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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17篇

时间:2022-11-09 13:35:06 浏览量:

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17篇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工作总结结尾】会议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交、公关、政治、意见交流、讯息传播及沟通的活动,由两位或多位人士参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17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17篇

篇一: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工作总结结尾】会议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交、公关、政治、意见交流、讯息传播及沟通的活动,由两位或多位人士参与。以下是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党支部会议制度1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

  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

  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

  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

  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支部会议制度2(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2)会议主要内容。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査和总结支部工作、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等。(3)支部委员会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罝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4)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党支部会议制度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二、参会人员(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书记请假。(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三、会议内容(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四)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五)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拟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六)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七)发展党员工作。(八)研究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九)开好民主生活会。(十)研究其它重要工作。四、议事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前,要相互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书记与委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二)坚持保密原则。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准泄密。

  

篇二: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善党支部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第三条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第四条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要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第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必要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成员召集。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任具体承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起草、分送和党支部决议的督办。

  第三章会议内容第八条党支部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

  3、安排部署上级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审定依照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

  5、讨论决定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推荐上报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6、讨论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7、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第九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党内监督,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具体内容,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第十二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深入基层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应早作准备。有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第十三条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畅所欲言,发表明确意见。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力求协商一致。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第十五条执行决议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当场宣布,并指定专人

  向缺席者传达。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支部秘

  书起草,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施,党支部书

  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决定执行情况。党支部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因。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第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第十七条坚决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权威。党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会后不得发表违背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党支部决定的,必须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第十八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分工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团结统一,形成党支部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十九条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意见和见解,同时又要善于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表的各种意见,自觉接受集体的监督。党支部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督

  促和检查。第二十条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

  员,按照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露散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定期检查分析本规则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反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党支部织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篇三: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一):党日活动制度(正规格式)

  海港边防派出所党日活动制度党日是指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固定时间,目的是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一、主要内容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义务劳动、参观考察、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影视教育、知识竞赛等。二、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周四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三、活动方式党日活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四、活动要求1、科学安排。党支部应把党日活动安排纳入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部署,立足于本支部的实际确定活动内容。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制定一次党日活动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处理好组织生活与训练、外出执行任务的关系。2、抓好落实。党日活动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充分发挥党日活动对党员教育管

  理的特殊功能,克服党日活动娱乐化、庸俗化倾向。党日活动要严密组织,高度重视。党日活动时间要落实好,不能随意占用。要抓好人员落实,党日时间一般不安排党员从事其他工作,尤其要保证勤杂和分散执行任务的党员能够参加党日活动。3、注重实效。党日活动的内容,要增强目的性,注重全面性,做到系统性,照顾层次性。党日活动要高格调、高起点,注重贴近党员思想实际,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思想交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组织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要维护党日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党支部要经常研究分析党日组织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日活动的质量与效果。4、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党日活动考勤制度,并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五、党日活动的形式开展党日活动,要创新活动方式,既要突出思想性、教育性,又要富于创造性、灵活性,党日活动的形式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式:(1)参观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了解国情,感受社会,对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党员积极工作的自觉性。

  (2)理论研讨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座谈研讨、轮流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3)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先进事迹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与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业绩、做贡献。(4)重温誓词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激励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5)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廉政电教片、参加党风党纪教育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严于律己。(6)主题文艺活动。以“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歌咏大会、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党员和爱党、爱国的热情。海港边防派出所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思想政治工作三谈四访三谈:每逢部内调资、晋级、岗位等容易思想波动时,支部委员要找同志谈话,思想工作。

  四访:每逢部内同志生病、婚丧嫁娶、家中遇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时,支部委员要家访慰问,帮助解决,使同志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党员入党纪念日贺卡制度每逢党员入党纪念日,由党支部书记找该同志谈一次话,党员思想、工作汇报;每个党员对支部工作提一条建议;党组织对本人要求,赠送入党纪念日贺卡,鼓励其本职工作,先锋模范作用,做优秀共产党员。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二):党日活动制度中峪乡蔚村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中峪乡蔚村党日活动制度一、活动内容党日是指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固定时间,目的是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义务劳动、参观考察、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影视教育、知识竞赛等。二、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年的7月1日前后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三、活动方式

