备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本支部共有党员26名,15名党员有表决权,全部到会,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中共xx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xxx(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五、党总支审查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总支委员会应在一定范围内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在公示的基础上,召开总支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决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再上报党委审批。

  六、党委和党委授权组织部审批

  1.审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由党委和由党委授权组织部进行审批。审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2.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内,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并勉励其继续努力。

  党委审批结果,应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七、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送有关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档案材料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五章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坚决执行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决不允许用不正当的手段把那些自己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3.必须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4.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不准擅自简化或增加程序。

  5.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搞好各种审批,在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组织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和民主表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6.必须狠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或降低标准、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对有关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及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能严肃认真地进行。

  

篇十九: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是党章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因此,党支部必须认真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8)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应到、实到党员人数,票决情况等,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将其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自传、思想汇报等及时报工委审批。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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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2)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因

  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如果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3)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主要内容是: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④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⑤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⑥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4)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

  (5)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果讨论时持两种意见的人接近,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在下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

  (6)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

  (7)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8)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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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9)如果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表决,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的,

  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注意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在进行“两级公示”的基础上,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等表现,对照党章,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2)党支部负责同志或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是否可以转正的意见,并指出努力的方向。(3)介绍人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全体党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同意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5)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及时报工委审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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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需经什么讨论

 欧阳歌谷创编

  2021年2月1

  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

  大会程序及主持词

  欧阳歌谷(2021.02.01)

  一、今天,我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的议题:就是讨论通过关于**同志由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1、下面由**同志宣读入党志愿书;2、请介绍人介绍**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3、向全体党员汇报对**工作表现的测评情况;4、请各位党员对该同志的工作表现发表意见;5、支委会意见:**月**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了**同志由发展对象吸纳为预备党员的问题,认为**同志自转为发展对象者一年多以来,自我要求严格,积极参加学习,熟知党的政策理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递交思想汇报,多次与介绍人汇报她的思想,在工作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明显,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一致同意该同志吸纳为一名预备党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6、刚才,**的入党介绍人向各位党员汇报了她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表现,提出了希望,我也宣读了支委会的意见,党员中##同志和##同志也发表了意见。7、下面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请当事人回避;下面我们进行表决——同意###同志吸纳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欧阳歌谷创编

  2021年2月1

  欧阳歌谷创编

  2021年2月1

  8、支部大会宣读接受**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党员应

  到##名,实到##名,符合党章规定,形成决议有效,报请上级党

  委审批。

  9、支部党员大会到此结束,散会。

  欧阳歌谷创编

  2021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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