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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扶绥县国士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等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9 14:00:07 浏览量:

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等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施工平台坍塌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及地质灾害点安全监测监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扶绥县国士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等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扶绥县国士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等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等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施工平台坍塌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及地质灾害点安全监测监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情况,即日起针对全县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点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及地质灾害点安全监测监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清理和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和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

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铝土矿、煤矿、铁矿、高岭土等重点矿产资源进行整治。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要责令停止开采、恢复地貌,及时遣散有关人员,拆除违法矿区的地面设施,查封设备,停止水、电和炸药的供应,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

(二)加强对各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控管理

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监督各乡镇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地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三)加大力度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检查

特别是针对废弃的矿井、塌陷区、尾矿库库区以及关停的采石场等进行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到一处矿山,都要进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严防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督促矿山生产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除险加固、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步骤

本次大检查工作从20161125日至2016125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1125日至1127日)

按照本次安全大检查任务要求,对全县矿产勘查开采项目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督促各矿山企业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同时重点对我县辖区内非法勘查开采易发多发区域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检查:1.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2.生产矿山证照是否合法、齐全;3.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生产;4.是否越层越界开采;5.是否存在以采代探的行为;对全县各地质灾害点是否已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是否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集中查处整改阶段(20161128日至2016124日)

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做到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取缔一批非法窝点,处理一批违法人员的要求,重点对铝土矿、煤矿等矿区进行整治,重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和当事人,震慑违法分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不留后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的灾害点要落实到位,同时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总结报告2016125日)

2016125日,各乡镇管理所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综合汇总,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县安委办,迎接县安委办的工作督查。联系人:马帅明,电话(传真):7525990,电子邮箱:fsgt7523944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强大合力

以执法大队为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各乡镇管理所、各有关股室、二层机构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的机制,确保本次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1.乡镇管理所职责:

1)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控工作,一旦发现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制止并上报工作。

2)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矿山企业认真自查、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积极负责态度,督促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3)加大力度对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对各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防范要充分启动群测群防功能,同时加强对灾害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的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受地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提高群众的避灾防灾意识。

2.矿政股职责:

针对废弃的矿井、塌陷区、尾矿库库区、地质灾害点以及隐患大的采石场等进行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检查。所到每一处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点都要进行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指导,重点督促各矿山企业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同时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3.执法大队职责:

负责对非法盗采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积极指导各乡镇管理所对矿区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对发现或举报的违法采矿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

局执法大队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打击、取缔非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动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局矿政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加强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乡镇管理所和执法大队、矿政股在本次大检查中工作不力,辖区内乱采滥挖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整治不力、地质灾害安全监测监控工作不到位、隐瞒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力,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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