  党日活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四、活动要求1、党支部应把党日活动安排纳入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部署,立足于本支部的实际确定活动内容。2、注重活动思想性和政治性的增强。党日活动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充分发挥党日活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特殊功能,克服党日活动娱乐化、庸俗化倾向。3、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党日活动考勤制度,并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三):2015民主生活会制度第1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第2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和党小组会制度。落实好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实施正确决策;有利于党员直接参与中队工作和管理党内事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人人都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一、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什么时候召开,讨论什么议题,应由支委会讨论确定。作为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中队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要向全体党员预告召开大会的时间、议题,既让党员充分酝酿作好准备,也好让外出的党员按时赶回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党员大会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统计人数。主持人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先宣布"准备开会了,请统计一下到会人数。"统计人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x名,实到x名;另一种是由各党小组长报告人数。到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二)宣布议题。待清点人数结束后,主持人即宣布今天大会的议题是什么(一个或几个议题),并就此进行动员式的简短讲话,内容包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议题,要求党员以什么样的态度参加讨论等。(三)展开讨论。主持人作简短动员后,询问一下到会的同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没有。如有,则讲;如无,则算。随即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请同志们积极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每个党小组派一至二名代表发言;二是全体同志自由式的发言。党内会议讨论问题,发言者不必"报告",自己用"我谈点看法"、"我说几句"、"我谈点意见"开场即可。讨论如果冷场,主持人要注意做好启发引导工作;如果场面非常热烈,主持人要注意防止讨论跑题。(四)归纳意见。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很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对此,主持人要边听大家的发言边归纳,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五)表决并形成决议(二、支委会

  《政工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这是指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召开支委会前要做好准备,通常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准备初步意见,告知支委预先进行思考。召开支委会时,一般由书记主持,其程序是:①宣布开会及议题。②逐个议题进行讨论。书记、副书记要在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言,以免堵塞言路。③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④明确落实决议的分工。属于军事、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中队长负责抓落实;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指导员负责抓落实。三、党小组会《政工条例》要求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开会次数。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用于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等。党小组会结束后,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情况。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政工条例》规定:"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这就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时间上提供了保证,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提供了条件。一、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一般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2、进行党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做合格党员教育等。3、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4、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二、落实党日制度的基本要求1、要制定好计划。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一年的党日活动作出大体安排。二是每月党日活动的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的形势任务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三是每周党日活动要列入中队工作周操课表。在周操表里不要笼统写"党日活动",应写上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如召开党小组会、党员汇报思想等,这样,大家一目了然。

  2、要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要仓促上阵。关键是支委会要搞好分工,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该拟定方案的要拟定方案,该备课的要备课(对备课的要求,云南省丽江支队石林中队一干部"两个教育"的七个专题教育,所有备课内容不到5000字),并成竹于胸。除此之外,还要"安民告示",让全体党员都知道本周组织活动干什么,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心中有数,早做准备。3、要抓好落实。一是时间的落实。党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不能随意占用,挪用党日时间需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凡因特殊情况占用党日的,可事先安排党日,或事后补上。各级都应有这样的法规意识。二是人员的落实。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党支部要逐个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或在附近出差的,也应赶回参加,不能把党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不能在党日时间派公差。三是内容的落实。党日活动一经作出安排,要保持其系统有序,不要随意变来变去。比如进行党员先锋意识教育,就要按上级的要求,一课一课地循序渐进,每课都要落实。4、要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活动,都要有针对性,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空对空。要注意严肃性与生动性相结合。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上,而在

