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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贵港市工商局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文)

时间:2023-06-10 10:00:08 浏览量:

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创新工商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贵港市工商局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贵港市工商局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文)


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创新工商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5号)、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商系统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518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着力打破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登记区域限制,拓宽登记渠道,为全市各类企业营造更加宽松、便利、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发展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全方位和人性化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打破管辖区域限制,解决企业办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由企业自主选择登记机关,方便企业办事,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二)规范统一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管理,对企业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和等同的登记事项,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

(三)便捷高效原则。提高准入效率,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工作内容

“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划分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区划设置,以工商业务信息系统为依托,将原来由各城区分局分别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以及设立、注销等登记注册业务,打破地域限制,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市内城区分局任一登记窗口办理的登记管理模式。鉴于目前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传递的局限性,对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暂不实行“全城通、就近办”,变更业务由企业管辖地所在的城区分局负责办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行全新的市场准入登记管理模式,打破市场准入的区域限制,提升准入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便民、利民、高效,有利于工商登记窗口工作压力均衡,形成登记区域无限制、服务区域全覆盖的工商登记新模式,激发潜在的市场主体活力。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登记机关

1.各登记机关在办理“跨区域”企业登记业务时,受具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委托核发各类登记通知书和加盖有原具有登记权限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

2.市局在“广西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为各登记机关负责“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业务的窗口登记人员,增设在其他城区分局的登记岗位。

3. 各窗口登记人员在受理“全城通、就近办”业务时,根据企业所在的经营场所,确定该企业的登记机关,并切换至相应辖区的登记岗位。新设立企业登记时,要及时将企业信息分配到企业所在辖区工商所。

(二)书式档案的建立与移交

书式档案应由原具有登记权限机关统一存档保管,即由企业住所所属辖区工商局分别进行管理。为避免出现多地域传递造成的工作繁琐,对跨区域登记的企业档案,实行定时定点移交。

登记机关对跨区登记的企业,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按照书式档案装订标准装订成册后,于每月15日和30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将登记的跨区域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等纸质档案材料,自行相互移交,由原具有登记权限机关各自领回存档保管。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1110日前)

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窗口人员设置,开展窗口登记人员业务培训,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发布推行相关通告,全面部署改革推行工作。

(二)正式启动阶段(20151111日起)

20151111日在三城区正式启动企业登记业务“全城通、就近办”改革。各单位应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序建立企业“全城登记、属地监管”新模式。

(三)全面提高总结阶段(2015121日~1230日)

开展对各单位“全城通、就近办”推行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分析推行的经验成果,完善相关措施,为进一步深入推行“全城通、就近办”夯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全城通、就近办”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工商部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稳增长的又一重要措施,是列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重点改革工作的重点项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确定组织机构,明确联络员,建立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当前的改革实际,以“有利于方便办事人、有利于工商登记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出发点,按照要求做好工作人员、硬件设备、窗口设置和软件技术服务等调整工作,确保各个登记窗口人员配备到位,确保技术服务支撑到位,确保书式档案定时定点移交,确保登记注册工作优质、高效运转。

(三)实行标准化服务。窗口登记人员应当按照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为办事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杜绝拖拉和相互推诿现象。办照窗口要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认真执行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限,确保“全城通、就近办”新旧业务平稳过渡。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办事人知晓办理“全城通、就近办”的各登记机关地址与通办业务范围,告知办事人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全城通、就近办”业务平稳运行;强化对窗口登记人员的培训辅导,使登记人员更好地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及时处理企业“全城通、就近办”登记事项的咨询,解答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业务顺利推进。

(五)抓好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加强改革实施情况的掌握和检查指导,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发现问题,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实行企业“全城通、就近办”涉及的各项工作,按照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的要求,对各单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各单位在推行“全城通、就近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市工商局个私科反馈。联系人:蓝建宁,联系电话:292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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