  方法上,应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融于一体,增强党日活动的效果。要做好党日活动登记,经常讲评情况,搞好补课。党课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党课制度是党组织采取集中讲授和分开讨论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一种基本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为了抓好党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书记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党课教育的基本内容党课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先锋队意识。因此,党课教育的内容应该具有政治性强、联系思想紧的鲜明特点。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有: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确定自己的行动指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2、党的现行政策教育。每当国家和军队的重大政策出台,每当面临一些重大事件,都要及时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组织原则、生活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等,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4、党员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品德修养和人生价值观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做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五种人"。5、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历程、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自觉为党旗增辉。二、党课教育的实施程序党课教育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实施的程序是:1、计划。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由团以上政治机关确定,中队党支部只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每课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配合形式和具体要求等。2、备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担任授课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授课人一起研究讲课提纲,督促他们编写好教案,必要时还可组织试讲。3、讲课。以全体党员集中上课的形式进行。授课人要注意按讲课的基本要求组织授课,层次要清楚,主题要鲜明,重点要突出,不要光念讲稿。听课人要集中精力听讲,并做好笔记,也可提问。上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听课。4、讨论。讲课之后,通常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人员少时也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在一起讨论。主要

  是为了消化教育内容,进而引发党员课后的思考。讨论的情况要收集归纳,必要时对疑难问题再集中进行讲解。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要程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一、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党员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第二部分,主要讲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和教训。第三部分,主要讲下一阶段党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或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二、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实际上包括准备工作程序和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准备工作程序为:①根据支委会的决定,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起草工作报告;②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参加)集体讨论修改工作报告。

  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为:①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②党员进行讨论,对支委会的报告提出修改、补充意见;③大会表决,在归纳吸收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三、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落实好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坚持定期报告。正常情况下是每季度报告一次,如遇执行重大任务也可作阶段性的专题报告,不能借口工作忙而忽视。二是工作报告要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重点是支委会履行职责,发挥支部作用和自身建设的情况,切不可象连队年度工作总结那样,方方面面都讲到,防止党政不分、包揽一切。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报告工作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不能只讲好听的,报喜藏忧。四是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讨论时要让大家广泛发表意见,哪怕是偏激的言词也不要紧,让人家把话说完。五是不断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党员的监督,支委会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加以改进。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要求,每半

  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民主生活会通常有支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一次以一两个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民主生活会的-般程序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会期,告知委员作准备。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作好发言准备。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看法,增进了解。与此同时,书记还要将开会的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2、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在会前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给支委会提意见和建议,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归拢意见,并在支委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这样,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在支委会上作简短动员,帮助支委进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支部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同时还应表明个人的态度,欢迎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接着,按支委、副书记、书记的顺序发言。每个支委都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又给别人提出批评意见。每个支委均可多次发言,或在他人发言时插话补充意见。4、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整理。一方面将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使其了解情况,给予指示;另一方面,还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改进措施向全体官兵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三、组织民主生活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突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的特点,不能开成学习会、工作会;二要引导大家广开言路,努力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气氛,既不能光评功摆好,又不能借机发泄个人恩怨,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要抓好整改,会上有些问题暂时解决不了,有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党支部书记不要因会议结束而了事,还应跟踪抓好巩固工作。党员汇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一、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政工条例》要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近期的思想情况,有些什么想法和变化;二是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三是近期工作情况,完成本职工作如何;四是了解掌握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以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五是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等。二、党员汇报的一般方式党员汇报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通常有三种方式:①集中汇报。即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而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居多。党支部书记每月要安排一次党小组会,让党员有专门时间向党组织汇报。②个别汇报。就是党员向党小组长、支委或党支部书记单独汇报,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党小组长、支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③书面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每月应向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三、坚持汇报制度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应该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做到"无事不可对党说,无话不可对党言",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讲。要防止讲假话,心里想的是一套,嘴里讲的是另一套,甚至欺骗组织。二是要形成自觉,一以贯之。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无论工作多忙,或是出差外出,都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作为党支部书记,一方面要专门安排时间让党员汇报思想,另一方面要注意提醒党员主动向党支部汇报。三是干部要带头,做好样子。干部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能当"特殊党员",不能离开战士党员的监督,特别是作为党支部正副书记的指导员和连长,更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四是认真对待,解决问题。无论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还是党小组长,对党员的汇报都要认真听取,不能抓"小辫子"。对党员反映出的好思想要表扬鼓励;对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加以引导和帮助,如因工作和家庭困难引起的思想反映,应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合理的要尽量采纳。【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采取评议的形式,促使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年至少评议党员一次。根据基层的情况,一般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两次。一、民主评议的内容《政工条例》指出:"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由此可见,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二、民主评议的一般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其程序可分为六步:

  第一步:动员教育。党支部召开中队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第二步:党员自评。动员教育后,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给党员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党员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检查。第三步:民主评议。召开全中队党员大会或军人大会,由党员和群众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第四步:综合分析。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第五步:通报情况。一方面,支委会要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另一方面,要召开全连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第六步:组织处理。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内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要消除思想顾虑。在评议党员时,无论是干部、党员还是群众,都会有些思想顾虑。比如干部党员怕"丢面子",普通党员怕"伤友情",团员青年"怕报复"。因此,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思想动员,引导党员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

  众的批评;引导群众关心党支部建设,爱护同志,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支部不要事先划框框、定调子,真正使群众畅所欲言。要坚持面对面地提出批评意见,不能采用在表格里打

  

  

篇四: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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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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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专题会

  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

  1、会期

  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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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题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二)中心事务会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3)下发中心属文件。(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6)进行工作安排。(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计划。(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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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工作进行讲评。3、准备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4、记录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三)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2、议题(1)审定规章制度。(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3)审定工作总结。(4)研究工作计划。(5)纪要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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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1、会期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五)职工大会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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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工会负责会议的召集、安排和记录。1、会期职工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2、议题(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2)市园林局对单位的年度考评。(3)新到任中心领导的任命。(4)新工会主席的选举。3、其他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纪委的明确以及就餐的准备等相关工

  作。1、党总支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2、党总支会的主要内容:(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意见;(2)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指示的落实情况;(3)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4)党总支自身建设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5)审批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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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提请党总支研究或决定的问题、党员的奖惩;(7)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8)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考察、选配及奖惩;(9)统战及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10)医院改革和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及其他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问题。3、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办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总支成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总支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4、召开党总支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5、党总支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或报请上级党委决定。6、对党总支形成的决议,所有总支委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成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办的事项,党办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做出报告。7、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决议。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的意见分歧。8、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作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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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党员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

  [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

  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一):党日活动制度(正规格式)海港边防派出所党日活动制度党日是指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固定时间,目的是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一、主要内容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义务劳动、参观考察、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影视教育、知识竞赛等。二、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周四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三、活动方式党日活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四、活动要求1、科学安排。党支部应把党日活动安排纳入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部署,立足于本支部的实际确定活动内容。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制定一次党日活动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处理好组织生活与训练、外出执行任务的关系。2、抓好落实。党日活动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突出

  活动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充分发挥党日活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特殊功能,克服党日活动娱乐化、庸俗化倾向。党日活动要严密组织,高度重视。党日活动时间要落实好,不能随意占用。要抓好人员落实,党日时间一般不安排党员从事其他工作,尤其要保证勤杂和分散执行任务的党员能够参加党日活动。3、注重实效。党日活动的内容,要增强目的性,注重全面性,做到系统性,照顾层次性。党日活动要高格调、高起点,注重贴近党员思想实际,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思想交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组织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要维护党日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党支部要经常研究分析党日组织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日活动的质量与效果。4、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党日活动考勤制度,并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五、党日活动的形式开展党日活动,要创新活动方式,既要突出思想性、教育性,又要富于创造性、灵活性,党日活动的形式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式:(1)参观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了解国情,感受社会,对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党员积极工作的自觉性。

  (2)理论研讨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座谈研讨、轮流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3)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先进事迹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与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业绩、做贡献。(4)重温誓词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激励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5)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廉政电教片、参加党风党纪教育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严于律己。(6)主题文艺活动。以“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歌咏大会、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党员和爱党、爱国的热情。海港边防派出所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思想政治工作三谈四访三谈:每逢部内调资、晋级、岗位等容易思想波动时,支部委员要找同志谈话,思想工作。四访:每逢部内同志生病、婚丧嫁娶、家中遇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时,支部委员要家访慰问,帮助解决,使同志们真

  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党员入党纪念日贺卡制度每逢党员入党纪念日,由党支部书记找该同志谈一次话,党员思想、工作汇报;每个党员对支部工作提一条建议;党组织对本人要求,赠送入党纪念日贺卡,鼓励其本职工作,先锋模范作用,做优秀共产党员。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二):党日活动制度中峪乡蔚村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中峪乡蔚村党日活动制度一、活动内容党日是指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固定时间,目的是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义务劳动、参观考察、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影视教育、知识竞赛等。二、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年的7月1日前后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三、活动方式党日活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四、活动要求

  1、党支部应把党日活动安排纳入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部署,立足于本支部的实际确定活动内容。2、注重活动思想性和政治性的增强。党日活动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充分发挥党日活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特殊功能,克服党日活动娱乐化、庸俗化倾向。3、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党日活动考勤制度,并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三):2015民主生活会制度第1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2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和党小组会制度。落实好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实施正确决策;有利于党员直接参与中队工作和管理党内事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人人都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一、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什么时候召开,讨论什么议题,应由支委会讨论确定。作为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中队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要向全体党员预告召开大会的时间、议题,既让党员充分酝酿作好准备,也好让外出的党员按时赶回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党员大会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统计人数。主持人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先宣布"准备开会了,请统计一下到会人数。"统计人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x名,

  实到x名;另一种是由各党小组长报告人数。到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二)宣布议题。待清点人数结束后,主持人即宣布今天大会的议题是什么(一个或几个议题),并就此进行动员式的简短讲话,内容包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议题,要求党员以什么样的态度参加讨论等。(三)展开讨论。主持人作简短动员后,询问一下到会的同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没有。如有,则讲;如无,则算。随即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请同志们积极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每个党小组派一至二名代表发言;二是全体同志自由式的发言。党内会议讨论问题,发言者不必"报告",自己用"我谈点看法"、"我说几句"、"我谈点意见"开场即可。讨论如果冷场,主持人要注意做好启发引导工作;如果场面非常热烈,主持人要注意防止讨论跑题。(四)归纳意见。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很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对此,主持人要边听大家的发言边归纳,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五)表决并形成决议(二、支委会《政工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这是指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

  单位的重大问题。召开支委会前要做好准备,通常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准备初步意见,告知支委预先进行思考。召开支委会时,一般由书记主持,其程序是:①宣布开会及议题。②逐个议题进行讨论。书记、副书记要在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言,以免堵塞言路。③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④明确落实决议的分工。属于军事、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中队长负责抓落实;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指导员负责抓落实。三、党小组会《政工条例》要求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开会次数。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用于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等。党小组会结束后,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情况。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政工条例》规定:"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这就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时间上提供了保证,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提供了条件。一、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1、召开党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一般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2、进行党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做合格党员教育等。3、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4、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二、落实党日制度的基本要求1、要制定好计划。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度党日活动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一年的党日活动作出大体安排。二是每月党日活动的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的形势任务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三是每周党日活动要列入中队工作周操课表。在周操表里不要笼统写"党日活动",应写上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如召开党小组会、党员汇报思想等,这样,大家一目了然。2、要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要仓促上阵。关键是支委会要搞好分工,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该拟定方案的要拟定方案,该备课的要备课(对备课的要求,云南省丽江支队石

  林中队一干部"两个教育"的七个专题教育,所有备课内容不到5000字),并成竹于胸。除此之外,还要"安民告示",让全体党员都知道本周组织活动干什么,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心中有数,早做准备。3、要抓好落实。一是时间的落实。党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不能随意占用,挪用党日时间需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凡因特殊情况占用党日的,可事先安排党日,或事后补上。各级都应有这样的法规意识。二是人员的落实。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党支部要逐个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或在附近出差的,也应赶回参加,不能把党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不能在党日时间派公差。三是内容的落实。党日活动一经作出安排,要保持其系统有序,不要随意变来变去。比如进行党员先锋意识教育,就要按上级的要求,一课一课地循序渐进,每课都要落实。4、要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活动,都要有针对性,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空对空。要注意严肃性与生动性相结合。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上,而在方法上,应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融于一体,增强党日活动的效果。要做好党日活动登记,经常讲评情况,搞好补课。党课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党课制度是党组织采取集中讲授和分开讨论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一种基本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为了抓好党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书记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党课教育的基本内容党课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先锋队意识。因此,党课教育的内容应该具有政治性强、联系思想紧的鲜明特点。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有: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确定自己的行动指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2、党的现行政策教育。每当国家和军队的重大政策出台,每当面临一些重大事件,都要及时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组织原则、生活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等,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4、党员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品德修养和人生价值观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做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五种人"。5、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历程、优良

  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自觉为党旗增辉。二、党课教育的实施程序党课教育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实施的程序是:1、计划。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由团以上政治机关确定,中队党支部只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每课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配合形式和具体要求等。2、备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担任授课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授课人一起研究讲课提纲,督促他们编写好教案,必要时还可组织试讲。3、讲课。以全体党员集中上课的形式进行。授课人要注意按讲课的基本要求组织授课,层次要清楚,主题要鲜明,重点要突出,不要光念讲稿。听课人要集中精力听讲,并做好笔记,也可提问。上课时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听课。4、讨论。讲课之后,通常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人员少时也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在一起讨论。主要是为了消化教育内容,进而引发党员课后的思考。讨论的情况要收集归纳,必要时对疑难问题再集中进行讲解。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

  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要程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保证。一、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党员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第二部分,主要讲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和教训。第三部分,主要讲下一阶段党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或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二、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实际上包括准备工作程序和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准备工作程序为:①根据支委会的决定,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起草工作报告;②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参加)集体讨论修改工作报告。大会报告工作时的程序为:①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②党员进行讨论,对支委会的报告提出修改、补充意见;③大会表决,在归纳吸收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三、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

  落实好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坚持定期报告。正常情况下是每季度报告一次,如遇执行重大任务也可作阶段性的专题报告,不能借口工作忙而忽视。二是工作报告要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重点是支委会履行职责,发挥支部作用和自身建设的情况,切不可象连队年度工作总结那样,方方面面都讲到,防止党政不分、包揽一切。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报告工作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不能只讲好听的,报喜藏忧。四是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讨论时要让大家广泛发表意见,哪怕是偏激的言词也不要紧,让人家把话说完。五是不断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党员的监督,支委会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加以改进。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民主生活会通常有支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

  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一次以一两个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民主生活会的-般程序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会期,告知委员作准备。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作好发言准备。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看法,增进了解。与此同时,书记还要将开会的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2、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在会前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给支委会提意见和建议,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归拢意见,并在支委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这样,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3、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在支委会上作简短动员,帮助支委进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支部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诚恳地发表意见,同时还应表明个人的态度,欢迎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接着,按支委、副书记、书记的顺序发言。每个支委都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又给别人提出批评意见。每个支

  委均可多次发言,或在他人发言时插话补充意见。4、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整理。一方面将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使其了解情况,给予指示;另一方面,还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改进措施向全体官兵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三、组织民主生活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突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的特点,不能开成学习会、工作会;二要引导大家广开言路,努力营造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气氛,既不能光评功摆好,又不能借机发泄个人恩怨,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要抓好整改,会上有些问题暂时解决不了,有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党支部书记不要因会议结束而了事,还应跟踪抓好巩固工作。党员汇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一、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政工条例》要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近期

  的思想情况,有些什么想法和变化;二是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三是近期工作情况,完成本职工作如何;四是了解掌握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以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五是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等。二、党员汇报的一般方式党员汇报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通常有三种方式:①集中汇报。即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而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居多。党支部书记每月要安排一次党小组会,让党员有专门时间向党组织汇报。②个别汇报。就是党员向党小组长、支委或党支部书记单独汇报,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党小组长、支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③书面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每月应向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三、坚持汇报制度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应该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做到"无事不可对党说,无话不可对党言",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讲。要防止讲假话,心里想的是一套,嘴里讲的是另一套,甚至欺骗组织。二是要形成自觉,一以贯之。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无论工作多忙,或是出差外

  出,都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作为党支部书记,一方面要专门安排时间让党员汇报思想,另一方面要注意提醒党员主动向党支部汇报。三是干部要带头,做好样子。干部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能当"特殊党员",不能离开战士党员的监督,特别是作为党支部正副书记的指导员和连长,更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四是认真对待,解决问题。无论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还是党小组长,对党员的汇报都要认真听取,不能抓"小辫子"。对党员反映出的好思想要表扬鼓励;对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加以引导和帮助,如因工作和家庭困难引起的思想反映,应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合理的要尽量采纳。【党支部党日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采取评议的形式,促使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政工条例》规定每年至少评议党员一次。根据基层的情况,一般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两次。一、民主评议的内容《政工条例》指出:"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评议。由此可见,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二、民主评议的一般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其程序可分为六步:第一步:动员教育。党支部召开中队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第二步:党员自评。动员教育后,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给党员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党员在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检查。第三步:民主评议。召开全中队党员大会或军人大会,由党员和群众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第四步:综合分析。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第五步:通报情况。一方面,支委会要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另一方面,要召开全连军人大会或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第六步:组织处理。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内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要消除思想顾虑。在评议党员时,无论是干部、党员还是群众,都会有些思想顾虑。比如干部党员怕"丢面子",普通党员怕"伤友情",团员青年"怕报复"。因此,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思想动员,引导党员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引导群众关心党支部建设,爱护同志,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支部不要事先划框框、定调子,真正使群众畅所欲言。要坚持面对面地提出批评意见,不能采用在表格里打

  

  

篇六: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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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

  华维党支字【2011】15号签发人:游玉敏

  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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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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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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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全体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或研究决定特别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向请假的党支部成员通报。

  五、党支部会议议题,经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后由书记确定。凡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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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准备,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支部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3天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分送给全体党支部成员阅读。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

  六、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1、传达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

  决定本办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讨论研究决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年度经费

  预算;3、讨论决定本办党支部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廉

  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办各科室、各直属

  单位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年终考核、审定等;

  5、对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7、讨论和决定对违纪党员和干部的立案审查、结案处分,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置等;8、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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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9、研究决定全办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方案;

  八、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九、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需表决的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任免干部、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办党支部汇报。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党支部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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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党支部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指示有关科室和单位贯彻执行。决定、决策实施执行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对落实情况的反馈。

  十三、对党支部会议已经作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十四、综合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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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成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美党支部决策体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足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特拟订本规则。

  第二条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例,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率领全局干部员工圆满达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会议一定坚持以下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脚踏实地的原则;3、讲政治、议大事、顾全局的原则;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联合的原则;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督查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

  第四条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需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相关同志出席会议。

  第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招集。必需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拜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余成员招集。

  第六条依据工作需要,必需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出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立。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当详细包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草拟、分送和党支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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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议的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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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会议内容

  第八条党支部会议推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议论决定以下问题:

  1、传达贯彻上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己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议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3、安排部署上司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勤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鉴定依据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鉴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资料。5、议论决定机关干部员工的查核、赏罚,介绍上报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6、议论研究纪检督查工作和重要违纪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

  7、其余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告的事项。第九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经过展开踊

  跃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宽泛的谈心谈心活动,运用责备

  与自我责备的方法,进行党内督查,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详细内容,依据市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依据上司相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达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会议程序

  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不按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址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立,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波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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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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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的重要问题,事先应深入基层和干部员工中展开检查研究,宽泛征采建议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议论的相关文件资料,应早作准备。相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告。

  第十三条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足弘扬民主。与会人员应仔细议论,各抒己见,发布示确建议。要充足考虑少量人的不一样建议,力争磋商一致。关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许有重要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迫状况下一定按多半建议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别状况下,也可将争辩状况向上司组织报告,恳求判决。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定定问题的表决,推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纳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定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同意票数超出应到会人员的多半为经过,并按少量听从多半的原则形成决定。

  第十五条执行决策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就地宣告,并指定专人向缺席者传达。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支部秘书草拟,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行,党支部书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实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告决定执行状况。党支部决策未能实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由。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

  第十六条党支部会议一定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别状况不可以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告假并征得赞同。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建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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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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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第十七条果断保护党支部集体领导威望。党支部会议一

  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一定无条件听从并果断执行,个人有不一样建议赞同保存,但会后不得发布违反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状况发生变化需更改党支部决定的,一定经党支部会议议论赞同。对重要突发事件和紧迫状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理,但过后应实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十八条党支部推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仔细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实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状况。同时,分工协作,互相尊敬,互相支持,自觉保护党支部的团结一致,形成党支部坚毅的凝集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同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要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建议和看法,同时又要擅长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布的各样建议,自觉接受集体的督查。党支部成员要仔细执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敦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员,依据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告,与会人员一定严格恪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漏分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按期检查剖析本规则执行状况。对典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赏。对不执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犯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查责任,造成重要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司党支部织赐予党纪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司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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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商量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商量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讨论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讨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支配意见。5、讨论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讨论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

  

  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

  参与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会商量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商量决定干部问题,

  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方能举行,商

  量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商量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举、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根据。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

  

  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托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与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商量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商量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与方能举行,商量干部问题时必需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商量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根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基本内容是党支部委员会必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

  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商量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需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量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根据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量决定的事项,必需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量决定的事项是商量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商量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商量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商量讨论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商量讨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商量讨论提交支部委员大会决定的事宜;商量讨论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必需由个人做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商量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托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

  

  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会议依据讨论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根据会议通知要求,仔细做好预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别状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商量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仔细考虑。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依据商量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商量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需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假如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讨论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状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缺乏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篇十: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中共龙里县神奇小学党支部

  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策前,支委成员应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为集体讨论决策奠定基础。集体决策讨论时,每个与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主持会议的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2.坚持立足全局原则。应强化党的意识、全局意识,在议事决策中,要从全局视角出发来统筹部署工作,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民主与集中、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维护团结,形成整体合力。3.坚持科学规范原则。按照“知、议、决、行、督”的要求,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知,即通报情况,调查研究,使班子成员了解大局;议,即民主讨论,对重点工作、重要议题充分讨论;决,即科学决策,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形成决议;行,即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决定和工作分工,保证党支部和行政决策的贯彻执行;督,即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决策的全面落实。二、议事范围1.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保证上级党组织下达任务的贯彻落实。2.讨论研究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委员。3.讨论研究支部的建设及党员发展。4.听取支部成员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5.讨论研究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制订、机构设置与调整等各类重大事情。

  三、注意事项1.坚持定期议事制度,进行经常性的思想务虚会议,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整体功能。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在讨论通过重要问题时,到会人数应有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参加。3.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成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支部书记沟通。4.党支部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告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5.党支部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6.支部成员应遵守保密纪律,除经支部决定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外,到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人泄密。7.对党支部会议的决定,会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个人无权改变其决定。

  

  

篇十一: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全校的改革和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全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支会议。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

  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八、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书记办公会议事范围:一是酝酿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二是对党支部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三是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九、党支部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有的应听取人大、政协代表、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议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十、党支部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决定。

  中共石首市新厂镇小学支部委员会

  

  

篇十二: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2、对单位改革和中心任务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

  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

  

  

篇十三: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一)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二)参会人员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三)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四)会议程序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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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六)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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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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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四、议事规则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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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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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篇十五: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1

  一、总则

  (五)商量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商量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进展工作事宜。(八)讨论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举工作。(九)讨论部门队伍建设措施,商量引进人才计划。(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举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讨论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讨论决定部门与外部的沟通、合作项目。(十五)讨论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商量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

  和分析,明确所要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缘由、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状况要清晰,事实要精确,汇报要完好。

  

  别状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商量决定。

  (4)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仔细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支部会议制度3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期限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二、参会人员(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托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别状况不能参与需提前向书记请假。(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与。三、会议内容(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篇十六: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一)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二)参会人员

  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

  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

  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

  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

  (六)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

  

  

篇十七:党支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下达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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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6、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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